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修志史略
2016-04-11杨兴
杨 兴
崇明修志史略
杨 兴
崇明修志可追溯至元代,迄今700余年。自元至明清崇明经历13次修志,现存志书6部。民国时期的修志始于民国八年(1919),《民国崇明县志》志书稿现存于上海图书馆。新中国成立后,崇明修志经历了社会主义探索时期、改革开放初期、改革开放发展时期三个阶段。盛世修志,志载盛世。崇明历代志书通过记载各历史时期崇明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家乡面貌的变化、模范人物事迹等,再现了崇明人民创造的光辉业绩和精神风貌,以真实资料和生动事实,激发人民爱国爱乡的热情。
崇明;修志;历史沿革;官修
翻开历史,崇明修志已走过了700多年的历程。数百年来,我们的祖先,坚持不懈,潜心修志,给世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实属难能可贵。当继承并发扬光大。古人云,“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修志已成为历朝历代和当代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一件大事。本文通过记述崇明修志的历史沿革,对崇明修志作一梳理和小结。
一、历代的崇明修志
据史料记载,崇明修志可追溯到元代,延续至明清,在600年的历史长河中,已经历了13次的修志,现有存世志书6部,其中明代2部,清代4部,分别为明正德崇明县志、明万历崇明县志;清康熙崇明县志、清雍正崇明县志、清乾隆崇明县志、清光绪崇明县志。
(一)元代开启崇明修志的先河
现有史料表明,崇明修志始于元,经历了2次修志。至元十四年(1277),崇明升镇为州,隶扬州路,由此崇明州的建制正式纳入地方行政系列。时任知州薛文虎在姚刘沙原天赐盐场提督所修建州城,他倡导教化,专门的官员编撰《至元崇明州志》,这是崇明历史上第一次修志,也是崇明历史上第一部地方志。此志有刻本,卷数不详。可惜未能保存。关于这本崇明州志的具体编撰人员名录也都没有留存下来,据明清后人的转述,这本州志内容“散漫疏略”。元朝的第二次修志,始于至正八年(1348),续修崇明州志,到了至正十四年(1354),续修州志成稿,有刻本。据史料考证,崇明续修州志,正是在崇明城治第一次迁建后次年才完成。但不知何故,此部州志仍未保存下来。只存有至正十一年(1351)春燕南进士张士坚作的序。
(二)明代留下了崇明现存的首部志书
明洪武二年(1369),由于姚刘沙海坍,居民外迁,人口减少,崇明降州为县。据史料反映,自明永乐年间(1403)至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的200年间,先后组织了5次修志。其中,明正德十五年(1520)十二月,湖广麻城举人陈文任崇明知县,其主持编纂的崇明县志是现存最早的一部县志,世称《正德崇明县志》。该志书有刻本,计10卷,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崇明档案馆保存胶卷片,并有校刊本。至万历年间,时任崇明知县张世臣主持续修县志,并任“总修”,有刻本,计10卷,是明代留下的第二部完整的志书,世称《万历崇明县志》。该志于2004年11月收录入北京线装书局影印出版的《孤本旧方志选编》第16册,与《房县志钞三十三类》合为1册。明代崇明还有3次修志,分别为永乐年间、正统九年、嘉靖四十年,都是由时任的知县主持,有的仅编成志书稿,有的虽有刻本但由于各种原因已佚。
(三)清代继承了崇明修志的固有传统
自顺治七年(1650)至光绪七年(1881)的230年间,先后进行了6次修志,存世志书4部。综观这4部志书,除了疆域、内容有变化外,无论从体例还是在修志的方法和技巧上变化不大,大多继承了前代传统。康熙《重修崇明县志》是清代第一部存世的完整志书,计18卷,现珍藏于山东博物馆,大连市图书馆藏残本。1991年收录入上海书店影印出版的“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10)》,1992年又收录入中国书店影印出版的《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第1册。康熙十二年(1673),崇明知县王恭先主持续修县志,当时仅编成书稿。康熙十八年(1679),知县朱衣点准许“增补付梓”,由于刻本内容“不无有碍于当事”而遭毁版。后又“重修”,其刻本叙事至康熙二十六年(1687)止。值得一提的是光绪崇明县志,该志书起修于同治九年(1870),当时李凤苞入仕后与县内名绅黄清宪,向广东大埔举人、时任崇明知县林达泉呈递续修县志请示获准,设局于城内同仁堂。由黄清宪主局(相当于主编、总纂),后任知县谭泰来任内正式“开馆兴修”。由于在编修志书过程中数易知县,人事多有变化,几经周折,直至光绪初年才定稿付梓,世称《光绪崇明县志》,又称“黄志”。此县志有光绪七年(1881)镌刻本,计18卷,现崇明档案馆、崇明图书馆、崇明博物馆均有藏本。在清修志史上,还有3次修志。最早开始修志的是顺治七年,时任崇明知县主持“纂辑”县志,当时仅编成志书稿。雍正五年(1727)初春至深秋,崇明知县张文英主持重修县志,刻本计20卷,现崇明档案馆有藏本。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崇明知县赵廷健主持续修县志,至次年完成修志,计20卷,现崇明档案馆、崇明图书馆均有藏本。
二、民国时期的崇明修志
民国时期的修志始于民国八年(1919),志书初稿成于民国十三年(1924),至民国十九年(1930)刻印,计18卷,另“附编一卷”,世称《民国崇明县志》。志书稿现存于上海图书馆,今有上海古籍书店1964年重印本,上海书店“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10)》影印本。另有《崇明乡土志略》全一册,系民国十三年(1924)由当时从事教育的昝元恺先生所编撰,崇明鼎新振益印刷所石印出版。此书为乙等商业学校教科书,供高等小学一年级或国民学校第四学年教学之用。全书共24节,其中物产、关税等节叙述稍详,民俗、人物、古迹、艺文等较简略。
(一)编修《民国崇明县志》的时代背景
其一,受《江南通志》续修的影响,推动了崇明县志的编修。1919年,适值《江南通志》续修之际,崇明地方官员审时度势,与当地乡绅共同商讨本县修志之事。是年仲夏,崇明县署议定重修《崇明县志》。其二,沧桑岁月,世事变故,重修县志,刻不容缓。崇明有建置以来,历朝官方已主持了10余次的修志,距最后修纂并于1881年成书的《光绪崇明县志》问世,也有40年的跨度。崇明沙洲涨坍,600多年来州县治域经历了五次大迁移,昔日的旧居古迹、传统风俗、社会风气、政治经济的记载,随着风雨侵袭、洪涛淹没而散失了许多,不少历史材料已经不得而知。变故之后还能幸存一部分文献资料,实在是依赖县志的作用。重修崇明县志,理应摆上议事日程。其三,确有“补史之缺,详史之略,续史之无”的需要。据《民国崇明县志》总纂曹炳麟《序》述,“故志之难,非仅体例也,事实征讨不详备则漏,人物搜集不谨严则滥,与受公毁,毋宁私怨。昔德卿黄先生之修前志也,当时颇诋之,惟其过谨焉,或有漏也,然视前志,得失较然矣。顾朱《志》失实,沈寓讥之,张志多诬,宋孔传辨之,赵《志》疏略,张诒补之,又岂尽无当哉。”“果能正其不谨,而补其所备焉,则不胜厚幸也已。”曹序简明扼要,一语道破要害。
(二)曹炳麟担任修志总纂的原因
时任县志主修的王清穆先生,是崇明籍在外任职的著名人士。1890年庚寅科进士,任职户部。1903年任商部左丞。后于1907年在崇明县创建第一个轮船公司——崇明轮船公司,购置朝阳轮,行驶于崇沪之间。1909年王清穆重返仕途,监理浙江财政。1915年,回乡安葬父母并在墓旁筑农隐庐居住,自号农隐老人。1919年苏浙士绅办理太湖水利,出任太湖水利局督办。王清穆之所以聘曹炳麟任《崇明县志》总纂,原因有二。其一,王清穆熟悉曹炳麟,曹也是举人出身,知识渊博,秉性伉直,结友甚多,勇于求实辨难,对家乡文史颇有研究。其二,王清穆与1902年的交通大学校长沈曾植经常来往,沈曾植是中国史志专家,在安徽任布政使时,对幕下曹炳麟又十分器重,认为曹在文史方面很有造诣。王清穆向沈曾植告知续修《崇明县志》一事,沈曾植毅然推荐曹炳麟担纲。于是时任崇明中学校长的曹炳麟先生,担当起了《崇明县志》编修总纂的重任。
(三)《民国崇明县志》的体例变化
《民国崇明县志》的体例可谓推陈出新。其卷首有序言、凡例、图说;正文设地理志、河渠志、经政志、学校志、武备志、人物志、职官志、艺文志、杂事志等;最后卷18为志原,共列出细目61个。在分类、设目、列篇时,不照搬旧志,而是因时制宜。志书参照通志的基本格式,对分志和细目的编制、内容的编写作了多方面的创新。如志书把旧志中的地理、风俗合二为一;单独立河渠志;合赋税与建置二者为经政志;并将原建置志中坛庙、祠墓、桥梁等统归地理志,而堤岸、坝墩入河渠志,城池、街巷、公署、海塘则入经政志;职官与名宦二志也合并为一,附以文武官志;人物志中则又并入选举志、列女志内容;艺文志附载金石;杂事志记载各志未收之史实;志原详叙县志历代修纂原委。十六卷分志都有序言。又如对无类可归,幸存的宝贵文献,就模仿会稽章学诚的《和州文征》的体例,另编《崇明文撷》,借以订正遗漏。《民国崇明县志》修成于1924年,志书内容仅修至清末为止。自辛亥革命至修志时,“山川依旧而政令迭新,因革之间,不无损益 ”,如疆域建置,或田亩赋税等,变革改易剧烈,虽当时不在修志期限内,但是考虑对后人续修负责,志书又撰《附编一卷》,置于全书之后,为研究民国初年的社会、经济变革提供了宝贵资料。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崇明修志
新中国成立后,崇明修志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为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的崇明修志、改革开放初期的崇明修志、改革开放发展时期的崇明修志。先后诞生具有代表性的三部县志,即1960版的《崇明县志稿》、1989版的《崇明县志》、2013版的《崇明县志(1985~2004)》。另有1997年出版的阶段性志书资料《崇明县情(1985~1994)》;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新编地方志以来已编修的40余部乡镇志和乡镇续志,23部专志、部门志和14部农场、企业志(史),累计文字上千万字。
(一)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的崇明修志
全国掀起第一次修志高潮始于1958年3月“成都会议”。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主持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专门调阅《四川通志》《华阳国志》等一批志书,并选辑其中部分内容转发给与会领导同志,提倡利用方志提高领导水平。同时,他还倡议全国各地要编修地方志。同年8月9日,周恩来总理指示:“要系统整理县志,把关于各地地方志中的经济建设、科学技术资料整理出来,做到古为今用。”此事得到了党中央的支持和全国各地的响应。在这一大背景下,崇明从1959年1月开始编写《崇明县志稿》,由时任的崇明县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洪道明、施保昌、顾履若、蔡申甫、张平、姚永伯等6位老先生集体编写,并于1960年7月完稿。《崇明县志稿》共分6卷,计35目(章),9.6万字。上起1912年(民国元年),下迄1949年崇明解放,部分章节叙事顺延至1950年代,是一部真实全面反映崇明民国时期历史的地方志,但《崇明县志稿》未能出版。今已通过整理,录入上海府县旧志丛书《崇明县卷》下册。在这一时期,崇明县委资料办公室还编写出版了《崇明十年(史)》《崇明革命斗争史(1926~1949)》。
(二)改革开放初期的崇明修志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从此改革开放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迅猛发展。崇明修志同全国一样,开始了它的新的征程,也开启了社会主义新方志的首轮修志。1989年问世的《崇明县志》是这一时期修志的显著成果。1980年8月,崇明县政府成立编史修志办公室,收集旧县志,并搜集资料,为新修县志作前期准备,同年12月开始启动编纂建国后第一部崇明县志。为加强崇明修志工作,1983年4月建立“崇明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委会主任由时任县长陈亮挂帅,各部、委、办等17家单位负责人组成编委会。编委会下设办公室,由若干人组成,另设有专门采编人员13人,全县基层各单位(包括在崇国营农场)的资料采集、整理人员达300余人,其规模之大超出以往任何一次修志。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志书于1989年3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全书计35卷,267个条目,143.7万字。记事断限,上溯起源,下至1984年,大事记顺延至1987年底。新编崇明县志全面、科学、系统地记述了崇明的自然地理、社会状况、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叙述了崇明从荒滩、沙洲到发展成为祖国第三大岛的史实,尤其记载了崇明人民的艰苦创业历程和伟大业绩。它是一部前有所稽,后有所鉴,继往开来的资料书和历史教材。这一时期,全县各乡镇、各部委办以及在崇明的市属单位等先后成立编志组,依托崇明县志的编修,掀起首轮乡镇志、部门志和农场、企业志(史)的编修热潮。至1986年底,首轮修志任务基本完成,少数乡镇延续到九十年代初,其中诞生了26部乡镇(社)志,30余部部门、农场、企业志(史),可谓硕果累累。
(三)改革开放发展时期的崇明修志
进入新世纪后,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与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内的社会、文化、教育等诸多方面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续修地方志工作提上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2000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拉开了上海地区第二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的序幕。崇明二轮修志的起步稍晚些。为着手编修县志,2004年1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文件形式发出通知,恢复县编史办,并核定正式编制人员数。同年10月,县委正式发文,成立《崇明县志》(1985~2004)编纂委员会,由时任县长任编纂委员会主任,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等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编纂委员会人员由县46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继之,县委又出台《崇明县志》编纂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编纂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保障《崇明县志》续修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县各党政部门、机关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市属部门、单位等共计106家500余人参与修志工作。崇明县志的续修经历一个较长过程。包括前期准备、搜集资料、分卷编纂、总纂统稿、评审修改、定稿出版等6个阶段。自2004年着手编纂至2009年8月底,基本完成资料搜集。2010年8月,完成初稿。又经过卷目调整、资料补充、内部评审、总纂修正,于2011年8月完成评议稿。2012年4月完成评审稿。同年12月完成送审稿和验收稿。2013年3月,验收通过。同年8月,续修《崇明县志》正式出版发行。《崇明县志(1985~2004)》,其体例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记为主。志书首设图照、序言、凡例、总述、大事记。志书主体按环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尤其突出了生态崇明、人文崇明,志末设专记和附录。全志正文共设45卷,306章,计291.8万字。它是一部集资料性、知识性、可读性于一体的志书;同时也是一部体系完整、资料翔实、文约事丰的地情书。在第二轮修志期间,县方志办参与《上海改革开放30年图志》(区县卷Ⅱ)编撰工作;全县各乡镇同时开展续修志书工作,由于当时乡镇区划已经调整结束,故这一时期续修的乡镇志也只有14部,而市属农场志(史),因体制变化续修工作尚未全面展开。
四、小结
综观崇明700多年的修志历程,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古代、近现代,还是当代,其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官修”。所谓“官修”,就是官府或政府出资并组织实施修志。即由一个地方的行政长官主持,组织专门的修志机构,给予经费修志。旧时虽有盛行“私修”方志之风,但崇明县志的编修主要是“官修”。“官修”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其志书的资治功能主要是为统治者服务的。故旧志在内容、观点等方面有其阶级和时代的局限,常有与史实不符的情况(清崇明修志尤为突出),但毕竟保存了较多的历史资料,至今仍可利用。我们说志书带有一定的阶级性,那社会主义新方志,当然为无产阶级政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新方志的资治功能,也就主要体现在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方志也是一种文化,它的发展和一个时代的政治、经济有着密切关系。旧时,正当“国家兴旺、政通人和”之时,统治阶级思虑着采取什么手段更好地治理国家,于是有余暇顾及修志,修志事业就得到发展,遂有盛世修志之说。如元代统治者在承平时期,编修全国统一志,通过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借鉴历史教训,探索治国之路。而崇明修志正是始于元代的至元时期,这个时期应属天下太平时期,崇明知州通过修志,探索的也正是治州之策。诚然,修志在给后人留以宝贵财富的同时,也给人以深深的启迪。先人之所以花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修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感叹,拿什么来“以史为鉴”,又拿什么来“知兴替”呢?修志乃“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其核心是“参史之错”。它告诉人们“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更应引以为戒”,毋忘过去,珍惜当下,开创未来。未来之路是遥远的,那么修志必将永无止境!“士不可以不弘毅”,修志,“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沿着前人的足迹,在创造美好未来的同时,请记录我们所走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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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兴,崇明县地方志办公室 (上海 202150)
陈 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