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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清明会的历史演变及文化传承

2016-03-16陈相合宋涛涛

文化学刊 2016年11期
关键词:族长宗族民俗文化

陈相合 宋涛涛

(西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9)



【文史论苑】

高县清明会的历史演变及文化传承

陈相合 宋涛涛

(西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9)

四川高县清明会是一种家族祭祖活动,亦是家族聚会祭祖基础之上的家族组织。本文将通过对高县清明会的研究,以高县罗场镇羊田乡贺氏家族为个案,追溯高县清明会组织形式的变迁、清明会的文化演变以及清明会对当代新农村乡风文明的启示。

高县;清明会;文化传承;乡风文明

清明会作为家族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祭祖的民俗活动,历史源远流长。目前,囿于材料或其他原因,清明会很少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笔者以四川高县清明会为研究对象,对具有典型的四川高县罗场镇羊田乡贺氏家族举办清明会的过程及意义做一考察。

一、清明会的文化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与之相对应的精神文明建设并没有明显改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重点强调经济,人人向着小康生活努力,弱化家族体系维系,家族从原来重要的社会单元变为一丝脑海中的印象。清明节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节日,作为清明节期间举办的民俗活动——清明会,自古便成为家族之间联系的纽带,通过举办家族清明会,进行祭奠祖先的仪式,表达对亡人的孝敬和思念;同时,清明会祭祀祖先也是团聚宗族人的重要方式。这也就恰好从孝道的角度弘扬了中国的传统美德,有利于维系一个和谐稳定的家庭,进而达到社会的稳定。

清明节祭祀活动由来已久,现在的扫墓对象已不仅限于宗亲,还推广到了革命烈士,但在家族观念弱化的今天,以家族为单位举办清明会的地区越来越少。但是,四川高县贺氏家族的清明会每年都会如期举办,在祭祖吃宴之余,族长会宣布明年将在什么辈分的哪个家庭主办清明会,待时间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此为家族约定,待第二年清明会之际,整个家族的人都会如期而至。对整个家族成员来说,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聚餐问题,而是家族约定俗成的节日。一年中,除了过年期间家族成员能聚集在一起外,就只有清明会能把整个家族团结号召在一起,因此大家都很珍惜,会举家到齐,欢聚一堂。

二、清明会的积极意义

四川高县一直坚持举办清明会的主要原因在于家族把清明会作为一种观念来传承。家族里知识渊博、尊重传统文化,且德高望重的人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他们认为“人无祖宗,根从何来;人无父母,生从何来”[1]。故祭祀祖先、教化族人、培养孝道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祭祀是维持宗族伦理的重要手段。高县贺氏家族族人举办清明会,一代又一代薪火相传,进而展开“扫墓”“吃清明宴”等活动,其活动的内在动力是尊崇祖先。

清明会是一种礼制传承。“人之行,莫大于孝”,孝道作为儒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尊敬、赡养、服侍、送终等方面。现今社会年轻人物质生活较为优越,家族长辈的溺爱使其价值观由社会本位向自我本位转移,以自我为中心,不理解父母,对祖先概念的理解更是无从谈起,缺少对家庭、社会和国家的担当意识和大爱意识。[2]举办清明会,利用清明会传统民俗文化和家族文化进行孝德教育,培养年轻人宗族观念,以大局为重,以自我为轻,这是年轻人应具备的素质。

三、高县清明会组织形式的历史演变

(一)古代清明会形式

在我国古代,大部分地区都有举行清明会、吃清明宴的习俗,四川高县也不例外。高县清明会由来已久,其组织形式经过了复杂的历史变迁。在旧中国,一家一祠堂,族长与家法并存,家法是家族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具有传统美德的乡规民约,但也含有浓厚的封建专制色彩。族长是一宗族之首,一般由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可行使家法。祠堂是宗庙建筑,通常建在风水较好的地方,里面供奉着本族祖先的牌位、画像、塑像等。祠堂有公田,租给佃户耕种,田课收入由族长或族长指定的人掌管,一部分用来修桥补路,接济孤寡,一部分用作清明会的开支。[3]四川高县罗场镇羊田乡贺氏家族,每年清明节那天,在本族祠堂中举行每年一次的清明会。第一项,族长焚香烧纸,洒酒供牲,祭奠祖先;第二项,宗族管理者汇报本年度的工作,包括公布公田收支账目,对遵守族规、仁义道德的族人进行表彰,对违反族规、有道德败坏行为的族人执行家法。执行家法简单明快,效率极高,有罚跪、打板等,对谋杀亲夫或者亲妻之类的严重道德沦丧的族人,族长还有处死的权力,当然,这种情况一般少见。最后是举行清明宴会,全族都来参加,少则几百人,多则上千人,场面异常热闹。

(二)清末以后清明会的衰落

随着资本主义兴起,封建地主阶级逐渐衰退,中国农村传统宗族制度受到强烈冲击,蓬勃发展的工业革命,加速了人口流动,结束了家族赖以生存的父系血缘基础,家族变得越来越可有可无,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出大量的工作机会,农民外出打工,自身与宗族的联系越来越少;第二,家族势力分散,构成家族基础的精英离开家族,使家族原本的社会功能丧失;第三,国家社会的发展以新型农村社会为主,削弱了宗族的势力。在这样利于经济发展而阻碍宗族发展的背景下,四川高县农村的宗族制度全面走向衰落,以家族为单位的清明会活动也基本消失殆尽。

(三)新中国成立后对清明会的冲击

1949-1978年,我国村落家族文化受到历史上更大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四方面。第一,土改运动没收了家族活动赖以进行的财产基础,打倒了地主阶级里家族领袖人物,打破了以血缘关系为构成基础的家族制度,剥夺了家族原来所拥有的一些行政和司法权。第二,合作化运动第一次完全突破家族界限,组成了统一经营、集体劳动的农民组织,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家族权威制度。第三,人民公社运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土地共有问题。第四,一些文化运动,又进一步削弱了家族意识,以清明会为例的家族活动日益减少。这些运动的最终目的都是毁灭家族文化和废除家族制度,达到政治经济体制的脱胎换骨,最后塑造出全新的社会主义新农民。但祭祖和上坟等行为,在当时并没有完全被禁止。据贺氏家族中一位年逾92岁的老者回忆,在当时打击封建迷信的社会背景下,清明会规模越来越小,形式极其简单,且由于当时整个中国经济条件落后,家族物质基础薄弱,族人团聚一桌时,只有家族成员各自贡献豌豆和小米,煮一锅涩豌豆稀饭,以此来交流感情。

(四)改革开放后清明会的复苏

1978年以来,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我国在党的领导下施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主要内容是农村改革,农村家族文化得到复苏。作为家族文化表现形式的清明会,也雨后春笋般苏醒,以四川高县罗场镇羊田乡的贺氏家族为例,2016年,时值清明节前期,为了办好清明会,担任本次主办者的贺先生就开始采购鸡鸭鱼肉,荤菜素菜样样齐全,蒸炸煮炒并齐。同时还要准备香蜡、火炮与纸钱,以备祭祀先人。在清明节当天上午,由众人选出来的族长带着族人去祖坟聚集点集合,首先由族长组织成百上千的族人对祖坟深深三鞠躬,以示对列祖列宗的缅怀思念之情,接着就是族长讲话,表扬族中好人好事,批评族中违反族规、缺乏道德的族员,族中若有需要解燃眉之急的成员,族长也有责任号召大家积极伸出援助之手。最后,香蜡纸钱派上用场,大家以鸣炮的方式给仙逝的祖先们送去尊敬与哀思。

四、清明会的现状及文化传承

乡风文明,其核心是发展人类精神文明,建设既有文化又美丽的新农村,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文化保障。现如今,生活宽裕、村容整洁正在逐步实现中,和谐、美丽和文明的新农村既要有物质文明做前提,又要有精神文明做后盾。社会主义新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合点便是乡风文明,它的含义是构建新农村的文化建设,同时,民俗文化也是农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传承和发扬自己民族的优秀文化,也要吸收外来民俗文化的养分,铸就自己的全新民俗文化。

(一)清明祭祖树立环保意识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是,努力建设好具有我国传统风情的当代民俗文化。乡村文化建设是一项艰巨而系统的工程,应当包括农民的日常生活和习俗,让文化逐渐融入村民生活的点点滴滴。2008年,国家将清明节增补为法定节假日,在这期间,家族成员参加一年一度的清明会时间上就更有保障。但是,目前来看,村民生活中清明会所体现的一些传统民俗文化特色还比较匮乏,并没有新的突破。

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仍然有很多迷信活动,如纸制版的轿车、信用卡、总统套房、保姆等都被烧给祖先享用,还有一些场合,清明会商业化严重,出现“哭清明”这一专门的职业,凡是能赚钱,就会按照主人的意愿去实施,给足雇主面子。这些污染环境的祭祀陋习,应该有所改善,提倡用鲜花、鞠躬的方式来表达对祖先的缅怀和感恩之情。避免“烧钱纸”给我们带来的火灾等安全隐患,莫让我们缅怀亲人、供奉祖辈的初衷变味,失去其原有的性质,在清明会祭祖的活动中,必须注意保持良好的环境,加强管理,建设绿色乡村。

(二)清明宴坚持勤俭节约

30年前的清明会是由家族各家庭有经济收入的成员凑份子钱,没钱出力,大家互相帮助,即使如此,成员也只能吃上豌豆稀饭。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后的今天,家家户户都盖上小洋房,现在举办清明会,都是整个家族按照族谱上的辈分来轮流举办,不用凑份子钱,若轮到某一成员举办时,其尚是儿童或没有经济能力,登记在册后再依次轮流下去。

清明宴会上,古色古香的八仙桌改为10人圆桌,桌上鸡鸭鱼肉样样齐全。当然,主办者操办这样一个家族的清明宴会自然是心中有数,鸡鸭鱼肉需要几条几只,几斤几两,主办者都会在办会之前计算采购,即使有个突发状况,实到人数少于应到人数,主办者也会大方地把剩下饭菜给家族成员打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倡导的光盘行动,拒绝铺张浪费。

(三)传承优秀文化,建设美丽乡村

清明会作为一种民俗文化,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渊源,蕴含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从清明会民俗文化中汲取古人的经验和智慧,同时,作为传统文化的标志符号,它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能增强对家庭成员的凝聚力。家族举办清明会,是对生命、人和家庭的尊重,也表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到了新的领域。因此,应尽力过好清明会,用心体验,感恩父母,感恩先辈,努力做好美丽乡村的建设。

清明会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其形式和内容的传承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从兴盛到衰退再到被重视几个阶段。在举办清明会的过程中,必须传承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并加以宣扬,为我国建设文明乡村、绿色乡村及美丽乡村奠定文化基础,更好地诠释我国现阶段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我国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良好的文化基础。

[1]代容.清代清明会活动考察——以《南部档案》为中心[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5,31(6):63-67.

[2]李海凤.清明节文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路径[J].贺州学院学报,2012,28(2):73-75.

[3]张法良.民间食俗(两则)[J].食品与生活,2005,(4):1.

【责任编辑:王 崇】

K249

A

1673-7725(2016)11-0227-04

2016-09-10

本文系西华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清明会的乡愁记忆实证研究——以高县为例”(项目编号:ycjj2016003)的研究成果。

陈相合(1989-),女,四川宜宾人,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传统村落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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