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革大背景下的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2016-03-24李小舟
李小舟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高校纷纷提出校内综合改革,综合改革涉及学校发展的各方面内容,而管理体制的机制改革是其中重要而特殊的部分。高校管理体制的机制需要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突破阻碍发展制度性障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关键词]综合改革;高校;体制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6.12.084
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对包括教育在内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新要求。提出制度改革是改革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摆在深化改革的中心位置,要用制度改革的力量带动发展和释放活力。在新时期教育领域实施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各高校纷纷响应国家要求,众多高校已经或者正在谋划校内综合改革。在实施校内改革的内容中,涉及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这项重要任务。经过调研,高校在多年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共性的问题,下面就各校体制机制改革中普遍采取的一些措施进行论述。
1 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
1.1 坚持依法治校
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对于高校来说,也应积极实践依法治校的改革发展新思路。教育部早在2012年就下发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高校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后,依法治校的推进进程势必再次提速。为了做到依法治校,高校应进一步理顺学校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完善的大学治理体系。尽快落实具有符合学校办学理念和特点的大学章程,大学章程的作用就相当于宪法之于国家,是学校依法治校的依据。
1.2 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校的办学特色,该制度自十三届四中全会确定以来,经过了时间检验,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指导了高校的制度建设。高校在实际贯彻文件精神的时候,应注重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现形式与路径;依法落实党委和校长职权,明确党代会、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办公会等议事范围、规则和决策程序;关于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严格按照规章程序决议。
1.3 加强理事会建设
为了完善社会参与和监督学校办学的体制机制,教育部于2014年7月发布《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以综合改革为契机,高校应积极探索理事会制度新模式,充分发挥理事会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作用。理事会成员的确定工作应严格按照规程,切实增强理事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制定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组成、职责、运行机制、会议制度、议事规则、理事的权利义务、产生办法等;健全学校与理事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为理事会成员了解和参与学校相关事务提供必要条件保障。
2 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经历了长时间的快速发展,很多学校的办学规模扩大了几倍甚至十几倍,不论是教职工人数还是在校生人数都增长迅速。而目前,我国的很多高校还是采取以学校为主,学院为辅的管理方式,校级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的组织管理和决策、评价等主要职能,而学院仅仅是遵照学校的职能部门的管理指令,实施执行。当学校办学规模偏小的情况下,这种模式能发挥执行力强、运行成本低的优势。但是,在目前国内高校普遍办学规模偏大的情况下,这种模式就造成了院级管理部门办学活力不足,积极性、创新性不够的情况。
新时期的高校管理工作,应坚持责、权对等原则,并逐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按照学院能管好的事由学院管的原则,逐步实行学院自主管理。合理界定学校和二级单位责、权、利关系。学校重在宏观指导、制定政策、过程监督、科学评价和服务保障;明确学院为办学责任主体,细化学院在人员选聘、职称职级晋升、人员考核、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责、权,依法依规给予学院足够的办学自主权,激发学院办学活力。完善学院治理结构,规范学院决策、运行机制,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二级学院运行模式。按照学科集群归类等原则深化学院结构调整,优化学院布局;积极探索实施突出学术导向、虚体设置运作的“学部制”,明确学部基本功能、职责、运作模式和管理办法。
合理调整机关机构职能定位与职责,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在管理重心下移到学院一级的过程中,管理队伍也应向院级单位适当转移,比如,可以探索实施校级机关“大部制”。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进而强化执行力。进一步明确督办权限与职责,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校级管理机关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探索实施决策、执行的问责和纠错改进机制。推进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离制度,开展“一站式”服务,确保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学生事务中心,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包括资助、就业指导、信息查询、心理健康教育等全方位服务;加强后勤保障与服务,为全校师生的衣、食、住、行和健康等提供支撑保障,大力提升为师生学习、生活、工作服务的能力,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3 尊重学术权利,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
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探索建立符合学科发展规律的学术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和运行体系;继续推进学术组织建设和教授治学,充分发挥好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权力机构的作用,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强化专项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各专项委员会的作用,探索成立招生分委会、特殊教育分委会、质量监督分委会等专项学术委员会以及交通运输工程学术委员会;加强学术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
进一步明确学校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界限,完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互协调运行机制,完善保障学术权力的管理制度;规范职能部门的职权,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约束,严禁利用行政权力获取学术资源。
推进师生参与学术管理,拓宽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参与学校和学院两级学术管理的渠道,加强学术决策透明度;完善导师团队、课程团队、科研团队等学术共同体建设;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参与商讨学校重大学术问题。
4 健全学院内部治理结构
制定并实施学院章程。坚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决策机制、规则与范围,充分发挥其集体领导和学院最高决策的作用;建立健全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术权力行使制度、教育教学资源公平分配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二级教代会制度、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等;探索成立学院理事会、战略咨询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等,发挥校外知名专家、人士及校友对学院发展的促进作用。
加强基层学术组织建设,切实激发基层学术组织活力;建立学院行政权与学术权之间的协调机制,确保学院教授委员会对学术事务行使决策权,对学院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咨询;健全教授委员会工作职责、议事规则,明确委员权利、责任和义务。
推进学院工作目标责任制改革,科学制定学院发展规划,特色办院、特色发展。依据学院发展目标,学校对学院实施以目标为导向的考核制度,鼓励学院结合自身发展目标的实现,建立具有本单位特色的考核办法和人事分配制度。
参考文献:
[1]王丽波.高校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模式的实践与思考[J].黑龙江教育,2008(11).
[2]张菊芳.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激发学校内部办学活力[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