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出台《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2018-01-16张善永,靖丽丽,王磊
食品安全导刊 2018年14期
为更好落实“四有两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徐州市铜山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办法》共包括六章,分别是总则、协管员和信息员的聘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管理、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保障机制、协管员和信息员的解聘以及附则,详细规定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和聘用程序;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应分别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以及纪律要求;区、镇(场)、街道食安办对聘用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应履行的义务等等。另外,《办法》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经费保障做出了明确规定,“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补助经费通过纳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协管员、信息员以不少于1200元/年/人的标准发放工作补助经费”,目前,铜山区300多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2018年的工作补助经费已发放到位。
《徐州市铜山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铜山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标志着协管员和信息员成为食品安全管理的一支“正规军”,任用管理走向正式化、规范化、标准化,将有利于铜山区尤其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