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实践观及其新时代特点
2016-03-19赵聪聪
赵聪聪
(中共中央党校 哲学部,北京 100091)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实践观及其新时代特点
赵聪聪
(中共中央党校 哲学部,北京 100091)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于1845年春在布鲁塞尔记录自己思想的一个笔记,虽然只有21条,字数不满1500字,但这简洁文字背后的深思却字字掷地有声,被恩格斯评价为 “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实践观点的提出是 《关费尔巴哈的提纲》最为重要的思想,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理论地位,甚至可以说是核心地位,以至于要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作为切入点。今日,马克思的实践观在新时期呈现出了新特点:实践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更加丰富;作为社会生活的本质,实践在新时期更加复杂。
实践观;新时代;特点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体现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一)实践既是一种世界观,又是一种方法论
不难发现,在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著作中,我们会经常看到 “劳动”“活动”“生产”“行为”这样的术语,很少或者基本上未出现 “实践”的字样,而在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下称 《提纲》)中马克思却大胆使用了 “实践”这一术语,并从根本上区别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与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也正因如此,马克思的新世界观被评为 “新唯物主义”。马克思将唯物主义原理与曾经 “被唯心主义抽象发展了的”“能动方面”统一了起来,又克服了 “从前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这一缺陷,而真正从 “感性的人的活动”、从“实践”的角度去理解。应该说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与费尔巴哈还是有一定正确性的,黑格尔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实践的自主性、能动性,但他所谓的实践实际上是抽象了的理念活动,而不是现实的人的客观物质性活动。与之相反,费尔巴哈虽然强调了实践的客观性,却又不懂得实践的自主性、能动性与社会性,把人的实践与动物适应环境的本能活动混为一谈,因此从这个角度上看,只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才是正确的世界观,他不仅看到了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对象性物质活动或感性活动,也看到了实践的自主性、能动性与社会性。
(二)实践不仅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更是指导我们认识改造世界的方法论
《提纲》已经非常明确的向我们阐释了这一问题,“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哲学研究的问题,特别是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改造人与世界的关系使之更加合理化和完善,而改造的这一过程必须诉诸于实践,只有通过实践的过程,才能将世界观的力量对象化物质化。马克思也曾说过,“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彼岸性。”一方面,实践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立足点。哲学思维不仅应从实践出发去说明各种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实践来验证和发展问题,包括人对世界的认识及其真理性在内的各种问题,当将这一切放到实践的基点上时,便都会迎刃而解,因为 “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三)实践既把人从自然中分离出来,又实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
马克思说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也即是说人来自于动物,劳动将人类从动物中提升了出来。动物对自然界只是单纯的依赖、顺从、适应,面对大自然的变化甚至灾害根本无法反抗,更不用说改造,但人由于劳动从动物中分离出来后,作为一个 “类特征”,已不再是简单的依赖、顺从、适应自然了,而是会通过实践活动对自然施加影响,甚至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改造周围的一切。至此,实践成功地把人从自然界中分离了出来,成为了一种单独地具有自主性的力量存在,并且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本质。
当然这里所说的人与自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是静止的,人通过实践,既改造了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了人类自身。所以实践的张力使得作为主体的人在不断地发展与完善,也同样使得自然界在不断地改变和 “人化”,“人化自然”由此产生,无形中实践充当了一种浸染的工具,将自然打上了“人”的烙印。事实上,纯自然中 “除了空气、阳光等极有限种类的自然物可以直接或者比较直接地适应人的需要外,自然界更多种类的存在物,并不能直接构成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真正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客观物质条件的财富,都是人类实践的产物,是经过人的劳动加工或改造从而改变了的存在形态”。关于这一点,《提纲》中也给出了详细的论述,马克思说:“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解释为革命的实践。”环境影响着人,而环境又是人造的,是实践的产物,而人在这种环境中又得到了自我提升,从这个角度上,实践真正实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
(四)实践既产生了主客体的对立,又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
通常情况下,我们认为实践的理解中隐含着三大要素:主体、客体与实践中介。不难看出,实践作为一种中介手段,无形中产生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主体通过一定的实践认识或者改造着客体,而客体也会对主体形成一定的制约,所以当我们一提到 “主客体关系”时,则必然隐含着主体在多大程度上对客体的认识与改造,客体对主体形成了多大程度上的制约。但这种对立并不是绝对的,在论及实践实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中,我们可以说人是人类实践的产物,自然是人类实践的产物,世间万物都是人类实践的产物,很显然人类是实践的主体,当然这里的 “人类”是现实的进入实践活动的人,而非那些丧失活动或未进入实践的人,而实践的对象则是客体,当然也包含着人类自己。于是我们得出实践实际上是一个双重对象化的活动,主体被客体化,客体也主体化,实践作为中介,连接了主体与客体。
马克思说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的社会实践形成了一个大系统,即由实践的各个要素各种实践活动所组成的复杂有机整体,实践的各个要素各种实践活动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对系统整体的良性循环有着重要影响。而从主客体的角度来看实践过程中的两大因素,实际上两者的既对立又统一正是实践力量的彰显,单独讲对立不讲统一,或者只讲统一不讲对立,都不能涵盖全部实践的内容,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实践。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新时期发展的特点
应该说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自产生之日起就一直处于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每一步重大发展几乎都同时伴随着科学实践观的发展,即使是在马克思与恩格斯生前,科学的实践观也未停止过它的发展步伐。时至今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仍然是一种科学的实践观,它的上述内容仍然是正确的,其基本的内容也不会过时,因为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如实地反映了人类实践的客观本性及其在人与世界关系中的实际地位,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有一种内在的张力,正是这种张力使得他可以应时而动,顺势而发,也正是这种张力使得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新时期发展呈现出了新的特点:
第一,实践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更加丰富。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实际上背后隐含着人的本质是劳动,或者马克思先是从劳动讲起,然后提升到社会关系的,由此,人的本质与社会关系以及隐含的社会实践是密不可分的。因为正是实践才形成了人之为人的一切特征,实践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人的存在方式。然而在新时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信息网络化的发展,人的存在方式似乎在内涵、形式与特征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于是人们开始质疑:实践是否还是人的存在方式?除了实践,还有其他的存在方式吗?如若有,那么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如何理解呢?我认为,伴随着科技发展而产生的新形式仍然属于实践的范畴,因为任何科技的发展都是人类实践的产物,而人们在使用科技成果时同样也是一种实践行为,即使是在虚拟的网络中,没有面对面的接触,没有即时的交互体验,我们仍不能否认实践的本质性。不仅如此,这种虚拟的情景反而使得劳动实践能力更加拓展,因为这种虚拟生存赋予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无法获得的新体验,从认识的角度看,它还放大了人们的思维能力和接受处理信息的能力,从而可以在与他人智慧的碰撞过程中而不断超越自我。
第二,作为社会生活的本质,实践在新时期更加复杂。马克思说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即实践是社会生活的全部本质,它规定了社会生活的基本状况。然而科技发展却带来了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大变化,他不仅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了经济发展,还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环境的恶化、资源的短缺、道德的冷漠,严重危及到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于是人们开始反思实践到底是一种生产力,还是一种破坏力?由实践带来的危机该如何去解决?是仍然依靠实践还是诉诸于意识?当实践都变得不再可靠时,我们还能相信什么?
诚然,当我们面对困境而表现出内心的焦虑是可以理解的,但担忧过后我们仍要用理性的思维去应对去解决问题。诸如此类的危机确实是实践所导致的,但似乎有一点人们忘却了,那就是到底是谁在主导着实践,答案是人类自己,人既是实践活动的策划者,同样也是实践活动的践行者,是人的需要绑架了实践,目的只为了获得更多的需要。然而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同样也是无止境的,同时我们也无法否认这里的 “需要”有合理的,亦有不合理的,由此便有了各种各样的实践。实践作为一种中介形式是价值中立的,反而是实践主体带有了不同的价值色彩,所以克服目前社会生活的种种弊端还是应诉诸于实践,只不过这时的实践主体已成为了一个负有责任感、有道德的、完整的人。
[1]余源培,吴晓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文本导读(上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2]袁贵仁.马克思的人学思潮[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吕晓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J].前沿,2007(3).
[5]汪信砚.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及其时代发展[J].红旗文稿,2007(8).
[6]张景荣.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9).
[责任编辑:姜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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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183(2016)10-0020-03
2016-09-19
赵聪聪 (1989-),女,山东济南人,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博士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