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教学中的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2016-04-14邹杨
⌾邹杨
高中历史教学中的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邹杨
在中学历史教学中,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是个比较重要的板块,而在政治制度中,选官制度的变化、沿革又反映了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因此,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沿革在中国古代史当中的地位是不容小觑的。笔者在此将对该部分的知识做一点简单的归纳整理,阐述一点自己的看法只为抛砖引玉,不当之处还请指正。
高中历史教学;选官制度;世卿世禄制;察举制;科举制
从具体的选官制度来看,大概经历了由世卿世禄(世官制)到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再到科举制的发展过程,从选官的标准或方式上经历了“血缘选官”到“官员选官”再到“考试选官”的沿革。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雏形形成于夏朝时期,不同于尧舜禹传说时代的王位“禅让”制,夏朝作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时期,王位按照血缘关系进行世袭,同样的当时社会上的主要官职也都是由血缘进行世袭的,奴隶主贵族世世代代都享有官职世袭的特权,中国古代最初的选官制度——“世卿世禄”制开始形成。一直到秦统一六国以前,官吏还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延续。但是战国时,“世卿世禄”制就逐渐走向了没落,官吏的选拔也开始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官吏的选拔不再只是出于祖宗血脉的延续,“军功爵制”得到大力发展。
“军功爵制”适应了战争频繁的战国时期的需要,然而在秦统一六国、社会相对稳定时期很难再大范围推广和持续下去。加之秦朝短暂,所以并没有形成体系化的选官制度。唯有“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都由皇帝任免”。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两汉时期推行新的选官制度,包括察举、征召等。察举即选举,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西汉时主要是以才能和品德为推荐标准,东汉初重孝廉;但发展到东汉后期,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依据,使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发展形成并发展起来。
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乡举里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在此情况下,三国时的曹魏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然而其在具体操作方式上与察举制并无太大差别,因此,往往将九品中正制视作察举制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在朝官中推选有声望的人担任各州、郡的“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评定九个等级,然后根据士人的品级,向吏部举荐。吏部依据中正的报告,按品级授官。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隋唐以前,按照门第高低分配选官名额的士族制度,远远不能够满足数量众多的出身低微的地主阶级的需要。随着士族阶层的腐化堕落;以及封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均田制实行后,中小地主势力迅速增长,对于进入统治阶层的严重渴望;同时隋唐以后实现的国家统一,为革新政治、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并且在选官制度上进行改革提供了条件。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进入了成熟完善时期。
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隋炀帝建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唐朝贞观时,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创立武举和殿试。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冲破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起到抑制门阀的作用;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北宋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程序严格,税目减少,进士科成为主要科目。实行糊名法,录取名额增加,使北宋政权基础进一步扩大。王安石变法时,改革科举制度,废除死记硬背的明经诸科,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
明朝沿袭前代的科举取士制度,但只在“四书五经”内命题,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案文体为“八股文”。使科举制度发展成为愚民政策。清朝沿袭这一制度,严重阻碍了社会发展和进步。戊戌变法诏令中明确废除八股,改试策论,开设经济特科,但法令被取消。1905年,由于国内形势的变化,清政府被迫废除科举制度。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寿终正寝。
在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变化中,我们应引导学生注意其变化的原因。比如说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更突出的还是适应统治者维护统治的需要,后来更是成为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重要措施。只有将这些因素加以联系,学生才能更好地理解其变化的原因、知晓其变化的作用和影响。
四川省绵竹中学 61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