充分利用教材认识数学归纳法
2016-04-23徐永红
徐永红
摘 要:数学归纳法是一种特殊的推理论证的方法,准确把握其本质,是正确应用该法的先决条件.
关键词:归纳奠基;归纳推理;问题
数学归纳法的本质是递推,其形式是固定的两步:(1)归纳奠基;(2)归纳推理,用它证明一个与正整数n有关的命题时:
(1)n取第一个值n0(n0∈N*)时命题成立;
(2)假设n=k(k≥n0k∈N*)时命题成立,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若两个步骤完成,则命题由n=n0成立,就有n=n0+1也成立;n=n0+1成立,就有n=n0+2也成立;n=n0+2成立,就有n=n0+3也成立;…… 连续递推,形象地可看成引发了一个连锁反应(类似于多米诺骨牌倒下的过程). 但在应用数学归纳法时,特别是初学者对其本质把握不准的情况下,会出问题,以下就此谈几点看法.
奠基必须有
问题1: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即当n=k+1时等式成立.
数学归纳法第(1)步的证明一般都比较简单,一些初学者觉得它可有可无,与第(2)步的证明无关.上述证明就无第(1)步而直接证明第(2)步,但显然当n=1时等式不成立(该命题为假命题). 其实数学归纳法第(2)步中的“假设n=k时命题成立”要以第(1)步为依托,即证明了第(1)步中“n=n0时命题成立”,第(2)步的“假设n=k时命题成立”中的“k”至少有“n0”为保证(奠基),所以第(1)步必须证明,因此上述数学归纳法的应用错误.
[?] 奠基必须实
问题2:用数学归纳法证明:n2<2n(n∈N*)(现行人教版4-5P50例1改编).
证明:(1)当n=1时,有12<21,不等式成立.
至此,从形式上看完成第(1)步的证明,但显然当n=2,3,4时不等式不成立(该命题是假命题). 其实使“不等式 n2<2n成立的正整数n为1或5或大于5”,这里若用数学归纳法证明时,第(1)步中的“n0”应为“5”,才能为第(2)步中的“k”提供首个正确的保证值. 而上述问题2证明第(1)步,这一奠基则是虚而不实.
递推必须存在
问题3:已知数列,,,…,,…,Sn为其前n项的和,用数学归纳法证明Sn=(现行人教版2-2P94例2改编).
证明:(1)当n=1时,左边=S1=,右边=,等式成立.
(2)假设n=k(k∈N*)时等式成立,即Sk=,
那么即当n=k+1时等式也成立.
数学归纳法的第(2)步中n=k+1的情形必须由“假设n=k时命题成立”所产生结论参与推出,这样才能够形成从n=k到n=k+1的递推关系. 该问题的证明虽然推出了n=k+1时等式成立,但它与n=k无关,因此这个数学归纳法的应用是无效的.
递推必须有力
问题4: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如果n(n∈N*)个正数a1,a2,…,an的乘积a1a2…an=1,那么它们的和a1+a2+…+an≥n(现行人教版4-5P52例4).
证明:(1)当n=1时,有a1=1,命题成立.
(2)假设n=k(k∈N*)时命题成立,即k个正整数的乘积a1a2…ak=1,则
那么
当n=k+1时,由k+1个正数a1,a2,…,ak,ak+1满足条件a1a2…akak+1=1,可知它们中至少有一个数大于或等于1,不妨设ak+1≥1,则
所以当n=k+1时不等式也成立.
该证明的第(2)步看似“假设n=k时命题成立,证明了当n=k+1 时命题也成立”,其实这一推理的条件是不充分的,因为a1,a2,…,ak,ak+1中a1,a2,…,ak的乘积不一定等于1,所以这里递推的“力度”不够,这一失误导致数学归纳法的应用前功尽弃(正确解答见教材4-5).
综上所述,数学归纳法的两个步骤相辅相成,其中第(1)步是递推的基础;第(2)步是递推的依据,只有准确把握,才能够正确和充分地应用数学归纳法,否则可能导致该法应用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