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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庆典》文学伦理学解读

2016-03-25徐天戍

关键词:埃里森希克白人

许 炜, 徐天戍

(1.皖南医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2.合肥学院,合肥 230601)

《六月庆典》文学伦理学解读

许 炜, 徐天戍

(1.皖南医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2.合肥学院,合肥 230601)

非裔美国作家拉尔夫·埃里森在长篇小说《六月庆典》中,一方面塑造了黑人牧师希克曼对求真、求善、求圣的黑人伦理的坚守;另一方面塑造了希克曼收养的白人小男孩布里斯挣扎于黑人伦理与白人伦理之间,最终以白人伦理定位人生,成为参议员,却被私生子刺杀。本文从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出发分析二位主人公最终的伦理选择,再现历史语境下黑人伦理不被认同的伦理图景,藉此揭示小说中折射出的埃里森的黑人伦理欲求。

《六月庆典》; 文学伦理学批评; 黑人伦理; 白人伦理

拉尔夫·埃里森(Ralph Ellison)是非裔美国文学发展进程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人物。他1952年出版首部长篇小说《看不见的人》(《Invisible Man》),轰动文坛并于次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1965年美国《图书周刊》(《Book Week》)以及1978年《威尔逊周刊》(《Wilson Quarterly》)的民意调查显示,《看不见的人》是美国二战以来最重要、最有影响的小说。其后埃里森着手构思第二部气势恢宏、有可能成为多卷本的长篇小说。然而这部小说历经40余载,耗尽心血,几易其稿,仍未能在其生前付梓,直至埃里森离世后方由其文学财产执行人约翰·弗·卡拉汉整理部分内容出版为《六月庆典》(《Juneteenth》)。

究其缘由,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认为:“在拉尔夫·埃里森最后十几年的创作生涯中,一直处于一种社会压力之下,担心无法创作出达到自身高艺术水准的作品。”[1]劳伦斯·杰克逊(Lawrence P. Jackson)认为:“拉尔夫·埃里森个人在文学创作上的‘野心’导致了他和赖特之间的友情渐行渐远直至破裂,也导致他第二部小说的难产。”[2]我国学者谭惠娟则主张:“由于艺术美学观和社会现实的矛盾,非裔美国作家相同的宿命感和共同困惑,以及文学理想和社会理想的破灭共同导致《六月庆典》成为遗作。”[3]聂珍钊教授指出:“文学是特定历史阶段伦理观念和道德生活的独特表达形式,文学在本质上是伦理的艺术。”[4]若从伦理的视角出发,再现小说人物生存的历史伦理图景,深入挖掘小说人物伦理选择后的伦理动因,则可探寻投射于小说中作者的伦理困惑,为解读拉尔夫·埃里森的第二部小说缘何难产提供借鉴。

一、求真、求善、求圣的黑人伦理

从内容上,《六月庆典》似乎讲述了一个十分有悖常理的故事:希克曼——一位黑人牧师年轻任性的儿子,整天流连于酒吧寻欢作乐的赌徒乐手,他的人生遭到致命一击而因此改观。他的弟弟巴布——一位“孝顺妈妈的真诚的好儿子”[5]279遭到一位白人妇女的诬陷,说他强奸了自己,是腹中胎儿的父亲。巴布被施以绞刑,他年迈的母亲在悲愤交加中离开了人世。随后,希克曼着手策划复仇。出乎意料的是,那位诬陷了巴布的白人妇女在临盆前来见希克曼,提出要将产下的孩子留给希克曼抚养。希克曼先是震惊、愤慨,继而冷静下来后,他对生命的尊重、他的坚忍的宽容精神占据了上风,从而下定决心,“让她腹中隆起的生命诞出,释出这条吮干了我的爱的生命”[5]289。此后,希克曼用自己的全部心血来抚养这个肤色白皙的男孩,给他取名为布里斯(Bliss,意为“极乐”),希望他成年后能成为国父林肯那样的人,致力于消除种族间的仇恨。希克曼放下仇恨,以德报怨的行为体现了求真、求善、求圣的黑人伦理。

在文学伦理学倡导的人文精神中,“真”有双层意思:一为真实,二为真理[6]。于希克曼而言,他所追求的真实强调的是社会主流价值体系所标榜的道德伦理状况和现实社会非裔美国人生活的符合程度;真理则是对整体社会伦理秩序的一种理想目标,是非裔美国族群与社会关系的一种和谐状态。

在庆祝黑人解放六月庆典的仪式上,希克曼利用自己牧师的身份,向年轻的一代讲述本民族的苦难历史。“我们云集在此,那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因为我们来自异教的非洲……,他们用锁链将我们带到这个国家,……他们把我们看成是没有人性,没有脸面的巨大动物。……我们备受折磨,被撕成碎片,备受侮辱,被人践踏,被人诅咒,被人遗忘,我们对非洲的记忆被磨成粉末后,随风消逝在朦胧的遗忘之中……。”[5]118-122希克曼要让民族的历史永远铭刻在下一代的记忆中,因为历史不可抹杀,忘却过去即意味着背叛。如果一个社会对曾经肆意践踏乃至杀戮某类人生命的历史麻木不仁,那就是对整个人类人性的无视和践踏,这无疑违背了历史前进和发展的规律。只有尊重生命,面对现实,才能知道未来的路如何更好地走下去。

接下来,希克曼满腔热情地赞颂了先人们对这块土地的奉献,以及和这块土地血脉相连的情感。“泥土接受了我们,我们融入了泥土,……我们在这片土地上获得了新生……我们学会了耐性,学会了理解约伯。……从我们走路的方式、谈吐的方式、唱歌的方式、跳舞的方式,高声赞美上帝的方式可以知道自己的处境。我们的脑海和心里可以听到一种不同的声音。我们知道自己的身份。”[5]126-132

很多像希克曼一样的非裔美国人饱受苦难,委曲求全,利用自己谦卑的生命保护力,同时基本放弃了以血还血的报复,去坚持自己的主见,争取有限的自由。他们谦卑如此是因为怯懦,还是缺少力量?都不是!而是因为他们清楚:“这匹美国人性的布匹织得太精细了,叫人无法那么做。”[5]274不同的族群,无论是曾受虐的还是曾施暴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演进,都成为了共同织就美国布匹的经纬线,千丝万缕,丝丝入扣,不可分割。暴力只会带来新的流血和杀戮,绝非解决问题的方法。希克曼求真的黑人伦理展现了黑人人性更真实、更理想的一面。

求善是以希克曼为代表的黑人伦理的另一层真谛。希克曼在两位亲人——弟弟和母亲因白人妇女的诬陷接连离世之后,准备好了猎枪和手枪,满腔热血地制订起复仇计划。“坐在死亡干燥的王国里,花七个月做好准备捎上他们中的几人。是的,准备用血写下你的名字,到地狱去偿还它。”[5]277然而,当那位白人妇女找上他,承认自己为了保护情人撒了谎,并提出要将产下的孩子留给希克曼抚养时,他意识到,“她体内的本能和生命力伸了出来,依附到了你身上;于是你就此陷进去了。……因为作为我母亲的男孩我父亲的儿子,他们让我从小就懂得了人类要相互容忍这一观念和标准”[5]288-289。他清楚孩子是无辜的,是我们活在世上的义务,是我们对未来的期待,是维系人类情感的纽带,是世界的基石。对孩子最本原的那份爱,对生命和人性的尊重战胜了他的仇恨和悲伤,取而代之的是慈悲、宽容、忍耐、希望,以及所有的美德。聂珍钊教授指出:“从伦理意义上而言,人是一种斯芬克斯因子的存在,由人性因子和兽性因子组成。”[7]1在希克曼的伦理选择中,尊崇生命的至善战胜了愤怒、复仇的本能,人性因子最终战胜了兽性因子。这一求善的黑人伦理展现了熠熠生辉的人性之美。

求圣是黑人伦理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聂珍钊教授认为:“自由意志是兽性因子的意志体现,……主要产生于人的动物性本能。……理性意志是人性因子的意志体现,也是理性的意志体现。”[7]8

希克曼身上体现的由凡入圣的黑人伦理欲求与宗教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希克曼个人层面而言,他本是一位黑人牧师的儿子,年轻时虽然是一位常常逗留于酒吧寻欢作乐的赌徒乐手,后来在弟弟和母亲遭受陷害离世后,他决定放下一切恩怨,去抚养那位白人妇女留给自己的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自此,他克己自律,抛弃了原来的异教自由,并跟随着所热爱的音乐和自身演讲的天赋走上了布道坛,成为一位人人敬仰的牧师。希克曼在宗教事业中为自己的心灵和那位肤色白皙的孩子找到了庇护所。在这里,所有的人接受了他们,给他们以无私的帮助和所有的爱。希克曼更是试图将天赋超群的小布里斯培养成为民族代言人,希望“或许这孩子有可能为她(布里斯的生母)赎罪,弥补我未能复仇和心肠太软的遗憾,对我们大家都有帮助”[5]298。

其实从民族层面上看,由于与圣经中记载希伯来人经历的类似,非裔美国人的宗教传统中一直都期盼着摩西式的黑圣灵出现,以解救本民族于苦难中。这是求圣的黑人伦理欲求的宗教表现。幼小的布里斯便肩负着希克曼及其民族沉甸甸的希冀。在教堂象征性的复活仪式中,布里斯从棺材中出现。书中这样描述:“他出现在交织着光明的黑暗中,皮肤黝黑,英俊潇洒,……这福佑的小男孩指引着他们,……应了这神圣的召唤。他受命了。是的!据说这孩子是人类之教父。因此,用得着对着容器大小、形状和颜色大惊小怪吗?”[5]56-57尽管布里斯肤色白皙,可在所有参加复活仪式的黑人教众心目中,他仍是想象中黑圣灵摩西的模样。

求圣的黑人伦理欲求还体现在以希克曼为代表的非裔美国族群的政治理想上。《六月庆典》中有一个极富感染力的场面,希克曼在未获准面见改名为桑瑞德(Sunraider)并当上参议员的布里斯后,带着他的教友们来到林肯纪念堂,缅怀这位“不仅为铸造民族联盟,也为铸造他个人道德联盟而努力的人和总统”[5]11。当参议员被枪击昏迷后,希克曼陪伴在他的床边。在沉思中,他作为黑人牧师、历史家、公民及父亲的自我融为一体,悲叹:“我们居然想自己培养那种人……”[5]272

二、牺牲、背离与遗弃——白人伦理导致的悲剧

在《六月庆典》中,与求真、求善、求圣的黑人伦理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以种族中心主义、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为圭臬的白人伦理,亦是小说中一系列悲剧的根源,引发了种种违背人性的牺牲、背离和遗弃。

小说中,布里斯的白人生母为了保护自己的情人,诬陷素不相识的希克曼的弟弟巴布强奸了自己,是腹中胎儿的父亲,巴布因之被处以绞刑。她之所以拥有如此生死予夺之权,仅仅是因为那高人一等的苍白肤色,就得以信口雌黄,以牺牲一个不相干的黝黑皮肤的家庭为代价,来掩饰那一丁点在成长着的真相。希克曼如此悲叹道:“仅仅为了维护她在那个古老小镇上的骄傲和名誉,她可以摧毁整个民族。”[5]286建构于种族不平等基础之上的白人伦理,赋予了她甚至可以肆意剥夺他人生命的特权。一个种族高高在上的特权源自对另一个种族基本人权的践踏和剥夺。

希克曼收养了白人妇女留下的小男孩,欲将其培养成为“国父”林肯那样的民族代言人,从小训练他超凡的传道天赋,教育他去克制诸多世俗的愿望,如不可在布道后要求吃冰淇淋,因为这是在和上帝做交易;亦不可沉迷于新兴的时髦玩意、无声电影,因为这也是作为牧师应摒弃的一种世俗享乐。所有这一切对一个幼小的没有母亲的孩子来说无疑太苛刻了。布里斯看到小伙伴博迪享有妈妈的爱,无比羡慕,“我多么希望她对博迪的爱能给我啊”[5]203,甚至在睡梦中呼唤着母亲。终于在一次布道中,一位白人妇女指认他是自己的孩子,并试图夺走布里斯,要带他去继承遗产。布里斯注意到她和自己的某种联系,“在他的心中涌起了某种奇怪的、痛苦的情感。那一刻,他感到自己无法呼吸了”[5]155。此后,正如希克曼所言,布里斯“从那时开始迷失方向”[5]171,他的脑海中时刻回想着那位白人女人的声音,“他是我的……”[5]167。其后,布里斯在电影里看到了白人女演员,认为那就是自己的母亲,对白人优雅、富裕、高人一等的特权生活方式无限神往,认为这本就是自己应该拥有的生活。

最终,布里斯对金钱、特权的野心促使他不辞而别,罔顾养父、教父希克曼对自己抚养多年的情分。黑人保姆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输家,她们悉心照料的白人孩子长大后总是背离她们。正如希克曼所言,白人孩子“成长道路的第一步就是要学会如何拒绝爱。他们得通过立法来否定爱”[5]161。如果他们接受这感情的持续,维系白人孩子和黑人保姆爱的根基之间的纽带的话,就意味着得改变一切不平等的现状,承认另一个民族应享有的一切,而这无疑是与白人伦理基本利益的出发点相违背的。布里斯对养父、教父希克曼的背离,正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至上的白人伦理对其侵蚀的体现。

布里斯在离开希克曼后行走于西南各小镇,利用自己的演讲天赋,伪装成一个职业电影制片人来骗人,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成为他的人生信条,和白人一样的肤色是他攫取特权的重要资源,权力、野心才是他的终极目标,即便爱情也是他短期的及时行乐,一旦成为前进路上的绊脚石,只会被一脚踢开。

在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个小镇上,布里斯曾与一位可爱的黑白红混血姑娘产生了短暂的、刻骨铭心的恋情。然而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认真对待这份情感。如他所言:“我当时是那样地心安理得,整个身心都很平静,我不觉得自己为感情所累,因为我接受了一种只求一时幸福的观念。……我爱……已经爱过了就得继续上路。”[5]95鉴于布里斯玩世不恭的生活态度、利益至上的人生信仰,遗弃爱人无疑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三、希克曼和布里斯的伦理选择

《六月庆典》中有着两个同等重要的主角:希克曼,一位由爵士音乐家成为一名黑人浸信教牧师,以及由希克曼收养的白人小男孩布里斯,成长为一位主张种族迫害的政客——参议院桑瑞德。两个人都思想深刻、口才出众,却以不同的方式表现了迥然相异的伦理价值观。

希克曼秉持求真、求善、求圣的黑人伦理价值观。这一价值观源于民族先人们坚韧的乐观主义精神,勇于开拓的探索精神,布鲁斯式的悲喜剧抒情风格,以及对这片土地融入骨髓的深厚情感。希克曼的纯朴正直、胸襟宽广,他的忍辱负重、百折不挠,他的积极乐观、具有灵活探索精神的本土经验,还有他那以宽容、同情和多元共存为目标的民主信仰,无不是黑人伦理精神的完美体现。

正是在这样的黑人伦理价值观指引下,希克曼即便在布里斯背离自己成为利用种族偏见牟取自己政治前程的民族敌人之后,仍一直利用各种途径默默关注他。当希克曼得知布里斯面临被刺的危险,便带着教友来警告这位浪子,虽千方百计仍未获准面见参议员,却仍守候在参议员的演讲席中。在参议员被刺后,希克曼亦一直守在他的榻边,直至最后一刻。可见,即便面对最痛心的背叛,希克曼仍信守承诺,对布里斯一片赤诚,这正是黑人伦理价值观所孕育的人性大爱。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参议员桑瑞德的玩世不恭和背信弃义。小布里斯在白人伦理的侵蚀下,他对种族特权的向往,个人主义的野心和拜金主义的欲求,这一切都促使他逃离与希克曼的收养关系和父子亲情,更是在逃离一种伦理价值观。他离开了希克曼,就是离开了福佑,是对自己真正美国自我的放逐。他最终死于自己私生子的枪下,又何尝不是对往昔诸多背叛的自食其果。

在临终前的梦呓状态中,参议员见到一个个面容恐怖的黑人形象,向他寻求报复,而此刻只有希克曼温暖的大手给他安慰。其时桑瑞德又成了布里斯,他在内心默默承认,“是啊,我爱他。每个人都爱他,深深地爱他。他就像一个魁伟、慈祥的熊教父走在街头,我的小手消失在他的巨爪之中”[5]117。他忏悔道,要是我“把你作为肉体和圣经之黑人父亲接受了该多好啊”[5]254。在最后的幻觉中,布里斯做出了“回归故里”的伦理选择,一只黑手迎接他跳上了黑人的车,并听到了高处传来希克曼那令人安慰的呼唤声。

布里斯“回归故里”的伦理选择虽然姗姗来迟,而且代价惨痛、令人叹息,然而如埃里森在小说题词中所说,亦不妨是“以另一种模式获得新生和改变”,仍给人以无限的希冀。

“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文学的教诲作用是文学的基本功能,教诲的实现过程就是文学的审美过程。教诲也是文学审美的结果。”[8]在《六月庆典》中,黑人牧师希克曼以对求真、求善、求圣的黑人伦理价值观的坚守,彰显了历史语境下非裔美国族群对人类、对生活、对未来的大爱,展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性之美。而与之对照的小布里斯在黑人伦理的教导下未能抵御以种族中心主义、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为圭臬的白人伦理的侵蚀,选择以白人伦理定位人生,却落得被私生子刺杀的可悲下场。布里斯的悲剧人生折射出历史伦理图景下黑人伦理不被认同的困境,而他临终“回归故里”的伦理选择反映了埃里森的黑人伦理诉求。从文学伦理学视角解读《六月庆典》,亦可在一定程度上为理解该小说的难产缘由提供借鉴。

[1] BLOOM H.Genius:a mosaic of one hundred exemplary critical minds[M].New York:Warner Books,2002:809.

[2] JACKSON P.The birth of the critic:the literary friendship of Ralph Ellison and Richard Wright[J].American literature,2000,72:321-355.

[3] 谭惠娟.创新·融合·超越:拉尔夫·埃里森文学研究[D].北京:北京语言大学,2007:130-135.

[4]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J].外国文学研究,2010(1):14.

[5] 埃里森.六月庆典[M].谭惠娟,余东,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

[6] 李定清.文学伦理学批评与人文精神构建[J].外国文学研究,2006(1):45.

[7]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J].外国文学研究,2011(6):1-9.

[8]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论文学的基本功能与核心价值[J].外国文学研究,2014(4):9.

(责任编辑:张 璠)

An Ethical Literary Analysis of Juneteenth

XU Wei1, XU Tianshu2

( 1.Wannan Medical College, Wuhu, Anhui 241002, China; 2. Hefei University, Hefei 230601, China)

InJuneteenth, the second novel of Ralph Ellison, an African American writer, the author portrays the black priest, Hickman’s perseverance in black ethics, which focuses on the pursuit of truth, goodness and holiness, and yet in the meantime, represents Bliss, the white boy adopted by Hickman, who struggles between black ethics and white ethics, then orients his life to the latter and becomes a senator, though finally assassinated by his illegitimate s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the two protagonists’ final ethical choices to reconstruct the ethical picture that black ethics is not identified is analyzed, and thereby, revealing Ellison’s black ethical appeal reflected in the novel.

Juneteenth;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black ethics; white ethics

2016-05-13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飞散视角下拉尔夫·埃里森小说研究”(SK2014A415),“伦理视阈下维·苏·奈保尔小说研究”(SK2015A474);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国外访学研修重点项目“拉尔夫·埃里森小说伦理思想研究”(gxfxZD2016160)

许炜(1978—),女,皖南医学院讲师,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访问学者,硕士,研究方向:非裔美国文学和移民文学;徐天戍(1982—),女,合肥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I106.4

A

1674-0297(2016)06-00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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