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检察院集中查出“小官大贪”三起窝案
2016-05-17叶斌通讯员南检
本刊记者/叶斌 通讯员/南检
安徽省南陵县检察院集中查出“小官大贪”三起窝案
本刊记者/叶斌 通讯员/南检
2015年6月,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处了烟墩镇霭里行政村、刘店行政村、烟墩行政村三个村村干部贪污窝案,三起案件涉案人数之多、金额之大,为该检察院历年所查处的村级干部贪污案件之最。截至今年8月,“小官大贪”窝案全线审结,共查贪污款80余万元,所涉人员均受到法律的制裁。
仔细研判线索 选准着手点
三起窝案最初源于芜湖市检察院转至南陵县检察院的一条线索。2009年起,葛沪线、向上线、锦苏线三条高压线路改造工程从南陵县过境施工。改造工程战线长,耗资巨大,属国家重点工程项目。2014年国家审计署对三条高压线路改造工程进行审计,发现南陵段施工方代表杨某与烟墩行政村村干部李某涉嫌共同虚报冒领征地款、青苗补偿款等10余万元。审计署就发现的问题询问李某和杨某,李某称杨某得了大部分补偿款,自己把余下部分作为村委会工作经费入账,杨某则称补偿款全部给了李某。
接获线索后,南陵县检察院立即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组成调查组,仔细研判线索,分析细节。调查组认为审计署虽找过李某和杨某,但并未完全查清资金去向,在暂无新证据的情况下,不宜直接从李某或烟墩行政村入手,以免打草惊蛇。调查组随即决定采取“包围”战术,先从与此事有关联的外围单位或个人入手,摸排案情。
经了解,三条高压线路改造工程从南陵县过境施工,经过了烟墩、刘店和霭里三个行政村,其中霭里行政村被占用田地和青苗面积最多,涉及补偿款数额最大。霭里行政村有远近闻名的小格里森林公园,近年来大力建设新农村,发展乡村旅游,争取到大量补贴资金,且高压线路改造工程补偿款并非由政府直接打卡发放至补偿对象手中,而是由村委会代发,这很容易滋生职务犯罪。鉴于此,调查组决定暂时抛开烟墩、刘店行政村,先从霭里行政村入手展开初查。
精细化初查 找准突破口
调查人员仔细分析了线索及相关附件资料,先后到多个部门走访,进一步调取了霭里行政村近五年来“一事一议”项目、水利兴修项目等工程相关资料。调查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发现,此次案件中有采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的方式套取政府资金迹象,比如,一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行政村既向水利部门申报“小农水”工程,又向财政部门申报“一事一议”项目。镇水利站和财政所通常是各自为政,一般不会主动沟通了解一个项目是否存在多头申报的情况,再者每个项目都有分管镇领导,加之村委会常常还会以村两委缺少工作经费为由进行申报,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成了不成文的习惯。
经过仔细比对分析,调查人员发现,2012年霭里行政村以村民孙某名义申报的某水库修缮“一事一议”项目,项目内容与2011年邹某从县水务局承接的多个水库除险加固“小农水”工程内容重复。霭里行政村有重复申报项目骗取“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重大嫌疑。
根据相关规定,“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必须直接转入承包人账户。项目款是否真正落入孙某之手?调查人员调取了承包人孙某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发现该账户交易明细较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进入账户后当日即被取现,只余下零头,且孙某该账户另外还有多笔转账收入在当日被取现。
为进一步了解资金去向,调查人员又调取了孙某该账户多笔取现交易凭证,发现取款人签字均为“王某”,与霭里行政村财务经办员王某的名字相符。这让调查组产生了一个极大疑问,孙某本人是不是做过该项目?
为获取孙某更多的信息,调查组利用该县检察院联合县计生委新接入的“计生人口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孙某户籍信息显示其确为霭里行政村人,但孙某的暂住地信息显示为上海市青浦区某饭店,登记时间是2011年。调查人员又经过多方打探,了解到2011年后孙某全家都去了上海,很少回老家。难道孙某并非是承接此项目的包工头?据此,调查组大胆推测,孙某该账户很可能掌握在村干部手中,专门用来套取国家项目资金。
调查组又仔细查阅了霭里行政村历年各项目资料,终于发现,孙某还曾于2013年“修建”了某条路,该项目资金也是打入孙某上述账户被王某取现,且该项目报账付款资料相当简单,缺少详细的竣工验收清单等,很可能是假项目。
针对上述情况,调查人员决定接触霭里行政村财务经办员王某,以王某为突破口,查清项目资金最终去向。
南陵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汪国权向基层干部讲述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并提出了预防建议。
巧用谋略 牵出窝案
调查组通知王某到案前,详细了解了霭里行政村各村干部的基本情况、王某工作经历和其家庭人员组成等信息。据掌握的资料看,霭里行政村村两委组成人员较为固定,多年来几乎没有变动,王某在霭里行政村工作多年,一直任财务经办员,无前科。
王某到案后,调查组发现他为人胆小谨慎,不善言谈,对财务工作比较尽职。调查组针对王某的性格特点,结合初查掌握到的证据材料,事先拟定了详细的谈话方案。经过两小时的谈话,王某终于交代了十余笔霭里行政村村干部共同骗取项目资金并私分的事实,涉案金额共计60多万元。
原来,霭里行政村干部历年来套取了多笔项目资金且私设“小金库”,由王某保管,以支付村两委一些不好走账的花费,并从中以发补助的形式分钱。据王某交代,村干部每次分钱他都私下记账,每次领钱大家都签字。王某还供述:“这些账簿就在村部,我可以带你们去找。”
调查人员在王某的指认下,从村部办公室找到了霭里行政村全体村干部贪污窝案的关键证据,使案件取得全面突破。随后,烟墩、刘店行政村涉贪案相继告破。
村级组织处于农村最基层,村干部在许多人眼里只是“小官”。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作为我国行政体系的“神经末梢”——村干部的地位、作用不容忽视。近年来不断暴露出的村干部贪腐问题更不可小觑。加大对村干部贪污窝案的查处,能有效遏制村干部违法乱纪,保障国家惠民政策在基层贯彻实施,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