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园的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模式
2016-03-16宗云燕
宗云燕
(云南艺术学院,云南 昆明 650000)
【文化视点】
西双版纳傣族园的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模式
宗云燕
(云南艺术学院,云南 昆明 650000)
西双版纳傣族园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优越的地理位置、独特的气候和丰富的自然与人文资源都展现了傣族园的非凡魅力和发展潜力。要积极抓住傣族文化发展的新机遇,探索能使政府、公司、村民利益达到“共赢”的发展模式,推进傣族园的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工作,达到农民创收与景区发展“双赢”,推动该区域持续发展。
西双版纳;傣族园;旅游开发;民族文化保护
云南是一个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也拥有较多的少数民族自然村寨,加上交通不便和经济落后等原因,该地保留了许多较为完整的自然和文化遗迹。20世纪80年代以后,云南的少数民族村寨资源逐步得到开发,形成了一些以民族村寨为主的国家4A级景区,如丽江玉水寨和西双版纳傣族园等。近年来,西双版纳傣族园的旅游开发与保护受到各方面的重视,但在傣族园的保护与开发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难以满足村民、政府、公司的利益,难以协调追求经济利益与保护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因此,要积极寻求有效的开发模式,挖掘傣族园的资源优势,实现西双版纳傣族园可持续发展。
一、西双版纳傣族园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的现状
傣族园是西双版纳的灵魂,是国家4A级景区,坐落于云南省景洪市勐罕镇,有龙得湖和湄公河,以完好无损的傣族村落为基础,将民族村寨旅游作为主体,完整地展现了傣族的自然与人文情结,具有极高的旅游开发价值。随着政府对傣族园的开发与保护日益重视,以政策优惠吸引企业投资建设傣族园,开发为有特色、接纳游客能力较强的旅游景区,并引进了“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1998年云南省政府开始以政策优惠的方式引进公司来建设傣族园景区,2001年10月傣族园被评为国家4A级景区。此后,傣族园开始实行“公司+农户”的模式,走上了世界旅游的论坛,并在2008年被评为“国际知名旅游景区”。但是,在傣族园的开发与保护中仍面临着一些问题,成为傣族园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一)基础设施的建设归属存在争议
随着傣族园景区不断开发,景区的供水供电等设施存在不足,难以满足傣族园的持续发展。如何更好地完善傣族园的设施建设,成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一个大争议。国家发改委从1998年开始进行农村电网改造,但由于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难以协调,西双版纳傣族园的供电设施依然没有得到改造升级。在傣族园内,一些变压器随意安置,私人电线任意搭接,景区的村民和游客都面临着人身安全问题,也影响景区的整体美观。另外,景区内的污水处理系统存在不足,景区内居民的生活污水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景区内脏水横流,影响景区的卫生和竞争力。在与企业签订协议时,明确要求由傣族园内管理公司来承担景区内部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包括供电网络的改造和污水管道的铺设,而傣族园管理公司却认为供电网络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应由地方管理部门修缮,而不是企业的职责。可见,在供电、排污等有损公共利益的设施建设上,企业和地方管理部门之间互相推诿,问题难以有效解决。
(二)景区门票上的争议
首先是景区门票价格的制定上存在争议。景区开始营业以来,来景区参观的人越来越多,而景区门票也是水涨船高,由原来的5元涨到100元。将门票看作是平衡支出的手段,以此来创造利润空间,这在傣族园管理公司看来是合乎情理的。但在当地居民看来,门票的价格过高,与当地所需食宿价格相差悬殊,门票几乎是游客人均食宿的2倍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景区游客的数量。同时,傣族居民认为企业的资金投入并未达到其宣称的金额,并且在门票分红如何分配上存在争议。虽然傣族园管理公司承诺将税后门票收入的10%作为对村民的总体经济补偿,所得金额与门票收入密切相关,但村民认为无法对门票收入进行有效监管,因此,对数据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其次,在对干栏式建筑的维护费用上。村民们认为景区的旅游资源主要是“典型的竹楼院落、佛寺、傣族节日、日常生活风情、自然环境等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1],并且公司在租用土地的同时利用了村庄的景观,农民并未从其借用中获得经济利益,因此要求公司承担维护干栏式建筑的费用。
(三)村民之间也存在很多矛盾
首先,村民就业问题突出,收入较低。傣族园内有多个自然村寨,各村寨的地理位置及旅游资源存在差异,导致对旅游开发的态度也截然不同。由于景点数量不同,而公司的费用是平均发放给旅游景点所在的村寨,致使村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加大,村民之间的心理落差随之增加,村民之间矛盾加深。其次,景区的观赏道路设计也存在矛盾。将各个景区串联起来的主要是水泥道路,一些较远的地方是红砖道路。由于政府及公司的关注点集中在主干道上,因此主干道上的环境清洁美观,吸引的游客较多,而红砖路上的游客少,这种状况也导致村民的心理不平衡。
可见,在促进傣族园旅游开发与保护的过程中,政府、公司、村民在利益上存在问题,这就对西双版纳傣族园的长远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促进傣族园开发与保护的对策
西双版纳傣族园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应积极寻找出路,完善“公司带动型”的经营模式,实现景区环境的改善,统一规划与改造景区的基础设施,有效调节政府、企业与村民之间的利益,形成相互依托、共同发展的关系。
(一)坚持“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突出民族特色
傣族园的开发应秉承“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将开发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作为重点,挖掘傣族园潜在的巨大经济价值,更有利于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保护就是发展”,即在进行旅游开发时,要注重对原汁原味的傣族民俗民风的保留,向游客展现傣族的传统文化礼仪及典型的干栏式建筑风格,以此来吸引游客。同时,提倡村民要保护自然傣族村落的民族色彩,鼓励村民积极维护与修缮建筑,把对特色旅游资源的保护作为发展的基础,用合理的发展模式保护文化资源。另外,在保护的基础上要进行合理开发,公司可通过优惠政策和资金的投入来满足村民现代化的要求,并对村民的建房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以申请、审核和批准的程序来评定房屋的建设,以此来满足村民的物质文化需要,缓和发展与保护傣族文化之间的矛盾,鼓励村民采取积极措施来维护传统的民族建筑。
(二)坚持“公司+农户”的模式,提升经济效益
实行“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是由傣族园的村寨特点构成的,这也是有效促进其发展的模式之一。首先,傣族园由五个傣族村寨构成[2],这种特点决定景区的发展要依靠村寨和村民为基本资源,将村民世代居住的建筑和自然生态环境等作为景区的主背景,供游客参观与欣赏,开发傣族传统的优秀文化,经过统一的策划包装、广告宣传,使其走向市场,挖掘其民族文化潜力,带领村民走旅游致富之路。这种模式即村民将村寨作为旅游资源,凭借丰富的民族文化作为景区的核心,为游客提供亲身体验的机会。其次,公司依靠资金投入来完善傣族园内的基础设施,提升整体环境,经过对傣族优秀文化的有效开发,提升景区的市场竞争力。这种模式,不仅能科学规划景区和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更能给村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以资金扶持村民开展庭院经济,提升傣族园整体的经济效益。
(三)明确各方参与者的角色,协调利益分享矛盾
傣族园的开发与保护中涉及多方的利益,需要政府、公司、村民之间找准自身定位,从而有效地解决各方的利益矛盾。
第一,政府应有效发挥自身在宏观管理与引导上的作用。纵观傣族园的发展过程,政府主要充当着服务者与监督者的角色,政府不仅要做好招商引资,针对极具特色的民族旅游景点资源,寻找实力雄厚的企业,引进资金和先进的管理技术。同时,要对企业依法进行审核,在资金、技术和管理上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技术管理的缺陷和资金问题,对景区的发展造成影响。此外,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村民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其保护民族文化建筑,并对企业侵犯村民利益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以客观公正地协调村民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矛盾。政府要监督企业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村民的利益,敦促企业积极完善傣族园内的公共设施,明确各方责任,避免互相推诿。
第二,企业要发挥好为村民创造利益、提升景区质量的作用。企业要意识到自身创造利润所依靠的村寨资源,明确自身肩负的维护责任,积极帮助村民维护村寨的旅游资源,按照景区的发展规划,帮助农民建设家园,严格按照公平性原则与村民商讨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村民与企业共同发展。另外,企业要加强对村民的培训,提高村民的知识文化素质和管理才能,并使其能参与景区的管理,实现现代管理制度与地方特色的有效结合,使管理方式更加符合景区的实际发展状况。做好当地村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建立与村民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减少思想认识上的冲突,提高村民对企业的认同度。
第三,村民更要积极履行保护传统文化与建筑的义务,不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只有政府、企业和村民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才能有效解决利益矛盾,实现景区的和谐与长远发展。
(四)开发旅游项目,提升景区核心竞争力
景区的核心竞争力是吸引游客的关键所在。通过丰富多彩的旅游项目,提升游客的情感体验。塑造与傣族园相关的核心品牌,如定期开展与泼水节相关的大型游客狂欢活动,加深游客的切身体验,给游客营造新颖、舒适的旅游环境。另外,还可以通过开展“傣家乐”的方式,欢迎游客积极参与傣族的日常生活,体验傣族的生活场景,营造一种愉快真切的旅游体验,并对开展傣家乐的人员进行综合培训,不仅要提升其接待游客的能力,给游客提供更为贴心周到的服务,吸引游客多次光临,更要培养其保护当地民居文化、生态保护等技能,组织开展傣家乐的村民出外参观培训,使其充分认识到保护傣楼的重要性。同时,围绕傣族人独特的传统工艺,融合傣族的民族文化和现代城市的文化因素,制作具有民族特色的创意礼品,塑造具有民族文化凝聚力的旅游品牌,并允许游客亲身体验工艺品的制作流程,从情感体验上来提升傣族园的市场竞争力。
三、结语
西双版纳傣族园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更好地促进西双版纳傣族园发展的关键在于协调政府、公司与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其达到“共赢”,使政府能获得社会效益,企业获得经济效益,村民提高生活水平及收入,也给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在这种良好的利益共享机制下实现傣族园的保护与开发。在西双版纳傣族的开发中,注重独特性旅游项目的设置,使游客乐于参与,避免重复同质,并根据市场的变化来适时调整旅游项目的设置,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企业要树立“先树品牌、后获利益、让利于民”的信念,使村民充分意识到保护傣族民居的重要性,并对村民进行有效培训与扶持,提高村民的整体素质,促进村落向更高的层次发展。总体上来讲,要在“保护就是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协调景区短期发展与长远目标之间的关系,构建政府、公司和村民之间良好的利益分享机制,以各方合力的方式来实现共赢,探索出一种开发与保护有效结合的发展模式。
[1]田艳.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中的利益补偿制度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10,(4):183.
[2]车震宇.西双版纳傣族园村落保护与开发模式研究[J].南方建筑,2012,(6):84.
【责任编辑:王 崇】
2016-09-10
宗云燕(1978-),女,云南昆明人,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民族学研究。
G127;F592.7
A
1673-7725(2016)11-00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