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优化路径探析
2016-04-19郭小刚
[摘 要]社会组织是现代市场经济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托和载体。在当前经济改革创新和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常态下,因地制宜,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对于推动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本文以辽宁省为例,从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基层社会治理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救助等四个方面,探析解读新时期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优化路径中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社会组织 发展环境 路径 辽宁省
社会组织是现代市场经济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托和载体。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明确要求。在当前经济改革创新和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常态下,因地制宜,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增进市场活力的作用,让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有更多机会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对于推动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辽宁社会组织发展步入快车道,以年均5%的速度递增,目前全省社会组织总量已达到3.8万个,其中社会团体1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万个,基金会72个。其中以大连沈阳社会组织发展为最,数量占全省总量一半。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省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为31.3万人,年吸纳就业人口5.19万人,占当年全省(再)就业总人口的4.98%。总体上看,社会组织在整合全省社会资源、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社会服务和扩大社会就业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但从当前和未来预期看,新常态下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愈加复杂、愈加集中、愈加突出,迫切需要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力量,激发社会活力,协调经济秩序,完善社会治理,增加社会认同等诸多方面发挥更大的功能作用。依笔者之见,从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基层社会治理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救助等四个路径渠道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是当务之急。
一、行业协会商会改革
行业协会商会在现代社会中对产业、经济和市场秩序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在企业、市场和政府之间担当者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从国际经验看,行业协会商会具有四方面优势:一是具有专业、信息、人才、机制等市场资源方面的配置优势。二是具有获得来自政府和企业两方面信赖的信息交流优势。三是具有突破部门与地区界限,实现上中下游产业链接,横向协调、纵向协调的协作优势。四是具有对国际贸易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快速反应的组织优势。不可否认,我国行业协会商会长期困陷于计划向市场转化的体制转换进程,受到体制和市场因素的双重束缚,难以有效地因应市场经济变化,尽管行业协会商会在提升行业或企业竞争力上有一定正向作用,但在总体功能作用发挥尤其是促进创新意义上并未显现。
从辽宁看,由于历史原因,国有资本和国企数量较为集中,民间资本和民营经济较为滞后,相当部分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严重,政社不分,管办一体,在推动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缺乏应有活力,无法适应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现实需求,在推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联合行动上更是乏善可陈。结合当前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等意见和建议,笔者认为,加速推动辽宁行业协会商会市场化改革是行之有效的可选路径之一。
从思路对策上应在以下四个方面给予重视:一是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真正确立行业协会商会法人地位,提升依法自治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建议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保持良性竞争,增强社会组织内在活力,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充分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职能,能够促进和增强企业会员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二是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市场话语权。建议政府将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时,充分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公共事务,调动行业协会商会吸引社会投资的积极性。同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地方立法及相关完善工作,出台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加快政府部门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职能,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和市场能够自行解决、适合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并对作用发挥明显、社会贡献突出的行业协会商会优先购买服务。三是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行为规范。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进程,建立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商会遵循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市场化原则运作,壮大经济实力。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在境外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为我国“走出去”企业提供服务。四是优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格局。加快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步伐,建议根据辽宁市场需要和行业企业发展趋势设立登记行业协会商会,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对辽宁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外向型产业成立行业协会商会要鼓励支持,重点扶持发展引进一批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商会,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辽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格局[1]。
二、基层社会治理参与
基层社会治理重在基层,重在民生,重在引导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关键就是要解决长期以来的政府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遵循“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会善治原则,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其中,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使社会逐步从传统管理转向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社会治理。从基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看,主要体现在创新社会管理,保护公众合法权益,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反映公众利益诉求,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加强社会协调功能,增强安全预警意识,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等多个方面。
辽宁是我国传统老工业基地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集中的地方,由于历史原因和社会结构问题,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问题比较集中,群体性事件呈高发重化趋势,成为一段时期内影响社会安全和稳定的突出问题。近年来的国企关闭破产、转制及减员分流改革,触及了社会多方面深层次的利益矛盾,大量的下岗失业及贫困人口,薄弱的初级社会保障体系,加上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重组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与社会冲突,社会风险控制难度越来越大。目前这些社会矛盾和问题多发生在基层社会治理盲区及弱势群体身上,而这正是基层社会组织服务的重点和优势所在。尤其是在社会救助、就业援助、心理抚慰、志愿服务等方面,提高基层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迫在眉睫。
从辽宁存在问题上看,一是基层社会组织发育尚不充分,基层社会组织数量仍然较少,规模仍然较小,自身能力不强,社会影响力不大,经济状况不佳,资源动员能力不强,组织规模偏小,社会公信度不高,缺乏发展后劲。二是基层社会组织缺乏社会管理和服务经验,结构松散、组织分散且自发性、随意性强,地区间分布不平衡,政府有关方面扶持政策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三是城市乡社区自治发展不平衡,仍然有相当多的基层社区尚未形成有效的居民自治机制,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服务仍处在探索尝试的初期阶段。四是部门间对基层社会组织认识不一,说法不一,行动不一,致使基层社会组织的社会动员组织能力弱化,社会资源整合难度加大。五是基层社会组织成员总体素质不高,多为离退休人员、企业下岗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分流人员,缺乏创新精神,从而直接影响组织的服务质量。为此,应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完善基层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着力解决社区社会组织的法人地位、人员待遇、活动经费、场所保障等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政府要在资金上提供支持,通过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发展专项基金、奖励优秀组织等形式为基层社会组织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二是健全基层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切实增强县区一级基层社会组织管理的力量,确保基层社会组织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鼓励党员通过法定程序竞选基层社会组织负责人,使党的领导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以充分体现在基层社会组织的建设中。四是制定基层社会组织战略性发展规划,引导基层社会组织发展从自发走向自觉,推进基层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整合机制和自律机制的创新和完善[2]。
三、社会志愿服务
社会志愿服务在欧美国家已有较长时间的发展历史,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志愿服务制度和体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操作性,并在规范化、法制化、国际化方面取得很大进展。现代社会的志愿精神在内涵上更注重把人们的爱心善举扩大到公民承担的社会责任;注重把个人的牺牲奉献扩大到互惠性的知识能力成长;注重把热心利他扩大到品质责任的志愿服务,从而具有了现代社会“以人为本”、“公民意识”的鲜明时代特征。志愿者活动在中国大约始于上世纪90年代,目前全国已建立超过43万个志愿者组织、19万个志愿者服务站,常年开展活动的志愿者超过5000万人,社区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是中国国内最大的两支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已从以青年志愿者为主体发展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动。
辽宁的社会志愿服务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也面临巨大的需求。长期以来,辽宁是产生“学雷锋、做好事”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的地区,友爱互助、乐于助人成为社会各界的传统,各地开展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得到党政机关、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的鼓励和支持,但缺乏广度和深度,普遍存在资源整合不够、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大、社会影响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一些志愿组织开展活动的层次水平并不高,而对于在专业知识和组织能力有较高要求的项目上,往往缺乏科学专业的指导,仅凭热情去奉献,社会志愿服务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为此,应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社会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建议将分散的社会志愿者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一支有合力的社会志愿服务力量,组成全方位覆盖的立体服务网络。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与手段,实现社会志愿服务人员管理的网络化与数据库化,使社会志愿服务的供需资源实现最优配置。二是完善社会志愿服务培训机制。根据社会志愿者的知识水平、服务领域等实际情况,通过系统性、分层级、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常态培训,提高社会志愿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引导社会志愿服务扎根基层社区,打造重点品牌项目,建立当地社会志愿服务孵化基地,扩大基层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范围和覆盖面,增强基层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四是加快社会志愿服务相关地方立法,建立良好的社会志愿服务的激励和保障机制,提高社会志愿服务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使社会志愿服务成为民众的一种精神需求、自觉行动、生活品质和道德常态。
四、公益慈善救助
公益慈善救助是改善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公益慈善组织作为社会慈善救助的主体力量,在社区服务、养老助残、灾害救援、社会救助等方面可以成为政府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社会战略的职能延伸,也可以成为政府实现全面脱贫任务的帮手。当前,公益慈善要在社会救助中发挥作用,一个重要前提是要有效地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弱,引导公众捐款捐物,开展志愿服务等多方面工作。
目前,辽宁全省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已近百家,公益志愿者逾百万人,并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在社会多方力量的支持和推动下,公益慈善组织正在成为辽宁社会救助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反映公众利益诉求,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加强社会协调互助功能等多个方面发挥着特殊的功能和作用。但从辽宁社会救助实际情况看,目前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仍然偏少,资金规模偏小,社会动员能力偏弱,仍处在发展初级阶段,具有较大成长和发展空间。
当前,要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就要进一步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扶持力度,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多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主导慈善,民间公益乏力,以慈善总会为代表的慈善组织也比较活跃,政府强势在其中起着强势主导作用,伴生出现民间慈善土壤先天发育不良问题。二是慈善文化匮乏,社会亲和力不够,在慈善文化理念上出现“断裂”、“断层”现象,大量公益慈善行为追求劝募“运动式”与救助“简单化”,对社会慈善环境氛围构成负面效应。三是慈善机构能力弱,社会参与度不高,善款募集能力过度依赖政府和企业资源,公益慈善组织管理能力不强,公益骨干尤其是管理人才严重匮乏,公益慈善项目选择、设计及执行上存在严重的低端同质,公益品牌塑造乏善可陈。为此,建议在以下三个方面采取相应对策:一是改善政策环境,加大对地方公益慈善事业的政策创新力度,加速公益慈善组织的改革创新进程,更大地激发公益慈善的社会活力,推进公益慈善救助的社会化进程。二是传播慈善文化,重视慈善文化的传播工作,依靠社会力量,培育发展慈善文化传播机构,以宣传慈善文化为核心,不断推动社会民众树立现代慈善意识,为发展现代慈善事业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全面提升辽宁地区的慈善文化软实力。三是提升专业能力,促进和推动公益慈善组织提升专业的技能优势、专业的人才队伍和专业的管理能力,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3]。
综上,通过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基层社会治理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救助等四方面路径,进一步优化和改善辽宁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发挥好社会组织作用,具有极大的探索空间和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顾朝曦.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J].中国社会组织,2014(8):5-6.
[2]郭小刚.辽宁基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证分析[J].社团管理研究,2011(12):46-49.
[3]郭小刚. 公益慈善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路径研究[J].学会,2013(12):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