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教育思想及当代启示
2016-04-13孙文淑
孙文淑
(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泰安 271018)
试论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教育思想及当代启示
孙文淑
(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泰安271018)
摘要:马克思关于教育的思想散见于其多部作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今天的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来源。所以深入研究马克思的教育观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了解、解决今天的教育问题。本文便从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入手,分析其中所包含的教育思想以及这些思想所能给我们带来的启示。
关键词:马克思教育观;当代意义;哥达纲领批判
马克思的教育思想涉及多个方面,且论述角度多样,“有的是从哲学方面论述的,有的是从经济学方面论述的,更多的是在共产主义学说中论述的”,[1]但它们都有一个共性,那便是以人为目的、为核心,教育是为了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教育。马克思在多部著作中都有提及他对教育的态度,这些散落的思想共同汇成了马克思的教育观。
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以下简称《纲领》)写于1875年,是其针对德国工人运动通过的党纲草案进行的批示,逐条逐句的对其中的内容作出了批判,在批判的同时论述了科学的社会主义思想,指出了正确的无产阶级战斗纲领。其中对纲领中教育条款的批判鲜明地表达出马克思对于教育的态度,这些内容直至今天仍有其重要价值。
1 关于教育平等
每个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是在《纲领》写作时代背景下就被公众认可的事实,且在当时的美国便已存在普遍的义务教育。但是马克思却说这种方式是“从总税收中替上层阶级支付了教育费用而已”,并不是真正的平等。[2]教育属于上层建筑,由社会关系决定。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就曾指出教育是有阶级性的,是由社会决定的。在资产阶级社会,教育便是属于资产阶级的,它的阶级性使得教育的平等只能局限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而无法实现普遍意义上的平等。在马克思看来,上层阶级在社会生产中没有贡献自己的劳动,没有创造价值,因而社会总税收中也没有资产阶级创造的财富,所以免费的义务教育完全是用工人创造的财富为上层阶级支付教育费用,是资产阶级设下的又一个陷阱。
而马克思在《纲领》中并没有给“平等的国民教育”一个明确具体的理解,只是给出了两个问句:“是不是以为在现代社会中教育对一切阶级都可以是平等的呢?或者是要求用强制的方式使上层阶级也降到国民学校这种很低的教育水平,即降到仅仅适合于雇佣工人甚至农民的经济状况的教育水平呢?”[3]而这两种理解中所要求的即使是今天也无法完全实现,更不用说在当时的社会中。在这一历史时期,对于马克思来说,为无产阶级争取平等的受教育权便是教育平等的首要条件,而想要达到这一条件就要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改变原有的社会基础,进而达到教育平等的实现。正如他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共产党人“并没有发明社会对教育的作用;他们仅仅是要改变这种作用的性质,要使教育摆脱统治阶级的影响”。[4]所以在当时的阶级社会里要求教育平等并无实质意义,只是在为资产阶级提供便利,在工人党的党纲草案中出现这一要求更是空泛而没有必要的。
教育作为上层建筑受经济基础也就是生产关系的制约,教育的平等与否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生产关系或者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要阶级存在,教育就无法摆脱统治阶级的掌控,反映的就是作为统治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的意志,也就谈不上公平。马克思认为的教育平等,只有在消灭了阶级,消除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到达了共产主义社会之后才有可能真正实现。
2 教育与政府分离
在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国家是资产阶级的代言人,是为资产阶级谋利益的工具,是压迫无产阶级的工具,而政府又是国家的代言人,它是统治集团意志的执行者。因此,马克思认为“哥达纲领”中提出的“由国家实行国民教育”是完全要不得的。教育是为了使人能够得到全面发展而开展的活动,它需要的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环境。如果由国家作为人民的教育者,那教育的内容必定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言论,进而形成对人民的思想上的统治,这对作为被压迫阶级的无产者来说只能是自己给自己又上了一层枷锁。特别是在当时的普鲁士德意志帝国,如果工人们接受了这一条款,就等于是甘愿接受资产阶级的思想领导,这完全违背了工人运动的初衷。马克思认为在当时的历史时期内,国家只需要颁布一个一般性的法律来规定“国民学校的经费、教员资格、教学科目等等”,[5]然后由国家指定人员监督这些法律的实施,除此之外,国家不应对学校再施加任何影响。教育就应该独立于国家,独立于政府之外。“哥达纲领”是拉萨尔派主导完成的工人运动的党章草案,它的内容自然受拉萨尔的思想主张影响偏离了工人运动的宗旨,是机会主义的反动纲领。或许“纲领”中所说的国家是他们所想象中的工人运动胜利后的国家,但马克思认为,当时的无产阶级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导阶级的机会还不成熟,还没有能力领导人们建立一个共产主义国家,无法摆脱资产阶级对国家的影响,所以将这一条款放入当时的工人运动纲领中是没有意义的。
在这一历史时期内,甚至是在可预见的未来,国家都只能是作为资产阶级的专政工具而存在。特别是马克思所生活的时期,国家对于广大的工人和农民来说是一种令人畏惧的存在,是一个需要推翻的存在,若是由国家来教育人民,教育的目的便成为了传播资产阶级思想,那么教育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与价值,所以,马克思才会提出要把教育与国家、政府分离。国家来负责教育的硬件方面,教育的内容则由教育本身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决定。虽然当时马克思提出的这种分离是无产阶级的教育与资产阶级的国家相分离,但这一思想在今天仍有其借鉴意义。教育,作为教化培育人们的活动,应当有它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而不是统治阶级进行思想统治的工具。
3 儿童教育与生产劳动的早期结合
在《纲领》中,马克思指出,“生产劳动和教育的早期结合是改造现代社会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6]当然这是有条件的,而这个条件在很多时候却经常被人忽略,因而这一原则在我国文革时期被“四人帮”曲解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儿童必须进行生产劳动。马克思是在当时大工业背景下提出的这一原则,并与当时普遍存在的童工制度有很大联系,所以必须要在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理解分析这一原则,而不是将它单独拆分出来随意运用。19世纪70年代,当时的西方社会正是大工业大机器的生产模式,机器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伴随着这一现象出现的则是儿童和妇女大量被雇佣,尤其是儿童。因为机器生产相对轻松简单,儿童完全可以胜任,没有必要雇佣相对来说价格高昂的青壮年劳动力,所以资本家便大量使用童工,以求以最少的成本得到最多的利润。当时的儿童基本上每天都要在生产线上工作超过12小时,这在当时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马克思曾斥责资本家是在进行社会“谋杀”,并揭露批判了资产阶级对童工的这种毫无人性的剥削行为。可在《纲领》中马克思却说普遍禁止儿童劳动“是反动的”。这又是为什么呢?由于机器的大量使用,劳动力开始贬值,一个家庭中如果只依靠成年劳动力的工作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大家庭,所以孩子几乎都会参与劳动以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这是生活所迫,为了活下去,为了更好地生活,儿童必须工作。所以“纲领”要求普遍禁止儿童劳动在当时是不可能实现的。马克思所控诉的是资本家对儿童的残酷压迫,对儿童劳动力的剥削。马克思认为“现代工业吸引男女儿童和少年来参加伟大的社会生产事业,是一种进步的、健康的和合乎规律的趋势,虽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它是畸形的”。[7]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普遍禁止童工,而是通过工人运动打破资本家毫无底限的剥削。正如马克思所说“按照不同的年龄阶段严格调节劳动时间并采取其他保护儿童的预防措施”,[8]在这种条件下,实现生产劳动与教育的早期结合。同时,马克思也指出必须明确指出禁止儿童劳动的年龄界限,“纲领”只是针对雇佣童工这一现象提出一个笼统的禁止童工条款,而不是为了改善这一现象而斗争,纯粹是纸上谈兵。
关于这一思想马克思还曾经在《共产党宣言》《临时中央委员会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和《资本论》中有过论述,足以见其重要性。教育与劳动相结合,在一定的条件下有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能够提高工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同时还能有助于儿童的全面健康的发展。这所有的进步作用都必须有这个前提的存在,否则一味强调这种结合只会适得其反。另一方面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一条款的时代性,马克思是在科学分析过时代背景之后才提出的这一原则,所以不能孤立于时代去考虑这一原则的科学性。这也是从侧面说明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教育必须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劳动的适当结合有利于社会进步。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结合程度也在不断变化,到了今天,社会生产已经完全没有了需要使用童工的必要,禁止儿童劳动已经基本实现。文革时期的知青,所谓的“上山下乡”都是对这一原则的误解,所以我们今天应该科学地认识研究马克思的思想,避免出现片面的、错误的解读。
4 对我国教育工作的启示
马克思的教育思想有多个方面的内容,虽然他并没有系统的阐述自己的教育观,但这些散布于多部著作中的教育思想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依然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纲领》中所提及的只是马克思教育思想的一部分,虽然发表距今已经有140年,但对我们今天的教育事业依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教育平等是社会主义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目标,但教育平等并不等于所有人都接受一样的教育。教育平等是在消灭了社会不平等现象之后才能够真正实现的一种理想状态,它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在现今的中国,显然无法达到这一前提,所以不能过分强调绝对的平等。我们需要做的是根据不同的受教育者的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教育,做到“因材施教”。每个人的智力情况、经济政治情况都不同,不能将所有人都强行统一到一个水平线上,这种平等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不平等。现在所讲的教育平等“必然是教育权利和各种教育机会的平等性,千篇一律的教育本身就是教育不公平的表现”。[9]所以,平等不等于公平,要科学地看待教育上的合理的“不平等”,我们现在所要解决的是公平问题,只有适当的“不平等”才能实现整体上的公平。
第二,重新审视政府与教育的关系。马克思提出教育要与作为资产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分离,那么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呢?国家只要存在,就说明它仍然是作为一个专政工具而存在,区别就在于这个工具所代表的阶级、集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会有所不同。所以不管在哪个国家政府与教育之间都应当有一定的距离。如果国家对教育的掌控过紧,那么教育者们所传授的言论、知识都要在国家所能认可的范围内,只能是顺从着统治集团的意志,这种环境中很难产生有革新精神的思想。“促进社会发展的是批判者而永远不可能是辩护者”,国家如果过分干预教育,这些“批判者”又从哪里产生?先进的国家制度所拥有的应该是一个相对宽松的教育环境,国家需要有反对的声音来促进统治集团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于人民,当然也不能一味纵容那些无中生有的诽谤和有意破坏国家和平稳定的反动言论。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理论体系的同时还是国家的意识形态,它在学校中的教育问题上也需要更多的关注。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课在中、高校中一直是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但教学一般都是蜻蜓点水,照本宣科,学生不感兴趣甚至是反感,这就完全违背了设置这门学科的初衷。意识形态的引导作用应当是在生活、学习中潜移默化的发挥着作用,而不是强行灌输给人们。在保证主流意识形态不动摇的前提下,允许出现不同的声音,这是教育进步的一个重要基础。
第三,教育应该与社会生活相联系。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全面自由的发展,但人是社会人,所以现实性的目的便是为了能够在社会上更好地生活。所以教育应该与社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作出相应的变化。理论联系实际,这是现今教育工作中重要的一条原则,所以教育不应该闭门造车,脱离社会而进行。这就要求学生在学习的同时注重提升实践能力,学以致用,而不是空有满腹知识而不知应用,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学校都会设置实践课的原因。可是实践在部分学校中却只是摆设,学校只是将实践搬到教学计划中却并没有落到实处,认识到了实践的重要性却不够深刻。学生在学校中应该学到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充分的生存技能,所以学生需要的是真正能够提升个人能力的实践活动,而不是走形式过场,并且需要进行足够的实践活动,以适应今后的社会生活。
归根到底,马克思的教育思想给我们的最大的指导意义便是“以人为本”,不管是什么具体的原则条款,都是为了能够让人更好地发展。这也与今天我们所推崇的素质教育有着相似之处,将人的主体性、自主性放在首位,将人的更全面的发展作为教育的目的。
5 结语
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大创举,即使在今天,它仍然以鲜明地生命力在世界范围内发挥着不容忽视的影响。马克思的教育思想虽然没有系统的阐述,但却是理论体系中不可缺失的一环。我们应以国家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与马克思的教育思想相结合,以科学的态度研究学习马克思的教育思想,以此实现教育事业与理论两者共同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济.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时代意义[J].教育研究,2003,(6):3.
[2][3]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M].人民出版社,1999: 184.
[4]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第一版[M].人民出版社,1999: 51.
[5]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第一版[M].人民出版社,1999: 185.
[6][8]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第一版[M].人民出版社1999:186.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2006:216.
[9]郭彩琴,论马克思恩格斯的教育公平观[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1):59.
责任编辑:邓荣华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 2094(2016)01- 0086- 04
收稿日期:2016-01-02
作者简介:孙文淑(1992-),女,山东临沂人,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与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