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少数民族政权外戚政治研究
2016-04-13李禹阶韩晓燕
李禹阶 韩晓燕
在我国二千多年的帝制时期,先后出现多个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这些少数民族政权中,其政治机制的运作方式与汉族君主专制政权相比有着自己的特点,并导致其政权中皇室后族、外戚参予军国大事有着自己的特征。由于我国古代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颇多,其形态也各有差异。因此本文主要以我国历史上几个重要的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如北魏、西魏、西夏、辽、金、元、清等为研究对象。
一、政权特点与后妃干政
在我国历史上建立过政权的少数民族大多数是从氏族制或奴隶制社会直接过渡到封建政治体制中,因此氏族、部落的一些习惯、习俗也延续下来。在政治上,这些原始习俗表现为这些政权往往保留着部落贵族共同议事,决定国家军政大事的习惯,皇族宗室、部落贵族在国家事务中有着极大的参与权。
从魏晋时鲜卑人政权来看,自道武帝据有中原,建立政权,部落联盟经历了“离散诸部,净土定居”的蜕变期之后,逐渐发展到了封建国家。但是,从部落贵族演化而来的鲜卑军功贵族在中央仍然有着重大的政治、军事权力,并且制约着北魏皇权,使当时的政治体制具有浓厚的贵族政治色彩。据史载,在鲜卑贵族中,有由宗室贵族和异姓贵族组成的“同宗十姓”与“勋臣八姓”。这些脱胎于氏族旧贵的巨室大族构成了北魏上层贵族的基本框架,并在王位继承、军事征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辽是契丹人建立的国家。契丹族是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自古以来就逐水草而居。《辽史·营卫志中》记其“大漠之间,多寒多风,畜牧畋渔以食,皮毛以衣,转徙随时,车马为家”。直至耶律阿保机时期,契丹各部开始强盛起来,并建立了自己的政权。由于契丹是从原始军事民主制迅速发展到封建君主集权政治的,因此其政权中还存在着许多旧的部落军事民主制度的遗留。当时契丹各部旧贵族还有着很大的势力,中央的皇权集权政治一直与部落旧贵族相互冲突。早在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时代,这些部族内部的权力冲突就不断发生。史载太祖耶律阿保机“初受命,属籍比局萌觊觎,而遥辇故族尤觖望”①《辽史》卷七十三《耶律海里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3 册,第1227页。。这种冲突不仅表现在异姓部族中,亦多发生于皇族诸王内部。尤其在辽圣宗以前,由于在皇位继承问题上尚处于由世选制向嫡长子继承制过渡的阶段,传统势力还十分强大,许多皇族成员为了自身利益而极力维护旧贵族制度,反对君王专制的中央集权的新体制,因而上层统治集团间内斗激烈,内部的叛乱层出不穷。例如太祖五年、六年、七年(公元911—913年),就有阿保机的弟弟,贵族剌葛、迭剌、寅底石、安端三次谋反叛乱,形成了当时辽代上层统治集团的不断的骚动。
由女真族建立的金政权亦是如此。在12世纪初期,女真族仍然还是一个以渔猎为主的社会。“金之初年,诸部之民无它徭役,壮者皆兵,平居则听以佃渔射猎习为劳事,有警则下令部内,及遣使诣诸孛堇征兵,凡步骑之仗糗皆取备焉。”②《金史》卷四十四《兵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 册,第992页。这使其社会形态中充满了原始氏族社会的遗留。《三朝北盟会编》载金朝建立政权后的军事民主制遗风曰:“国有大事,适野环坐,划灰而议,自卑者始。议毕,即漫灭之,人不闻声,其密如此。将行军,大会而饮,使人献策,主帅听而择焉,其合者即为特将,任其事。师还,又大会,问有功高下,赏之以金帛若干,举以示众。”③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三《政宣上帙》三。当时决定国家大事的是有着部落联盟特色的勃极烈制度。地位显赫并具有终身职务的数名勃极烈组成勃极烈会议,皇帝就依赖这个机构来决议国家大事。在勃极烈制度下,各部落首领皆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国家大事更多地取决于勃极烈会议的贵族的意见。其后在中央集权的发展中,勃极烈制度虽然得到改造,但是金代的贵族议政制度却始终有着重要影响,并制约着皇权的发展。
其他如蒙古族、满族亦是这样。由于这些少数民族政权大多是从父系家长制阶段直接过渡到君主政治阶段,因此,从它的社会历史发展来看,一方面皇权在不断发展、强化;另一方面,传统的军事贵族联合的执政、议政形式也保存了下来,在很长一个历史时期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政权中的政治格局其实是一种部落贵族共同执政的格局,这也是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中常常见到的政治体制。
正是在这种政治格局下,历代少数民族政权中的帝王必须要依靠其他贵族势力,来巩固自己的家族统治。于是皇族为了更好地联合一些有实力的部落贵族、世家大姓来巩固自己的地位,就与一些在政治、军事方面有实力的部落贵族联姻。这样,在各个少数民族政权中,普遍实施着皇族与部落贵族、世家大姓的固定婚姻关系的所谓“世婚”制度。例如在鲜卑人建立的北魏政权中,拓跋氏( 元氏)与“勋臣八姓”通婚甚多。勋臣八姓中的贺氏、刘氏、于氏三姓先后出过皇后,并且其子弟多次娶皇家宗室女子为妻。在辽代也是如此。为了笼络一些有势力的部落贵族拥护中央皇权,阿保机和几个重要部族通过世代联姻方法,结成政治同盟,形成较固定的皇室与贵族之家的世婚制度。这些贵族之家初为二帐,即二审密氏的拔里和乙室已家族。《辽史·后妃传》记曰:“后族唯乙室、拔里氏,而世任其国事。太祖慕汉高皇帝,故耶律兼称刘氏;以乙室、拔里比萧相国,遂为萧氏。”据《辽史·外戚表》载,乙室、拔里之下又有其分支:“拔里二房,曰大父、小父;乙室已亦二房,曰大翁、小翁;世宗以舅氏塔列葛为国舅别部。三族世预北宰相之选。”
金代世婚制度亦很突出。从金代初年开始,皇族就已经划定了其通婚的族属范围。据《金史》卷63《后妃上》记载:“金代,后不娶庶族,甥舅之家有周姬、齐姜之义。”“国朝故事,皆徒单、唐括、蒲察、拏懒、仆散、纥石烈、乌林荅、乌古论诸部部长之家,世为姻婚,娶后尚主。”①《金史》卷六四《后妃传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 册,第1526页。而从元朝历史看,帝室世婚的主要家族是弘吉剌氏。在满族婚俗中,皇帝后妃大多数是从满蒙贵族中遴选。当时满洲的八大姓即佟、关、马、索、齐、富、那、纽氏,是满族上层统治者中仅次于爱新觉罗氏的世家望族,清帝的后妃就主要来源于这八大姓,谓之“从龙八户”。
这样,这些政权中的部落贵族共同议事制度,不仅影响其政治生活与国家大事,还直接影响到中央皇权的通婚与政治运作机制。
此外,中国古代少数民族风俗中,女性地位尊崇,有时常超越了男子。例如在鲜卑人习俗中,妇女出嫁,娘家人往往教其严管丈夫,悍妒不羁。“父母嫁女,则教之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劝以忌。持制夫为妇德,以能妒为女工。”②《魏书》卷十八《太武五王传·临淮王谭》,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二册,第423页。这种重视妇女的风俗习惯,也延展到国家军政大事中。与皇室实行“世婚制”的上层社会妇女,既没有汉族妇女参政的那种旧礼法思想与习俗束缚,又具有强大后族势力背景,加上当时的皇帝及宗室贵族常远离都城行军作战的行国特色,这就为当时政权中的上层妇女参与政治、军事提供了空间,使她们能够在激烈的政治、军事斗争中发挥自己的才能,执掌国政,预决政事,指挥军队,升黜僚佐,使后妃参政成为这些政权中普遍的政治现象。
据《北史·后妃传》所记,在北朝鲜卑政权的宫廷中,后妃常常参与军国大事。如平文皇后王氏,“昭成初欲定都于灅源川,筑城郭,起宫室,议不决。后闻之曰:‘国自上世,迁徙为业。今事难之后,基业未固,若城郭而居,一旦寇来,难卒迁动。'乃止”。辽、金时期也是如此。据《契丹国志》卷13《后妃传》记,辽圣宗淳钦皇后述律平“勇决多权变,太祖行兵御在众,后尝预其谋”。述律平皇后常常随同出征,并且与太祖共同商议军事要务。由于皇帝常年巡视在外,因此朝内军政大权多由皇后主持。而当辽朝中央政权发生重大事件或变故时,皇帝多不在上京,主要依靠留守京师的皇后来稳定时局。述律平之后,有景宗睿知皇后萧绰。景宗崩,萧绰被尊为皇太后,摄国政,并与贤臣耶律斜轸、韩德让等参决大政。据《辽史·后妃传》载:“后明达治道,闻善必从,故群臣咸竭其忠。……圣宗称辽盛主,后教训为多。”萧绰习知军政,常常指挥辽国大军出征。在辽、宋澶渊之役中,萧绰亲临战阵,指麾三军,赏罚信明,后与宋签订著名的澶渊之盟。
这样,一方面在当时少数民族政权中有着尊崇女性遗风;另一方面其政治体制中长期存在部落贵族共同议事制度。这两种情况使后妃参政成为常态。反过来后妃参政又加强了与皇族进行政治联姻的后族势力的发展,使其成为皇族执掌政权的重要辅助宗族。例如在辽朝,与皇室耶律氏固定联姻的几个权势显赫的贵族之家二审密氏的拔里和乙室已家族实力强大,“耶律与萧,世为甥舅,义同休戚”,实际上是建立一种皇族与贵族联合专制的政治格局,使政权尚不十分稳定的耶律氏皇族得到了颇有权势的贵族部落的支持,为其政权的发展巩固奠定了坚实基础。而这几个与皇族世世联姻的贵族家族,也取得了在辽朝政权中的重要地位,即“世任其国事”的资格。
因此,在贵族合议制的政治格局下,中古时代少数民族政权中作为世婚制下的宫廷后妃,已经不是简单的皇室内室的女性亲属,而是有着强大靠山的与皇权的政治结盟对象。她们也不仅仅代表其个人,而是代表着自己的宗族、家族以及一干势力,有着与其贵族家族系列“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同时,少数民族政权中尊崇女性的氏族制遗风,也使后妃常常能够抛头露面,直接干预国家的军政大事,而不像汉族政权宫廷中的后妃那样受到传统礼法的约束。这样,在这些少数民族政权中,其后妃往往能够与丈夫、子女一起,历任战阵,亲督戎兵,议决军国大事,活跃在国家的政治、军事舞台上。
二、政治利益的多元化:外戚势力发展的两面性
应该说,后妃参政、干政,辅助皇室,对政权建立之初时稳定国家政治有着重要作用。例如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建立北魏王朝,主要就得力于其舅父贺兰部的支持。拓跋部能够复国,北魏能由弱变强,除了母族贺兰部的鼎立相助,还得益于妻族独孤部的大力扶持。北魏几代君主都有强有力的母后和后族支持,新君靠母后和后族呵护、护持,才能得位和固位。但是其结果亦导致各个联姻部族在皇亲国戚的背景下不断发展,扩大势力,这使得这些世婚贵戚家族往往有着极大的政治、军事权力。正如上述,在北魏鲜卑拓跋部时代,当时与皇室结成姻亲的贵族主要是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勋臣八姓”,这些以功勋为标准确定的八姓,与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的宗室十姓,在北魏政权中,尊爵封王,地位显赫。而在辽代,皇族即“三耶律”与拔里、乙室已、述律氏三个家族世世通姻,辽朝成立专门的国舅司、帐,负责对这些后族的管理,“大国舅司掌国舅乙室已、拔里二帐之事”①《辽史》卷四十五《百官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 册,第713页。,这使联姻家族有着极大的政治、军事、经济特权。例如这些后族就取得了世选北府宰相的特权。北府宰相属北面官,掌佐理军中大政。特别是在辽太祖阿保机取代遥辇氏后,于太祖四年(公元910年)七月,以后兄萧敌鲁为北府宰相,管辖北府五部。此后北宰相府即受控于外戚之家萧氏(审密氏)。因此,在辽代政权中,后族在政治上有着十分显要的地位。
但尽管有着皇帝母后、后妃参政的背景,可是由于这些政权中各种政治势力错综复杂的特权消长、利害交往的关系,后族、外戚的干政之路并非畅通无阻,而是充满了荆棘、坎坷。从皇权来看,一方面,皇权对于后族与外戚,需要依凭甥舅联姻来维持、稳定政权,互为屏障;另一方面,为了维持其皇权的独尊性,他们又对于其后族、外戚势力处处设防,防止其坐大。而在后族、外戚与其他贵族势力关系而言,后族、外戚作为部落军事旧贵的一部分,他们既有着与皇权的联合、斗争;也有着与其他军事旧贵不相同的利益取舍。一方面,他们作为皇室的盟友、外家亲戚去屏障皇权,并由此谋求自家宗族利益;但另一方面,作为旧贵族中的一员,皇权的过大发展必然会损害当时的贵族合议制政治体制,弱化各部落贵族的特权和利益。因此在这个时候,后族、外戚就会同其他部落贵族一起,反对皇权的独大。这种利益关系使后族、外戚与皇权处于一种微妙而交叉平衡的政治关系中。例如北魏独孤氏、贺兰氏、勿忸于氏、纥奚氏等“勋臣八姓”,在建国初期开疆拓土的战争中屡建功勋,为皇权所信任,也开创了其家族的荣显地位。但是随着中央皇权的加强危及到他们的政治特权时,他们大都与皇权发生矛盾、冲突,进而反叛。如在孝文迁都洛阳时期,与皇室有婚姻之好的“勋臣八姓”中的穆氏、陆氏等都参与了反迁都的谋乱,其中穆泰还是孝文迁都中发动反迁都叛乱的组织者。它说明当时的军事贵族,甚至包括与皇权通婚的军事贵族,在与皇权的关系上仍然是一种权利相依、特权相托的不断变化的利益关系。
除了皇权与后族、外戚、旧贵错综复杂的多元利害关系外,后族与部落贵族之间,也由于利益取向的不同存在纷纭复杂的局面。当后族、外戚受到皇帝宠信,与皇权立场一致时,他们往往超拔于其他部落军事贵族之上,而有着更大的政治、军事、经济特权。这时他们往往受到其他贵族的妒恨、排斥,与这些军事贵族处于相互裁抑的局面;而当后族、外戚受到皇权打击时他们又会和那些军事贵族相互联合,以抵制皇权对他们的裁抑。所以,后族、外戚在政治上处于一种体制之内上下进退,周游于皇权与部落贵族之间的格局,这使他们始终在纷纭复杂的政治格局中博弈自己宗族的利益。
正是这种错综复杂的多元利害关系,使他们既能够受到皇权庇佑,尊崇显贵;又容易受到皇权与其他旧贵的两面夹击,其特权、势力的发展受到抑制,不容易形成外戚独决朝政、独揽大权、为所欲为的局面。这使他们与汉族王朝中的外戚干政相比,有着自己的显著特点:
第一,皇权借鉴汉族政权的教训,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注意对外戚家族进行抑制,使后族、外戚在椒房专宠、出将入相的同时,亦不能一支独大。历史上汉、唐外戚执掌国家大权,权臣当道,国政混乱的事实,使这些少数民族的统治者认识到后族、外戚执政的危害。这些统治者虽然依靠政治结盟性质的部族婚姻,为巩固权力曾获得不少益处。但这也使他们深深知道后族、外戚之家对于皇权独尊的影响,于是常常采取超常措施抑制、裁撤外戚权利。例如北魏鲜卑拓跋部的道武帝拓跋珪得力于其舅父贺兰部的支持而建立北魏王朝。拓跋居部落联盟领袖地位,其君后和母后的部族都具有相当实力。尤其从桓帝祁后以来,拓跋部女强人辈出,像“摄国事,时人谓之女国,性猛忌”的桓帝皇后祁氏,“性聪敏多知,沉厚善决断,专理内事,(昭成帝)每事多从”的昭成皇后等。道武帝本人之母贺太后就是很有能力的女强人,道武帝如果没有这样的母亲及后族的支持,是不太可能登上君位的。这就使得这些统治者上台后,对其后族、外戚多有忌讳,而不断变相裁撤其权利。此外,在少数民族政权的发展过程中,还没有确立严格的父子传承的继嗣制度,常常出现兄弟之间争夺君位的斗争。在这些斗争中,各个母后、君后都帮助自己的丈夫、子女争夺君位。由于这些君后和母后的部族一般具有相当实力,有强大的背景,因此在争夺君位的斗争中,后族、外戚之家往往起着重要作用。但是这也更增加了君位继承的纷乱。所以,在君权稳定后,一些君主就十分注意对后族及外戚之家的抑制、制约,采取各种措施,抑制或预防母后、君后的后族势强干政乃至于危及于君位传承秩序。例如在北魏时期形成的一种“立子杀母”制度,即在立太子前,先赐死其生母,由此制约后妃及外戚专制、执政。这种残忍的传位方式,从道武开始,成为北魏易代之际的惯例,也确实有效抑制了后妃及外戚的干政预政。此外,北魏统治者还实施了离散后族、外戚诸部的政策,来分散后族、外戚的部落势力,巩固君主专制集权。道武帝就曾经用战争手段强制离散其母族贺兰部、妻族独孤部、祖母族慕容部等后族,由此统一代北,强化中央控制。
第二,在这些政权中,除了皇权之外,皇室的宗室贵族群体对于后族、外戚干政都有着很强的忌讳心理,并且形成强大的制约机制。由于这些政权都是从原始氏族部落制蜕变而来,“强者为王”的风俗习惯,使皇权自己的部族,往往是其部落联盟中军事实力最强,最为核心的部族。而围绕皇权的同姓宗室贵族,往往是一个实力相当强大的贵族群体。他们在建立国家的战争中,起着相当重要的核心作用,也是其中最大的一股势力。这种情况也影响到这些政权的政体运作机制。由于皇权是在强大的宗室力量支持下取得权力,因此这些政权中的帝王不能够像汉族政权的专制帝王一样,而依凭个人爱好,任意封官许愿,不次擢拔后族、外戚,使之把持朝政,独揽大权,为所欲为。例如金朝廷中,宗室贵族群体是一个在部落贵族中独大的群体,这个群体不论是在金朝的立国中,还是在其后建国的过程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建立政权,以及与北宋的频繁战事中,金代宗室贵族自始至终成为一只独立的政治、军事力量。在战争中他们领军出征,挥师前线,并且产生了许多著名的军事将领如宗翰、宗望、宗磐、宗干、挞懒等等。这些将领不论是在消灭辽朝,还是在灭北宋的战争中,都屡立战功,威名震于中外,成为金朝最为重要的政治、军事势力。即使皇帝自身,也需要常常听从这些宗室贵族的关于国事的建议和意见。这些宗室力量的强大,有力地阻碍了后族、外戚的独执国柄。
由于权利资源的有限性,皇权内部虽然常常出现帝王与宗室集团残酷的权力斗争。但是,从利益取舍来看,这些政权中皇权与宗室贵族的相互依赖性仍然是主要的方面。由于皇权面临诸多部落军功贵族的挑战,他们必须要有一个庞大的宗室亲族群体,及其政治、军事力量来维持、巩固其集权地位。这样,这个庞大的宗室亲族群体既有力遏制了帝王自身的为所欲为,也有力制约了那些试图依靠后妃椒房之宠,而出将入相的外戚群体的干政、控政。
第三,如上所述,这些少数民族政权本质上是一种贵族的联合专政体制,君权在这种政治体制中是受到宗室贵族、部落军功贵族制约的。在这种政治格局中,集权与分权的矛盾十分突出,君主不断展开改革举措,但是部落贵族的势力仍然强固的存在。这就使得皇权除了依靠宗室贵族外,还必须与包括后族在内的其他部落贵族势力接好,来巩固统治。例如金代,在勃极烈制度下,国家大事更多地取决于参加勃极烈会议的贵族共同意见。金太宗时期,为了缓解女真奴隶制旧俗和正在发展的封建君主集权制之间的矛盾,于是大力改革金朝政治、礼仪制度。其最重要的,即是将勃极烈制度的军事性质减弱,政治性质加强。天会末年,勃极烈制开始向三省制转变,中央以下的地方机构多依照汉制设置。在这种政治进程中,尽管勃极烈制度被改造或者消失,可是金代贵族政治却始终有着重要的影响,具有强大势力的军功贵族及各部贵族大臣仍然在政治上发挥重要作用。不论是皇亲国戚,还是其他贵族大臣,在朝中仍然共同参与政治权力。再如元朝,尽管成吉思汗建立了“怯薛”制度,拥有强大的皇帝的亲兵卫队,并且奠定了“黄金家族”的独尊地位。但是由于内廷怯薛随时伴随在皇帝周围,他们比起其他大臣有更加便利的条件参与国家事务,可以越过中书省等,乘间进说,超越奏闻,这就对皇帝军政庶务决策的影响很大。同时由于其后进入“怯薛”的,常常是蒙古上层贵族家族的子弟,他们因为常伴随在帝王身边,易于获得宠信,出将入相。事实上,在元代朝廷中,许多宰相、大臣就出身于怯薛。这样,怯薛在内廷随侍帝王,参与军政要务,其作用也就与汉、唐时期的宫中外戚、宦官在政治上的作用一样,有着在皇帝指使下,以内朝挟制外朝,以侍臣制约外臣的作用。怯薛的这种特殊政治作用,使元代宫廷内部有一股干政的政治势力。这股势力之强,势头之猛,其制度之合法,其政治权力所具有的保障性,都是前此朝代所没有的。因此,在怯薛制度下,天子前后左右尽皆世家大臣及其子孙,既保证了“黄金家族”的独尊地位,又使元代政权始终掌握在蒙古王室和诸亲王、贵族之手,从而抑制了汉族封建政治中最常见的外戚、宦官势力的成长,使宫廷内部的权力始终保持在一个平衡点上。
因此,在北魏、辽、金、元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中,其权力格局具有相互制约、相对平衡的特点。特别是在这种政治格局中,权力的转移意味着王朝政治利益的重新分配,必然引起帝国的轩然大波,引起政治与军事动荡,所以这种权力上的斗争,是十分残酷,并且大都是以单个贵族的失败告终。例如北魏外戚高肇,是文昭皇后高照容的哥哥,宣武帝元恪的亲舅舅。宣武帝时,高肇兄弟几人同日受封,权倾一时。《魏书》卷八十三《外戚下》记其事曰:“高后既立,(高肇)愈见宠信。肇既当衡轴,每事任己,本无学识,动违礼度,好改先朝旧制,出情妄作,减削封秩,抑黜勋人。”但是,高肇权力独大,引起了各个势力集团的不满。于是当宣武帝刚病故,高肇即被领军将军于忠、侍中崔光等大臣密谋逮捕,身死名灭。从高肇专权及失败的教训可以看到,在宗室、贵族具有很大力量的北魏政权中,皇权与宗室、贵族、外戚,以及朝廷宰辅处于一个相互制约的平衡机制中。如果没有特殊的历史背景或突发事件,任何一种政治力量很难取得独揽大权的地位。它说明当时宗室、贵族联合专制的政治体制,有效阻止了其他政治势力的一支独大。
第四,在这种政权体制中,外戚家族之间的利益关系也使其发展具有两面性。在世婚制度中,皇室与部落军功贵族联姻的世婚家族较多。这些家族在政治上相互争宠,相互抑制,从而使每个后族不能一支独大,专断朝政。从总体上看,这些政权中的各个贵族集团对于皇权而言,具有依附性与谋求利益的动机。但是由于特权与利害关系,使这种依附性具有垄断性,即外戚家族都希望能够一家独尊,一门受宠。因此在这些外戚家族之间又常分分合合,相互制约,因利益而聚,因利益而离,使宫廷政治始终呈现一种外戚权力相互制约、抵消的局面。如北魏时期,与皇室通婚较多的“勋臣八姓”,“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①《文献通考》卷237《后魏诸侯王列传》,《四库全书》本。,这些大族、显族之间亦有分有合,有着特权、利益上的争夺;有金一代,世婚家族有九,即徒单、拿懒、唐括、蒲察、裴满、纥石烈、仆散、乌林答、乌古论等大贵族势力,这些大贵族势力亦是既联合又斗争。清帝后族主要来源于“从龙八户”,即佟佳氏、爪尔佳氏、马佳氏、索绰罗氏、富察氏、纳喇氏、纽祜禄氏等。这些家族虽然因占据椒房之宠而势出其他贵族家族之上,但是他们之间为了获得权力,也经常处于矛盾、斗争状态。这使他们在清代帝王面前相互进馋、诋毁,其势力彼消此长,相互抵消,导致其任一后族、外戚都无法专断朝纲的政治局面。
所以,在这些少数民族政权中,君主既需要依靠强大的后族、外戚背景来为自己服务;又担心这些后族、外戚干政预政,威胁到自己的权力。因此他们采取对于后妃家族既尊崇,又抑制的政策与手段。在具体举措上,表现得比较突出的,就是皇室对于其外戚之家,其尊崇的一面,主要是以虚封名位较多,追赠较多,赏赐土地物品奴婢较多;而在抑制一面,则是视情况给予他们有限的政治、军事权力,同时注意对于外戚之家权力的控制。因此在这些政权中,形成了与汉族政权不同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这些外戚家族不能够像汉族君主政治中的外戚如杨国忠等人一样,仅仅依靠攀龙附凤,一朝勃兴,以平民身份,通过帝王的不次提拔而出将入相,跃居权位,把持朝政,独揽大权。
三、一种例外——西夏外戚政治探析
在我国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中,也有形成外戚政治的特殊个例,这就是由党项族建立的西夏政权。在西夏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没藏、梁、任三大外戚家族的专权,其间断断续续共存在了100 多年,其专权之甚,为中外少有,并且对西夏国家进程产生了极大影响。
西夏政权是由党项族豪酋建立起来的。公元1038年,李元昊称帝,建国号大夏。元昊死后,外戚没藏讹庞以李继迁以来的皇位擅递以父死子及为由,把不满周岁的李谅祚推上了皇位。其后李谅祚尊没藏氏为宣穆惠文皇太后,入朝摄政。没藏讹庞自任国相,总揽朝政,手握兵权,权倾朝野,出入仪卫拟于王者。李谅柞成人后,因为与没藏讹庞的矛盾不断加深,最后以没藏讹庞谋反为由,将讹庞父子及其族众一网打尽,废黜没藏太后,才结束了没藏家族的专权。李谅祚亲政后,又重用外戚梁乙埋等人。公元1066年,李谅祚在与北宋作战时受伤后去世,由其子7岁的李秉常即位,即夏惠宗。由于惠宗年幼,由其母梁太后掌握大权,形成了以梁太后和梁乙埋为首的母党专权。其时母党势力甚织,挟制皇权,左右朝政,甚至发展到幽禁夏惠宗。公元1086年,夏惠宗忧愤去世,由其3岁儿子李乾顺即位,即夏崇宗。此时西夏政权又落入小梁太后及梁乞逋手中。西夏在母党、外戚专权的十年里,梁氏外戚依仗“一门二后”的威势,架空皇权,专恣任事,甚至极力阻扰崇宗李乾顺亲政主国事。崇宗最后只有借助辽朝使者,用计毒死小梁太后,才夺回中央权力,使历时30 余年的梁氏专权结束。
在梁氏专权结束半个世纪后,又发生了外戚任得敬专权。任得敬在平定李合达的叛乱中立有功劳,受到信任和重用,并且以后父历任尚书令、中书令。天盛八年( 公元1156年),任得敬出任国相,执掌大权,形成任氏家族专权的局面。任得敬在朝专横跋扈,政由己出,凌驾于皇帝李仁孝之上,更不把满朝文武放在眼里,就连联合南宋进攻吐蕃这样重大的军事行动也背着李仁孝擅作主张。由于李仁孝的怯懦忍让,任得敬得寸进尺,竟然公然胁迫夏仁宗分夏国疆土之半归其统治,夏仁宗被迫答允,分西南路及西平府、灵州罗庞岭(今甘肃武威境)等地归楚国。后来夏仁宗暗通金国,在金国支持下,才捕杀任氏兄弟,夺回中央权力。
在没藏、梁、任三大外戚家族专权的近百年时间中,他们扶持幼君,排斥大臣,结党营私,任用亲信,提拔族党,使得西夏朝廷中,官僚分立朋党,相互倾轧,朝政混乱。他们还利用手中权力,损公济私,强取豪夺,使西夏经济遭受重大损失。尤其是外戚任得敬公然要求夏仁宗分夏国疆土之半的分国之事,更是在中国历史上闻所未闻。同时,为了转移政治祸乱,这些外戚还指挥西夏军队,连年向宋边境发动战争,使西夏社会处于极度不稳定中。例如梁氏姐弟为了用战争提高自己权威,从公元1074年起,连年发动对北宋战争。梁太后还亲自指挥30万兵马,赍百日粮,攻宋沿边五路,使宋朝边地军民震恐。
那么,为什么在西夏会出现这么持久且影响极大的外戚专权呢?究其原因,这是由于西夏王朝特殊的政治格局所造成的,也是西夏统治集团和部族内部矛盾、斗争的产物。
第一,在西夏政权中,还没有形成部族权贵共同执政的政治格局。皇族作为党项核心部族,与其他党项族豪酋始终处于一种既利用,又冲突的局面,其关系既松散又充满矛盾。西夏立国与开国,都与李德明和元昊个人影响与能力分不开的,这使他们极其推崇个人在国家里的权威,并且形成了皇权独大的政治格局。特别是在元昊相继打败宋、辽之后,狂妄自大,对于这些曾经帮助他建立政权的党项豪酋并不看在眼里,对敢于不听号令和犯上作乱的大族酋豪及其部众则坚决镇压甚至灭族。如银、夏党项大族卫慕氏,就为元昊所灭。元昊这种滥杀行为,使许多党项族豪酋十分不满,也使彼此间的矛盾日趋尖锐。但是这些彼此分散的党项族豪酋,迫于中央军力和元昊个人淫威,并不敢公开反抗。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其它方式改变这种皇权独大的政治格局。而没藏、梁、任三大外戚家族,为了控制政权,与这些党项豪酋刻意拉拢,建立良好关系。例如李谅祚亲政后,曾下令国内停止蕃礼,改行汉礼,受到习惯于草原放牧生活的党项豪酋的群起反对。于是外戚家族就迎合他们的旨趣,公开反对李谅祚的做法,贬低儒学,凌辱士大夫出身的官员,来讨好党项族豪酋,由此取得了这些希望维持旧俗的党项族豪酋的拥护。这样,当三大外戚家族执掌中央权力时,这些拥兵一方的豪酋并不认为这是大逆不道之事,反而认为更有利于他们各自部族的发展,于是基本上采取了拥护或者默认的态度。这就助长了外戚干政的气焰,使没藏、梁、任等几大外戚家族夺取中央权力有恃无恐。
第二,西夏政权正处于由氏族部落制度向封建化的转化时期,各种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制度处于新旧交替之中。特别是皇位的继承制度,还处于兄终弟及与嫡长子继承两种制度的交替中,使得宫廷阴谋者可以利用这种继承制度上的缺陷,而玩弄权术,排斥长君,拥立幼君,将大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例如元昊临终遗嘱其从弟委哥宁令嗣位。但是,没藏讹庞却以李继迁以来的皇位擅递方式都以父死子及为由,把不满周岁的元昊幼子李谅祚推上了皇位,没藏讹庞则自任国相,总揽朝政,手握兵权。再如李谅祚去世后,梁氏外戚积极拥立7岁的幼子李秉常即位,并由其母梁太后和舅父梁乙埋掌握大权,形成了以梁太后与梁乙埋为首的母党专制,使帝王大权旁落。
元昊虽然凭借个人能力,联络党项族豪酋,相继打败宋、辽,建立政权。可是由于元昊时期一直处于战争中,还未来得及巩固皇权专制,因此皇权没有在西夏国家的发展中同步发展。同时,由于西夏宗室自身不够强大,缺乏足够的制约力量去制约没藏讹庞及其朋党,使后族、外戚往往能够居中独断,形成太后与外戚掌握国家大权的局面。
第三,在西夏政权中,少数民族尊重妇女的习俗,也使太后执政成为君主幼小时一种臣民默认的惯例。而太后执政后,由于缺乏宗室与宫廷贵族制约,同时得到各个党项部族豪酋的支持,使她们往往援引父兄,占据高位,掌握中央军政权力,使外戚政治得以蔓延。
第四,西夏外戚专制,也与当时西夏王朝的对外形势密切相关。西夏处于与宋、辽对恃中,几个政权常处于战争或者议和状态中。在这种情况下,西夏政权的战与和,必须由中央王权决定。而诸部酋豪由于处于四方,不能随时入朝议事。因此中央王权有着较大的战争、外交的机动灵活的决策权,它使中央王权相对强大并较少受到诸部酋豪的制约。这就使得中央王权的争夺,往往在宫廷阴谋与屠杀中进行。一方面,这些外戚家族,通过宫廷阴谋,铲除异己,篡夺最高权力;另一方面,他们总是希望依靠对外战争来提高自己掌权的权威和合法性。所以,他们往往发起战争,通过战争行动,掠夺周边邻国财富,来获得党项豪酋的支持。《西夏书事》卷29 记载外戚梁乙通就对众臣僚渲染自己的战绩: “鬼名家人有如此功否?中国曾如此畏否?”公然将自己凌驾于皇权之上,充分表现了他们利用战争来提高声望,巩固权力的目的。
总之,在西夏政权中长期出现的外戚干政,是其特殊政治、部族格局和战争环境下的结果。正是这种特殊环境,使得西夏的太后、外戚干政成为一种常见的政治现象,并且对于西夏的社会发展有着极大影响。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像西夏的这种外戚专权局面,在中国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中,是极其少有而特殊的。在大多数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中,后族、外戚在发展中的两面性是其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