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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建筑业营改增的重要性及影响

2016-04-13王群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消费导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进项税额税制营业税

王群 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简论建筑业营改增的重要性及影响

王群安徽阜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营改增”推出的意义在于逐步完善税制结构,从税收角度来优化相关试点行业的税负,避免企业多次纳税的现象。同时国家也从税制调整出发,对试点行业的产业 结构进行深入改革,促使其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因此“营改增”是推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的税务措施。目前,试行的行业暂时不包括建筑业,但依照国家对建 筑业逐渐规范的力度而言,建筑业实施“营改增”是国家将来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措施。

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概念

1.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即征营业税就不征增值税,反之亦然。

2.两者的不同之处主要有:

(1)计税依据不同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全额征税为本质,差额纳税为例外。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差额纳税为本质,全额纳税为例外。

(2)征收机关不同

营业税一般由地税局征收。增值税一般由国税局征收。

(3)计税方法的不同

营业税计税方法:应纳营业税=营业额*税率

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营业额/1.11*11%—成本费用*对应税率

(4)税率不同

营业税按不同行业设置税目和税率,其中建筑业3%,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二、建筑行业关于“营改增”的背景和必要性

1.建筑业“营改增”的背景

自2011年“营改增”方案发布以来,交通运输 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等;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物 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广播影视服务等;邮政服务业3大行业已成了试点行业,并且试点范围已经扩大到全国范围以内。虽然方案中明 确指出暂时不包括建筑业,但是国家在试点方案中也明确指出建筑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而且相关政府部门已经组织了不少学者以及建设行业协会对建筑业 “营改增”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及相关影响的测试。就建筑业企业的特点而言,如产成品的价格较高、对应的产业链上游企业较为复杂且税种较多等复杂现象,因此要调整建筑业的产业结构和经济职能就必须从税制改革入手。

2.建筑业“营改增”的必要性

改革是我国经济得以长期增长的有 效措施,但是也因此造就了我国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在税制改革方面,我国起步较晚,起点较高。一些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有时候并不能对其进行税额进行抵 扣,这在生产设备的购进以及提供生产性劳务中较为常见。也因此这样类型的建筑业企业常常背负着较为繁重的税负,如此企业就无法快速地对自身设备、技术进行 及时的更新和改进。这跟一些适用增值税消费型的企业做比较就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在2004年之前,我国的建筑业中关于固定资产等设备的购进采用的是营 业税的税制,使得这类型的企业无法进行相应的税负抵扣。随后的改革中也有相关的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准许抵扣相关的进项税额,但这并不完善。而“营改增” 则是处理这一弊端的有效途径。如此就是使得建筑行业的设备得到及时更新,工作效率得到提高。相关产业链之中的企业的税制改革也会逐步得以实现,降低企业税务负担。所以“营改增”其实在建筑行业也有着必要的意义。

三、“营改增”在建筑业实施,可能带来的影响

1.制压企业的现金流,抬高企业的财务成本。建筑业属微利行业,2010年公布的产值利润率只有3.55%,11%的增值税税率对部分企业可能是灭顶之 灾。在现行的建筑业市场,工程项目垫资,中标下浮是行业不争的事实、“潜规则”。这些因素本来就使企业的财务成本居高不下,如再实施营改增,企业先行支付 的税金将由3%上升至11%,而增值税抵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建筑业企业来说,财务成本将再次上升。一些中小企业融资一直困难,加上前不久央行又下放 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自主权,对中小企来说可谓“祸不单行”、“雪上加霜”,生死存亡之忧尽在眼前。

2.难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业界担心税负增加的核心因素。通俗地讲,营改增意味着原来以营业额为税基纳税的企业,转变成以工业和商业增加值为税基纳税,在此过程中扣除进项税额,以减少重复征税。理论上,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可以通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下游企业收取销项税款,转嫁本生产环节的税款给下游用户或最终消费者。而下游企业可以凭此增值税 专用发票享受销项减进项后,按照增值额缴税,减少重复征税,进而实现减税目的。但是建筑业本身复杂的环境,造成企业在取得增值税发票并进行进项抵扣中遇到 了困难。

3.因增值税是价外税,改革后对建筑业企业的施工产值、主营业务收入等财务数据的取数会产生一定影响。同时,此次“营改增”与招标法的修改及相关定额取费的改革也不同步,因此对企业的与业主、劳务分包单位的合同签订也会带来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机遇与挑战同在,建筑业企业财务工作者一定要积极应对、参与、实践到“营改增”的潮流中来,不能坐以待毙,“稳坐钓鱼台,只有死路一条,积极行动 起来,才能抢得先机”。我们的企业要实理长期可持续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财务工作者也应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作出相应的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詹敏.“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与建议[J].会计之友,2014(2).

[2]张细妹.浅谈“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J].会计师,2013(10).

[3]姜秀峰.“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工作的影响[J].会计之友,2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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