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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困局——基于发展理念变革的研究

2016-04-11王国莲孙丽娟

三晋基层治理 2016年5期
关键词:群体性理念绿色

王国莲 孙丽娟

(淮阴工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3)

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困局——基于发展理念变革的研究

王国莲 孙丽娟

(淮阴工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3)

近年来,环境群体性事件在我国多发易发且屡陷困局。就其实质而言,这终究是一个发展问题,是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需要与当下中国社会多重矛盾叠加和交织的综合反映。基于五大发展理念是解开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锁钥,我们提出崇尚创新发展,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提供第一推动力;注重协调发展,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公平配置权力;力推绿色发展,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变革发展模式;贯彻开放发展,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搭建互动协商平台;倡导共享发展,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提供价值引领。

环境群体性事件;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伴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突飞猛进,现代化的成就世人瞩目,现代化的病症亦不期而至。正如塞缪尔·P·亨廷顿在转型国家现代化的比较研究中所指出的:“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因为在现代化过程中,经济的发展,集团的分化,利益的冲突,价值观的转变以及公众参与期望的提高远远超过政治体制的承受能力。”[1]近年来,我国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无疑是转型国家现代化的复杂矛盾在中国本土的展开。作为当下社会矛盾的一种新表现和新形态,事件的多发易发引起了国人的高度关注和集体追问,也促使学术界对这一高度复合而又复杂的社会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和多方求解。本文基于对环境群体性事件实质的揭示,提出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综合药方,以期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共建美丽中国。

一、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实质及困局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特别是步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我国社会转型期、利益调整期、矛盾凸显期、改革攻坚期、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2]的多期叠加,群体性事件在我国频发。其中,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以其特有的复合体特征,既像一面多棱镜将博弈各方利益较量和复杂心态折射出来,又像一面反光镜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特定发展阶段凸显出来。

历史地看,环境群体性事件并非始于今日,而是于今尤为频繁。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欧先发国家曾遭遇过大规模的环境抗议运动,但当时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国人是带着意识形态的偏见冷眼旁观,如今却是切肤之痛。计划经济年代的中国也曾发生过环境群体性事件,但那时是偶发,如今却是多发。20世纪八九十年代,伴随着国内改革开放大潮与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交相拍击,江浙一带乡镇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野蛮生长,外资企业和代工厂的环境殖民主义肆无忌惮,国有企业的环境“外部不经济”司空见惯,加之人口问题、贫困问题与资源生态环境问题相交织,作为发展中大国,我国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

今日之中国,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可“政经一体化”开发机制仍旧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增长的强势致使大气、水、土壤等污染加剧,环保信访案件增多,官僚主义的推诿,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公众的正当诉求一次次被敷衍,这让公众强烈地感受到其生存权、健康权遭遇严重漠视,对生态安全的渴求更趋强烈。正是在此境况下,公众针对环境污染的“现实性烦恼”和化工、垃圾焚烧等项目投产后的“预期性焦虑”相叠加,引致环境群体性事件呈多发易发态势。抑或说,当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已呈现出后发优势日益式微,而后发劣势日趋凸显之时,政府与企业间的合谋态势加剧,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对政绩的焦虑、企业对利润的焦虑、公众对家园的焦虑在一次又一次的“闹”中以理性或非理性方式淋漓尽致地暴露出来。

实质上,环境群体性事件是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需要与当下中国社会多重矛盾叠加和交织的综合反映。由于我国正处于环境敏感期,每次事件发生时都对政治和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冲击波,可在“治标不治本”的维稳思路误导下,此类事件不仅形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怪圈,还陷入了“地方经济失去项目,政府公信遭遇挑战,当地环境并未改善”的“多输”循环,这一切“折射的就是现在我们转型升级的困惑,是整个国家的困惑”。[3]

二、五大发展理念是解开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锁钥

反思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实质,直面事件陷入的困局和折射的困惑,可以说,这绝不仅仅是个事件,而是有其复杂而深刻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其祸根深埋于长期以来我国发展理念的偏颇及发展实践的扭曲。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30多年来,中国正是在解答面临的一系列发展难题中艰难前行。历史行进到21世纪第二个十年,我国面临着更多“发展起来后的问题”,需要实现发展理念的深刻变革,需要以新的发展理念破解难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虽说是基于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战略思考,但对解开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死穴,走出发展困局,无疑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指导意义。

第一,五大发展理念具有强烈的问题导向,对症的是“发展起来后的问题”。环境群体性事件正是“发展起来后的”棘手问题。比如:地方政府是延续经济增长的惯性和任性还是积极主动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地方政府是依旧唯GDP马首是瞻还是以绿色GDP为考核指标,重大项目是拍脑袋决策还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环保领域仍旧是“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还是对超标排污零容忍,企业是沿袭“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还是实施绿色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战略环评是走过场或选择性环评还是耐心倾听公众诉求,地方政府是陷入“塔西佗陷阱”的威胁还是取信于民、挽救脆弱的岌岌可危的公信力,等等。所有这些“发展起来后的”问题,都对过往的发展观念提出挑战,需要发展理念的深刻变革才能破解。因此五大发展理念既源于对发展难题的悉心诊断,又是破解发展难题的理论先导。

第二,五大发展理念具有系统的整体思维,开出的是综合药方。环境群体性事件是一个高度复合而又复杂的社会现象,亟待综合而又辩证地施策。应该看到,环境群体性事件对变革发展理念形成倒逼之势,期待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的整体转型和重塑。此类事件凸显出我国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已是穷途末路,必须实现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暴露出我国环保领域法治萎缩,“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十分普遍,环境司法极为尴尬,必须推进环境管理制度创新,严规治污;凸显出我国公民环境权的实然缺失,必须公平配置利益相关方的权力,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暴露出我国自然生态遭受污染,政治生态也受到污染,必须清除污染,力推绿色发展;凸显出信息化时代不愿公开、不敢公开和不会公开信息引致的社会冲突,必须搭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互动平台,在开放发展中互信协商;凸显出转型期社会心理失衡和社会冲突加剧,必须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实现共享发展。环境问题是世界问题复合体。环境群体性事件是复合体中多重矛盾的累积爆发,只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只有实现五大发展理念的相互促进和良性互动,才能形成合力,综合施策,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关键“痛点”。

第三,五大发展理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质,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潮流。历时30多年的增长盛宴,中国急速行进的现代化正步入这样一个时代:环境自觉时代,新全球化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公民权觉醒时代等。环境群体性事件是典型的中国社会转型期经济与生态、发展与保护、权力与权利、虚拟与现实、事实与偏见、理性与盲从等多重矛盾交织的显现。这当中折射出“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尴尬,不仅面临着后发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困惑,更面临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之问。对此,我们需要从时代发展的高度和特征来探讨,因为不站在时代发展的制高点,不把握时代发展的聚合特征,就难以廓清中国式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重重迷雾,就难以厘清其中的复杂乱象。只有站在时代发展的制高点,到时代场域中探寻缘由,才能避免就事论事和一隅之见,才能超越各方利益之争成功走出困局。时代变了,人类觉悟到生态安全是人类“最终的安全”,气候变化问题在国际间博弈,环境污染问题在利益相关方间博弈,人类开启了生态文明的崭新形态,我国正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成了稀缺资源,公民环境意识觉醒乃至高涨,发展的规则变了,到了彰显创新发展的时代,到了注重协调发展的时代,到了加快绿色发展的时代,到了提升开放发展的时代,到了高扬共享发展的时代,我们必须实现发展理念的深刻变革。正所谓“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①,“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必须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是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4]

三、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一)崇尚创新发展,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提供第一推动力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发展,旨在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解决发展动力问题。环境群体性事件多发易发的症结之一是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滞后和乏力。失误的自然观、扭曲的政绩观和偏颇的财富观被一些人津津乐道,环保体制机制的弊端和漏洞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环保逆淘汰”现象较为普遍。只有切实贯彻和落实创新发展,才能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提供第一推动力。一是贯彻和落实理念创新,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提供理论引领。即要切实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二是建立和健全制度创新,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提供可靠保障。即要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尤其是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及完善和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三是推动和实现技术创新,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提供科技支撑。即要将环保技术创新作为节能降耗的重要推动力和突破口;制定环保科技的国家标准,消解公众对环保技术的不信任感和恐惧感;推动环境管理的技术创新,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智能技术,建设智能化环境监管平台。总之,理念创新是侧重于观念变革,是创新之首;制度创新是侧重于规则变革,是创新的重中之重;技术创新是侧重于科技变革,是创新的关键之举。只有促成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三者紧密结合,才能形成创新合力,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注重协调发展,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公平配置权力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协调发展,旨在补齐发展短板,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环境群体性事件多发易发的症结之一是相关方权力分配处于失衡状态。地方政府对GDP增长过度追求而对可能带来的生态安全风险管控则阙如,环评机构坐享佣金而对不确定性风险轻描淡写,企业对利润疯狂追逐而将环保抛诸脑后,公众环境权实然缺失。任何系统要素间的关系失衡势必带来发展失调,失调必然产生冲突。只有注重协调发展,确保利益相关方权力博弈均衡,才能谋求系统要素间的良性互动和持续健康发展。在西方著名的社会学家达仁道夫看来,“冲突是由权力分配引起的,而不是由经济因素引起的,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利益集团各司其职,这样虽时常会有一些小冲突,但却限制了严重冲突的集中爆发。”[5]即为了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必须科学理权,列出环保重点权力清单;必须合理分权,推行环评、审验分开,检查、处理分离,相互制约;必须内外督权,通过异地交叉环评,发挥内部专业监督优势,引入公众监督力量,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必须法纪束权,加大惩处力度,对违纪违规违法用权问题零容忍查处。[6]公正均衡的权力架构,将权力与责任匹配对等,势必促进经济、政治、社会、资源、环境、生态的协调发展,消弭导致事件发生的诱因。这正是“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②

(三)力推绿色发展,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变革发展模式

绿色是大自然的底色,也是人类永续发展的前提。绿色发展就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是以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的集约型发展模式。环境群体性事件多发易发的症结之一是“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的黑色发展肆意妄为,造成作为公共产品的生态环境极度恶化,引致自然对人类的惩罚报复和人类之间的冲突纷争。只有力推绿色发展,进行一场全方位系统性的绿色变革,才能铲除环境群体性事件滋生的土壤。一是各级政府要力推绿色发展,变革发展模式。即政府作为绿色发展的设计师,要以绿色为引擎,宣传绿色理念,考核绿色GDP,提供绿色金融,完善绿色税收,修订绿色法规,更要彰显绿色政治生态,为绿色发展模式的生成营造健康有序的大环境。二是企业要力推绿色发展,转变发展模式。即企业作为绿色发展的践行者,要在政府绿色发展战略的导引下,补上绿色生态教育课,推行绿色生产,推广绿色技术,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突破口实现“绿色转型”。总之,绿色发展必须清理和清除黑色发展,倒逼政府和企业转向绿色化,以期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四)贯彻开放发展,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搭建互动协商平台

开放是系统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前提。开放发展的核心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目的是通过促进物质流、信息流、能量流的交互传递,实现互利共赢。环境群体性事件多发易发的症结之一是重大项目决策垄断及环境信息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在利益多元化时代,公众的维权意识、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都在增强,而地方政府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项目决策垄断,风险沟通只字不提或糊弄环评,这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多起预防型环境群体性事件,因前期缺乏充分交流论证,遂被当地一些民众视为洪水猛兽,他们对此不了解、也不理解、更不支持,冲突随之而来。而环境问题本身就是公共事务,事前不让公众参与,导致事中和事后的盲目参与、过度参与和非理性参与,这不仅浪费了前期投入的巨大成本,还牺牲了政府的公信力。只有贯彻开放发展,在坦诚务实的交流中凝聚共识,才能消解公众对垃圾焚烧、PX项目等的顾虑。一是贯彻开放发展,由开放倒逼政府民主决策。即政府要切实以开放的视野、包容的心态、民主的精神搭建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在民主协商中推动环保共建共治。二是贯彻开放发展,由开放倒逼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即企业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且要做到客观、真实、全面,避免信息博弈的“多输”循环,在公开透明中赢得信任。总之,开放发展就是要破除垄断决策的惯性和任性,消除环境信息壁垒,建立顺畅的民意表达机制,在集民意、解民忧中实现互利共赢。

(五)倡导共享发展,为破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提供价值引领

共享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是增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的价值导向。共享发展,就是要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增强获得感,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共享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不仅包括经济利益的共享,还包括生态利益的共享,相比较于经济利益,生态利益更彰显其非物质性和公共性。环境群体性事件多发易发的症结之一是环境正义缺失。地方政府在行政干预中获得不菲利税,企业从自然资源的无偿使用乃至掠夺中获得丰厚利润,环评机构在灰色环评甚至黑色环评中赚得佣金,而将生态失衡、环境污染的代价转嫁给公众抑或未知的环境风险由当代人及后代人买单,这既是人与自然共存共荣关系的异化,也是人与人共生共享关系的异化。只有倡导共享发展,秉持环境正义,才能走出“多输”循环的困局。一是倡导共享发展,地方政府必须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即政府要彻底摈弃地方保护主义,严格环保执法监察,铁腕治污,奖惩并举。二是倡导共享发展理念,企业必须自觉践行环境责任。即企业要加强环境管理自律,严禁偷排偷放,杜绝环境数据造假,实现依法治污与以德治污的有机结合。三是倡导共享发展,环评机构必须着力打造诚信环评。即针对环评乱象,必须健全环评机构资质管理,以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环评的阳光化程度,实现环评资源共享。同时,公众也要树立共享发展理念,普及科普知识,拒绝传播谣言,提高科学素质。总之,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7]只有秉持环境正义,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才能增强公众共享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我们深知,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8]环境群体性事件是改革之难、发展之惑、稳定之殇。求解之,非一日之功,亦非一蹴而就,但只要我们始终围绕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主题,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针,正确处理当下的发展难题,就能不断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注释:

①桓宽:盐铁论,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②易经·乾卦。

[1]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328.

[2]李毅,李清华.辩证看待当前的社会矛盾[J].求是,2014(8):49.

[3]严定非.什邡后遗症[N].南方周末,2014-10-30(A01).

[4]本报评论员.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N].人民日报,2014-08-26(01).

[5]郑抗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555.

[6]王连权.自然环境和政治生态的双重污染[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04-22.

[7]习近平.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EB/OL].新浪网,2016-03-11.

[8]李克强.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EB/OL].央广网,2015-03-05.

责任编辑:徐芳

D630

A

1674-1676(2016)05-0018-04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化解环境群体性事件‘多输’困局的制度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3SHD017)。

王国莲(1965-),女,山西临猗人,教授,苏北发展研究院成员,研究方向为社会发展理论。孙丽娟(1983-),女,江苏沭阳人,讲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生态社会主义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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