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为什么没有形成中国这样的统一大国?
2016-03-29付婷
付婷
摘要:中国与西欧同样为大陆,历史发展迥异。中国形成了统一大国,而西欧则发展为多个主权国家。本文将从政治制度、土地制度、宗教因素以及文化差异这四个方面,对中国和西欧进行分析。
关键词:中国;西欧;政治制度;土地制度;宗教;文化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1-0228-02
纵观世界地图,太平洋西岸的中国与大西洋东岸的西欧同样为大陆,平原山地内河交错,但是却呈现出了不同的历史发展态势。中国自先秦就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后经两汉、西晋、隋、唐、宋、元、明、清历朝,形成了统一的泱泱大国;而西欧在罗马帝国分裂瓦解之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直处于四分五裂的封建割据状态,逐渐形成了多个主权国家。这两块大陆历程如此迥异,其原因何在?下面我们将从政治制度、土地制度、宗教因素以及文化差异等方面分析这两块大陆。
一、政治制度
我们首先从政治制度来考察西欧和中国的特点。中国自秦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以来,历经两汉、西晋、隋、唐、宋、元、明、清历朝,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不断加强。在中央,由秦代的三公九卿制到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再到明清时期的六部,相权不断削弱,皇权加强,特别是清代的军机处的设立,标志着皇权到达顶峰;在地方,秦代设立了郡县制,郡设郡守,掌管全郡;宋代时,州郡长官派文官担任,同时又设通判;清代有省、府、县,还设保甲制。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发展;在法律方面,早在先秦时期就制定了《秦律》,历朝历代都制定了本朝律令,封建法典完整。再者,各朝都有一支听命中央的庞大军队。官僚选拔制度的完善,察举—九品中正制—科举,有利于选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适应大一统的需要。
对于西欧来说,在罗马帝国时期,公元前29年才有了“元首”制,至公元284年被“君主制”所取代。而步入中世纪,则出现了各个小国。对地方的管理,从罗马共和国到帝国时期,都是设立行省,行省总督有着极大的自主权,行省管理混乱。中世纪时,逐渐形成了庄园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封君封臣制。庄园制和封君封臣制具有极大的离散性,庄园实际就是独立的王国,而封君封臣制只承认直接的从属关系。
中国早在公元前221年,就建立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有一套完善的封建官僚体系,对地方控制严密。而西欧从王政时代到帝国时代,始终未形成一套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制,而对地方设立的行省却造成了管理混乱。中世纪时的封建庄园对西欧小国林立的局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威斯特法利亚和约》的签订,确定了这些封建割据的合法性。
二、土地制度
中国自秦汉时期以来,土地所有制为地主制。中世纪的西欧则为领主制。在中国,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而西欧封土理论上不买卖,但在实际运行中也有例外情况。
在中国,封建土地私有制是统治的基础。封建土地私有制下,有地主和自耕农,享有土地所有权,可以自由买卖土地,所以流动性比较大,“千年田,八百主”。①地主对土地的经营方式是分散租佃。地主与农民实际上是一种租佃的契约关系,人身依附关系较薄弱。农民有极大的自由性,独立经营自己的租佃土地。地租为实物地租,收获分成。地主对一个个分散的佃农,不是政治统治,而是一种经济关系。而地主阶级自身也是分散的,相互之间没有相互统属关系。对于自耕农来讲,其自己有一小块土地,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独立性更大。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随时予以转换。地主很可能破产下降为农民,而农民也可能因富裕置办田地而变为地主。所以,中国的地主不可能对农民进行政治统治,更不可能在领土享有司法、行政、经济等诸多方面的特权,政治权利集中于皇帝及其官僚机构。
西欧与封君封臣制相结合的是封土制。封土是层层分封的,各级领主是土地的占有者,实行世袭,土地所有权稳定。领主是土地的绝对统治者,由此而形成的庄园,不仅是一个经济组织,而且也是权利单位。领主对庄园实行集中经营,统一管理。农奴制与庄园互为表里。农奴是不自由的,农奴人身属于主人,人生依附关系较强。地租是劳役地租,收获全归领主。领主对农奴的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强制,使得领主和农奴之间不仅仅是经济关系,更是政治统治关系。领主有行政管理、司法审判等诸多权利。同时封君封臣制只认直接的从属关系,国王不能越级干预下级封臣的事务,剥夺了国王干预地方纠纷的机会。封建贵族权势强大,国王权威分散。国王的权利被大大小小的封建领地分割,王权极其弱小。国家的公共权威变为地方领主的权威。国王只能依靠自己的领地生活,不能向其他领地征税。封建领地实际就是封建割据,地方权力强大,导致了国家政治版图的分裂。
三、宗教因素
佛教产生于公元前6世纪的印度,东汉初传入中国,先传入宫廷,后逐渐在民间传播。东汉时佛教还只是道教的附庸。三国两晋南北朝时,皇帝基本都大力提倡佛教,佛寺遍布各地,僧尼众多。由于大修寺塔,寺院侵夺地产,僧尼人数的众多,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所以魏太武帝拓跋焘和周武帝宇文邕两度灭佛,特别是北周武帝使佛教遭到毁灭性的打击。隋朝时,实行崇佛政策,佛教得到振兴和发展。至唐朝,佛教进入全盛时期,形成了天台宗、法相宗、华严宗和禅宗这几个主要的宗派。两宋时,扶持佛教,重视佛教事业的发展。元朝时,佛教与西藏本土宗教融合成一个新教派——喇嘛教,又称吐蕃佛教,朝廷还设立了宣政院主管全国释教事务。明清时,佛教继续发展。
在中国,在封建统治者的扶植下,佛教才得以发展。封建统治者一打击,佛教便迅速衰退。可见,佛教处于世俗政权的统治之下,并依附于世俗政权。同时,与佛教并肩的还有道教。唐代时,佛教、道教斗争激烈,宋代时道教的政治地位胜过佛教。道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佛教的势力。佛教较之强大的中央集权,只是一股依附力量,对维护统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约公元前1世纪中叶,基督教产生,流传于犹太下层人民中间,是犹太人民反对罗马统治的产物。早期基督教是反对罗马帝国统治的,但是随着不断的发展,基督教成分与教义发生变化,基督教劝人驯服而不是反抗。公元2世纪末到3世纪末,罗马帝国爆发全面的社会危机,基督教更为广泛地流传开来。公元313年,“米兰赦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公元325年,尼西亚会议,规定三位一体的正统基督教信条。公元392年,基督教正式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基督教完整地保留下来,成为法兰克王国和各蛮族国家的国教。罗马教廷则是基督教世界的国际中心。公元756年,“丕平献土”,教皇国的建立,标志着教皇集神权与世俗统治权于一体。10世纪开始,西欧开始了长期的政教之争。争夺的焦点主要是主教授职权和西欧最高统治权。公元1075年,主教授职权之争,罗马教廷获得了初步胜利。公元1076年,“卡诺莎觐见”,世俗政权向教权屈服。公元1095年,罗马教皇发动了十字军东征。教皇英诺森三世统治时期(1198—1216),迫使意大利、英国、法国、阿拉贡、匈牙利、瑞典、挪威等国屈从教皇的威权,教皇权势达到顶峰。公元1308年,“阿维农之囚”,教权最终从属王权。
中世纪的西欧,世俗政权与教权是并存的两大政治力量。罗马教皇不仅是西欧的教会首脑,也是国君。教皇国的扩大,教会经济实力得以增大,教皇成为最有实力的封建领主,要求教权高于王权。政教之争,不利于西欧的大一统,而教皇国则属于割据势力。西欧基督教势力的强大,政教之争的时间之长,加剧了西欧政治的分裂。
四、文化差异
中国和西欧有着不同传统文化。中国形成了独特的儒家文化。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学成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正统思想,历朝历代不断延续发展。儒家文化的宗旨是和谐,仁是其基础,附之伦理上的“三纲五常”,主张大一统,重视整体利益,同时形成等级森严的专制集权。仁、义、礼、智、信成为衡量人的标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伦理思想,是规范人伦的社会准则,教化天下。
西欧基督教文化宣扬的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西方传统文化对个人的考量较多,体现在个人权力上。以个人为中心是西方文化的特点,每个人都是生而独立、平等、自由的。宗教至上,服从上帝。但是文艺复兴时,重建个人权利。人文主义是文艺复兴的指导思想。人文主义精神的核心是提出以人为中心,肯定人的价值和尊严。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的发表,提倡人权和法制,人生来是自由、平等的。西欧文化的价值观是:社会的基础是个人,个人高于社会。
儒家文化的社会伦理思想,农民谨遵这些规范,束缚思想。层层负责的体系,最高权利在皇帝,“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正是因为儒家传统文化,才造就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大一统。西欧文化强调个人,重视个人的发展,而不是中国这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以个人为中心的文化,影响了西欧的大一统。
注释:
①《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第七册引《武进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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