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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廉政建设的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

2016-03-18李丹王岩王春刚

改革与开放 2016年21期
关键词:党风廉政腐败

李丹 王岩 王春刚

高校廉政建设的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

李丹 王岩 王春刚

高校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化工程,需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高校是培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机构,加强高校廉政建设有助于合理利用党和政府对教育资金的有效投入,培养品行兼优的优秀人才,净化高校风气,为师生德育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当前高校廉政建设面临复杂而多样的严峻形势,给高校腐败治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带来挑战,通过对高校腐败现状的特点及成因的深入研究,试图探索治理高校腐败,实践廉政建设的有效路径,对于维系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正本清源的重要现实意义。

高校;廉政建设;腐败;困境;路径

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学府,我国高等教育的基地,腐败事件频发,有辱其“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对教育界的崇高声誉也造成极坏影响。高校腐败较其他基层组织贪污腐败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当前,高校领导贪占科研经费、招生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频频曝光,直接影响和谐校园建设和教育升学公平,若不采取有效手段加以遏制,还将影响我国的政治生态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高校腐败案件实例透析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公布了50余起高校腐败案件,从基建到招生,从科研到学术,腐败均有渗透。其中,基建领域是当前高校腐败首当其冲的“重灾区”,招生腐败是继基建腐败、学术腐败后的又一腐败多发领域。对当前高校腐败案件进行实例透析,高校腐败案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高校违纪违法案件激增

高校常常被誉为象牙塔,是许多人心目中的“一方净土”。然而,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频频发生,呈现出主体趋多、领域趋广、性质趋重等高发多发态势,不断受到社会的诟病和质疑。高校腐败业已成为社会顽疾。一桩桩腐败案件不断将高校反腐强音传递给了舆论和公众:陕西纪委对西安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混乱问题追责;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肖玉平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重庆水电学院原党委书记曾维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临沂大学建筑学院原党委书记朱运才和费县分校原党委书记李琳因为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南昌航空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国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总结高校腐败现象多表现为:高校领导不收手、不收敛,纪委书记不尽职、不监管,校风校纪不严肃、不正气的现象大量存在,漠视党纪国法,忽视廉洁自律,无视为人师表。

2.高校职务犯罪多为屡犯和团伙性犯罪

当前,高校贪污腐败犯罪现象呈现出多人共犯、屡次作案、集体腐败的现象。从办理的案件分析,往往是部门正职、副职、具体办事人员“三位一体”,同时接受贿赂。高校历来有“小社会”之称,自成一体,师生关系、亲属关系、朋友关系交织成一个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关系网的背后是权力的结盟,各种看似严密的审批环节,工作流程的相互监督制约,恰恰成为犯罪嫌疑人在各自岗位上权力寻租的手段和牟利的工具。例如,2009年,石景山检察院办理的某高校多人受贿窝串案中,3名被告人利用学校大规模兴建教学楼、学生公寓、实验楼、体育馆等大型工程之机,抓住个别施工队想从大工程中分得一杯羹的心理,在造价几千万元的工程中,打起了分包业务的主意,与校外人员相互勾结。可见,高校腐败案件中窝案、串案突出,多呈现出犯罪团伙化、群体化倾向。

3.高校腐败多为贪污受贿型腐败

高校职务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接触到大量的国家用于教育投资的科研经费和其他对高校建设的补助费用,近年来由于学生升学压力的增加,学生家长主动贿赂高校公职人员的事例逐步激增。一些高校的职务人员败坏师德师风,或积极索贿或利用职权收受贿赂,造成了招生环节的暗箱操作,严重影响了教育招生等环节的公平公正。利用招生敛财比较典型的一个案例是2010年的于兴昌受贿案,于兴昌利用其先后担任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兼吉林省高校党工委副书记、吉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原总督学的职务之便,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整专业及就业等方面以权牟利。经法院审理,2005至2008年,于兴昌伙同王北军为21名学生大学录取或调整专业提供帮助,收受学生家长贿赂144万元,其中于兴昌分得122万,王北军分得22万。目前,招生过程中存在的第一“灰色”空间主要是在名额补录、追加高考招生计划、艺术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以及支配教育部给的机动指标上做文章。很多高校也在采取一些措施,以防自主招生变成自主腐败。

二、高校廉政建设的现实困境及成因

我国正处于教育改革的关键时期,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理应成为教育改革过程中的重要解决课题。高校作为国家重要公职机构,对其建设发展更应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反贪,还高校一个清新雅致的学习环境。分析当前高校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及成因,主要面临四个方面的困境:

1.高校财政管理缺乏专业性

由于我国在高校经费上投入有限,在高校财政管理上缺乏专业的管理措施,有限的经费难以支撑庞大的高等教育体系的优化发展,致使一些人找到贪污腐败的空隙,打开了高等教育权钱交易的缺口。目前,在高校财政管理方面,财政收支的管理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且缺乏透明度,也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这种不健全的单一性管理制度增加了高校贪污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

2.历史消极文化的影响

我国古代官场贪污腐败现象一直较为严重,尽管古代刑罚较现代更为严酷,但一直未能阻止贪污腐败的暗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古代官场的贪污腐败消极文化也悄然进入今天的职场文坛。某些高校领导者掌管高校核心权利,面对诱惑,利欲熏心,权欲膨胀,加之缺乏针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管,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事件应运而生。此外,由于社会上普遍将高校领导者视为知识分子的表率和精英,对此产生的盲目信任心理,也滋长了某些高校领导见利忘义、追求名利的风气。

3.反腐法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到位

当前,我国对贪污腐败犯罪的法制规章制度建设仍然不健全,惩处力度不够。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在上海出席2014年省部共建地方高校工作研讨会时指出,章程就是大学的“宪法”,要推进依法治校,其中一个重要抓手就是章程。然而,直至2013年9月,教育部才正式出炉《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要求2015年年底之前,所有高校完成章程的制定工作。高校章程凸显反腐,可谓利教利校的重大进步,然而,近两年来,全国刚有部分大学拥有自己的“宪法”,法律规章制度制定的滞后及不健全,也增加了高校执政人员“见机行事”,腐败事件“屡禁不止”的机率。此外,反腐章程规定是否能落到实处也成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难题。去行政化是今后高校提升办学质量的必然要求。高校行政部门是否能够做到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党委常委会、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及学生对学校具体事务的参与管理,将章程制度落实到位,成为今后去行政化改革的一项重要着力点。

4.改革攻坚期的高校师生思想困惑羁绊

目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党情、国情的风云变幻,高校党建工作也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和新问题。高校师生的思想状况也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在互联网时代,广大师生接受的信息庞杂,思想活动的独立性、自主性、多变性、选择性增强,少数师生表现出思想困惑和疑虑,既从根本上认同党的路线政策,也因各种原因对现实社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矛盾表现出悲观、失望情绪。广大师生对党员干部的认同方式已经由过去的历史认同、情感认同转为主要是业绩认同、利益认同;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在高校党建工作中不断提升认识、创新思路,改进廉政建设工作,以最广泛地关爱师生,动员师生,共同努力完成构建和谐校园、实现全面发展的追求。

三、加强高校廉政建设的实践路径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艰巨而长远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从制度法规健全化、监督机制完备化、招录考生透明化、党风政纪严明化几个方面协调建设,共同发展。针对当前高校廉政建设现实困境及其成因深入思考,可从如下四个方面探析改进高校廉政建设的具体实践路径。

1.改良高校招生制度

对高校招生制度的改良优化,是减少因高校招生权责掌握在少数管理者手中而频发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混乱招生的前提条件。对高校招生制度的改良措施可以体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在考试题目上,通过层级审阅,保障考试题目的保密性。严肃追究高校考试监督人员的试题泄露等方面的法律责任。第二,实施高校招生透明化。及时将高校招生条件、考生资格、录取信息等细则明确公开,供社会各个层级审阅查看。发现相关徇私舞弊行为增强打击力度。第三,实行公开举报制度,针对高校工作人员向家长索贿、收受贿赂现象实行公开举报,并予以革除职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退回赃款的处罚措施,对举报人员予以奖励。第四,完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名额分配方式,对每位录取学生在不侵犯隐私权的前提下实现录取资格透明化,实现公平竞争、公正录取的制度。

2.完善高校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我国现阶段高校腐败现象频发,归根结底是由于我国某些高校缺乏专业的管理机制、各权层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的。高校廉政建设需要依托建立健全的高校党风廉政制度,权责明确,按章行事。第一,通过明确的分责方式,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分权管理机制,有效分解高校领导层的权利,转变高校领导层独揽大权、以权谋私的状况,使高校的财政管理科学、透明,防止权力集中滋生腐败。第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搞好教育改革和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三,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防范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的监督机制。结合高校实际,针对收费、招生、职称评定、干部任免、基本建设、财物管理等“热点”问题,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改进工作。第四,坚持定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学校要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检查。检查要从高校实际出发,做到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3.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对于高校领导违纪违法多发问题,教育部门和纪检部门早有警示,要求高校把好决策权、财务关、基建关和招生关,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对此,各高校应着力于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各高校应集中开展教育收费、务实节俭过节、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去向不明人员排查等专项检查工作,扎实贯彻落实上级的安排部署;第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第三,重点围绕各项规章禁令,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落实好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第四,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阳光采购;第五,加大对招生、奖助学金评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学校和师生利益。第六,加强对各处级单位落实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贯彻执行学校党政决议、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和学校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4.重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之根本

对于党员干部的本质,马克思早就做了揭示,将其确定为“人民的勤务员”“人民的公仆”。既然是人民公仆,就应将“为人民服务”视为己任。高校是“教书育人”的圣洁天堂,更应该以凝练教师廉洁品行为根,以铸造学生圣洁灵魂为本,特别要注重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服务本色。然而,当前形势下,高校的某些党员干部逐渐丢失了为官之要、领导之道。为重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之根本,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关于廉洁自律和纪律规矩的要求具体化,从而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的权威。两大党规,一方面通过廉洁自律准则确立高标准,一方面通过党纪处分条例守住最底线,从而在全党树立起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廉洁从政行为提供了法治保障。高校党员干部更要以《准则》和《条例》为根本遵循,为行政标尺,严于律己,尽职尽责。

[1]杨勇承.高校腐败现象剖析及对策研究[J].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3).

[2]金晓明,叶利军.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 (01).

(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金融学院组织部、佳木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10.16653/j.cnki.32-1034/f.2016.21.051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政文化建设历史演进研究”(批准号:15KSD07);东北农业大学“青年才俊”项目(编号:14QC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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