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
2016-03-16范蕴玉
范蕴玉
(扬州大学,江苏扬州225009)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
范蕴玉
(扬州大学,江苏扬州225009)
参政党作为参政议政的主体,是国家治理主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参政议政能力建设成效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需要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的建设,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当前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还存在政治把握能力亟待加强、民主监督乏力、参政议政水平有待提升、组织领导能力不足和合作共事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需要增强参政党的政党意识,提升参政党的政党理论水平,强化政治把握能力;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强化民主监督能力;拓宽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培养吸收专业化高素质人才,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完善基层组织结构,重视构建学习型参政党,强化组织领导能力;推进党际党内和谐,促进民主协商,提高合作共事能力。
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与中国共产党共同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依赖于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共同作用。从治理体系的角度来考察,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需要制度来保障,这就需要促进相应制度体系的现代化,即实现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从治理能力的角度来考察,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依赖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相应地需要现代化的治理能力。政党能力作为国家治理能力重要构成部分,政党能力建设对于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参政党能力的提升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关系到多党合作的水平,影响到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更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参政议政是参政党的重要职能,考察参政党参政能力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与对策,对于发挥参政党参政能力的积极作用,对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一、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联系
民主政治的实现是国家治理的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保障。参政能力是参政党的核心能力,是参政党的政治把握能力、民主监督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协助执政党推进国家各方面全面协调发展的能力[2]。参政党参政能力与国家治理能力有着内在的联系。
(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必然需要强化参政党参政能力的建设
一方面,参政党参政能力是构成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要素。国家治理过程中治理主体的素质和效能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政治权力主体和公民权利主体共同构成我国的治理主体[3],政治权力主体主要指政府和执政党,公民权利主体是各种社会组织、参政党和公民。因此,这两类主体所具备的能力的提升共同影响国家治理能力的发展。参政党的治理能力是公民权利主体的重要构成因素,其治理能力主要体现在其参与治理的能力上,因此,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必然内在地影响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另一方面,执政党执政能力现代化同样受到参政党参政能力的影响。执政党作为政治权力主体,其能力的现代化对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我国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注重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以实现执政能力的现代化。参政党与执政党是亲密友党,参政党科学参政、民主参政的水平对执政党执政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参政党参政能力与执政党执政能力的匹配与协同发展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深远影响。
(二)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能够促进政府决策能力的现代化。维护公共利益、实现资源有效合理的配置是政府决策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政府决策必须集中民智、广纳民意,使得政府决策更加符合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参政党本身由不同社会群体构成,能够广泛联系不同的利益群体,反映相关群众的利益诉求,并对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整合并传达给政府,推动相关社会问题进入政府议程,为政府决策提供民意基础。同时,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能够提升执政党执政能力。参政党的民主监督能力是参政党参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政党制度设计的核心。参政党能够通过对执政党执政过程的有效参与而进行民主监督,协助其纠正执政过程中的错误,督促其反省自身的不足,并能够提出有效建议。
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的困境
我国参政党参政能力的建设经过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中共执政能力建设模式的学习和借鉴以及改革开放之后的恢复发展阶段,已经逐渐完善。参政党建设在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利益协调等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当代世界政治格局的变化、执政党执政能力的日益现代化以及我国转型时期社会阶层和利益的多元化等,都对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挑战。
(一)参政党政治把握能力亟待加强
政治把握能力是参政党对政治形势和方向的科学正确的判断,政治坚定性、政治敏感性以及政治鉴别力是参政党政治把握能力的基本表现,同时也是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的前提[2]。当今国际形势日益复杂,世界政治格局的多极化趋势使得参政党的参政环境日益复杂。同时,我国社会结构正在经历深刻变化,社会主体的多元化与利益的多元化给社会和政治的稳定带来了新的挑战。这些挑战都要求参政党提升自身的政治把握能力。目前,在参政党参政能力的建设过程中一些民主党派的成员存在政党意识不够清晰的问题,不能够清晰认识到参政党的历史定位与政治作用,责任感和使命感缺失,这样必然会影响其政治把握能力。
(二)民主监督乏力
民主监督能力主要是通过批评建议对政治权力的运作施予影响,是参政党参政能力的核心。参政党民主监督能力的实现与提高依赖于民主监督实践,开展民主监督实践依赖于相应的制度保障、信息供给以及反馈渠道。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上三方面的实施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首先,我国对参政党民主监督权利的保障力度不够,目前的相关文件大都是综合性文件,缺乏具体操作层面的制度保障。其次,参政党获取的监督信息不全面并存在失真现象,影响了民主监督活动有效开展。最后,参政党民主监督的信息反馈往往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另外,参政党监督积极性不高,监督方式单一,离多党合作制度的要求有一定距离。
(三)参政议政水平不足
参政议政能力主要体现为参政党的调查研究能力、分析表达能力以及沟通协调能力,是参政党参政的核心能力[2]。参政党参政议政水平的提高依赖利益表达能力以及党派成员的专业水平。首先,参政党利益表达能力不足。各民主党派是社会相关阶层与利益群体的代表,需要将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向执政党表达。然而,在实践中,参政党与社会利益群体的联系不足,相关学者研究显示,有81%的民主党派成员认为各党派联系群众的支持并不能提升其参政能力,民主党派难以有效反映所代表的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4]。其次,各民主党派的成员构成呈现人才储备不充足、专业人才缺乏的趋势,这种成员构成难以满足参政党参政议政能力建设的需要。
(四)参政党组织领导能力不足
组织领导能力反映了参政党对本党派成员与相关资源的整合能力,是参政能力建设的保障。有效的组织领导能够保障各党派成员积极投身于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实践中。然而,我国各参政党还存在基层组织涣散的情况,导致组织领导能力难以实现,动员与号召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首先,对领导班子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领导兼职现象严重,忽略了组织建设。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必定会影响组织的发展。其次,组织活动方式单一,缺乏创新。一些基层组织活动主要采取政治学习的方式,组织成员对文件精神的学习往往停留在表面,也缺乏对组织的认同,更难以形成组织的凝聚力。
(五)参政党合作共事能力有待提高
参政党的合作共事能力是参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表现为参政党的协商能力。协商能力主要是指党际协商能力以及党内协商能力,包括参政党与执政党协商、参政党之间的协商以及各党派内部的协商。目前,我国参政党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协商意识不足,协商程序制度缺乏等都影响了参政党合作共事能力的建设。
三、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的对策
必须加强参政党参政能力的建设,使其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针对参政党参政能力不足的现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加强其能力建设。
(一)增强参政党的政党意识,提升参政党的政党理论水平,强化政治把握能力
首先,增强参政党的政党意识。参政党只有拥有较强的政党意识才能不断增强自身的参政能力。因此,应注重对成员政治素质的培养,加强思想建设以提高成员的政治觉悟和对政治的认识能力。同时,鼓励成员在实践中增强政党意识,通过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国情;通过参与政治生活,培养自身素质。其次,加强政党理论学习。参政党要深入学习党的指导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指导参政活动,保证各成员在纷繁复杂的参政环境中坚定信念,学会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对政治形势作出正确判断,不断克服错误思想。参政党的政治把握能力是参政能力建设的前提,是参政党对执政党政治认同的体现。参政党只有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才能保证参政能力建设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动作用。
(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强化民主监督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的“骨骼”和“血肉”,两者相互依存,并共同构成国家治理的整体[5]。良好的制度是能力提高的前提,能力的提高是制度效能发挥的保障。因此,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依赖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样,参政党参政能力的提升也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以保证参政党在民主监督过程中能够充分知情和顺利沟通,同时还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以保证民主监督的科学有效[6]。参政党不仅要敢于监督,还要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和相关政策赋予的监督权,将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民主监督能力,推进参政能力建设。
(三)拓宽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培养吸收专业化、高素质人才,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首先,参政党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在利益表达中的优势,拓展网上利益表达渠道,实现对民意的收集和反馈,加强与相关利益群体的联系,了解其利益诉求并对其进行整合反馈,为执政党的决策提供民意参考。其次,参政党具有人才密集优势,要广泛吸收并培养专业能力强、政治素养高的人才,通过广泛的社会调查以及专题研究,形成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参政议政能力的提升能够促进执政党决策能力的提升,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提供动力。
(四)完善基层组织结构,重视构建学习型参政党,强化组织领导能力
首先,参政党各基层组织要重视领导队伍建设,科学规划组织结构以及成员发展。保证参政党基层组织的影响力以及成员的凝聚力,保证组织领导对组织发展的精力投入。其次,建设学习型参政党。学习型参政党是参政党对复杂的参政环境的回应[7]。要构建学习型参政党的机制,不断提高组织成员的创造力,培养成员的思考能力,创新组织活动方式以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提高组织的适应能力。参政党组织是其成员开展活动的依托,只有完善的组织结构才能凝聚成员力量,提高组织的各项能力。
(五)推进党际党内和谐,促进民主协商,提高合作共事能力
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以及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和谐关系是实现民主协商的基础。执政党和参政党要对各方面的表达权给予充分的尊重,保持良好的政治沟通,通过理性协商实现合作。执政党要制定完善的协商程序,细化政治协商具体环节,为民主协商提供程序指导。另外,执政党和参政党要通力合作,加强协商宣传,提高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民主党派地方组织的协商意识,不断提高参政党的协商能力,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利益的分化要求我国必须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社会力量的有效整合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依赖于多元主体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协同治理。国家治理现代化表征为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治理效能的实现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支持,并产生促进作用,使得制度优势在治理过程中继续得到发挥。参政党作为治理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参政党参政能力的建设对于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深远影响,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光明日报,2013-11-16(01).
[2]方彦明.当代中国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12.
[3]王浦劬.全面深入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4(1).
[4]黄天柱.参政党的利益代表功能与和谐社会构建[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1).
[5]郑言,李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J].吉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
[6]罗星.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视角[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1).
[7]方彦明.中国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的制约因素与对策[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责任编辑:杨绪强
10.3969/j.issn.1009-0339.2016.04.010
D665
A
1009-0339(2016)04-0050-04
2016-05-30
2015年扬州大学学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x2015118)。
范蕴玉,女,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