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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应对网络新媒体意见领袖的方式变革及评析

2016-03-19谢一奇

当代青年研究 2016年5期
关键词:领袖舆论意见

谢一奇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我国政府应对网络新媒体意见领袖的方式变革及评析

谢一奇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随着微博等新媒体的发展,网络新媒体意见领袖在公共事件中的影响力不断加大,对青年群体的影响更加广泛、深刻,对政府的危机公关提出了更多挑战。我国政府在应对网络新媒体意见领袖方面,大致上先后经历了放任不管、积极参与和规范秩序三个阶段。以微博意见领袖为例对几种有代表性的政府应对方式的研究认为,政府在公共事件中应对意见领袖时,必须要求各级官员更新思想观念,确立有针对性的领导体系,建立微博舆情的分析机制、引导机制和管理机制,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微博;意见领袖;变革;政策建议

web2.0时代以来,数字技术和媒介的融合日益紧密广泛。继博客、网络论坛等诸多网络平台之后,微博、微信等新媒介迅速地进入大众的视野。特别是青年群体,对新媒体的接受、追求和参与、应用更为敏感、积极,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青少年的影响更为直接和普遍。2009年微博一经推出就很快成为社会热点事件的重要发生源,如今每年过半社会公共事件首先发酵于微博等新媒体舆论场,微博等新媒体无疑参与了公共话语平台的建构。其中,微博等新媒体意见领袖发挥了巨大的舆论导向作用。微博意见领袖是一些娱乐明星、知识精英、媒体精英,凭借他们在现实社会中所具有的社会威信和社会资源,以及灵活自由且极具个人化的语言特征,在微博舆论场中吸引了数量庞大的粉丝团体,其中绝大部分为青年人。他们能通过解码和传递关键信息或观点,引起巨大数量的围观,形成庞大的社会舆论。一旦政府应对不力,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公共危机,同时,会对青年一代造成不可忽视的重大影响。因此,从消除潜在风险,实现新形势下对公共事件的良性治理的角度出发,从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的需要出发,政府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微博等新媒体意见领袖群体,妥善处理好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为叙述方便,本文仅以微博为例进行深入分析。

一、我国政府对微博意见领袖的应对策略

在不同的阶段,我国政府对微博意见领袖的应对策略不同。最初,政府对微博意见领袖采取的是放任自流的态度。但随着微博意见领袖在一些热门公共事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并对政府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舆论压力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开始转变态度,积极参与微博活动和规范微博舆论秩序。2011年被称为“中国政务微博元年”,大量政务微博开始出现。但是直到现在,除个别ID以外,政务微博中鲜有意见领袖出现。2013年,我国政府开展专项打击网络谣言行动,将一批发布虚假消息的微博意见领袖绳之以法,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微博环境,但是也造成微博意见领袖活力的整体下降。可以说,如何处理好和微博意见领袖的关系,政府部门也在不断摸索和规范之中。

(一)第一阶段:放任不管——被动应对网络舆论

1.政府被动应对的表现和原因

随着微博意见领袖的崛起,在这些体制之外的声音争相聚集焦点问题,网络舆论空前活跃的同时,我国政府部门对微博的反应却有些迟钝,并未及时采取积极应对的措施,对微博舆论放任不管,在受到微博意见领袖的质疑时又缺乏应对的知识和经验。最终在议题设置、信息发布、观点引导等方面处于劣势,面对微博意见领袖舆论压力的情况下只能被动回应。

究其原因,是我国政府长期适应了传统的社会信息传播模式,面对网络新媒体新形势做出对策反应不迅速、不及时、不到位。传统的信息传播是自上而下的传播模式,媒体垄断了社会信息的来源和传播路径,可以单方面地筛选信息并向社会大众传播,自然很容易地引导和控制社会舆论。但是,随着微博等网络媒体的出现,这种原有的自上而下的传播模式被打破,原有的媒体垄断受到了空前的挑战。由于微博“自媒体”的性质,每个人都可以发布信息、发表评论,每个人也可自由地接收他人所发出的信息。这种优势被拥有大量粉丝资源和威望的人所利用,就很容易形成不同声音的意见领袖,公共舆论场从一元变成了多元。但是,政府相关部门对这种新的变化并不敏感,在微博舆论场形成初期并未完全意识到这一新生事物可能带来的冲击和变化,没有及时对网络舆论进行引导,更没有形成成熟的应对方法和完善的体制、机制。

2.政府被动应对的一个具体案例

2011年之前,我国政府对微博舆论缺乏应对的现象比较普遍。在2010年“上海胶州路大火”、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中,都出现了这种情况。而最具有代表性的事件是2011年的“PM2.5”事件。“PM2.5”事件的起因是美国驻华大使馆从2008年开始在网络上每天公布北京市的空气质量指数,其依据是当时我国尚未纳入空气质量检测范围的PM2.5数值,影响仅限于网络平台上的讨论,尚未进入普通大众的视野。2011年10月底至12月,包括京沪在内的我国多地持续出现大雾天气,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而在大雾天气中,北京市政府发布的空气指数和美国大使馆公布的空气指数大相径庭,其明显的差别格外引人注目。正是在这一关键点上,已成长起来的微博意见领袖抓住时机,大力传播和PM2.5有关的消息,并发表自己的观点,满足了人们对信息的渴求,并且迎合了民众对环保部门工作的不满情绪。意见领袖们的持续关注,使得PM2.5迅速成为了一个全民讨论的公共事件。在事件发酵的过程中,我国政府所采取的措施仅是持续发布官方数据和从气象学角度解释大雾产生及影响空气质量的原因,并没有正面回应意见领袖所指出的问题和担忧,因此无法得到微博意见领袖和广大网民的认同,最终没能阻止舆论危机的爆发。舆论危机爆发的两个星期之后,在巨大压力下,国家环保部门才开始做出回应,于11月16日公布包含PM2.5的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地方环保部门也很快对民众做出了相同的表态。之后的2012年,我国政府开始明显重视空气质量问题。但是,当时舆论危机爆发之后,公众舆论已经成型,对政府的公信力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已经深入民众内心。政府错失了引导舆论的良机,事后弥补的种种努力往往事倍功半。

“PM2.5事件”中固然有环保部门工作的缺失,但是如果在事件爆发的初期就以正确的方式介入微博舆论,那么事件的结果就可能有所改观。

(二)第二阶段:积极参与——建立自己的意见领袖

在经历了最初的被动应对阶段之后,我国政府开始采取主动措施,希望能掌握微博舆论的主导权。而这之中一个主要的举措就是建立自己的微博意见领袖,以期在培养、树立意见领袖中正确引导舆论。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目前我国政府官方微博已经发展出了三大类,官员个人微博、服务类官方微博、媒体类官方微博,而每一类的发展状况却又参差不齐。首先在定位方面,官员个人微博由于性质和权责定位不清,公私不明,造成了实际使用中的混乱和尴尬,最终形成不了重要的影响,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而服务类官方微博和媒体类官方微博由于目标定位清晰,从一开始就具有经营的优势,能够很快吸引大量关注,在应对公共事件时不乏成功的案例。其次在经营方面,只要对微博舆论具有足够的重视,顺应微博舆论的规律,平时用心经营,用时快速反应,主动发声,官方微博完全能将自己打造成舆论焦点,在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发挥引领作用。

1.官员个人微博受制于自身定位权责不清

官员在微博上的缺场,就意味着官方公共事务方面的失语及失控,这是政府不能接受的现象,必然要给予微博极大的关注和推动。2011年10月,时任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外宣办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的王晨指出:“微博是一个好的平台,我们总的方针还是鼓励各部门能够积极利用这个平台,与老百姓积极沟通,当然要做好管理。”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微博达人叶青干脆建议所有市长都开微博。这种发展官员微博的倡导必然会产生积极影响。一段时间以来,除了部分思想新锐的官员自发开微博外,许多部门或机构领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开微博,组织微博研讨会、邀请专家辅导的情况屡见不鲜。在这一过程中,确实有一批官员个人微博成功地吸引到了数量庞大的粉丝群。如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浙江省委党校校长蔡奇有近一千万粉丝,云南红河州委宣传部部长伍皓有近两千万粉丝,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姚志文有一千多万粉丝等。

自从2011年官员个人微博大量建立以来,纵观国内近几年发生的影响力较大的公共事件,官员个人微博却尚未获得能与普通微博意见领袖相媲美的网络舆论影响力和号召力。也就是说,政府通过官员个人设立微博,建立自己的意见领袖,从而争夺微博舆论主导权的努力,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这主要是官员个人微博在自身定位和权责分配方面界定不清造成的。官员一旦被网站实名认证,网民便立即将其关于职业和公务的原创、转帖、评论、表达语气甚至私生活等,与其职业身份联系在一起对待。官员微博究竟定位为政府部门对外宣传窗口的延伸,还是属于官员私人感情、私人生活的范围,政府官员自己也说不清,其实就是难以理清公私关系的表现。而由于官员个人微博的定位不清,其权利和责任也就无法清楚界定。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说了之后由政府部门还是私人来承担责任,尚存在很大争议。2011年年末,红河州委宣传部部长伍皓因为红河地区行政中心建设花了4亿元一事,与湖南省纪委干部陆群在微博上打了长达3天的口水仗,引来围观者无数,这就是官员微博公私难分并引起很大影响的例子。纯私人的微博帖被网友纳入其公职范围评论的例子也很常见,比如伍皓某日发微博说孩子嫌吃得太素抱怨,妻子迁就给加了个肉菜,他觉得不能总对孩子迁就。如果是普通网民,这条纯谈私事的微博一般不会有人搭理,到伍皓这里却跟帖纷纷,有网民批评他矫情作秀,有人干脆号召发起捐款活动给宣传部长女儿加个肉菜,以表讽刺,迫使他不得不删除这条微博[1]。这样的尴尬局面使得官员个人微博的活力和影响力都受到很大限制。

2.服务类官方微博能够成功应对突发事件

相较于官员个人微博的尴尬处境,服务类官方机构的微博涌现出一些能持续获得大量网民关注的账号,在一些公共事件中也出现了成功应对舆论的案例。

在日常服务方面,“@上海发布”“@上海地铁shmetro”“@平安北京”等微博账号由于长期发布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从而获得了大量粉丝的持续关注。其中“@上海地铁shmetro”,除了发布交通高峰流量信息,地铁运营信息等实时官方信息外,还会发布幽默笑话、地铁文化以及互联网中的其他热门信息,以拉近和网民的关系,牢牢吸引了542万的粉丝。而最重要的是,当地铁出现故障甚至事故时,该微博会在第一时间公布相关信息,并持续跟进[2]。在长期的经营下,“@上海地铁shmetro”可以算作是运营得很好的服务类官方机构微博账号。

除了把功夫下在平时,一些服务类官方微博还有效地应对了突如其来的公共事件,涌现出一些成功开展危机公关的案例。其中以上海地铁官方微博处理“9 · 27地铁事故”的过程最有代表性。2011年9月27日的14点30分左右,上海地铁10号线发生了追尾事故,事故中有200多名乘客受伤。随着事故现场的信息和图片迅速在微博平台上扩散,人们对其关注度很快上升。上海地铁的官方微博在事故发生的半个小时后发布了确认地铁发生事故的第一条官方消息。自事故发生至9月28日夜,官方微博更新频繁,多达200余条的更新量满足了网民对权威信息的需求。在这一过程中,“@上海地铁shmetro”也十分注意微博舆论的反馈意见,并虚心接受和加以改进。在其发布的第一条关于事故的微博中,使用了“碰擦”一词作为定语来形容此次事故。由于用词欠妥,该微博被大量转发并遭到微博网友的质疑和反对。上海地铁的运营方获得负面评论的反馈后,于16分钟后迅速调整用词,发布了第二条官方微博,将“碰擦”改为“追尾”。从整个过程来看,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上海地铁官方微博比较及时地向公众提供了真实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处于慌乱和猜测中公众的信息需求,也制止了流言、谣言的传播。上海地铁运营方用心经营微博账号,化被动为主动,抢占舆论制高点,为自己取得了正面形象,也把握了话语权,有效地引导了舆论导向。

从整体来看,服务类官方微博在公共事件中成功引导舆论的案例仍不多见。纵观大多数公共事件,来自相关政府机构微博的声音仍然处于弱势。这些账号普遍限于发布官方信息,缺乏更具说服力和魅力的舆论表现。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尚未对微博舆论树立正确的认识和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有些单位对网络媒体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自己单方面发布信息的阶段,尚未意识到自媒体的出现已经打破了公权力原有的舆论垄断。面对新的形势,这些单位尚不具备应对网络舆论的知识和经验,在公共事件中发挥不了吸引网民的关注、引导舆论、把握话语主动权的积极作用。这种状况应当引起重视。

3.媒体类官方微博开始有效引导舆论

传统的官方媒体常给人以严肃、刻板的印象。而微博意见领袖贴近草根的话语偏好,灵活人性的语言风格以及强大的互动功能,使其具有更强的舆论竞争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官方媒体开始主动适应舆论环境的新变化,积极参与到网络话语权竞争中去。诸如“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媒体都设立了自己的微博账号,利用自身在资讯、技术和人力方面的优势,参与到微博平台的话语权竞争,并取得了一定的影响力。比如,《人民日报》于2012年7月23日开通官方微博,短短几个月后粉丝就已超过400万。在这一过程中,以其在2012年冬季对雾霾话题的发声最有代表性。

2012年年初,我国大范围内持续出现雾霾天气,“@人民日报”针对这样的天气现象主动发声,从1月11日到2月1日这21天里,发布的雾霾微博共53条,相比“@新京报”(30条)和新华社的“@中国网事”(20条),数量超过了两家媒体的总和。其第一条有关雾霾的微博是1月11日07∶35分发布的,比“@中国网事”早了51个多小时,比“@新京报”早了将近26个小时。这可以看出《人民日报》对雾霾天气的高度关注和主动发声,先声夺人,成为舆论的重要发源地。考察“@人民日报”发布微博的内容,既有即时天气资讯,又有生活提醒,还有“人大代表建议实行雾霾津贴”“镜鉴:转型中国如何突破十面‘霾’伏”等理性思考。可以看出,《人民日报》微博“想公众之所想、发公众之欲知”,话语亲近而人性,切合普通网友的感情,能很好地凝聚支持,在微博舆论场中引起了较大反响。在21天里,这些微博共计被转发54484次。[3]《人民日报》官方通过及早介入和有效引导,顺利地将这一潜在的舆论事件转化为一次普通的网络讨论。更值得称道的是,“@人民日报”微博在雾霾中以负责的态度、科学的认知、理性的思考很好地发挥了安抚社会情绪、引导舆论走势的作用。

(三)第三阶段:规范秩序——司法手段打击谣言

我国政府部门曾多次采取手段规范网络舆论秩序,治理网络谣言行为。而其中以2013年的司法专项行动对部分制谣、传谣的微博意见领袖进行处理最具有代表性。2013年8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网络谣言行动,集中打击在网络上组织制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关停了相关网络账号207个,不乏粉丝和追随者的微博意见领袖“@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拘。8月23日,北京警方抓获卖淫嫖娼嫌疑人薛蛮子。薛蛮子虽然不是因为造谣传谣被抓,但是其微博大V的身份和媒体不遗余力的报道,使人们不由得把他的被捕和风头正盛的打击网络谣言行动联系起来。

微博平台的出现还不到10年,不可否认其自身仍然具有很多不足之处。其中网络谣言是很受社会关注的一个问题。任何时代都有谣言,然而网络谣言,尤其是微博舆论场中的谣言具有数量多、传播快、影响大的特点。如“7 · 23动车事故外籍遇难旅客获赔2亿元”“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干爹花888万元包机让嫩模去看伦敦奥运”“中石化女处长身陷非洲牛郎门”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网络谣言所产生的社会危害主要表现在:第一,危害社会稳定。网络谣言常常会在短时间里广泛传播,成为引发社会群体事件的导火索。网络谣言总是偏好负面信息,试图用“坏消息效应”不断瓦解事情真相,不断摧毁社会信任体系。它将社会的阴暗面不断放大,将矛盾不断激化,其伤害是巨大的。短期来说危害社会稳定团结,长期来看会让人们产生负面价值观,对社会发展失去信心,消耗社会和谐发展的正能量,影响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比如有人曾在网络上造谣,指北京市公交系统的一位全国劳动模范因贪污腐败被抓。这则谣言把“全国劳模”和“腐败”相联系,客观上影响了公众对劳动模范这一崇高荣誉的信任,极容易蛊惑人心,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难以愈合的破坏。第二,危害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据新华网等媒体报道,近年来几乎每到夏季,“西瓜打针”的谣言就会开始流传,年年辟谣,可到第二年又会被拿出来传播。2006年,就出现过“海南西瓜注红药水”的谣言,致使当地瓜农损失了3000万元。2011年,一则香蕉树染病的消息被讹传为“吃香蕉致癌”,导致香蕉价格跌至1毛1斤仍无人问津。据统计,广东、海南的蕉农因谣言而造成的损失至少达7亿元。第三,给个人造成声誉损害,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此类谣言多以虚构男女绯闻为特征。

鉴于网络谣言的种种巨大危害和恶劣影响,我国政府开展打击网络谣言行动是必要的、必须的。网络不能成为破坏社会稳定团结的“自由天地”,不能成为妨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外之地。

二、改善公共事件中应对微博意见领袖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网络舆情管理体系

1.更新思想观念,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面对互联网时代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及时转变思维模式,更新思想观念,积极学习了解、主动参与实践,不断提升微博舆论引导水平。但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一些领导干部网络运用和舆论引导能力比较欠缺。据人民论坛一项调查显示,七成的网民认为当代中国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这折射出政府层面亟需深化对微博等新媒体的认识,提升引导、掌控微博等网络新媒体舆情的能力。事实上,微博作为一种跨媒介传播工具,给政府提供了政务公开的平台、了解社情民意的大门;给公众开通了问政议政的新形式、舆论监督的新渠道。能有效地促进政府部门从“管理心态”向“服务心态”转变,在公众与政府的互动过程中促使社会朝着更为民主化、信息更为公开化的方向发展。

2.形成管理体系,把握网络时代的主动权

在对传统媒体的领导、把握、引导方面,我国有非常完善的领导体系和足够丰富的应对经验。在互联网条件下,面对微博等新媒体的特点、特情,我们也应该从领导体系上入手,搞好顶层设计,从机构、人员、技术、制度、管理、研发等方面,建立完整的网络舆情管理体系,并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以此,来牢牢掌握网络舆论导向,凝聚社会各阶层的力量,为努力实现中国梦而营造健康、积极的网络舆论环境。

(二)健全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1.建立微博舆情的分析机制

要做到对网络舆情的正确引导,就必须及时把握舆情的发展状态和趋势,及时发现舆情焦点聚集的苗头和热点,这就必需建立健全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要对微博舆论进行关注、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才能够在舆论形成之前实施有效的监控引导,预防舆情喷发。同时,也要全面准确地分析意见领袖的思想动态、心理情绪、愿望心声、关注领域以及有倾向性的政治观点等,并对其在舆情发展过程中的引导倾向进行研判,预测其行为动态,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序、引导有方、舆论有控。

2.完善微博舆情的引导机制

社会是个万花筒,各种社会现象层出不穷。对一些公共社会事件,我们不能改变事件本身,但可以改变大众对此事件的看法。这就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的作用。在公共事件中,官方政务微博必须第一时间介入,发布权威信息,快速参与微博传播;官方媒体微博也要发挥自身专业化、深度性、权威性的优势,及时解读和传递正确信息。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地报道和评论突发公共事件,也能影响和引导处于二级传播地位的其他微博意见领袖的舆论传播。同时,加强与意见领袖之间的双向沟通,搭建与微博意见领袖交流的平台,吸纳微博意见领袖加入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体系,邀请他们以“网民调查团”的形式参与事件调查、参加新闻发布会等,缓解或消除他们的负面态度。如此,正确、健康的微博舆论就能形成,就不会出现舆论危机状态。

3.健全微博舆情的管理机制

每一次的微博舆论事件,都是对网络舆论引导实践的严峻考验。政府部门不仅要在舆论事件处理过程中掌握主导权,还应该认真做好梳理与总结。对于好的经验、方法,要进行分析研究、交流推广。对于失误、教训,要进行反省思考、风险评估。对于在网络舆论事件处理过程中有重大失误的责任人,也应根据问责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同时,也要加强对微博意见领袖的管理,这首先要培养微博意见领袖,除建立、培养政府部门的官方微博,以及政府官员的个人微博外,还要更加重视对民间意见领袖的培养。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培养的过程中加强管理,逐步形成科学化的微博舆情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政府对网络舆论处理的能力与水平。

(三)完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

加强对微博等网络新媒体的管理,净化网络舆论环境,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是培养年青一代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需要,也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需要。对微博等网络新媒体的管理,必须要有强大的法律支撑做保证。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微博运营商和微博用户的权利与责任,把对微博等网络新媒体的管理纳入法制化、常态化的科学轨道。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能够保护微博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言论自由,也能够避免运动式的“专项打击”行为,就不会造成一定时期内的“寒蝉效应”。

目前,我国在互联网管理方面的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微博管理则主要是参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专门的微博管理法规仅有北京市的地方法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4]在打击网络谣言方面,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暂时填补了这一空白。总体来说,对于微博等网络新媒体的管理,目前仍然缺少健全的法律法规,网络立法明显滞后于网络实践,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显得极为重要和紧迫。这要从国家层面上认真谋划,搞好顶层设计,做好实践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尽快形成符合我国实际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保证我国社会在互联网条件下的和谐稳定和繁荣发展。

[1]卫金桂、王绍兰. 中国官员微博特点及管理研究[J]. 甘肃社会科学, 2013(04):45-49.

[2]王思雪、郑磊. 政务微博战略定位评估——以“上海发布”为例[J]. 电子政务, 2012(06):29-37.

[3]蔡雯、闫东洁. 媒体微博:重塑新闻传播的新起点——以《人民日报》有关雾霾的微博报道为个案的研究与思考[J]. 新闻记者, 2013(03):63-66.

[4]田羽. 微博舆论的生成演变及引导策略研究[D]. 重庆:重庆大学, 2012.

The Change of Our Government’s Response to the Opinion Leaders of the New Network Media and the Review

Xie Yiqi
(School of Government, Nanjing Universit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media like micro-blog and so on, the opinion-leaders of the new network media have more and more influence on public events. They have more extensive and profound impacts on youth group as well which put forward more challenges to the crisis public relations of government. Our government has experienced three stages which are laissez faire, active participation and the standard order in response to the network of new media opinion-leaders. This paper takes the opinion-leaders of the micro-blog as an example, analyzes and summarizes several representative ways of the government response. Besides, it raises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behavior in response to opinion-leaders in public events from the following three perspectives, establishing management system, consummating the guide mechanism and improving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Micro-blog; Opinion-leader; Change; Policy Suggestion

C913.4

A

1006-1789(2016)05-0027-06

责任编辑 曾燕波

2016-06-23

谢一奇,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府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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