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运行的主要原则
2016-03-18刘秀玲
刘秀玲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长春130031)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运行的主要原则
刘秀玲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吉林长春130031)
摘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种合理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上层建筑如果经久不衰地实施下来,说明其在多年运行中有着自身的运行规律和运行原则。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也有自身的运行原则。人民政协60多年的丰富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确立了重要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等运行原则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长期实践过程中所遵守的底线。只有始终坚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运行的主要原则,才能切实保障其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运行原则
世间万物在运行之中都有着自身的运行原则,例如地球、月亮等实体物质有着自身的运转原则。同样,一种合理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上层建筑如果经久不衰地实施下来,说明其在多年运行中有着自身的运行规律和运行原则。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也有自身的运行原则。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65年的丰富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我们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确立了重要原则。”[1]可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运行原则是人民政协历经多年的实践经验的沉淀所遵守的底线。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无论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发展,必须首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核心是由其自身所固有的性质所决定。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具有无与伦比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列宁曾经说过:“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2]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行动指南的政党,它从未惧怕过未来,而是奋不顾身地为未来而斗争,是一个敢于打破一切旧思想而与时俱进的政党。中国共产党自从成立至今所表现出的精神和气概是一个不断向上发展的政党。孙中山先生在1911年领导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依旧没有完成。中国共产党承担起了这个历史重担。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历经了艰难曲折的大革命、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之后,最终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以后,中国人民有了独立自主的主权,终于成为了国家的主人。可以说,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就不可能摆脱长期被奴役、被压迫地位而求得真正的解放。正因为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团结一致,才创造了世界上的伟大奇迹。没有中国共产党,或许中国人民依旧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更无从谈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此,邓小平曾深深感慨:“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3]在中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国家,更需要中国共产党来作为领导核心。因此,无论是人民政协事业的蓬勃发展,还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有效运行都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人民政协事业朝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切实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发展,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由此可见,为了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不至于偏离正确的政治轨道,人民政协要自觉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论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人民政协都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能够有效通过人民政协的政治平台充分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有效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优越性。人民政协作为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其在开展民主协商过程中,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更加优越地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朝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事业的领导,当然也包括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领导,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江泽民曾经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4]因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是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而且也是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政治基础。“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从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上加强对政协的领导,把是否重视政协工作、能否发挥好人民政协的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5]859。这就说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政治基础。目前,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又面临经济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而产生的各种价值多元化和利益多元化等一系列问题的考验。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不仅要让一个大规模的中国从容应对由于经济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带来的挑战和变迁,还要让中国的各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与政治资源相互契合,为实现不同阶层群体有序的制度化参与创造条件。不仅如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在应对各种挑战的过程中,不断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
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必须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毛泽东曾在《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一文中对人民政协的性质旗帜鲜明地指出:“政协的性质有别于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也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如果把政协全国委员会也搞成国家机关,那就会一国二公,是不行的。要区别各有各的职权。”[6]因为政协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不同,它是由全国各民族、各阶层、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海外华侨和爱国民主人士组成的统一战线组织。对此,习近平也指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人民政协要在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准确定位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自身各项工作和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1]总之,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民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社会各界爱国人士长期团结奋斗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和其他党派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机构和平台,是中国亿万人民实现民主的重要形式。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的统一战线组织的兴衰关系着中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人民政协的这种性质定位要长期坚持,这也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运行的重要原则。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本质在于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使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诉求得以实现,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能够畅通无阻地加以表达,并能行之有效加以解决,这样的社会将会是和谐有序的。习近平指出:“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7]这就意味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切实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这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运行的价值追求。如针对城镇化加快如何处理城市垃圾、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问题,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孙太利在2011年人民政协会议上提出了建议:“一是强化垃圾分类,政府应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提高老百姓和企业的自觉性,加强垃圾分类的常态化管理。政府应奖励企业回收有毒有害的垃圾物品,对不回收的企业则予以严厉制裁。二是国家应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开采矿化垃圾。对运营企业应给予减免税收。对完成开采后进行生态修复、具有使用价值的土地,国家应给予‘谁开采,谁受益’的政策。三是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运营市场化。四是以高科技手段对餐厨垃圾等有机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餐厨垃圾的收集、监管体系,实现资源循环再利用,提升城市食品卫生安全。”[8]他的建议基本上被政府所采纳,有力推动了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的落实。这仅仅是通过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政治平台所解决的一个情系民生的微小事例,但是却充分彰显了人民政协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性质。当然,人民政协的性质也就在于用合理的政治制度平台实现各民主党派、社会各个阶层以及各界人士的有序政治参与,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更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
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发展必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大团结大联合是指为了集中实现共同理想或者完成共同任务而联合一致,从而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必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9]435可见,团结联合产生的力量很强大,以至足以获得整个世界。人民政协是中国最为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囊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因此,人民政协在有效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人民政协能够增进团结,凝聚力量,是大团结大联合之象征。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特点、发挥优势,努力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协商,团结合作。要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广开言路、广求良策、广谋善举,为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发挥积极作用。”[5]762因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要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渠道,促进中国共产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以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
坚持人民政协事业的大团结大联合主题有利于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习近平指出:“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政协组织的重要特征。人民政协要坚持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汇聚起共襄伟业的强大力量。”[1]人民政协自从成立到现在60多年的历史经验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尽可能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人民政协才能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充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民族振兴的中国梦更好地凝聚力量。
四、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如果没有民主,也就没有社会主义。人民政协是中国政治领域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因此,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必须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众所周知,人民政协虽然不掌握行政决策权,但是它能够促进执政党科学合理决策,人民政协是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一个重要平台。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5]793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着自身鲜明的中国特色,即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在统一战线内部和党派之间发扬民主,这种民主是一种柔性的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正如马克思曾经所指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9]9—10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发展是顺应中国历史潮流的一种民主形式,它广泛地包容了社会各党派、各阶层、各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本质。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构,不承担立法和选举政权领导人的任务。无论从纵向来看,还是从横向来看,人民政协都和西方两院制的上院或参议院不同,它只是为参加政协的各界别人士提供有效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渠道。因此,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构决定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这种民主形式使各民主党派、社会各阶层和各界人士敢于对国家重要决策以及有关国计民生重要问题提出真知灼见,充分发扬最广泛的民主。
人民政协事业的推进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习近平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要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商国是,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1]可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没有民主就无从论及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带领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团结一致,共同创建了人民政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基础。也就是说,人民政协理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同时在制度上和工作方法上也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中国社会主义的民主形式,从而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总之,人民政协要继续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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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宏纹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6.02.010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6)02-0051-05
收稿日期:2015-12-20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CDJ009)、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2015M12)。
作者简介:刘秀玲,女,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协商民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