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安人力情报网络的实践与思考
2016-03-17潘东升
潘东升
(三明市公安局,福建三明365000)
【公安工作研究】
构建公安人力情报网络的实践与思考
潘东升
(三明市公安局,福建三明365000)
人力情报资源是基础信息资源,也是公安机关基层基础的专业优势所在。在社会信息化、人员动态化的新形势下,人力情报网络十分薄弱,漏洞增大,不利于社会控制和社会稳定,应更新观念,突破瓶颈,全方位构建公安人力情报网络,充分发挥人力情报资源的源头、基础、动态控制作用。
人力情报资源;人力情报网络;网络漏洞;对策思考
公安人力情报是通过秘密力量、各种情报信息员及社会公众获取的有一定价值的能够为我所用的社情案情敌情信息,是公安机关的基础性情报信息资源,也是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优势所在。它与技术情报、网络情报互为补充,成为公安情报信息的三大支柱,是公安机关掌握社情敌情信息、实现社会管理和控制的重要途径与手段。人力情报网络是公安机关以“人”(情报信息员)为节点、以情报信息为连线形成的搜集人力情报信息的体系。社会的进步和信息化的发展,给人力情报网络建设带来诸多挑战也带来新的机遇。本文通过三明市公安局的实践探索,对加强公安人力情报网络建设谈些看法。
一、公安人力情报网络弱化的状况及原因分析
公安工作本质上是情报工作。人力情报曾经在公安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可以说是公安工作的“撒手锏”。但随着社会信息化、人员动态化进程的加快,科技情报、网络情报资源的兴起发展,公安人力情报工作逐渐衰弱。
(一)思想认识出现偏差
认为现在科技进步了、公安信息化发展了,传统的人力情报工作不那么重要了,可有可无了。无论是领导还是民警对于发生案(事)件,首先想到是上“手段”、上系统、查监控,形成对科技手段、信息化手段的过依赖。
(二)体制机制制约因素增多
在计划经济时代和改革开放初期,公安机关掌握大量的行政、社会资源,开展人力情报有较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但随着市场机制的成熟和行政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原来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不能用了。
(三)民警普遍缺乏做人力情报工作的动力和技能
人力情报工作实质上是群众工作,而且是特殊群众工作,做群众工作动力、能力下降是当前公安民警特别是年轻民警的“通病”。人力情报工作因其特殊性、复杂性,很多民警对怎样开展人力情报工作业务不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四)财务制度对人力情报的奖励约束更严格
基层民警和领导在思想上有顾虑,怕惹麻烦,人力情报奖励措施受限,特费使用审批更加严格。
人力情报工作的弱化,导致公安机关对社情敌情信息的发现能力下降,对社会预警防控漏洞较多,对许多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内幕性、行动性情况发现不了,甚至发生一些“神不知、鬼不觉”的事情,丧失了工作主动权。
二、构建公安人力情报二级网建设的实践探索
针对公安人力情报弱化的现实,三明市公安局及时总结推广宁化县公安人力情报二级网络机制做法,在全市全面推行公安人力情报二级网建设。所谓二级网就是把人力情报划分为一级广泛布建人力情报资源,二级重点培养起作用的重点情报人员,逐步形成一级广泛布建、二级重点提升的人力情报二级网络。以此提升公安机关“主动发现”能力,弥补技术情报、网络情报的短板不足,焕发人力情报资源的生机活力。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推进公安人力情报二级网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公安机关“四项建设”重点项目加以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由局领导任主任,指挥情报中心、国保、刑侦、治安、经侦、禁毒、网安、警保部门为成员的情报委员会。市公安局专门在宁化县召开由“一把手”参加的现场推进会,制定出台全市人力情报二级网建设实施意见,编制基层民警推进二级情报网建设“应知应会小册子”,组织人力情报建设的专项督察检查,使公安人力情报二级网建设在全市推开。
(二)实行二级布建
按照“一级物建、广辟渠道,二级筛选、重点培养”的思路,围绕人、事、物、地、组织五大要素,突出重点组织、重点人群、重点阵地(行业)、重点事态、重点专案,积极构建应建必建、覆盖严密、渠道广泛、布局合理的人力情报网络。
1.“一级”广泛布点。根据需要与可能原则,在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阶层人员中,全面考察物建能为我所用的“一级”情报信息员,具体布建任务是:派出所和国保、反恐、刑侦、治安、经侦、禁毒、网安部门一线民警每人“一级”情报信息员布建数分别不少于10名和6名。
2.“二级”筛选提升。每年根据“一级”情报信息员考核表现情况,将表现好、发挥作用好的提升为“二级”尖子骨干。具体任务是:派出所和国保、反恐、刑侦、治安、经侦、禁毒、网安部门一线民警每人“二级”情报骨干人员提升数分别不少于2名和1名。
(三)规范管理使用
1.建立联系管理制度。建立物建民警与情报信息员每旬一联系、每月一见面、每季一小结、每半年一评估、每年一考核的“一对一”联系管理制度,并将联系情况及时登记到《情报信息员跟踪联系考核表》,对其提供的有价值情报信息须详实填写登记到《提供情况、线索登记表》,为考核定级提供依据。
2.定期考核分级管理。对情报信息员逐人建立管理档案,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实行滚动管理,对发挥作用好的“一级”情报信息员,加强指导培养,提升为“二级”骨干;对工作一般化、平时联系少的情报信息员,由物建民警加强面对面指导,使其尽快发挥作用;对长期不起作用、成为摆设的情报信息员,由物建民警加强谈话、教育、警示,在引导无效的情况下剔除淘汰。
3.实行有价值情报流转研判。建情民警对情报信息员反映提供的情报线索在第一时间记录、筛选分析、初步核查,对本单位、本警种可以直接利用的情报线索立即报告单位领导组织查控,对涉及全局性或其他单位警种情报线索,及时汇集综合研判部门(指挥情报中心)研判,再推送流转给相关业务部门,形成“搜集汇总、研判流转、落地运用、效果反馈、定期统计”的情报运行模式(如图),推动情报信息更好地为现实斗争服务。
(四)实施双向奖惩
1.开展人力情报等级评定。依情报信息价值作用大小,依次评定为一级情报、二级情报、三级情报、四级情报4个等级,把等级作为发放奖金金额的依据。
2.落实情报专项经费。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情报信息经费按每名民警年人均1500元标准纳入财政专项经费保障,并做到逐年增长。专项经费使用由公安警务保障部门按财经纪律建立统一台账管理,专款专用。
3.建立情报双向奖励制度。对有价值情报按等级落实“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制度,对情报信息员及时兑现奖励金,对尖子骨干情报人员按照长期养情的原则定期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同时,对作出成绩的建情民警给予通报表扬,成效显著的给予嘉奖、记功。
4.严格纪律问责。把人力情报建设列入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进度检查,对工作滞后的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通报约谈。对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民警给予打招呼、谈话、告诫“三项制度”警示问责,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一经发现取消奖励并严格按纪律规定追责。
三、构建公安人力情报网络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公安人力情报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
公安部黄明副部长在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社会治安的基础在社会、力量在群众。无论现代科技如何发展,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不能忘,行之有效传统方式不能丢。”“要以现代技术增强传统方式的威力,以传统方式弥补现代科技的不足,使两者成为创新完善防控体系的‘双引擎’。”人力情报工作是传统工作,也是群众工作、基础工作。信息化的发展人力情报不是可有可无,相反是更重要了。信息化时代的警务有两个显著特征,一个是情报主导警务,一个是主动警务。情报主导警务要求全面综合运用各种情报信息资源来为警务目标服务。人力情报、技术情报、网络情报是情报信息的三大来源,是三位一体、互为支撑,其中人力情报在其中扮演着基础性的作用,一方面它引领技术情报、网络情报搜集的方向,另一方面靠技术、网络获取的情报信息需要通过人力情报去核实印证,网上情报只有与网下人力情报相结合才能发挥最大效用。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前相关部门在网上也获取了一些蛛丝马迹,但就是因为人力情报没跟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才导致惨剧的发生。主动警务的要旨是提高主动发现能力,提高预知预警能力,及时获取工作对象深层次、内幕性、行动力性信息,人力情报应按照“需要与可能”的原则,布建在社会各个层面、领域、行业、人群中的“千里眼”、“顺风耳”,使公安机关更加耳聪目明,对社会的管控更加严密,对各种敌情社情掌握的更加全面及时,各项防范打击处置更有针对性。
(二)加强人力情报建设必须着力突破制约性因素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人力情报建设的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制约性因素增多。公安机关目前人力情报建设的一些制度、工作机制都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是基于当时的社情、民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的已经不适应现在的形势,必须寻求新的突破: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目前各专业警种对秘密力量和信息员的布建自成体系,相互封闭,缺乏整体考虑,在名称叫法上不统一,审批管理方式不统一,导致基层民警无所适从、重复建设,也造成公安机关对搜集的人力情报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形不成合力,达不到整体合成作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在各级公安机关建立由“一把手”当主任的情报委员会,负责对人力情报网建设的统筹协调,从全局角度研究解决情报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建立统一的情报信息管理使用机制。二是开展等级评等,建立奖励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靠群众自觉无偿给你提供情报信息已经比较困难,应当转变观念,树立“花钱买情报”的思想,以奖促情,这符合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法则。“花钱买情报”要有一个标准或者说要有一个参考系,而不是随意“开价”。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较好办法是对“情报信息”的价值(也可叫质量)进行等级评定,做到“按质论价”。因此,公安机关要制定一套科学的情报等级评定标准和办法,把等级做为发放情报信息奖励经费的依据。对情报经费的使用要设立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对情报经费使用的审批、审计,要考虑其特殊性、保密性,不能等同于一般的业务经费,而要制定专门的办法,做到既符合财经纪律要求,又安全保密、有利于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人力情报建设要善于运用新办法开辟新途径
信息化给人力情报工作带来新的新挑战,也带来新的机遇。在信息化时代,信息资源是最大的战略资源。英国大数据专家维克托·迈尔和肯尼思·库克耶指出:“掌握大量的数据而且有能力轻松地获得更多的数据非常重要。随着数据规模越来越大,数据拥有者将大放异彩。因为数据可为转化为价值。”互联网的发展和手机终端、平板电脑的普及,可让任何人、在任何地点、在任何时间发布语音、文字、图片、视频信息,这是一种崭新的既廉价又便捷的人力情报信息资源,关键看如何引导、如何利用。目前公安机关110报警平台、网上警局平台、微博和微信平台都可以成为承载这些情报信息的很好接收平台,特别是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发布、检举(含报警)的“社会碎片信息”,应是公安人力情报新的获取源,它可以把公安人力情报由二级网拓展为三级网,即通过一定奖励诱导,面向社会、面向大众,鼓励引导群众自发地向110报警台、网上警局、公安公众号等平台提供举报违法犯罪及社会管理信息,俗称“社会零散信息”,由社区民警、专业警种民警进行核实,依据价值大小确定等级,通过平台以微信红包或手机话费充值的形式直接将提供情报信息的奖励费发放到群众的手机上,公安机关组织专人对这些信息进行梳理、研判、应用,这应成为人力情报的第一级网络。原有的公安二级网络是由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布建和筛选的,应转变为第二级、第三级网络。通过这三级网络架构,注重对有用情报信息的等级奖励,以及对不规范建情的管理考核,可防止一味追求数量,不求情报质量的弊端,使人力情报在三级网络架构下公开与秘密结合、触角更多、覆盖面更广、效用更好。
[编辑:李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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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6405(2016)02-0005-03
潘东升,男,福建省三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
201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