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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考

2016-03-29■/陈

财会研究 2016年12期
关键词:高台县乡镇财政乡镇

■/陈 蓉

新形势下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考

■/陈 蓉

近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的不断加大,乡镇财政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财政,贴近一线、贴近群众是财政服务“三农”的窗口,加强乡镇财政监督,关系到国家各项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如何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值得我们深思。

乡镇财政 资金监督 制度建设

一、高台县乡镇财政基本情况

高台县现有9个乡镇财政所,为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48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干部31人,工人9人。大专以上学历46人,占总人数的95.83%。2010年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全省乡镇财政职能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高台县政府印发了《高台县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乡镇财政所职能由过去的组织收入为主,转变为管理支出为主,由为服务乡镇政府为主,转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为主,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由“条块结合”调整为县财政局“垂直管理”模式,乡镇财政职能实现了从“征管型”向“服务型”彻底转变,乡镇财政为农服务的职能显著增强。

二、高台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高台县财政局于2010年成立了由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财政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安排布署。今年通过细化监管办法又进一步明确了各业务科室和乡镇财政所的监管职责,指定财监办负责指导乡镇财政监管工作,相关科室负责量化、细化监管任务,为乡镇财资金监管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健全制度,促进监管行为规范化

在2010年下发高财《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县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的基础上,给合高台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过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和征求多方意见后,出台了《高台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办法》、《高台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工作办法及流程》、《高台县乡镇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和《高台县乡镇财政所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保证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三)分类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高台县实行“乡财县管”体制后,撤消了乡镇金库,乡镇一级的各项财政收入全部纳入县级预算管理,将乡镇各站所人员工资上划到县级主管部门实行归口管理,将乡镇政府作为县财政的一级拨款单位来进行管理,用于乡镇的项目资金由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由县级财政直接监督管理。将各类惠民补贴资金和村级资金纳入乡镇财政监管的范围。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县财政局将拨付到乡镇的惠农补贴资金及相关政策文件公开透明,抄送至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对各类专项资金分别确定专人管理,负责收集整理政策资金相关信息,并将资金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财政局相关科室。

(四)公示巡查,力求监管实效化

近年来,涉农类、民生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日趋增多,资金面广量大,高台县积极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方式,按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规定,直接发放给农民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生活的各类补贴和补助资金,重点做好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两个环节的工作,由乡镇财政所,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将政策补贴项目、范围、对象、标准、金额等通过多种载体进行公示,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派人及时到当地核实真伪,确保了补助信息的真实性。公示后通过“一折统”发放到户,简化了程序,减少了中间环节,有效地防止资金滞留、截留和虚报冒领等问题。

(五)强化职责,推进监管日常化

一是实行责任制管理。由各乡镇财政所层层建立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员,要求财政所人员从补贴政策宣传、补贴面积核实、公示资金发放、举报问题的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全程负责。二是实行检查督办制。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县财政局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办。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财政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县纪委、财政局、信用联社联合对支农资金发放过程中玩忽职守、包庇隐瞒的单位和个人或虚报、套取支农资金的村级组织,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包村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制定下发高台县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规划,加大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分批组织和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特别是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人员要进行细致、实用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策执行力、资金监管的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程序,全面提高乡镇财政人员资金监管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三、高台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缺乏执纪的刚性保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支持

项目实施单位只对主管部门负责,作为项目实施地的乡镇财政“看得见,管不着”,资金监管流于形式,而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行文、下文涉及乡镇的资金指标,未明确规定乡镇财政监管要求,使乡镇财政在资金监管中处于被动地位。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掌握比较困难,监管难度较大

从摸底核实种植面积,到集中时间张榜公示,公示无争议后再把农民身份证号码输入电脑数据库,同时将资金分配划拨到信用社,分批打入农户的存折,最后农民才能持身份证领取。复杂的发放流程已经涉及多个部门,加上补贴发放涉及近数十万户农民,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从核实面积到发放到户,一个财政干部要负责好几个村上百户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相对增大。所以无论是从信息掌握还是资金的监管,都需要自上而下一步步从源头规范。

(三)乡镇财政所人员配备相对缺乏

当前,乡镇发放强农惠农资金,每项都涉及到千家万户,从数据录入、登记核实到落实发放,工作量大,时间紧,人员缺乏,大量工作难以完成。

四、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建议

(一)扩大资金监管范围,将涉及到乡镇的所有资金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继续做好信息通达工作,特别是项目实施地点在乡镇的,要由县财政局与主管部门共同管理或主管部门直接管理财政资金,乡镇财政要全面收集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及时掌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到各站所、村委会的项目资金信息,严格监管。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模式

一是根据各类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监管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二是按照资金监管要求,对所有支农惠农资金进行归纳整理,分别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对每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三是依据资金监管内容,对有关资金监管工作的相关会议纪要、通知检查文件、检查工作底稿、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资料整理归档,规范档案管理。

(三)加强指导督促

县财政应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指导,要有目的地选择一些县级负责、乡镇实施的惠农资金或项目,委托乡镇财政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资金监管的日常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乡镇财政有效开展支农资金监管。

(四)注重能力建设

加大乡镇财政建设支持力度,保障必要工作经费,逐步改善用房、交通、设备等基本办公条件。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快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县乡联通的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作者信息:高台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焦 岩

◇责任校对:焦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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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6070(2016)12-0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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