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实践观点
2016-06-06穆宇
穆宇
摘 要: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从头至尾都提到了实践的观点,不仅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发展了新唯物主义,而且第一次以崭新的姿态阐述了科学的实践观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的决定作用。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美好社会状态的一种描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科学的实践观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实践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马克思于1845年春天在布鲁塞尔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超过费尔巴哈走向历史(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标志,是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1]恩格斯对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一份“非常宝贵的”、“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2]它是立足于科学的实践观的基础上,从根源上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的不足之处,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的立场、观点、方法,从根本上同一切旧哲学划清了界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马克思提出实践观的理论背景
19世纪40年代以前,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把德国古典哲学发展到了巅峰,在德国哲学界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在这样的世界观的指导之下,当然不可能出现科学的革命的社会主义理论。19世纪40年代以后,费尔巴哈发表了一系列反对中世纪神学和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著作,如《基督教的本质》、《未来哲学原理》等,这些著作宣布了唯心主义的破灭和唯物主义的胜利。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费尔巴哈的评价还是较高的。尽管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哲学反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关于不知道现实的、感性活动本身的方面,但是,费尔巴哈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没有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更没有从实践去理解,而仅仅从对对象、现实、感性和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还是一种机械的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属于资产阶级视野下的世界观。所以,马克思说费尔巴哈是不了解革命的和实践批判的,因而不能成为改造世界的革命和指导工人阶级运动的理论武器。在这样的背景下,马克思提出了改造旧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思想,建立新的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使之成为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指导理论。
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实践观点
(一)社会的物质性
人类的社会生产实践活动是否具有物质性这一问题,在马克思主义产生后得到了正确的认识和解决。费尔巴哈认识到了人是属于自然界的,但没有看到人也可以作为主体能动的改造自然界。“他把人只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3]马克思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的不足之处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4]马克思的这些论述表明了用实践的方式去认识和理解感性的人的活动以及在人的社会生活中用实践去检验人的思维的客观真理性。
(二)人的本质
人的本质是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人的内在依据,我们需要从人与动物和人与人的区别两个方面去认识和理解关于人的本质。
从人与动物的区别来看,“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5]人的本质是劳动,劳动创造了人的自身价值,劳动是最基本的人类实践活动,通过一定的物质使人的本质得到证实。从人与人的区别来看,马克思指出了:“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与生俱来就有的,也不是从所有个体的人身上抽象出来的共同性。而是处在特定的社会关系和历史条件下的人。因此,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而不是抽象的、亘古不变的。
(三)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
社会就是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结成的社会关系,比如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的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6]实践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基础,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现象的最后根据和最终科学说明是在社会实践中实现的。马克思主义指出了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就是从实践出发去认识和理解社会,也就是把社会生活“当作实践去理解”。就是把实践的观点运用到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去。人们在进行物质创造的同时,也创造了自己的物质生活,在改变生产方式的同时,也改变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了自己的主观世界。一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在本质上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历史。
三、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一)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也是马克思主义描绘未来的理想王国,更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不懈、努力奋斗的目标追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理论正确与否,在理论的范围内不能解决。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凡是被实践证明的正确认识,我们就应该毫不动摇的坚持,凡是被实践证明的错误认识,我们就应该及时的纠正。同时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实践的进程中,坚持真理的发展,不断提供新的理论经验和新的认识工具,从而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
(二)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加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解决好城乡差距不断拉大、东西部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合理、民主和法治不够健全、社会缺乏公平和正义、诚信和友爱日趋淡化、人与自然不和谐等日益尖锐的矛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坚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把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与人民共享,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发展、确保社会充满活力和安定有序,做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
(三)破除迷信,解放思想
科学和迷信是对立的,是水火不容的,坚持科学就必须反对迷信,坚持科学就必须破除迷信。实践作为人类社会活动的基础,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现象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找到最后的根据和最终的科学说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精神,自觉从那些不合实际和脱离群众的观念、做法、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错误认识和教条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机械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中解放出来,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改造主观世界,并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 田心铭.“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研读[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02:14-23.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2-135.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