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研究及对策
2016-04-13张刘佳刘灿之谢门圣梁潇艺
◇张刘佳 刘灿之 谢门圣 龚 明 梁潇艺
南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研究及对策
◇张刘佳刘灿之谢门圣龚明梁潇艺
摘要:本文基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与当下融资担保的政策导向背景,结合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状况,以南昌市信用担保机构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政府机关、政策性担保公司、商业性担保公司、银行等角度展开分析,通过分析担保机构的功能性作用、风险控制、运作机制类型等,探讨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
关键词:融资担保;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10.13999/j.cnki.scyj.2016.06.021
一、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状况
中小企业作为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针对其融资难问题应运而生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已然成为社会重要关注点。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经过数年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商业性担保机构日渐发展的融资担保体系,尤其以南昌市为代表。但南昌市的融资担保体系尚处于建设发展阶段,在市场运行中存在诸多困难,暴露出很多不足。
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势头强劲,但近几年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截至2015年6月,担保机构数量从2011年的253家减少到153家。一些注册资本金不实、不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业、或是受到自身实力影响而无法正常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悄然退出融资性担保行业。机构数量锐减的同时业务收紧,2015年融资担保机构在保责任余额为342.2亿元,在保责任企业为9337户,分别较年初减少10.1亿元和1925户,业务收缩明显。2015年担保机构代偿情况也较往年增长明显,包括江西省华章汉辰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在业界较为知名的担保机构均出现了担保代偿情况,据江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全省新增担保代偿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亿元,增长近1倍;发生代偿担保机构35家,担保代偿率2.3%,比上年同期增加1个百分点。
二、南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担保机构自有资金不足,规模偏小,运作模式单一
南昌市担保机构准入门槛不高,注册资本大部分集中在1亿元以下,规模普遍偏小,没有取得经营的规模效应。而担保机构一旦遭遇经营不善或市场黯淡导致资金链断裂,就容易出现担保机构破产,负责人不知所终的现象。这不仅严重损害中小企业的利益,使其因资金融通中断而影响其长期发展;同时一些银行可能因此抬高融资担保的门槛,减少与担保公司的合作,使担保公司的生存更加艰难。另一方面,由于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大、盈利困难,商业性担保机构未形成足够规模,民营性担保机构因为规范化问题数量极少,南昌市现有融资担保体系仍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很难形成市场活力。
(二)担保机构内部控制不足,专业人才缺乏
现有担保机构大都未能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和债务追偿等制度,很多担保机构将全部精力放在融资审批前了解与评估,对审批后资金用途是否符合申请初衷,资金供给是否帮助申请公司提高经营能力以支持其偿还担保款项等没有做到足够的尽职调查,出现很多将担保款项用于权益投资等不符合融资担保条件的现象,加大了担保款项由于申请公司经营不善而需要代偿的风险。此外,融资担保行业需要经济、金融、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支撑,然而目前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大多仍是本科学历。能胜任风险识别与分析评估的专业人才稀缺,导致担保机构识别和控制风险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增大了担保机构自身经营的风险。
(三)政府干预过度,政策支持有待进一步落实
南昌市政策性担保机构多由政府出资辅助成立,相关部门忽略了担保机构业务运行的市场规律,在人事任用、日常工作等方面行政干预色彩严重。担保机构若不能自负盈亏,就会出现“关系型人情担保”、“盲目担保”等寻租问题,扰乱了经济市场正常秩序,给担保机构和银行带来了额外的风险,导致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不能有效发挥担保市场机制作用。另一方面虽然政府每年会向政策性担保机构下发风险补偿金,但扶持力度远远不够。而对于商业性担保机构,不存在政府风险补偿金,完全由自身承担这些风险,致使融资担保公司无法具备充足资金扩宽业务渠道、创新担保模式,不利于取得长远发展。
(四)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缺乏再担保体系
目前南昌市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过程中,几乎都是由担保机构承担100%的责任。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自开业以来发生了3次代偿的案件,总额为2000多万,每次都是全额代偿。缺乏风险分担机制导致担保贷款一旦出现风险,融资担保机构需要代偿全部本金和利息,担保机构与银行的权利和责任不对等,违背了公平原则,加重了担保机构的负担。同时再担保机构的缺乏也使得融资担保风险得不到有效的分散,截至2015年5月,江西省再担保机构的建立还尚在商讨阶段,相关政策尚在制订中,这严重制约了江西省担保行业的发展。
(五)发展环境落后,信用评级滞后,辅助程序繁杂
在对企业的信用评级方面,银行和担保机构拥有各自的评级系统,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多是内部进行,缺乏与银行的信息交流。信息在两者之间得不到共享。而在对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方面目前还缺乏权威机构和外部评级指标体系,在担保机构信用情况不确定的情况下,银行对担保机构能否履行银保合约存在怀疑,尤其是对中小企业逃债情况下担保机构能否依然履行代偿责任存在很大顾虑,这些都严重影响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效率。另一方面,由于相关运作环境不完善,融资担保涉及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质押登记程序存在手续麻烦、程序繁复、历时过长等问题,降低了风险规避的实际可操作性。
二、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对策
(一)加强担保机构自身建设与内部管理,减量增质
担保机构应基于自身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担保业务内控制度,强化担保业务的评估机制,严格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制订科学、严密的决策程序,建立事后追偿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强化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争取减量增质,通过做精、做强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建立数量适中、结构合理、有序竞争、良好运行的机构体系。
(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发展混合所有制担保机构
近几年来,江西省民间融资和一些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业务活动(影子银行)日益活跃,整合资源构建混合所有制担保机构有利于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弥补正规金融担保发展的不足。支持民营担保机构通过增资、合并、重组等方式做大担保资源、做强担保实力,鼓励农民出资自发成立贷款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有利于丰富融资担保运作模式,缓解融资需求,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定向资金募集和管理、资金撮合、征信、咨询等服务。
(三)创新融资担保模式,提高风险容忍度
南昌市担保机构的利润很大部分依赖保费收入、委托贷款收入以及部分对国债、企业债的投资,收入渠道不多。对此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在奉新县试点的中小企业信用互助融资项目值得借鉴。“企业信用+互助式风险补偿金+政策性担保”的无抵押纯信用抱团融资模式使得一些信用良好的企业能够进入信用互助融资体,享受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优惠政策,南昌市其他担保机构也应当尝试创新融资担保模式以求自身更好更快发展。同时担保机构在完善对担保业务评估机制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更加充分地发挥担保资金的杠杆效用,使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能发挥出最大效力,从而更好地促进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
(四)加快建设多层次担保体系,合力促进融资担保发展
目前江西省虽然已经有“联合担保方式”的再担保试点,但是再担保机构仍然在讨论建设中,还没有正式建立起再担保体系。相关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多层次担保体系建设,争取省级再担保机构尽快落成,并着手研究省级融资担保基金的建设。有效利用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中小企业局、江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协会等单位,形成合力完善担保代偿补偿制度,协调促进各方共同致力于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和信息交流,促进融资担保发展。
(五)完善银企担保合作方式,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机制
目前南昌市大多数担保机构都是全额代偿,相对较低的担保费无法完全覆盖担保机构经营风险,这种不公平的风险分担模式严重挫伤担保机构积极性。因此政府部门一方面应协调或立法促进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建立相对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提高授信额度,推动银行降低担保机构保证金费用,将担保贷款利率控制在合理范围以促进担保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研究筹划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使融资担保风险能够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合理分摊;以省级再担保机构对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推动落实合理且操作性强的银担商业合作模式,扩大深化银担合作。
(六)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征信建设,注重专业人才培养
一是继续落实好现有担保机构业务补助、担保费补贴等扶持政策,完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补充和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动融资担保监管法规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征信建设以便银行业和再担保机构对合作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差异化管理以提高风险控制水平。三是简化担保机构办理反担保物抵质押登记相关程序审批手续,提高登记效率、减免手续费用,并为其债权保护和追偿提供必要协助。四是加强专业人才建设,引进高层次担保专业人才,建立高校培养基地,常态化融资担保从业人员培训,组织担保机构外出学习、交流经验等,为江西省融资担保行业输入新鲜的血液和力量。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