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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绿色发展理念看人与自然和谐问题

2016-03-28朱小娟

创新 2016年3期
关键词:文明理念绿色

■朱小娟

从绿色发展理念看人与自然和谐问题

■朱小娟

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的一个重要方面,注重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它是对人与自然尚不和谐问题的回应,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选择,亦是人与自然和谐理论的重大升华。以绿色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优化生态发展产业体系,发挥主体功能区的作用;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筑牢守好生态安全屏障。

绿色发展;科学理念;人与自然;和谐

人与自然关系是长久以来被广泛关注的问题,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国更是注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首次将“绿色发展”作为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理念,进行由上而下的宣传、推广和践行,集中体现了我国“十三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深刻揭示了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坚定决心和信念。

一、绿色发展理念注重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

绿色发展理念是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而产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它同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一道构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理念。

对于绿色发展理念,我们必须结合中国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以及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来全面把握。从内涵看,绿色发展不同于以往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它是一种建立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约束的条件下,以保护环境和生态健康为基本前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型发展模式。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内容:第一,将生态环境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内在要素,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从自然环境资源中获取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二,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为绿色发展的目标。利用环境资源发展经济并不等同于追求单向度的经济发展,而是要以保护环境优先来促进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第三,要尽量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和结果的“绿色化”“生态化”,避免使用有害原料,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污染排放,以技术支撑促进整个产业链的绿色化,实现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第四,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生态革命发展好经济上的“金山银山”,建设好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健康文明的价值理念和生活习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最终再以各领域的合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从绿色发展理念的基本内容可以看出,绿色发展注重解决的是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即通过推动生态革命,协调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更好地维护自然环境,利用生态资源,改善人类社会环境的生存状态,协调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但绿色发展理念并不是一种单独运用的发展理念,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也不能仅仅依靠绿色发展理念。我们应该注重绿色发展理念与其他四大发展理念之间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关系,集中其他四大发展理念的力量共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发展对于绿色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能够增强绿色发展的后劲;协调发展要求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指明了以绿色发展协调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关系的方向要求;开放发展要求利用内外联动机制,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新贡献,有利于将绿色发展理念推向国际舞台;共享发展强调社会公平正义,从整体利益出发把握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有利于维护好生态环境这一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只有以绿色发展理念为主要抓手,综合运用其他四大发展理念,才能更好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绿色发展理念对人与自然和谐的重大意义

绿色发展理念作为一种科学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从直面我国现实发展中的突出矛盾的角度,它是对人与自然尚不和谐问题的回应;从绿色发展理念本身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来看,它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选择;从党的理论创新发展历程来看,它是人与自然和谐理论的重大升华。

(一)绿色发展理念是对人与自然不和谐问题的回应

绿色发展理念是由现实问题倒逼出来的,是我们对自身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清醒认识,是对人与自然关系尚不和谐的积极回应。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谋发展的方面,为了促进经济的增长,不惜以牺牲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当我们以同期世界发达国家近3倍的平均经济增长率实现总体小康的时候,却发现,过去在生态环境方面欠下的帐如今也到了不得不偿还的阶段,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经不可持续,不平衡、不协调、不长久的问题日益显现,新老环境问题一起叠加至我们前进的路口,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是关键。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全面小康的顺利实现,反之,则会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度。然而当前,我们的生态环境却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巨大的人口基数还增加了能源、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压力,自然灾害频发,社会矛盾不断,人与自然关系十分紧张。这些都已经极度制约了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成为我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目标以及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躲不掉、绕不开的紧迫问题。面对如此不进则退的严峻挑战,绿色发展理念应运而生。绿色发展理念要求抛弃以前那种以拼资源要素为主要特征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模式,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

(二)绿色发展理念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选择

绿色发展理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和明确的实践要求,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指明了总体方向和具体方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选择。

首先,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树立生态观念、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1]208-209,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总体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朝着这个总方向努力,按照这个总要求进行规划。其次,绿色发展理念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1]209,深刻揭示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的关系指明了方向和要求。我们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而应将生态环境视为生产力,视为我们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坚持保护环境为先来优化经济发展,在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增进民生福祉,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再次,绿色发展理念要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协调和统筹人与人之间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出了明确要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它不属于某一代人,我们决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自私地剥夺本不专属于我们的东西,而应维护好发展好世世代代的利益。最后,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为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也表明了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毅力。绿色发展理念的主要实践要求不仅是解决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基本遵循,也为全球生态治理和全球生态安全做出了贡献,是体现现代文明进步的理念,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途径。

(三)绿色发展理念是人与自然和谐理论的重大升华

绿色发展理念是我们党在不断探索和积累的过程中提出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人与自然和谐理论的重大升华。

1973年8月,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揭开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审议通过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环境保护方针。1983年12月,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保护环境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决定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推进了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1994年3月,我国政府率先制定实施了《中国21世纪议程》,提出了促进中国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随后两年又启动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保护天然林等一系列生态保护工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继续深化对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认识,完整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并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看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党的十七大报告正式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十七届四中全会则从战略高度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承诺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十八届五中全会又一次进行理论创新,提出绿色发展理念,以此引领和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我国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来看,绿色发展理念无疑是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全新理论成果,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论的一次重大升华,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三、以绿色发展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绿色发展注重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选择。以绿色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优化生态发展产业体系,发挥主体功能区的作用;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筑牢守好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绿色发展理念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不会自发地输入到普通民众的头脑,须通过一定的宣传教育方能被民众了解和掌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须加强以绿色发展理念为重要内容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一要宣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强化人们对人与自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关系的认识,让人们深刻了解,一味地向自然界掠夺式索取,终究会导致生态危机,进而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二要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让人们认识到许多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不合理地开采和使用自然资源都是将人类引向绝路的行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推动节约发展、低碳发展、清洁发展、循环发展、安全发展,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三要宣传严守生态红线的理念,普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法律法规,让人们认识到红线一旦划定就不可逾越,逾越便要受到惩罚,以法律权威破除威胁生态环境的观念,以法律制裁惩戒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为保证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内容更好地落到实处,需要创新活动形式。可以借助新闻媒介以及其他新媒体,主动占领思想阵地,以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于潜移默化之中将绿色发展理念沿着我们预设的方向慢慢向前推进,并使之转化为人们自觉的行动。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传播绿色发展理念,是为了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从而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奠定有利的舆论环境。推动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社会风尚,除了多渠道多形式主动宣传,还亟须建设一支专门负责处理环境保护舆情的队伍,建立健全相应的舆论监督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广泛收集、认真研判和快速处置环境舆情事件,尤其要解决好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回应民众诉求,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理念传播的社会氛围。再者,还要对为谋取巨大利益而肆意牺牲生态环境的行为以及散播不利于环境保护的错误舆论等行为给予处罚,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加强环境保护和网络规范的力度,确保社会风气和舆论朝着有利于绿色发展理念传播、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方向发展。

(二)优化生态发展产业体系,发挥主体功能区的作用

以绿色发展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须利用好生态环境这一生产力,有效地将其应用到各类产业中,从而形成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等生态产业体系,并统筹规划,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

坚持绿色发展,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2]11。这是对现有生态产业体系的新概括和新发展。以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按照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充分发挥地理位置和环境资源优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高效的生态发展产业体系。一要以生态农业为基础,保护自然、减少污染,以农业生产系统良性循环为目标大力发展包括绿色种植业、生态畜牧业、生态渔业等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业和节水农业,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建设重要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二要以资源节约型工业为重点,按照经济与生态相统一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低投入、低消耗、少污染、高效益的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工业模式。三要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推行适度消费,厉行勤俭节约,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绿色旅游业,加快构筑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在优化生态发展产业体系的基础上,还要积极构建自然岸线格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更多地保留大自然的原始形态,减少人为的干扰、改造和破坏,设定自然岸线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治理制度,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因素,设置特定的主体功能区,谋划好国土空间开发工作,是优化生态发展产业体系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必要措施。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要“严格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主体功能定位,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推进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1]209;要发挥各类格局的核心功能与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促成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和谐状态。

(三)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

以绿色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须深入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偿还我们过去和当前在生态环境方面欠下的债,改善生态、改善民生;还要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合理地将生态资源转化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然而长期以来,为了单纯追求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以及农田、城市等人工生态系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受损情况,亟待修复。生态修复,主要是终止对生态系统的人为破坏,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修复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朝着良性循环方向恢复和发展。我国曾经进行过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启动过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工程,在生态修复方面积累过成功的经验。目前的生态系统状况要求我们继续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全面修复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一要因地制宜地确定生态修复手段,对于生态系统破坏程度较轻的区域,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人工修复;对于生态损害严重的区域,应主要实施人工修复,促进自然恢复。二要完善生态修复制度,制定严格的政策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在全社会形成“不想破坏、不能破坏、不敢破坏”的机制。三要进行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调动全民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积极性,培育全民生态价值观。

绿水青山本身就是一种生产力,是造福人类的天然资源,要让它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这不仅不违背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还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题中之意。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恰好体现了生态环境的固有价值,是修复和发展生态系统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必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将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宜人的气候、舒适的环境等生态资源纳入到绿色生产中,加快发展绿色产业,依托自然生态系统,挖掘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构建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发展方式,以实现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良性循环,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在利用生态资源自身价值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底线思维,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经济的基本要求,决不能突破生态保护的红线,再也不能重走“牺牲环境求发展”的老路。

(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筑牢守好生态安全屏障

要使绿色发展理念落地生根,真正成为全社会的行动,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体制机制来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

习近平同志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1]210历史和实践反复告诉我们,再也不能简单地以GDP快速增长来衡量政绩,生态环境维护得好、发展得好也是政绩。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2]11-12,“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检测监察执法垂直制度”,“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2]12,等等。唯有确保这些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的状态。

以绿色发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还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以底线思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习近平同志指出:“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1]209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制度是行为底线,也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否则就应受到及时有效的惩罚。[3]只有真正地实行最严格的治理制度,确保触碰环境保护制度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彰显法律制度的权威性,才能给其他有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倾向和歹念的人以警示作用,也才能切实地保护好生态环境这一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重要财富[4]。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为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还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让绿化行动在全国大规模开展,让绿色发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结 语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们的普遍诉求,宣传、推广和实践绿色发展理念将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有利于形成令人满意的生存生活环境。同时不能否认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实现依然任重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然而,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沿着正确的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只要全国人民齐心协力为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而努力,终会聚沙成塔、积水成渊,迎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春天!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N].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3]杨珺.试论生态文明制度的伦理规划[J].创新,2015(6).

[4]蔡守秋.论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学理论[J].现代法学,2005(6).

[责任编辑:丁浩芮]

The Harmony between Man and Nature from the Concept of Green Development

Zhu Xiaojuan

Green development is one of key issues of five development concepts.It focuses on solving the problems of man and nature and has profound significance for the harmony between man and nature.It is the response to the yet-to-be-harmony between man and nature,the inevitable choice of realizing the harmony and nature.To promote the harmony with green concept,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publication about ecological education,optimize ecological development industry.We should store the magnificent ecological projects,perfect the ecologically-civilized system and build up ecological security barrier.

Green Development;Scientific Concept;Man and Nature;Harmony

X22

A

1673-8616(2016)03-0055-08

2016-02-26

中国人民大学社科类重大项目“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15XNL020)

朱小娟,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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