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法兰西内战》看马克思的社会公仆思想

2016-04-13赵海媛

绥化学院学报 2016年11期
关键词:公仆公职人员马克思

赵海媛

(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南京 210000)

从《法兰西内战》看马克思的社会公仆思想

赵海媛

(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首次明确社会公仆的概念,指在人民掌握政权、当家作主的基础上,政府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意志,为人民服务是其本质。历史原因与外部腐朽思潮的影响造成公仆的嬗变,可以通过廉价政府、权力制约与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的发扬以及法治规范来防止公仆的嬗变。

社会公仆;嬗变;权力

一、社会公仆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

公仆思想源远流长。早在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就提出,“公仆”即是“掌权的人”,也就是国家的统治者,不同的历史时期与社会形态对于公仆的理解与定义也有所不同。马克思在总结人类历史上无产阶级政权的首次尝试——巴黎公社失败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公仆”的概念,集中体现在巴黎公社运动后所著的《法兰西内战》一书中。它是随着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必须打碎旧有的国家机器的思想而被提出用来替代资产阶级腐朽政权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的政府只知道集中它的力量建造庞大的常备军队,并制造出了大批国家的寄生虫和巨额的国债。第二帝国的胜利,在表面上看似是这个政府权力对于社会的胜利,但是实际上却形成了一个万恶的渊薮,背后是一切腐败成分的极大泛滥。因此,无产阶级作为社会中最先进的阶级,作为与资产者天生对立而生的群体,它的使命就是承担起消灭一切阶级和阶级统治,从而实现顺应历史潮流的共产主义。“只有在这一使命激励下的无产者才能够把国家这个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也就是把集权化的、组织起来的、窃据社会主人地位而不是为社会做公仆的政府权力打碎。”[1](P139)因而无产阶级所要建立的公社或政权,其代表不是三年或者六年决定一次在议会里充当人民的“假代表”,而是为了“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就“如个人选择权服务于任何一个为自己企业招雇工人和管理人员的雇主一样。”[1](P100)这里所建立的政权与服务于人民的代表即是马克思所认为的“社会公仆”。马克思、恩格斯在其著作中虽并未对社会公仆概念下一个专门的定义,但其科学内涵是来自于法国巴黎运动的革命斗争经验。从《法兰西内战》中的论述我们可以对其做一个简要的概括,即社会公仆是指在人民掌握政权、当家作主的基础上,政府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受其监督、对其负责,本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政治关系。这里不仅要求政权机关的各级领导人员为人民服务,而且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同样是为人民服务的。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公仆的本质,也是作为社会公仆主体的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就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运动,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无产阶级政党是没有任何与整个阶级利益相悖的利益,因而始终代表着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无产阶级政权建立之后表现为作为社会的公仆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巴黎公社作为无产阶级政权的首次伟大尝试,在理论上与实践上都贯彻着“人民为主人,公职人员为公仆”的价值理念。其中共委员会办事机构就曾在公告里这样承诺:“你们当时给我们的是这样一种委托:我们的个人利益开始抬头之日,就是我们克尽公职结束之时;那么听凭你们发落吧!我们的主人,你们的自由是你们自己争得的。”[2](P12)在具体措施上,巴黎公社为了防止社会公仆嬗变成为社会主人,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采取了加强监督、规定薪金、精简机构等手段。通过这些措施使那些还深受残留的封建与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毒害的公职人员,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价值取向得到再塑。公社经普选产生的代表,不能像资产阶级的官老爷一样一边“代表”着人民,一边却又压迫和剥削着人民,而是应该真正还权于人民,从而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本质意识。

因而无产阶级政权下的社会公仆是根本有别于资本主义及其之前社会形态下的公仆类型的。这种社会公仆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所谓的谋取私利的“假代表”。从根本上说,这种公仆的本质也是由政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无产阶级的政党作为没有自身特殊利益的集体,是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因而也是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公仆只有时刻树立这种为人民服务的价值信念,从而在思想上筑起一堵抵御错误意识侵蚀的围墙,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本质”践行到底。

二、社会公仆嬗变的可能性分析

社会主义开辟了人类社会形态的新纪元,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代替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打碎了旧有的国家机器,从而步入向以“国家消亡”为标志的“自由联合体”迈进的道路。但是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完全的公有制经济还未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存在仍是现实,封建社会抑或资本主义社会遗留下的残余意识还未彻底消除,社会主义的社会公仆仍然存在着向社会主人嬗变的可能性。巴黎公社建立后所采取的种种以防公仆嬗变的措施也从侧面印证了这种可能性。马克思指出:“这一革新的事业将不断地受到各种既得利益和阶级自私心理的抗拒,因而被延缓、被阻挠。”[1](P144)因而即使是公社的公仆依然会受到外在利益与自身贪欲的诱惑,从而发生本质的倒退。结合《法兰西内战》与我国的具体实际,公仆嬗变产生的“合力”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仆嬗变的历史原因。无产阶级政权的建立将国家政权收归到人民手中,把它从统治社会与压迫社会的力量转化为社会本身的具有活力与生气的力量。人民掌握了真正的权利并将这种权利赋予于公职人员,代表他们进行国家的管理并未他们所服务。但是旧有的国家机器被打碎,旧有的残留思想并为被彻底消灭,正如列宁所言,旧社会的灭亡,不代表腐朽的思想和观念也灭亡,它不能被完全装入棺材和埋入坟墓,而还要在人们中腐烂发臭。这些腐朽的残留成为毒瘤致使一些公仆发生严重的嬗变。

第一,封建社会劣根性思想作祟。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社会主义社会。我国虽然进入社会主义已经60多年,但是仍然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相比漫长的几千年封建王朝来说,还属于“襁褓”时期。随着几千年的封建历史的结束,我们背负着中华文明历史长河的丰富遗产,同时也背着几千年的封建与一百多年的半殖民半封建的社会史的沉重担子。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痕迹与“烙印”仍然存在于社会的诸多方面,影响着、制约着人们的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封建社会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为官”即是“显贵”,是一种权力与地位的象征,“官就是法”的特权思想带来滥用权力、徇私徇贿等,这些封建沉珂给社会公仆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准则造成了冲击,也正是这种封建社会劣根性的社会遗传,成为社会公仆嬗变的重要历史根源。

第二,公仆嬗变的本质就是权力的腐败。公仆所被赋予的人民的权力成为一种“私力”,成为谋求个人利益的手段,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应运而生。而这种腐败现象归根到底是随着阶级和阶级剥削制度的建立而形成,是历史的产物。剥削阶级为了追逐私利、积累资本而“用权贪钱”,腐化堕落。马克思指出,公社并不取消阶级斗争,而是要消灭一切阶级与阶级统治。而如今剥削阶级与剥削制度仍然存在于世,腐败现象的源头并未断绝,这种历史的产物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我国封建王朝以及资产阶级的剥削统治所残存的这片产生腐败的土壤,还并未根除。在这片土壤上建立起的社会主义国家及其公职人员,还受其污染,社会的公仆因这种腐败病毒的滋生与蔓延而出现思想的嬗变。“无论廉价政府或‘真正共和国’,都不是它的终极目标,而只是它的伴生物。”[1](P102)马克思认为,未来的共产主义不仅是消除了阶级和阶级统治,连同这种统治所依附的“国家”或“政府”都会自动灭亡,从而将权力腐败与公仆嬗变的制度根源埋葬在历史的进程中。

(二)公仆嬗变的思想原因。无产阶级政权的建立摆脱了封建腐朽思想的束缚,使人们的精神获得了解放与自由。但是一些意志薄弱的社会公仆不可避免还会因为内部心理与外部环境的影响而信念摇摆不定,由于外部的“既得利益”与“自私心理”诱惑而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从而导致发生嬗变,从“人民的公仆”到“人民的主人”。具体来说:

一是自身自私心理作祟,没有正确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理念。人皆有私心,但是这种私心在集体利益与集体幸福的面前都应让位,作为一名社会公仆更要通过社会主义的道德来抑制这种私心。追求利益是人的基本行为动机,利益有精神利益与物质利益,有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如若看中物质利益忽视人民利益,当自身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之时,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便易遭其放弃,“公仆”便成了为其自身谋利的“私仆”,理想信念的枯萎,或隐性或显性的堕落成为腐败分子,最终发生嬗变。

二是在思想观念转变中价值观发生扭曲与滑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加快,人们的思想也在发生着剧烈的变革。资本主义社会在现实中还存在,并且是看似“繁荣”着存在。所不断渗透到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垃圾文化、腐朽的道德观念与生活方式、个人自由主义价值观等,对人民的公仆思想道德产生了一定的腐蚀作用。尤其是西方世界所宣扬的“普世价值”,这种非主流的社会思潮冲击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公仆们,在各种思想的相互激荡中,发生了人生价值观的偏离,偏离了马克思所宣扬的“公仆思想”。金钱物欲的“既得利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也顺势而入,对于财富的强烈渴望在一些人身上表现为权力的腐败,从而发生公仆的嬗变。

(三)公仆嬗变制度原因。无论是历史遗留下的封建主义顽固还是资产阶级腐朽逐利思想的毒瘤影响,公仆发生理想信念与嬗变最终是决定于个体的人。每个个体都是性本善的,但是每个个体的人是否都能够对于内在的私欲与外在的诱惑自我约束与抵制则是不能确定的。在选人之时对于不能坚守社会主义道德理想与信念的人就应谨慎对待。用人制度的完善、科学与否是与腐败现象的产生与蔓延以及公仆发生最后的嬗变有着密切的关联。

“从前有一种错觉,以为行政和政治管理是神秘的事情,是高不可攀的职务,只能委托给一个受过训练的特殊阶层……现在错觉已经消除。”[1](P141)马克思的这段论述深刻的指出,我们在用人的标准与制度上是完全不同于资产阶级的。我们是要任命那些因为不胜任而可以随时罢免的“勤务员”,而不是那些谋求俸高禄厚的势力小人、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大老爷们,这些勤务员的原则与使命就是为人民服务。而我们党的干部原则也是继承了马克思的思想,要以“德才兼备”为准则,任人唯贤。邓小平也提出过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关键还是在人。[3](P380)但是在实际的践行当中,用人还是会出现同德才兼备原则背离的情况,“有才无德”的人就如马克思所说的那种“知识分子”,是来反对和压迫人民群众的。而“有德无才”的人又不能很好地代表人民从而为人民服务。而“有才无德”之人,因为自私贪欲的自然本质属性的膨胀,以及在后天没有得到很好的思想引导与道德教化,从而任由这种恶性发展下去,致使腐败行为逐渐产生,最终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使命,产生了公仆的嬗变。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社会政权中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历史残留的腐朽思想根深蒂固、我国在转型时期资本主义逐利思潮的冲击、自身贪欲与既得利益的诱惑以及在用人制度上的漏洞,社会公仆发生嬗变到社会主人的现象仍具有现实性与可能性,这种嬗变对于无产阶级政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与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认同都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因而对这种嬗变要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也对公社所采取的一系列防止嬗变的措施进行了极高的评价,为社会主义政权的治理经验提供了理论与实践借鉴。

三、严防社会公仆嬗变的重要举措

(一)廉价政府的建立保持行政机构的效率性。廉价政府最初由资产阶级提出来迎合民心推翻封建贵族的统治政权。但是资产阶级的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进行资本剥削与维护本阶级的私利,“廉价政府”只是作为一种口号停留于表面,而最终并不能实现。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政府权力的这种最后形式同时也是它的最淫贱的形式,是一帮冒险家对国家资源的无耻掠夺,是制造大宗国债的温床,是对变节卖身的赞美,是一种虚饰矫作的扭曲生活。”[1](P166)资产阶级的政府仍然是一个维持着庞大军政机构而为了镇压人民的特权机器,靠着人民税收的供养而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寄生瘤。因而马克思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廉价政府是真正意义上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只有在这样的廉价政府中公职人员才能成为社会的公仆。廉价政府即是通过消耗尽可能少的费用与成本,这里包括政府行政机构及其在机构中工作的公职人员的生存和发展活动,从而实现尽可能有效的行政服务与人民利益。节俭出来的资金能够更多地用来服务与建设于民生,而不是供养了那些政府的“寄生虫”。巴黎公社为此采取了很多切实的措施。

首先,巴黎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这一口号,因为它取消了两个最大的开支项目,即常备军和国家官吏”。[1](P101)马克思对其措施极为赞赏,认为这是打碎“旧有的国家机器”重要举措。原有的资产阶级政权像蟒蛇一样把社会机体从四面八方都缠绕起来,从而滋生与寄养了一大批为了谋取私利的人,物欲的膨胀与机构的益渐臃肿最终致使人民的苦难。取消常备军与国家官吏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武装力量与国家的基本职能,只不过是用公社任命的“社会公仆”去取代那些“中央政府的工具”,从而接受人民的监督并随时可以罢免。一切的社会公职都应由这些“公社的勤务员”所担任,这些“勤务员”们领取基本的薪金,并只是相当于普通工人的报酬,从而“当官”与“发财”的关系也从此断绝,社会公仆进入公职队伍的使命就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了谋取钱权。另外不仅对政府机构公职人员的尽可能缩减,对于政府机构的本身也进行精简,以此来明确各个政府机构职能与职责,提高决策的效率。公社在建立之初就要用几千人名积极干练的公职人员来顶替以往需要成千上万人才能完成的工作,进一步节省政府成本,让权力机关与权力机关中的公职人员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其次,巴黎社会对公职人员的工资进行了改革,不仅每个公职人员定时定量领取薪金,并且领取的薪金不得过高,只是相当于普通熟练工人的基本工资。既然是作为工人阶级的代表与先锋队,并且是为人民所服务的社会公仆,就不应为了贪图钱财与权势名利,因而要与劳动人民平等相待。马克思曾尖锐讽刺过反动的梯也尔政府,在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规定了3000万法郎的年俸,从上任前的一贫如洗到上任后的腰缠万贯,好像当初承诺的“节俭共和国”对他从来就是一句空话。公社的低薪措施目的就是为了打破资产阶级的官僚工资制度,一定的职务赋予一定的权力与相应的薪金,改变那种视担任公职干部就是为了向上升迁或者积累财富的手段,这种工资的数额就应限于维持公职人员正常的生活与操守。公社另外还明令禁止人民公仆的公职人员在职务范围之外进行兼职兼薪,这对于我们如今的党员干部也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兼职兼薪为用权谋私提供了一个便利的途径,尤其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借用兼职名义实则为权力腐败、权力滥用制造幌子。其次在兼职兼薪同时就不能全心全意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本职工作中,人民赋予的权力与职责,便在个体追求升官发财道路中埋葬。

我党领导下的政府逐渐加大落实“简政放权”政策与马克思所提出的廉价政府理论是一脉相承的,机构的过于臃肿不利于政府决策效率的提升。通过精简机构与明确政府职能,从而使政府公职人员服务意识增强,百姓与社会也能享受更多的“红利”。另外低薪制与禁止兼职兼薪对于我们进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前苏联时期,同样在立国之初实行低薪制,然而到了斯大林时期,公职人员的工资控制成为纸上制度,政府人员与普通工人工资甚至相差成百上千倍,从而加剧了公职人员内部的腐败堕落与苏联最后的轰然解体。在公职人员进入公职队伍时就应培育这种廉政意识,并通过廉政政府的客观环境来约束公职人员谋取既得利益的私心,以防人民的公仆发生嬗变。

(二)权力制约与社会监督的加强保持权力的正当性。在自由资本时期的资产阶级从封建专制政权的废墟上建立起了资产阶级议会制,然而这种议会制本质上是为资产阶级的利益所服务的,并没有真正的代表人民,议会成为了资产阶级投机牟利的工具。而作为无产阶级的崭新政权中如何防止社会公仆重新倒退到社会主人的老路上,马克思从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阐述,从而通过这些举措来加强对公职人员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得到正当行使。

首先,实现人民选举,保证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资产阶级的普选权在马克思看来只是被当做议会批准神圣国家政权的工具以及统治阶级手中的玩物,马克思要求“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1](P55)这样公民便能够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并实现自我政治意志与政治权利,选择可以为自身服务的社会公仆,公仆的行为对公民负责。由于受到这种权力的制约,公仆也不敢私自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力的行使在其职能范围之内有效进行。

其次,通过社会的监督,规范权力的正当性,并通过随时罢免制将那些并不是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职人员。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十分强调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督与罢免要求,监督权与罢免权是防止公职人员出现向社会主人嬗变的重要保证,也是警醒公职人员时刻保持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理想的重要利器。随着时代的发展,公职人员出现腐败表现,从而嬗变的渠道日益增多,对公职人员的监督路径相应要顺势而进。不仅仅要有《法兰西内战》中提到的在行政司法等各部门设立监督委员会,公布行政事务汇报工作,建立群众来访制度等传统监督形式。还要大力发展网络监督的新路径,通过网络新媒体与传统监督形式的结合实现双向促进,进行优势互补。并且这种监督权的落实不仅仅是针对公职人员个人,还有对国家政权机构与国家行为的监督。我们有些公职人员以政府机构单位的名义进行职能行使时,可能借由集体的主体不明确性而责任意识不强,容易出现行政行为的失范,对国家机构及行为的监督也更有力地对其责任逃避意识起到约束。主动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的做法能够比虚伪的政府更能保障为人民服务的职责,防止出现向社会主人的嬗变。

(三)批评与自我批评保持公仆思想的先进性。马克思从来都是信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的诸多理论与发现,都是建立在自我批评的基础之上,并通过这种批评使得他人能够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内涵,通过自我批评使得理论完善发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应该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必要作风,是保持党的旺盛生命力的必要手段。恩格斯曾在写给马克思一封信中提到:“当各种腐朽分子和好虚荣的分子可以毫无阻碍地出风头的时候,就该抛弃掩饰和调和的政策,只要是有必要,即使发生争论和吵闹也不怕。如果一个政党宁愿容忍任何一个蠢货在党内肆意地作威作福,而不敢公开拒绝承认他,这样的党是没有前途的。”[4](P90)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刻保持公仆思想的先进性,与各种腐朽意识与恶劣作风作斗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与理想。巴黎公社允许人民向公社或者报刊投寄信件,从而提出对于政府或者公职人员的批评和意见。公社不像以往的旧政府不敢承认错误还自诩不会犯错,公社就是要将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社会公布出来,以此让公众知道自己的一切缺点,从而也接受一切批评。

从毛泽东时期,就指出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优良的三大作风之一,有无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邓小平同志也指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是我们党的基本生活制度,没有批评一些落后的思想就得不到进步,丢失了批评的武器,思想的问题不容易得到解决,公仆的信念受到影响容易发生蜕变。近些年习主席提出,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来进行思想的净化,要广泛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这种活动使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对自身问题有了明确的认识,加强了责任意识。习主席在2015年12月28号的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中还专门提出,要进一步落实三严三实思想,发现不严不实的问题,都要严肃指出,敢于板起脸来批评、督促改正,也要勇于面对自身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因而这种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对于公仆的思想监督与行为指导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防止公仆因为党性不足而导致走向腐败、走向蜕变的重要手段。

(四)法治规范保持人民意志的最高性。法律在马克思看来是作为服务于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观念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社会仍然需要法律来维护其社会秩序与行为规范。通过法律的国家强制力来保证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公仆的行为不出现违法行为,也是防止发生社会公仆的嬗变思想的精神实质体现。马克思认为,法的意志首先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法的本质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统治阶级的统治利益。《法兰西内战》中提出:“法官和审判官,也如其他一切公务人员一样,今后均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罢免。”“法官的虚假的独立性将取消。”[1](P99)由人民选举的法官与审判官,从而由人民掌握立法权来将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对国家事务与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在行政权与立法权的较量中,如果行政权战胜了立法权就容易产生腐败滋生、权力滥用的现象。如,法兰西第二帝国用自己挑选的立法团和参议院来代替议会,从表象上看来是行政权战胜了立法权,但实则背后却是滋生了极大了腐败成分,只是那个统治阶级的最后的、最堕落的形式而已。因而人民的意志上升而成的法律,行政权力不能突破法律的限制,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权力的行使。我们党也历来重视法制建设与法治治理的结合,尤其是近年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进一步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但是在法治理念与法治规范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一些法律漏洞还因社会的快速转型而存在。对于社会公仆的规范和约束要有制度上与法律上的系统化,同时要在社会公仆心中培育起坚定的法治理念,要“有法必依”,对法律产生敬畏,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另外还需要在这么几个方面去努力:(1)确立权力法定原则,公仆的权力由人民赋予,最终是体现在具体的法律当中。公仆所行使的职能及其拥有的权力边界和范围应该是始终在一定的法律空间内,逾越出这个空间就是产生违法,便容易产生行为的蜕变。(2)正当程序原则,出现权力的滥用与误用,要通过法律所设定的正当程序特别是责任追究制度来及时纠正与调节,从而弥补因监督不足或者监督本身造成的缺陷。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集中提出了自己关于社会公仆思想的具体论述,并介绍了诸多巴黎公社为了防止社会公仆嬗变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也揭示了公仆产生嬗变的具体根源与历史原因,这对于我们重新认识“人民的公仆”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现如今的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价值,坚定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的信仰追求。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罗新璋.巴黎公社公告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责任编辑刘金荣]

A8

A

2095-0438(2016)11-0020-05

2016-05-22

赵海媛(1993-),女,黑龙江绥化人,河海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共党史;党史党建。

猜你喜欢

公仆公职人员马克思
论马克思对“治理的贫困”的批判与超越
马克思像
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萌芽——重读马克思的博士论文
“只见公仆不见官”
一句话
张怀芝减薪有高招
安徽一公职人员成“黑老大”获刑20年
尊崇法治,从国家公职人员做起
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主体比较研究
马克思的“知本”积累与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