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北滦县为样本的中国大数据政经端倪
2016-04-02巩胜利王树林范福东
文/巩胜利 王树林 范福东
以河北滦县为样本的中国大数据政经端倪
文/巩胜利 王树林 范福东
今年下半年开始,河北省滦县纪检监察机关聘请专业大数据公司利用大数据技术以两个乡镇的城乡居民低保档案为试点样本,利用两周时间收集16个相关部门的256,700条相关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这些数据进行清洗、分析、比对,不到一个月时间,共筛查618条问题数据,通过进一步审核这些数据后,已开始启动纪律审查和行政监察程序。这一结果让人感到了大数据技术的巨大能量:大数据技术所达到的效率是传统监察手段的上百倍。这一结果对基层社会和官场造成巨大的震动。人民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反腐的决心和力量,也看到了未来的希望,而涉事的党员干部则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因为这不是传统的“民不举官不究”的偶然查处,也不同于迫于舆论压力的被动办案,其警示效果相对于过去的“杀一儆百”式办案要巨大和持久得多,因为过去这种偶发案件,许多人往往认为是小概率事件,即使自身有问题,也未必会查到自己身上,被审查对象也认为自己只是比别人倒霉而已,所以警示效果大多维持一时,过后不久,问题干部依然故我。通过这个实践结果让更多的人看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审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从偶然向必然、从个别向整体转变的趋势,这种影响无疑是深远的,给我们带来许多启示。
一、“大数据”相关关系相互碰撞的辨伪功能,为纪律审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利器
“在小数据世界中,相关关系也是有用的,但在‘大数据’背景下,相关关系大放异彩。通过应用相关关系,我们可以比以前更容易、更快捷、更清楚地分析事物。”(《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大变革》,英国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思·库克耶著)。比如这次审查低保问题,就是完全采取了不同于传统办案和审计工作的方式,而是应用“相关关系”的原理,收集分散在16个部门25万个数据集中进行比对碰撞,最后计算机软件筛查出618个问题线索,这是传统办案和审计工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传统的审计、办案思路是追求精确的因果关系,而大数据技术则是同时处理混杂的各个不同领域的相关关系。比如“大数据”处理结果显示,有的低保户甚至同时有巨额存款、高档汽车、大平米住房和股票账户,这些结果不仅从定性上确定了其违规,而且为纪委处分干部提供了定量情节(情节轻重决定处分轻重)。基于这一优势,大数据技术理当成为纪律审查和行政监察的主要手段,并将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的革命。
二、运用大数据进行纪律审查和行政监察将倒逼组织流程再造和岗位价值重塑
组织流程的繁复和审批链条的不断加长,是官僚机构自我膨胀的需要,是组织内部制造需求,貌似严密,层层把关,实际在起反作用。为什么这么多富人能够通过如此多的审批环节而吃低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看似严密实则漏洞很多的审批程序,一个组织其工作流程越复杂、审批链条越长,责任越不好认定越难以追究,审批链条上的每个责任人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即管理学中的“责任匿名化”问题。低保的最后审批权在县民政局,从技术上讲,民政局没有精力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而只能确保程序合规,手续完备。而乡村两级则认为最终决定权在民政局,自己只是负责上报而已,没有多少责任或责任不大。这里除了个人道德水准和业务能力外,还有一个信息不对称问题或者说是相关数据不足的问题,所以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对干部加强教育外,根本之策是运用大数据技术,一是为审批环节的岗位责任人提供经过分析的大数据产品,使作假者不能通过审批系统,二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岗位责任人实施监督,使其不敢作假。
运用数据进行纪律审查将逐渐凸显岗位价值,回归“岗位价值高于级别价值”的正轨。一个组织的有效运转,要求岗位价值高于级别价值,这在官本位的社会特别是基层组织中很难实现。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有审批权、否决权的岗位往往是一把手说了算,岗位责任人只是被动走手续,但纪委问责时,恰恰是对直接责任者的处分重于对领导的处分,这往往使被处分人感到不公平。如果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行政单位实施无遗漏且无时效期的纪律审查和责任追溯,岗位责任人因为没有了侥幸心理而拒绝执行上级违纪违规指令,有利于重塑岗位价值,促进组织机体的健康。
根据这次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低保问题的审查结果,滦县监察局向有关部门下达了提高政务数据质量的监察建议书,政务数据的质量反映了工作质量,从归集上报的数据看,普遍存在标准不一、信息要素不全、工作记录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现和拿出的整改建议,证明利用大数据进行纪律审查和行政监察的主要目的不是办案处理人,而是从根本上促进政府工作的高效廉洁运转。
三、“大数据”技术使创建独立于行政链的监察链成为可能
决策、执行和监督监察三大体系是国家和社会健康运转的制度保证,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督监察这一链条是最弱的,甚至只能依附于行政审批链条,成为其中的一个环节,使本来冗长的行政链条又加长一段,所谓靠前监督、一线监察、现场监察只是宣示了一种态度,甚至演变成一种“作秀”,这是监察工作的自我矮化甚至是自我泯灭。大数据技术的诞生为创建独立的监察链提供了技术保证。“互联网是世界上最大、最快的追踪机器,任何接触到互联网的事物都可以且都会被追踪,我们将不断地追踪自己、追踪朋友以及被朋友、公司和政府追踪,无处不在的监督是必然的。”(互联网预言家凯文·凯利)。大数据使先前无法测量的东西被量化、数字化和可视追踪,据此,监察链条将创建每个公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数据库,使每项工作网上有痕,生成每个人的“工作数据流”,做到“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监察链存在必须以专业技术公司为基础和核心,“大数据”就是指数据的多样性,从各种类型的数据中,快速获得有价值信息的能力,就是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具有四个特点:第一,数据体量巨大;第二,数据类型繁多(包括视频、图片、地理位置信息,等等);第三,价值密度低(以视频为例,连续不间断监控过程中,可能有用的数据仅仅有一两秒);第四,处理速度快,即1秒定律。最后这一点也是和传统的数据挖掘技术有着本质的不同。大数据技术的专业化决定了这项工作不可能由纪委本身单独完成,而必须由专业的大数据分析公司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撑。
四、地方领导的思想高度和敢于担当是消除数据孤岛、数据烟囱的根本保证
自2015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大数据工作的政策规定,但基层落实力度不够,这源于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人治色彩浓厚,思想陈旧。二是缺乏技术力量。基层地方的文化、习俗多数处于后农业时代,而“大数据”则已进入了信息化智能化时代,因此县以下行政单位推行“大数据”困难极大,正因为如此,滦县的实践才有可贵的价值和可借鉴性。滦县在探索这一工作创新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障碍,仅取得有关部门的相关数据就遇到了很大阻力,最后不得已动用纪律手段才达成了工作目标。放眼世界,各国政府已先后向社会开放政府拥有的大数据,而我国现实情况是基层政府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还没有做到位,而开放数据和信息公开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事情。“大数据”在行政上的运用仍处于上热下冷的状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10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项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我们要深刻认识互联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落实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全面迎接大数据时代的到来。
滦县纪委监察机关在大数据领域的大胆探索是万里长征的一小步,所处理数据仅限于政府部门的结构性大数据,真正意义上的大数据监察则需调动民众的力量,汇集民间的资源和智慧。通过网络和大数据构建一个廉洁高效服务型的政府。对此,作为网络预言家的凯文·凯利再次预言:“如果今天的媒体教会我们一些人类的东西,那就是人类分享的冲动胜过保持隐私的愿望。迄今为止,当面临选择的时候,我们一般倾向于更多的分享、揭露以及变得更加透明。人类曾经世世代代生活在部落或宗族之中,那时我们所有的行动都是公开、可见的,没有秘密可言,我们的心智在持续的互相监督下演化。从演化角度来讲,互相监督是我们的本性状态。我认为,与诸多现代怀疑状态相反,人与人之间形成循环监督的世界不会受到强烈抵制,因为曾经像这样生活了数万年。如果能实现真正的平等和对称,我们会感到舒适。”
(作者巩胜利系独立经济学家,王树林系中共滦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范福东系滦县监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