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道路交通行为的跨文化分析
2016-03-23张英,曹利
张 英,曹 利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南京211110)
中美道路交通行为的跨文化分析
张英,曹利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南京211110)
摘要: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日益加快,中西文化间的碰撞加剧。对中美道路交通进行跨文化比较,结合相关的数据分析,可以发现两国道路交通行为中存在着"人让车"与"车让人"的区别。通过对文献资料的分析,查找道路交通差异背后的文化根源,可以发现上述差异是由中美之间的特权至上与平等至上、物质主义与人本主义的文化差异导致的。了解这一差异以及其后的文化渊源,可以促进相互间的了解与理解,有利于更好地进行跨文化交流。
关键词:道路交通;跨文化;差异
此文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美文化差异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基于江苏省与俄亥俄州的跨文化研究”(2014SJD305)的研究成果。
道路交通是在“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1]30产生的“人与物体在物理意义上的位移”[2]。21世纪跨国、跨文化活动日益频繁,道路交通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不了解各国道路交通中的风俗、法规乃至习惯,势必会造成交通不畅,带来人身、财产、声誉等方面的损失。因此,对中美两国的道路交通进行跨文化比较研究,探讨道路交通差异背后的文化渊源,既对两国之间的合作交流有着重要意义,也对改善我国道路交通有着借鉴作用。
一、“人让车”与“车让人”
中美道路交通最大的差异就是“人让车”与“车让人”的不同。所谓“人让车”和“车让人”其实是对道路交通规则中让行原则的通俗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1]10根据这条规定,行人具有优先通过人行横道的权利。但事实却是,在我国,当机动车碰到行人正在过人行横道时,往往不是停车让行,而是减速缓慢挤过人行横道,有时甚至是加速冲过。因此,当2012年11月江苏无锡出新规倡议公交车须礼让行人时,引起了公众的热议。而从2013年9月16日开始,江苏南京实施从公交开始的“礼让行人”行动,继而推动全社会车辆文明礼让时,也引起了各大媒体的系列报导。由此可知,在我国“车让人”不仅不是常态,反而成了轰动性的新闻。
事实上,在我国的道路交通中,从来都是行人被迫向机动车让行,很少能享受到“车让人”这一法律赋予的权利,如果某行人在人行道上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避让车辆时,往往就是交通事故发生之时。由表1可看出,从2004-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原因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的比例居高不下,且连续9年都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除无法归类的其他原因外),这还不包括更多因行人小心避让未造成交通事故的数量。因此,尽管法律规定行人过人行横道有优先权,然而行车现状却迫使行人不得不挤在道路边让机动车先通行,只有在无车通过的空隙才有机会匆匆通过人行横道,是真正的“人让车”。
美国是有名的“车轮上的国家”,据IHS Automotive公司发布数据称,2013年底,美国在运行的轻型车总量为2.527亿辆[3]。2011年,美国人均拥有汽车0.75辆,每位注册司机的拥车量为1.10辆/ 人[4]。尽管美国汽车很多,也没有统一的联邦交通法规,但目前美国各州所制定的交通法规中对行人都赋予了很高的优先权,要求车辆在诸多情况下必须让行。如《俄亥俄州机动车法规摘要》中规定,不论何时,不论有无标志标明,车辆必须给在划定的人行道内或交叉路口未划定的人行道内的行人让路;使用向导犬和拄着白色拐杖的盲人享有绝对的先行权,遇到这些人,禁止鸣喇叭,以防惊吓到他们[5]。其实,早在1787年,美国就规定了马车、雪橇行驶中的先行与让行规则。经过两百多年的积淀,让行原则在美国早已深入人心。
在美国街头,驾车人远远看到人行横道就开始减速,到人行横道前立刻主动停车让行人先行,即使绿灯亮起时行人只迈出几步,尚未到达路面中间,也会耐心等待行人先过;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转弯时,也会等行人在横道线内走完后才转弯,是名副其实的“车让人”。甚至有时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有些行人仅仅是站在路边,并没有表现出要过马路的意图,司机们也会下意识地减速停车,确定对方不需要过马路时,才会继续前行。因此,美国的道路交通中车辆与行人之间很少发生交通事故。据俄亥俄公共安全部门统计,2013年,俄亥俄州境内车辆和行人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仅占事故总数的0.9%[6]。
表1 2004-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原因中不按规定让行的比例(1)
二、文化根源
交通不仅是经济的媒介和政治的途径,更是文化实现传播的管道。中美道路交通中的差异也不是无缘无故的,而是隐藏其后的中美文化差异造成的。文化这个复合体,既包括具体物(使用的器物和生活消费品),又涉及无形的思想(观点、见解、信仰、制度),中美文化的差异通过不同的交通行为体现了出来。
1.特权至上与平等至上
我国的“人让车”与美国的“车让人”,若深挖根源,要归结为两国传统文化的不同。在我国,车自古以来就是特权等级的象征,有车之人在交通方面一直享有优先通行权。《论语·先进》中记载:“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可见,在古代,车是身份的象征,地位达到一定等级的人才有资格坐车,同样,有地位的人如果不坐车也是有失身份的。因此,自己最喜欢的学生死了,孔子可以哭得死去活来,却拒绝让出自己的车,不愿丧失这项交通特权。
到了上个世纪,汽车开始进入我国,最早被称为“轿车”。轿子,是古代官员的代步工具,还有等级之分。如清朝规定,汉人文官可以乘轿,在京者三品以上许乘四抬大轿,出京可乘八抬;四品以下许乘二抬轿,出京可乘四抬;地方官员中,督抚可乘八抬,司道以下至州县正官、佐贰等可乘四抬,典史等杂职乘马。皇室贵戚所乘的轿子,抬轿人也按品级递增,多到10多人乃至30多人抬的。[7]乾隆亲信福康安,“其出师督阵亦坐轿,须用轿夫三十六名,轮替值役,轿行如飞”[8]。而且,官轿前还有两块牌子,一块写着“肃静”,一块写着“回避”。事实上,早在宋代,我国就已经形成了“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的让行规则。因此,“轿车”这一称呼不仅传递出有车之人地位高人一等之意,更是在威严地逼迫行人赶紧避让。这一认知经过几百年的传承,依然在当今社会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很多驾车人仍然认为有车之人比无车之人高贵,因此行车时应该享有优先权,行人理所当然要为车让行。
即使法律规定了驾车人应该为行人让行,但我国的特权等级历来是不按法律而行的。虽然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一说法,但真正在执行过程中却奉行“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特权阶层在传统法律中享有豁免权,可以不为自己酿造的恶果买单,而且“礼让”亦不值得为普通人而行。驾车人自认为开车使自己高人一等,因此他们也应享有特权,可以不而且也不需要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为行人让行。于是,在行经路口或人行横道时,有些驾车人不但不停车让行,甚至还会加速冲过。
法国民主人权的先驱卢梭说过,“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币,一面写着平等,一面写着自由,这枚金币叫人权”。美国深受西方自由平等思想的影响,1776年的《独立宣言》中写道,“我们认为以下诸点乃是不言而喻的公理,人类生来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与生俱来的权利,即生存、自由、追求幸福的权利。”因此,在美国,有车与无车并不代表社会地位的高低。汽车发明人亨利·福特的造车理念就是“造适合大众的车”。美国的穷人也能买得起车,千万富翁却也可能在街头步行。总之,买不买车只是美国人的自由选择,有车人与无车人是平等的。
既然平等,本无所谓谁让谁,但是美国人认为车与人相比更坚固、更有力量,属于强者,而行人属于弱势一方。强者欺负弱者,是懦夫的行为,在美国是受人唾弃的。因此,弱势的行人必须受到补偿,而在交通领域内,补偿行人的最好方法就是把路权交给行人,让行人先通行。生命是最宝贵的,车让人就能使弱者得到保护,使生命不被扼杀,也正体现出美国人的平等观念。因此,美国道路交通法规规定,即使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侵犯正常行驶车辆的路权时,车辆有权鸣笛警告,但警告无效时,仍必须让行人先行。[9]
同时,美国又是一个法律至上的国家,从轰动世界的“辛普森案”中可见一斑。辛普森谋杀前妻的证据确凿,但仅因为警方的取证不合法,那些证据就不被采纳,陪审团最终判定辛普森无罪。美国人对法律的尊重导致他们严格地依法而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谁有特权可以违背法律的规定而不受任何惩罚。美国人热爱自由,但自由并不是为所欲为。正如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说,“唯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才是自由”,美国人坚信制定了法律但不执行,最后的结果只会是失去他们最珍视的自由。因此,他们在驾车时都会谨记交通法规,让行人优先通过,以保障大家的自由。
2.物质主义与人本主义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五千年的文明留下了很多优良的传统和美德,“谦让”或者“退让”就是其一。《礼记正义》中说,“应进而迁曰退,应受而推曰让”[11]。谦让贯穿于古人的日常交往中,《礼记·坊记》中将其总结为:“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10]。孔颖达也为“谦让”做了注解:“尊谓恭敬,让谓卑谦。谓尊敬于物,卑让于人。有此之行也,此谓圣人之儒。”[10]由此可见,谦让是古人品德评判的标准之一,也是停息纷争、保持和谐的良好方式。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以及我国经济的逐步发展,这一美德却在国人的生活中逐渐变味。
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物质主义时代。Richins & Dawson认为物质主义是一种强调拥有物质财富重要性的个人价值观。[11]拥有这种价值观的人们尽情享受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物质富足,“追求赚更多的钱、开更豪华的汽车、住更大的住房、穿更华丽的服装、吃更精美的食物、过更奢侈的生活”[12]。这种物质至上的价值观认为物质就是一切,将物质占有的多寡当作评判一切的标,主张人的价值由其拥有的物质决定,一个人拥有的物质越多、越奢华,价值越大。不仅如此,“谦让”也与物质联系了起来,不再是品德评判的标准,而是物质攀比的结果。因为物质占有多的人更重要,因此物质少的人就必须向物质多的人退让。
由于汽车价格较高,因此常被作为评定物质多少的依据。年轻女性在选择配偶时往往把“有房有车”作为最基本的择婿标准,罔顾爱情或幸福,“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笑”。而在道路交通领域中,驾车人比行人拥有更多的物质,即汽车,因此他们认为自己相对于行人来说价值更大,就应该得到尊重和肯定,也就应该拥有优先通行权,继而应该得到行人的礼让。
另一方面,行人除了认为自己的血肉之躯对抗不了汽车的钢铁骨架,也不免受到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对有车生活存着渴望和羡慕。同时认为自己没有汽车,物质缺乏,因而底气不足,产生自卑心理,于是遇到强行驶入人行道的汽车,往往会主动退让。因此,在这一进一退之下,“车不让人”之风也愈演愈烈。而当无车一族艰难地经过多年的积蓄和多方的筹措终于购车之后,“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往往迸发出更强的高人一等心理。当年由于无车而受的屈辱已经无法追究,只有从现在的行人身上找补,因此他们拥有通行权时会更加地“当仁不让”,即使没有通行权时也会“寸步不让”,迫使行人不得不“一让再让”。于是物质至上使得整个社会就在“人让车”的怪圈中不断循环。
反观美国,由于早已进入后物质主义时代,虽然也追求物质生活,但物质并非是他们唯一的目标,因此美国人并不是物质至上,而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人本主义的核心思想,其中“人”是一切行为的目的。美国的《独立宣言》称:“人有天赋的权利,包括自由平等和追求幸福,政府成立是为了维护人的权利,帮助人们追求幸福;如果政府背叛了这个目的,人们有权利把政府推翻,成立一个新的政府”。由此可见,美国是把“人”作为一切的根本。“人本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生命的珍视。无论地位高低,财富多少,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可以说生命面前,人人平等。”[13]在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不管要承受多大的物质或者经济损失,首先要保证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在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中,才会有为了拯救一个普通的士兵而最终为之付出了8个人生命的代价。
而且,根据《创世纪》的描述,人是由上帝创造的,因此,人不能依照自己的意愿来决定自己或他人生命的延续或毁灭。“人对自身和其它生命的随意残害是对上帝的不敬,是违背了上帝的意志的悖逆行为”[14],将要遭到上帝的惩罚。这种人本主义价值观也蔓延到道路交通领域中,驾车人在开车时会时刻牢记生命是神圣的,对生命始终怀有敬畏之心,因而珍惜一切生命。而当他们与行人相遇时,驾车人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会立刻做出反应,减速停车,尽力保证行人的生命安全。甚至有些司机在远远看到路边有行人时,就会下意识地停车让行,以免因为距离太近来不及刹车而撞上行人而受到上帝的惩罚。因此,“车让人”在美国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得到了切实的执行。
康有为为《论语》做注解时写道:“若今之铁路、电线、汽船,缩地如掌,呼吸可通,交通进益,所谓远者近之也”[15]。交通的发展拉近了人们的距离,也使中美跨文化交际成为可能,但是“人让车”与“车让人”本不应成为中美两国道路交通的差异之处。因此,这种现实的差异需要多方的研究和探讨,以使得交通更顺畅,生命更安全,交流更有效,生活更和谐。
注释:
(1)表中数据来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历年《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2]《交通社会学》研究课题组.交通的内涵和社会意义[J].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1999(6):22-23.
[3]美国轻型车保有量2.5亿辆平均车龄11.4年[N].网易汽车,[2014-06-10].http://auto.163.com/14/0610/08/ 9UC68HAG00084TV1.html.
[4]美国汽车保有量5年前达到峰值2011年减少260万[N].盖世汽车资讯,[2013-06-26].http://auto.gasgoo.com/News/ 2013/06/25115946594660227199103.shtml.
[5] Ohio Department of Public Safety. Digest of Ohio Motor Vehicle Laws [EB/OL], Ohio Department of Public Safety: Education·Service·Protection. http://www.publicsafety.ohio.gov.
[6] Ohio Department of Public Safety. Ohio Traffic Crash Facts. [EB/OL]. Ohio Department of Public Safety: Education· Service·Protection.[2014-05-23].http://www.publicsafety.ohio.gov/links/2013CrashFacts.pdf.
[7]完颜绍元.古代官员的车轿乘行[EB/OL]. , [2014-11-03].http://news.163.com/14/1103/20/AA5G217Q00014SEH.html.
[8]刘亮.古代的“公车”消费[N].汕头特区晚报,2011-10-31.
[9]邹申.道路交通法中的路权原则[D],上海:复旦大学,2010:13.
[10]朱彬.礼记训纂[M ].北京:中华书局, 1996: 6.
[11] richins M L, Dawson S. A Consumer Values Orientation for Materialism and Its Measurement: Scale Development and Validation [J]. 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 1992, 19:303-316.
[12]胡连生.从物质主义到后物质主义——现代西方社会价值理念的转向[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6(2):41-44.
[13]黎珏辰.试析美国电影中的人本主义精神[J].电影文学,2011(14):14-15.
[14]朱俊林.当代生命价值观教育研究[D].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013:80.
[15]转引自闻学军、夏洁露.管窥中西交通中非强制性规范文化的差异[J].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57-60.
编辑郑晶
A Cross-Cultural Comparative Study on Chinese and American Road Traffic
ZHANG Ying,CAO Li
(Zhengde Polytechnic, Nanjing 211110,China)
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globalization, the China -U.S. exchange is increasing but Chinese culture is also undertaking an ever fierce conflict against that of the U.S. Through the crosscultural comparison of Chinese and American road traffic as well as the analysis on statistics, it is found that Chinese road traffic is greatly different from that of America. In China, pedestrians have to give the right-of-way to vehicles, while in the U.S., vehicles yield to pedestrians. The reason is that Chinese culture is different from American: privilege talks in China, while equality talks in the U.S.; materialism is wide-spread in China, whereas humanism is popular in America. Knowing the difference and the cultural roots is beneficial to mutual understanding and 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U.S.
Key words:Road Traffic; Cross-culture; Difference
作者简介:张英(1977),女,江苏丹阳人,副教授;曹利(1979),女,北京人,讲师。
收稿日期:2015-11-29
中图分类号:G13/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528(2016)01-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