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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凯《赠范晔诗》本事旁证及折梅母题

2016-04-12严维哲

关键词:范晔宋书荆州

曹 旭,严维哲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陆凯《赠范晔诗》是一首清新脱俗的五言小诗,历来被视为友朋深情的绝唱。而“折梅赠友”,更是成为诗词作家笔下最为常见的典故和母题。

然而,数百年来,对这首诗歌具体的写作时间、地点、作者、受赠人却众说纷纭,难有定论。本文拟从史实出发,对这首小诗的创作背景进行探究,分析后世对此诗的接受过程,以达到还原事实的目的并揭示此后“折梅”的母题。

一、陆凯《赠范晔诗》本事诸说

此诗出处为《太平御览》卷九七○所引《荆州记》:“陆凯与范晔相善,自江南寄梅一枝诣长安与晔,并赠诗曰: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后世对此诗歌评价很多,特别在此诗的作者时代及本事上,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最常见的有以下几种说法:

其一,陆凯为东吴人说。据清乾隆《南雄府志》卷十六《杂志》载:“三国陆凯寄范晔诗云:‘折梅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郡守陆世楷曰:‘按《三国志》吴赤乌九年秋七月遣将军聂友校尉陆凯为儋耳太守。是役也,凯于梅岭作诗。去刘宋范晔几二百年,盖吴赤乌间当别有一范晔,非蔚宗也。’”①认为此诗作于三国东吴大帝孙权赤乌九年,地点在大庾岭。作者为东吴陆凯,受赠人亦非刘宋时期的范晔,仅为同名之人。

聂世美在《陆凯〈赠范晔〉诗考辨》中亦主张东吴说。并提出了另一种看法:“(《太平御览》)卷十九引《荆州记》曰,陆凯与路晔为友,并赠诗曰:‘折花奉秦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得,聊赠一枝春。’受赠者一姓范,一姓路,名虽同而姓迥异。这一区别至关重要,当是陆凯赠诗非赠范晔之有力内证。”其文章认为本诗作者为东吴陆凯,然受赠者非范晔,当为路晔。②

其二,陆凯为东晋人说。元代方回《瀛奎律髓》卷二十《梅花类》载:《荆州记》曰:“陆凯与范晔相善,自江南寄梅一枝诣长安与晔,并赠诗曰:‘折梅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诗家以为晋人,非宋文时范晔,姑从其说。则梅花见于五言诗自晋时始也。”③他认为陆凯为东晋诗人,范晔非刘宋之范晔,另有其人。

而王朝安和王集门曾有《陆凯〈赠范晔诗〉辨析》一文,他们主张陆凯其人不详,而范晔则为范蔚宗;诗歌作于东晋义熙末年,刘裕克长安之时。④

其三,陆凯为刘宋人说。此说最为普遍,为诸多选本所采用。如清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卷十九、王士礻真《古诗笺·五言诗》卷八、沈德潜《古诗源》卷十一,近人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即将此诗列入刘宋诗的范畴。

然而,在刘宋说中,对陆凯、范晔其人也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1)作者陆凯,不知其人;范晔即《后汉书》作者范蔚宗。陆凯自江南寄花于长安的范晔。如《学斋占毕》卷二载:“《荆州记》谓陆凯与范蔚宗相善,凯自江南遣使寄梅花一枝诣长安与范蔚宗,并诗一绝云:‘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后世纷纷举用多矣,皆以陆范为证。”⑤

(2)作者陆凯,系北魏正平太守。范晔即范蔚宗。陆凯在江南寄梅花于范晔。如《山堂肆考》卷一百五:“陆凯仕魏为正平太守,在郡七年,号良吏。与范晔相善。自江南寄梅一枝,并诗云:‘折梅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⑥

(3)此诗作者应为范晔,寄梅花于陆凯。如《升庵诗话》卷九载:“诗话载南北朝范晔与陆凯相善,凯在江南寄梅花一枝诣长安与晔,且赠一霅云云。按晔为江南人。陆凯字智君,代北人。当是范寄陆耳,岂在长安,安得梅花寄晔乎?”⑦唐汝谔《古诗解》亦持此说。⑧

此外,曹道衡《中古文学史料丛考》有《陆凯赠范晔诗》一文,提出:“此诗五言四句,委宛含蓄,已是唐人五绝风致,然失粘,当为永明至陈、隋间作品。然别无确证,谨志疑如上。”⑨

诸说都有自己的道理,但这首诗的作者到底是谁,又是在怎样的一个背景下创作的?问题仍然很多,还值得仔细探究。

二、陆凯《赠范晔诗》各家说法辨析

以上诸家观点,皆有其不可解释处。

首先,陆凯为东吴人说,缺乏可靠的材料支持。东吴时期有一陆凯,但是否有范晔,史无明文。聂世美提出东吴陆凯写作此诗主要有三条理由:“一、这位陆凯确是江南人,其一生政治与军事活动大致在江淮一带,与《荆州记》所载地望相合。二、陆凯‘虽统兵众’,却‘手不释卷’,《隋书·经籍志》犹著录其文集一卷,所以他完全有吟诗赠友的资格与可能。三、孙皓在位时,凯曾‘都督巴丘,领荆州牧’,做过这一带的地方官,则《荆州记》载其事迹乃理所当然。”

但是,就现在保留下来的东吴五言诗歌来看,以民谣俗谚为主体,如孙皓初的童谣:“宁饮建业水,不食武昌鱼;宁还建业死,不止武昌居。”吴人,包括最高统治者,如孙皓,好“尔汝歌”,⑩五言诗之创作实绩恐怕很难达到《赠范晔诗》那样精熟遒丽的程度。诗歌的律化,主要是从南朝宋开始的,因此,《隋书》中虽有陆凯集,仍然不能证明他是这首五言诗的作者。聂世美仅凭《太平御览》卷十九引《荆州记》曰陆凯与路晔为友,就断定此诗受赠者为路晔,亦实属孤证。

其实,《太平御览》引《荆州记》有3处:

一是卷第十九《时序部四》引:

《荆州记》曰:陆凯与路晔为友,在江南寄梅花一枝诣长安与晔,并赠诗云:折花奉秦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寄一枝春。

二是卷第四百九《人事部五十》引:

《荆州记》曰:陆凯与范晔为友,江南寄梅花一枝来诸长安与晔。并赠诗曰:折花奉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得,聊赠一枝春。

三是卷第九百七十《果部七》引:

《荆州记》曰:陆凯与范晔相善,自江南寄梅花一枝诣长安与晔,并赠花诗曰: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同书3条记载中,只有一条作“路晔”,其他两条均作“范晔”。“路晔”两字,完全有可能是抄录之时误写所致。此外,如“奉秦使”当为“逢驿使”之误,“奉”当为“逢”之坏字,可见“路晔”一条有点问题。

其实,明人周婴《卮林》卷七陆凯条就曾经提出过类似观点,其文曰:“《吴志》陆凯字敬风,吴郡人,为孙皓左丞相。而《御览》十九卷引《荆州记》,作凯与路晔为友,寄梅赠诗,其诗作折花逢秦使,所谓路晔者,史未有见。而所称陆凯亦未晓是敬风否也。《诗薮》云:吴有丞相陆凯集一卷。非折梅之陆凯也。然有集传于隋,则诗文固非所短矣。此亦持两端耳。”已然认定此说有牵强附会的地方。

从《三国志·陆凯传》的记载看,陆凯其人“手不释书。好太玄,论演其意,以筮辄验。赤乌中,除儋耳太守,讨朱崖,斩获有功,迁为建武校尉”,并没有说他擅长诗歌,也没有说他在讨朱崖途中经过大庾岭赋诗赠友人。《白孔六帖》卷九九《梅南枝》:“大庾岭上梅,南枝落,北枝开。”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三十六南安军大庾县条记载:“梅岭:大庾岭上多梅,亦名梅岭。”从此两条可知,大庾岭风物以梅花著称,有南枝落、北枝开的特点。自唐宋以来,五岭以南多被视为蛮荒之地,多安置贬谪官员,“度岭”之思,就成为唐宋诗人贬谪诗歌中一个重要的主题;这些诗歌,往往借陆凯、范晔寄梅的典故,抒发迁客思归之情,其实是一种附会。

其次,说陆凯是东晋人也缺少事实。方回《瀛奎律髓》的出处也是《太平御览》引的《荆州记》,并没有什么新材料。

王朝安和王集门的《陆凯〈赠范晔诗〉辨析》一文,认定此诗歌作于东晋义熙十三年至十四年之间,范晔去的是关中的长安。其文曰:

我们不厌其烦地抄录历史资料, 旨在说明范晔的一生能到长安去, 而南方的驿使又能“诣长安”的时间,那就只有东晋义熙十三年, 即公元四一七年八月至东晋义熙十四年, 即公元四一八年十月。那么, 这段时间范晔有没有去长安呢?《宋书·范晔传》:“晔年十七, 州辟主簿不就,(为)高祖相国掾彭城王义康冠军参军, 随府转右军参军, 入补尚书外兵郎, 出为荆州别驾从事史, 寻召为秘书丞……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 领新蔡太守。道济北征, 晔惮行,辞以脚疾,上不许,使由水道统载器仗部伍。军还,为司徒从事中郎。”从上述可知, 范晔跟随刘裕率领的北伐军檀道济部到达长安, 然后再随大军南还的。

由此可知, 此诗不是作于刘宋, 而是作于东晋义熙十三年(417年)八月至义熙十四年(418)年十月。根据刘裕“军还”的时间及江南梅花的开花季节来推断, 此诗当作于东晋义熙十三年冬末或义熙十四年春初。

他们认为范晔在义熙十二年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跟随刘裕攻打后秦,从而到达长安,此说也不正确,因为:

其一,檀道济虽参与义熙十二年刘裕攻打后秦的军事行动,但是其官职并非“征南大将军”,而应为“冠军将军”。《宋书·檀道济传》曰:“道济为司马、临淮太守。又为世子西中郎司马、梁国内史。复为世子征虏将军司马,加冠军将军。义熙十二年,高祖北伐,以道济为前锋出淮、肥,所至诸城戍望风降服。进克许昌,获伪宁朔将军、颍川太守姚坦及大将杨业。……进据潼关,与诸军共破姚绍。长安既平,以为征虏将军、琅邪内史。”可见檀道济在东晋时根本没有当过“征南大将军”。

其二,檀道济任“征南大将军”是在元嘉三年(426)宋文帝讨平谢晦反叛之后。《宋书·文帝纪》曰:“(元嘉三年)夏五月乙未,以征北将军、南兖州刺史檀道济为征南大将军、江州刺史,中领军到彦之为南豫州刺史。”《宋书·檀道济传》亦曰:“事平,迁都督江州之江夏豫州之西阳新蔡晋熙四郡诸军事、征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持节、常侍如故;增封千户。”

其三,范晔经历的是元嘉八年檀道济主持的北伐军事行动,此时檀道济正担任“征南大将军”。《宋书·范晔传》说范晔“父(范泰)忧去职。服终,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领新蔡太守。道济北征,(范)晔惮行,辞以脚疾,上不许,使由水道统载器仗部伍”。从时间上说,范晔的父亲范泰卒于元嘉五年,范晔守了三年孝,于元嘉八年才成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参与北伐。《宋书·檀道济传》记载:“元嘉八年,到彦之伐索虏,已平河南,寻复失之;金墉、虎牢并没,虏逼滑台。加道济都督征讨诸军事,率众北讨。”这些材料,都不能证明范晔在东晋义熙年间到过关中长安。所以,范晔东晋时期去过长安也缺乏应有的说服力。

同样,说陆凯为北魏正平太守、寄梅花给范晔,以及范晔作诗寄梅花给陆凯,这两种说法也都站不住脚。曹道衡《陆凯赠范晔诗》一文中已有考证,曰:“陆凯其人,《宋书》不载。《魏书·陆俟传》载俟子馥有六子,琇、凯知名。清唐汝谔《古诗解》 以为即此陆凯,且以《荆州记》所载为主客倒易,当为范晔折梅作诗赠陆凯。据《陆俟传》及《宋书·范晔传》核之,俟长于晔仅六岁,晔安得与其孙交善?又设令《宋书》所载范晔仕历不确,晔于义熙十三年已入刘裕幕,且从征长安,然其时陆俟仅二十六岁,理不得有孙。故唐说亦决难成立。”

而曹道衡提出的“当为永明至陈、隋间作品”,因为没有更多资料来进一步证明,仅仅凭借“委宛含蓄,已是唐人五绝风致,然失粘”的艺术感觉说,恐怕还不足以服人。

《赠范晔诗》的音律如下:

折花逢驿使(仄平平仄仄),

寄与陇头人(仄仄仄平平)。

江南无所有(平平平仄仄),

聊赠一枝春(平仄仄平平)。

从音韵上来看,此诗的确已有后世格律诗的风致。但这种委婉含蓄、已开唐人风姿的作品,在范晔的时代其实已经存在。

在南朝刘宋初年,诗坛风气已经有了明显的转变。明人陆时雍《诗境总论》曰:“诗至于宋,古之终而律之始也。体制一变,便觉声色俱开。”当时作家在创作诗歌时,有意无意地注重声律。所以,我们读刘宋诗歌,会发现律句出现频率有上升的趋势。即便如刘义隆的《登景阳楼诗》,从诗歌语言看也有明显的格律诗味道。诗中符合格律诗要求的句子占据了绝大多数,除了“阶上晓露洁”、“蔓藻嬛绿叶”,其他诗句单列出来都可以说是具备了格律诗的要求。可见早在刘宋前期,五言诗歌的格律化已经在悄悄前行。如早于范晔的谢灵运《答谢惠连诗》云:“怀人行千里,我劳盈十旬。别时花灼灼,别后叶蓁蓁。”比范晔小一点的鲍照《幽兰》云:“陈国郑东门,古今共所知。长袖暂徘徊,驷马停路歧。”

而范晔精通音律,《宋书·范晔传》称其“少好学,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善弹琵琶,能为新声”。其《狱中与诸甥侄书》亦曰“性别宫商,识清浊”,那是一种时代风气。

当然,诗歌格律化在刘宋时代,仍是一种探索性的尝试,所以才会出现所谓“失粘”。“失粘”是后人对诗歌声律的要求,刘宋时代的人是不知道的。总之,此诗属刘宋诗歌的优秀作品,与时代并不突兀矛盾。

让我们回到事件的起因:此诗是《太平御览》引《荆州记》而来。陆凯,未详;范晔即《后汉书》作者范蔚宗。疑点在于陆凯“自江南寄梅一枝诣长安与晔”,地点不对。范晔是东晋刘宋间人,据他的生平排查,应该没有去过关中的长安。那么,陆凯“诣长安与晔”的“长安”,到底在哪里呢?这是一个关键问题,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三、陆凯《赠范晔诗》新解

《太平御览》引用《荆州记》,《荆州记》的作者为盛弘之,生平不可考,仅知是南朝刘宋临川王刘义庆的侍郎,与范晔为同时代人,所记当有一定的可信度。那么,为何他会有“自江南寄梅一枝诣长安与晔”这样的记载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首先弄清楚文中所言“长安”到底是什么地方,以及诗歌中“陇头人”的深层次内涵。

诗中的“长安”,当指当时的“小长安”。我们先看看几条资料: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三十一记载:“淯水又南入县,径小长安。司马彪《郡国志》曰:县有小长安聚。谢沈《汉书》称,光武攻淯阳不下,引兵欲攻宛,至小长安,与甄阜战,败于此。”

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七记载:“叶县,本楚之叶县,春秋楚人迁许于此。其后楚使沈诸梁尹之,僭号称公,谓之叶公。秦置郡县,隶于南阳。后汉书谓之小长安,言地沃人丰也。”

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百四十二邓州条记载:“小长安城,在县三十七里,淯水之东。谢承《后汉书》云:汉兵与甄阜、梁赐战于小长安,汉兵败退保棘阳城,周回一里二百二十步。”

“小长安”在东汉时期属于荆州南阳郡育阳邑,因地沃人丰,非常繁华,所以称为“小长安”,后为淯阳郡;东晋时,为避晋简文讳,更名为云阳。在刘宋时期,名为云阳男相。

范晔家乡顺阳,距离云阳的“小长安”不远。而从仕宦经历看,《宋书》范晔本传说他“年十七,州辟主簿不就,(为)高祖相国掾彭城王义康冠军参军,随府转右军参军,入补尚书外兵郎,出为荆州别驾从事史,寻召为秘书丞,父忧去职”。可知他做过一段时间的“荆州别驾从事史”。

范晔担任“荆州别驾从事史”的时间,史书没有具体记载。但是,从《宋书》等资料分析,范晔在任此官职之前,还担任过“彭城王义康冠军参军,随府转右军参军,入补尚书外兵郎”诸职。

刘义康曾在元嘉三年任荆州刺史,《宋书·彭城王义康传》曰:“太祖即位,增邑二千户,进号骠骑将军,加散骑常侍,给鼓吹一部。寻加开府仪同三司。元嘉三年,改授都督荆湘雍梁益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荆州刺史。”元嘉三年,刘义康对于范晔正是“见待素厚”之时,范晔应该是随同义康一同到荆州任职的。范晔在荆州任职,活动的范围就在“小长安”。应该就是这一时期,范晔收到了陆凯的这首赠诗。

那么,对作为顺阳人的范晔,陆凯的赠诗中为何称其为“陇头人”呢?唐汝谔《古诗解》解释陇头,曰:“陇,大阪也,陇西郡陇山,北人每升此而歌,故汉乐府有陇头歌。”但诗中之所以称呼范晔“陇头人”,并非指范晔当真身处关中的“陇头”,而是因为当时的“小长安”一带是关中侨民最多的地方。据《宋书》卷二十七《州郡三》记载:“雍州刺史,晋江左立。胡亡氐乱,雍、秦流民多南出樊、沔,晋孝武始于襄阳侨立雍州,并立侨郡县。”宋文帝亦在元嘉二十六年,将荆州的襄阳、南阳、新野、顺阳、随五郡特别设立了一个“雍州”。可知,范晔的家乡顺阳曾经属于雍州,即今陕西省中部、北部流民侨居的范围之内。

又,“小长安”所在的云阳男相地近南朝刘宋与北魏的军事分界线,属于边塞,故陆凯诗中称范晔为“陇头人”,亦是泛指范晔是在边塞任职的人。

晋宋之交,边境驻军往往肆意妄为,杀戮无辜。陆凯折花赠诗,实际有劝范晔不要长期在边关戍守任职,而要早早归来,享受南方的春意和美好的人生。

作为边塞、边关代名词的“小长安”,后来成了许多诗人描写的对象。如吴均《闺怨诗》中就有“妾坐江之介。君戍小长安。相去三千里。参商书信难”的句子,其诗意与陆凯亦有相近之处。

如果说《荆州记》记载范晔收到陆凯赠诗的地点是在荆州的小长安,而非关中的长安,那怎么会造成后世如此之多的误解呢?其原因可能是后人对于六朝行文习惯的误解。

荆州地区在六朝政权的疆域中地位十分重要,不仅是因为几乎占了全国一半的领土;而且,东晋以来,权臣多据此上游,遥控朝政,故叛乱时有发生;所谓“三吴之命,悬于荆、江”,故南朝人极为重视。

《南齐书·州郡志》曰:“江左大镇,莫过荆、扬。弘农郡陕县,周世二伯总诸侯,周公主陕东,召公主陕西,故称荆州为陕西也。”《颜氏家训》卷三曰:“江南闾里间,士大夫或不学问,羞为鄙朴,道听途说,强事饰辞:呼征质为周、郑,谓霍乱为博陆,上荆州必称陕西,下扬都言去海郡”,深刻指出了南朝士大夫的这一习惯。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注曰:“盖东晋以后,扬、荆两州刺史,膺分陕之任,故荆州有陕西之称。”

是以在六朝人口中,称呼“荆州”并非用“江陵”或是“南郡”,而是常用“陕西”两字指代。试举数例:

《世说新语·识鉴》载:

王忱死,西镇未定,朝贵人人有望。时殷仲堪在门下,虽居机要,资名轻小,人情未以方岳相许。晋孝武欲拔亲近腹心,遂以殷为荆州。事定,诏未出。王珣问殷曰:“陕西何故未有处分?”殷曰:“已有人。”王历问公卿,咸云非。王自计才地必应在己,复问:“非我邪?”殷曰:“亦似非。”其夜诏出用殷。王语所亲曰:“岂有黄门郎而受如此任?仲堪此举乃是国之亡征。”

《宋书·邓琬传》载:

前将军、荆州刺史临海王子顼练甲陕西,献徒万数。辅国将军、冠军长史、长沙内史何慧文,见拔先皇,诚深投袂。

《宋书·王景文传》载:

景文屡辞内授,上手诏譬之曰:“尚书左仆射,卿己经此任,……京口乡基义重,密迩畿内,又不得不用骠骑,陕西任要,由来用宗室。”

《宋书·范晔传》里所引孔休先檄文曰:

彭城王体自高祖,圣明在躬,德格天地,勋溢区宇,世路威夷,勿用南服,龙潜凤栖,于兹六稔,苍生饥德,亿兆渴化,岂唯东征有鸱鸮之歌,陕西有勿翦之思哉。

盛弘之《荆州记》记载的很可能是范晔任职“陕西”(荆州),又在“小长安”收到陆凯的赠诗。在传抄中,“荆州小长安”就等同于“陕西小长安”;或因“陕西”之故,脱去“小”字,便与“陕西”的“长安”相混,误成了《太平御览》中的“自江南寄梅一枝诣长安与晔”。若成“自江南寄梅一枝诣小长安与晔”,则我们今天所有的争论便都成了多余。

四、“折梅寄赠”母题的文学意义

《诗经》中有折芍药花相赠的男女。《古诗十九首》的“庭中有奇树,绿叶发华滋。攀条折其荣,将以遗所思”(《庭中有奇树》)属于寄赠,但不知道“馨香盈怀袖”的“此物”是不是梅花?但自从陆凯赠范晔之诗后,“折梅”的意象对后世诗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且随着人们审美意识的变化, “折梅寄赠”成为一个文学母题,在刘宋之后的南北朝诗歌里不断地演化、不断地复制。

如《西洲曲》中的“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西洲曲》所描绘的是荆州一带的风物,很可能直接受到陆凯赠范晔诗歌的影响。

而“折梅”这一意象形成的母题,在隋唐之后的文学作品中衍生得尤其普遍。如初唐宋之问《度大庾岭》中的“魂随南翥鸟,泪尽北枝花”,以梅花为思念的象征。李白《送友人游梅湖》中的“送君游梅湖,应见梅花发。有使寄我来,无令红芳歇”,即化用陆凯的诗句,表达友人之间的情谊。杜甫《和裴廸登蜀州东亭送客逢早梅相忆见寄》中的“幸不折来伤岁暮,若为看去乱乡愁”诗句,其实也是对陆凯诗歌的暗中化用。唐人徐寅《别》诗曰“赋罢江淹吟更苦,诗成苏武思何迟,可怜范陆分襟后,空折梅花寄所思”,则是直接运用陆凯、范晔的事典,作为别思的代表。

陆凯的“折梅”母题,在宋人的作品中衍生得更多,其情感体验也有不同之处。黄庭坚《刘邦直送早梅水仙花》诗曰:“簸船綪缆北风嗔,霜落干林憔悴人。欲问江南近消息,喜君贻我一枝春。”其实有脱胎换骨的意思。秦观《踏莎行》曰:“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砌成此恨无重数。”陈与义的《送张仲宗押戟归闽中》诗曰:“舟前落花慰野老,浦口杜若愁湘君。遥知诗成值驿使,万里春色当见分。赠人以言予岂敢,不忍负子聊云云。” 这些诗词中的“江南”、“驿使”、“春色”,都带有母题诗的地域感。南宋作家基本沿袭了这一写作传统,如王十朋《拟赋江南寄梅花诗》云:“蔚宗居垄首,陆凯在江南。手折梅花寄,人逢驿使堪。”范成大《惜分飞》云:“我欲归耕,如何重来得。故人若望江南,且折梅花相忆。”李正民《和平叔见寄》云:“手折梅花驿使传,在原鸰翼尚翩翩。”

元代诗人在诗歌中提及这一事典的亦不乏其人。董寿民《访夏凌云外郎休宁人旧在婺源相识》曰:“别去星源几度春,每瞻明月忆前因。折梅莫寄陇头驿,得句空吟日暮云。”黄庚《寄月山少监》曰:“折梅难寄江南信,惟有新诗数十篇。”马祖常《寄王师鲁》曰:“忽逢驿使天边去,欲折梅花恨未开。”

明清两代,从陆凯赠范晔折梅母题中派生的诗歌更是不胜枚举。如明人陆深《东阿道中对雪》曰:“授简有才怀帝子,折梅无使寄长安。”倪谦《题海棠莲桂梅花四仙子》曰:“一别江南几度春,折梅谁寄陇头人。”清人祁寯藻《陆小雅同年,腊尾寄赠长句,今春复示诗稿,即用其逆旅述怀诗韵奉谢二首》诗曰:“白发江南余陆凯,折梅辛苦寄长安。”王文治《胡黄海将随范荆坡漕使南游都中,诸故人以诗赠行,黄海因绘赆诗图,为题二绝》曰:“来春驿使江南路,应折梅花报好音。”这些共同构成了折梅寄人的诗歌一族。

后世对陆凯赠范晔诗母题的接受传唱不歇,可以看出此母题的意义内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在诗歌主题上,此诗言友人南北相隔,折花相赠,表现了文人之间的深情,符合中国诗歌的传统审美。尤其在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不安,友朋聚少离多,生离死别,此时的感情在内心蕴藉,非以春天的江南及象征江南的梅花,无以表达隔着地域、隔着春天的情愫。

其次,陆凯这首诗歌格调温柔敦厚,含蓄深沉,又脱口而出,自然真切,表达了自己真实的性情,有一种直接的感发力,故能为后世文人所接受,并乐于借用,使之成为一个常见的典故和母题。

再次,在形式上,该作品五言四句,只有20个字。在东晋南朝之时,产生了大量的新声歌曲,吴声西曲的主要方式就是五言四句的形式。这样的表现方式符合五言绝句的写作,简洁明了,言有尽而意无穷,更能为后人所接受。

还有,后人对梅花意象的逐步拓展,影响了诗歌的传播。陆凯的这首诗歌有多个版本,个别字词有所出入,后世的解读,无论是“折花”或是“折梅”,都反映了时代的审美趣味。《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六十七评曰:“《离骚》遍撷香草,独不及梅。六代及唐,渐有赋咏。而偶然寄意,视之亦与诸花等。自北宋林逋诸人,递相矜重,‘暗香疏影’、‘半树横枝’之句,作者始别立品题。南宋以来遂以咏梅为诗家一大公案。”宋人与唐人的审美趣味大不相同,故我们可以理解为何对陆凯诗歌的化用在宋代之后更加流行。

最后,还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影响。陆凯写作此诗的时候是在魏晋南北朝,正是中国南北对峙的时代。在此之前,中国的文化素以中原为正统,“江南”的文化概念尚未完全形成。是以永嘉南渡之后,晋元帝会有“寄人国土,心常怀惭”之感。陆凯在诗歌中所标举的“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虽然说“无所有”,但其对“江南”地域的自豪感是洋溢在字里行间的。这种地域意识,在宋代,尤其是靖康之变之后,比之南北朝时有更深的认同感,并成为繁华富庶的象征。元代虽然实行民族歧视政策,但对于南人来说,“江南”也是一种精神家园的象征。明清以来,承接宋元文人的感情书写方式,将陆凯这首小诗的母题意义继续延伸。

概而论之,陆凯《赠范晔诗》的写作时间当为元嘉三年前后,背景为范晔出任荆州别驾从事史,在边境“小长安”一带任职。

陆凯不详,从诗中“江南”诸语分析,其人当在南方,因心系故人,故折梅相赠。诗中以江南春光为引,劝范晔早归,勿长留边地,一诗竟成千古佳话。后人距六朝已远,不知当时地理以及用语习惯,遂讹“陕西(荆州)小长安”为关中“陕西长安”,致使诗中的人物、地点、本事混淆不清。

在后世的接受过程中,其诗因感情格调契合中国传统和诗歌美学,随着时代审美取向的变化和南北意识的加强,不断被经典化,至元明清时便逐步成为拥有众多折梅赠友“子诗”的“母题诗”。

注释:

①广东地方史志办公室编:《广东历代方志集成 南雄府部》,岭南美术出版社影印本,2007年版,第626页。

②聂世美:《陆凯〈赠范晔〉诗考辨》,《文学遗产》1987年第2期。

③[元]方回:《瀛奎律髓》,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744-745页。

④王朝安、王集门:《陆凯〈赠范晔诗〉辨析》,《殷都学刊》1991年第1期。

⑤[宋]史绳祖:《学斋占毕》,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38页。

⑥《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76册,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本,第129页。

⑦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19页。

⑧[明]唐汝谔:《古诗解》卷二十一,明崇祯刻本。

⑨曹道衡、沈玉成:《中古文学史料丛考》,中华书局,第336页。

⑩参见《世说新语·排调第二十五》,晋武帝问孙皓:“闻南人好作尔汝歌,颇能为不?”皓正饮酒,因举觞劝帝而言曰:“昔与汝为邻,今与汝为臣。上汝一杯酒,令汝寿万春。”帝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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