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集团化,“削峰填谷”还是“平谷造峰”
2016-03-24
多校划片时代,孩子上名校只能靠“摇号”?上海市教委主任苏明表态:“还是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同时也在推集团化学区化办学,能够办出更多、更好的家门口的好学校。”
被寄予厚望的集团化学区化办学能解决什么问题?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谈松华曾在《人民教育》撰文指出:“集团化办学是我国基础教育从‘非均衡发展向‘均衡发展转变的一种策略选择。”
那么,旨在探索破解教育公平难题的集团化办学,如何避免“削峰填谷”,优质资源被稀释的尴尬?
大学区制和集团化办学可扭转择校困局
顾月华(江苏省苏州市教育局局长)
整个大环境对教育优质均衡的预期和要求,可能超越了我们现实所能提供的条件。这需要我们在最短时期内,最大限度地扩大优质资源的比例,集团化办学新的阶段应运而生。在义务教育法限制产业化运作的学段,以名校为主体的集团化办学越来越成为趋势。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需要我们解决制度设计问题。只有扩大了优质资源,才能证明我们是在走优质均衡之路。法律制度设计的是“免试就近入学”,所以跟集团化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就是“学区制”。
在大学区辐射以及集团化办学带来的协同创新之下,各个学校之间不再是一种革命性的变革,体现的也不仅仅是一种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控制与被控制”关系,更多的是站在一种平等的、合作的、协同创新的立场,建立多元共生的格局。
为实现教育公平,在缓解择校问题的同时,还需有效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因为只有推进优质骨干师资的共享,才能实现校际之间、区域之间差距的缩小。然而,在全国范围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在一个区域内推动教师交流的有效办法,而自上而下来自于政府的政策、来自于行政指令的需求,“教师被交流”的现象比较多。“被交流”的弊端是制度性不够、自觉性不够、有效性不够。
而通过集团化办学,可以在我们可控的区域之内、校际之间进行有序流动和柔性交流,推动整体教师素养的提升。
集团化办学是以公办的品牌学校为纽带的一种办学实验,它必然会触及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如果我们仅仅在原有的框框之内运作,仅仅讲师资、课程、文化,而没有触及权责问题、政策问题、根本利益诉求等问题,集团化办学注定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
集团化不能扼杀“特色”
冯建军(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当前,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一种路径是名校集团化,也就是以一所名校带动周边薄弱学校的发展。对此,我总有一丝担心,名校集团化是以名校的理念改造薄弱学校,会不会使这些薄弱学校成为名校的复制品和附属物,丧失了自身的特点?
教育公平要消除学校间的差距,但不是消除它们间的差异。集团化办学,可以共享教育资源,可以对薄弱学校进行帮扶,但不可以消除学校间的差异。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推进学校特色化建设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必然选择,“一校一品”也已成为许多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发展和改革的基本要求,比如舞蹈、音乐。但如果舞蹈和音乐并非所有学生所好,那这是不是一种强制和不公平?
优质学校的建设不能在升学率上一比高低,这种同质化的做法,既不符合学生个性发展的特征和多样化发展的需要,也不具备现实可能性。对每个人来说,优质的教育是适合自己的个性化教育,学生也更乐意到能够发展自己潜能和兴趣的学校学习。因此,我们必须为学生的优势潜能和兴趣爱好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真正把推进基础教育的特色化建设落到实处。
政府应该成为特色学校建设的推动者、组织者,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区域内不同的特色学校,动员和监督各个学校打造自己的特色和品牌。要改变现在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过程管理具体入微、过于琐碎的现状,变过程管理为结果管理。政府只需对这些学校进行监督检查,从结果上评估学校是否达到了国家基本的教育质量标准。
总之,就是要给予学校追求特色的空间。
关注内涵发展,才不会冲淡茶味
李明新(北京小学校长)
公办学校组建的教育集团是为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而创新的办学模式,它不是企业。要打造优质学校群,为更多的儿童提供优质教育,就必须走出“规模发展”概念,走向“内涵发展”。
集团化办学首先要重视发挥先进文化的影响作用,不能简单采用总校对分校(或成员校)发号施令的办法。有的名校办分校,只是用规定“动作”的方式来发挥总校的引领作用,事实上无法达到理想目标。必须重视经验传播与文化传播,让总校的管理文化、教学文化、师德文化等逐步扎根在师生心中。
集团化办学的核心力量是干部、教师,所以师资队伍建设是诸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集团化办学的初始阶段,总校可以用“输血”的方式(外派和轮岗骨干教师)来支持分校的队伍建设与质量建设。
但随着集团化办学的深入,最终要把目光投向“造血”上来。因此,不能满足于简单搞教师轮岗和交流,而是派出真正的骨干与学科带头人到分校,一边教学,一边带队伍,传播总校文化,使分校形成较好的教师文化和教研文化,自己能够形成高素质骨干的梯队。这样才不至于出现“浓茶变淡茶”的问题。
此外,课程是实现学生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支柱。在集团化办学中,不能简单搞移植、搞模仿,不是简单传授几个具体招数,而是以课程与课堂文化为核心,引领分校创生出根植于本校实际的课程与课堂。
公办学校的集团化办学旨在以均衡发展的方式来实现教育公平,我们不能只停留在“机会公平”上。要创新有效的集团管理制度和机制,来保障“名校引领”的落实,使“机会公平”走向“过程公平”。
集团化办学叠加学区制管理,才能走更远
谈松华(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
集团化办学是我国基础教育从“非均衡发展”向“均衡发展”转变的一种策略选择。集团化办学的一个原因是解决择校问题,这是现实的需要,也确实比较行之有效。但有几个问题值得深入思考研究。
第一,相当一批集团化办学是由政府推动的。北京人大附中带动 30 多所学校,但不给他们增加编制,也不给经费,他们感到“很累”。不容忽视的是,参与学校的内在需求是什么?政府推动之外,要让学校根据内在需求自愿组成集团。
第二,集团是由不同学校组成的,集团化发展与学校的多样化发展要结合起来,不要限制集团内部学校自己另外的特色,这样才能做到“和而不同”。在集团化办学中,学校文化是需要消化的,而不是搬来就用。
第三,均衡发展不是把所有学校都拉平,均衡发展也并不否定精英教育。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龙头学校”不要强行要求下面的学校都按照一个模式来办,参与集团的非龙头学校要根据学校情况办出特色。另外,优质教育为更多人享有是好事,但如果因为承担太多义务,“龙头学校”的优质资源被稀释,学校将来的水平是会受影响的。我们在考虑均衡发展、促进公平的时候,不要否定精英教育。政府的责任不是去否定精英教育,而是让弱势群体能够享受到精英教育。
第四,要把集团化和学区制管理结合起来探索。集团化办学从制度设计来讲,是一个学校制度,不是一个区域性的组织。学区管理是政府治理中的一种制度设计,集团化办学不能代替学区制,要把学校制度探索与政府治理制度很好地结合起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