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反对特权的理论与实践*
2016-03-16吴世丽黄红平
吴世丽 黄红平
(南通大学 政治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反对特权的理论与实践*
吴世丽黄红平
(南通大学 政治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特权是指个人或集团凭借一定的条件在经济社会生活中享有的不合理、不合法的特殊权利或权力。在当下中国,特权现象的危害性极大,主要表现为助长特权崇拜、危及社会公平、破坏社会信任、从根本上动摇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围绕什么是特权、特权的表现形式、特权产生的根源、反特权的措施及其实施效果等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逐步形成了一套逻辑自洽且独具特色的反特权理论与实践体系。
中国共产党;特权;反特权
[Abstract]Privilege refers to unreasonable or illegal rights or power that a particular person or group of people has in the economy or society. In present China, the harms of privilege are mainly showed in encouraging privilege worship, damaging social fairness and trust, and shaking the political foundation of CPC's ruling fundamentally. Therefore,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P.R.C. in 1949, CPC has been committed to fighting against privilege. Studies are carried out on what is privilege, forms and sources of privilege, measures of anti-privilege and the effect of anti-privilege practices, etc. On the basis of the studies, a logically self-consistent theory and practice system with unique characteristics gradually formed.
[Key words]CPC; privilege; anti-privilege
特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存在有着深刻的阶级根源、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自国家出现以来,特权就对各种性质的政权产生极大危害。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立后,特权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和自身建设同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决反对和限制特权,形成了一套逻辑自洽且独具特色的反特权理论与实践体系。
一、特权的内涵
特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从字面上看,特权总是与权力、权利联系在一起。《辞海》认为,特权意指“剥削阶级依据其政治、经济地位而拥有的特殊权利”,并特别指明“中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旧社会习惯势力和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在一部分干部中仍然存在特权现象”[1]。许多学者对什么是特权进行了深入研究,得出了不同的观点。李金认为,“特权的实质是个利益问题,是指社会中的某些少数成员享有其它大多数成员所不具有的权利和利益”[2]。李守庸和彭敦文认为,“特权是指个人或集团凭借经济势力、政治地位、身份等,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所享有的特殊权利或权力”[3]。很明显,这种特殊的权利、利益和权力,既可能是合法、合规的,也可能是非法、违纪的。李金和李守庸等人的观点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将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一些特殊的权力或权利,即合法合规的权利或权力归结为特权。这一类观点可称之为大特权说。虞崇胜则持不同看法,他认为,“特权就是指个人或集团凭借经济势力、政治地位、身份地位等,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所享有的不合法或不合理 (或不正当) 的特殊权利或权力”[4]。他认为,只有不合法、不合理或不正当的特殊权利或权力才能称之为特权。这一类观点可称之为小特权说。
在当下中国,所谓特权就是个人或集团凭借一定的条件在经济社会生活中享有的不合理、不合法的特殊权利或权力。理由如下:第一,这一说法符合党章的要求和党的领导人的论述。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5]。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是合理、正当的利益和职权,不属于“特权”。只有法律和政策之外的利益、权力才是特权。邓小平指出,“今天所反对的特权,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6]。这表明,特权是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第二,这一说法符合人类反对特权的历史事实。特权是随着私有制的诞生、剥削制度的建立而逐渐产生的。不管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把握历史发展趋势的政治家、思想家批判的均是国家法令、法律和政策之外的特权,批判的是“朱门酒肉臭”的特权,批判的是造成“人类不平等起源”的特权,批判的是“身居高位,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的特权。第三,这一说法符合人们日常的理解和认知。在普通群众心中,特权是一个负面概念,是超出法律和政策范围之外的,是要反对和克服的对象。但是,法律和政策、制度规定范围之内的权益、权利、权力都不是特权,如:老人、妇女和儿童因身体原因享有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特殊权利;以谋求公共利益或因为做出突出社会贡献而享有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特殊权利或权力就都不属于特权。
二、特权的危害性
第一,助长特权崇拜。这是从个体认知层面分析特权的危害。享有特权的主体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资本谋求到各种不正当的权利和利益,其后果相当严重。它不仅危害执政党部分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的利益,而且会在执政党内部和社会上助长特权崇拜的恶劣风气。在党内,这股风气破坏优良党风,影响党员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影响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之间同志式平等关系的形成,影响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的运用,影响党章党纪的贯彻执行。如果任凭其在党内蔓延开来,将极大地影响党内团结和全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社会上,这股风气破坏优良社风、民风,影响人们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树立,影响廉政文化建设,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执行,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二,危及社会公平。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一个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的社会,一个所有有志成才的人都有发展空间的社会,一个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的人都受到尊重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公平正义、平等法治的社会。特权最大的遗祸就是危害执政党极力倡导的社会公平。习近平指出:“如果升学、考公务员、办企业、上项目、晋级、买房子、找工作、演出、出国等各种机会都要靠关系、搞门道,有背景的就能得到更多照顾,没有背景的再有本事也没有机会,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7]在特权的淫威下,很多守法、规范的秩序被打乱,很多良性运转的规则被破坏,很多科学、合理的制度失效,整个社会陷入“特权者高人一等,一切向特权看,潜规则盛行”的不公平状态。更可怕的是,特权的长期存在和横行无忌,会让社会成员感受到压力和失望,失去坚守和追求公平正义、平等法治等价值观的动力,失去构建和创造更加公平、更加合理的社会制度的动力和信心。一旦这种想法和信念固化,反特权将失去社会基础,特权将更加猖獗,社会就会陷入特权统治的糟糕状态之中。
第三,破坏社会信任。诚信、友善、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是合理社会、和谐社会的表征。它既是社会信任产生的源泉,也是社会信任普遍恪守结出的硕果。毋庸讳言,社会信任是一个社会良性运转和向前发展的基石。一个成员间彼此勾心斗角、互相防范和敌视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分裂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混乱不堪、无法凝聚的社会。特权的盛行和泛滥,必然会导致特权者与执政党党员、普通群众的分裂和不信任,社会成员间也会争名夺利,争相拥有和享受特权。而特权毕竟是“稀缺资源”,只有少数人才能拥有,争夺特权失败者就会对享有特权者和整个社会更加不信任。另外,特权的存在和蔓延、反对和克服特权不力,会像一道无形的墙把执政党与人民群众隔开,执政党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特权最大的危害不仅在于享有特权本身,更在于享有特权者因为远离普通人的困苦而无视这种困苦,至少没有解决这些困苦的迫切性。”[8]一旦这种“无视”长久保持下去,就会造成人民群众对特权者的不信任,对执政党的不信任,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就会动摇。
三、中国共产党反特权理论的要点
第一,特权的实质。在何谓特权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人认为,特权在实质上就是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侵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什么是特权、什么是特权现象是反特权理论的基本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很早就认识到,特权是少部分人享有的权力或权利,它侵害的是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绝不容许任何人为了个人或者少数人的利益和自由而妨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自由,妨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9]。习近平指出:“那种认为自己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这种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共产党员和干部应该把谋求特权和私利看成是极大的耻辱。”[7]这些论述既表明特权的本质,也体现党对待特权的态度。
第二,特权的表现形式。在特权表现形式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人发现,特权既表现在追求经济上、生活待遇上的特殊化,还表现为思想上的官僚化、优越感,政治上的命令主义、独断专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权的外在表现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但其基本内核就是政治上、经济上违反政策、法律、制度的规定,谋取私利。生活上的特权就是为自己、家属和特定关系人群谋求特殊待遇、特殊照顾;经济上的特权就是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财产,铺张浪费,假公济私,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思想上的特权就是精神贵族,自觉高人一等,优越感突出,只听奉承赞扬、不愿接受批评监督;政治上的特权就是搞一言堂,摆官架子,独断专行,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严重。邓小平总结了特权意识和特权行为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表现:“社会关系中残存的宗法观念、等级观念;上下级关系和干群关系中在身份上的某些不平等现象;经济领域中的某些‘官工’、‘官商’、‘官农’式的体制和作风;文化领域中的专制主义作风;任人唯亲、任人唯派的恶劣作风;一些干部利用职权,非法安排家属亲友进城、就业、提干等现象。”[6]
第三,特权产生的根源。在特权产生根源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人觉得,特权从根本上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特权思想必须受到批判和纠正,因为“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那种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思想,就是腐朽的封建特权思想”[10]。这就鲜明地指出特权思想的实质就是存在腐朽的剥削制度的观念。对于特权行为在政治上的主要表现——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毛泽东认为,“就其社会根源来说,这是反动统治阶级对待人民的反动作风(反人民的作风,国民党的作风)的残余在党和政府内的反映的问题”[11]。这就归纳出特权行为现象的阶级根源和社会根源是剥削阶级,是剥削阶级作风的残余。
第四,反特权的措施。在反特权措施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人认为,必须采取多种形式、方法和手段,包括思想建设和思想教育、制度改革、发展民主、加强监督和依纪依法惩处等形式,也就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办法。这既是长期实践得出的结论,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深入思索的结果。毛泽东一贯重视思想教育,强调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子女的教育。“我很担心的干部子弟,他们没有生活经验和社会经验,可是架子很大,有很大的优越感。要教育他们不要靠父母,不要靠先烈,要完全靠自己。”[12]在突出教育重要性的同时,党还从探索和完善教育的内容、教育的形式、教育的制度、教育的考评、教育的保障等方面推进反特权建设。
刘少奇从更深层次看到党内产生新的“贵族阶层”的可能性,认为要在党内特别是领导层取消特权制度。鉴于若干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刘少奇担心国家领导人员成为特殊阶层,提醒说,“如果不注意, 让其自流的话, 在这些国家, 也可能产生一种新的‘贵族阶层’。在工人阶级里面可以产生, 在共产党里面也可以产生”[13]。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刘少奇明确提出要批判特权、取消特权的思想。他从工资差距、汽车通行、吃肉、吃油、买花生米等具体细节分析了领导人员不知不觉享受的特权。毫无疑问,特权会使领导人员脱离群众,人民群众对特权会不高兴。因此,他认为应该取消领导人员的特权。他说:“国家领导人员的生活水平应该接近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要过分悬殊”,“从我们起,从中央的人员起,到各级领导干部,配售的东西基本上应该跟人民一样,不要特殊”[13]。他要求一切共产党员,不论职务高低,没有任何特权。习近平也指出,反特权要从党员干部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坚持的政治理念。“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14]反特权的有效措施就是大力发展民主,不仅大力发展党内民主,而且大力发展人民民主,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和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一旦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在党内和社会生活中牢固扎根和发挥实效,官僚思想、高人一等的优越思想等特权观念就会成为落后、腐朽思想的代表,受到党员和群众的鄙夷;一言堂、命令主义、独断专行等特权行为就会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强化制约和监督是对反特权可以起到纲举目张作用的工作。特权之所以能够存在并到处泛滥,关键就在于没有受到有效的制约监督。经过60多年持续探索,中国共产党找到反对特权的好办法。一是党的专门机构的监督。“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种条例,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6]二是党员群众的监督。“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6]还有其他的监督形式和方式:国家的监督,主要包括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及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对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网络在内的新闻媒体的监督。这些监督已经成为反特权的有效形式。
惩处一直是党和政府反特权采用的手段。党员、领导干部一旦谋取特权,就违反了党章,就违纪了。而且特权享有者也超出法律、制度的规定之外,违法了。一旦违纪违法,就应该用党纪和法律依法依纪严肃惩处。只有让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不许任何违反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才能维护党纪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才能让特权享有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真正减少特权现象的产生,真正解决搞特权的问题。
第五,检验反特权效果的标准。在检验反特权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效果上,中国共产党人觉得,是否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检验反特权政策及其成效的根本标准和尺度。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人民主体观,认为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党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都是以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首要前提的。特权本质上侵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反特权本身就是为了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检验反特权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效果的根本标准也是是否实现、维护和发展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四、中国共产党反特权实践的历史变迁
建国初期,党的历史方位发生巨大变化,由革命党变成执政党,由一个主要在农村开展武装斗争的党变成领导城市管理和经济建设的党。随之而来的是,部分党员、干部产生居功自傲、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特权思想。加上法律的不完备、制度的不完善、监督的不到位、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部分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职权和掌握的资源追求经济上的特权、生活上的享受、政治上的专断。这些现象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党和政府迅速开展整风整党运动、“三反”“五反”运动,“新三反”和新的反贪污浪费运动,制定了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成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强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和认识水平,抵制了旧社会遗留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荡涤了旧社会的污泥浊水,净化了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特权意识现象大为减少;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铺张浪费,恢复和进一步树立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打击了违法乱纪行为,惩处了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发挥惩处的综合效应,建立了相关机构,完善了相关法律和制度,压缩了特权行为蔓延的空间,特权行为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党带领人民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这一阶段,官僚主义、命令主义思想和作风在党内和国家机关内蔓延,脱离群众、特殊化等问题再度泛滥。部分干部多吃多占,侵占国家、集体资产;地方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比较严重,挥霍、浪费建设资金;农村中,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生活特殊化风愈演愈烈,危害党群关系,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对此,党和政府开展整风运动,采取反对特殊化、农村“三反”和整风整社的举措,发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来反对特权,遏制特权的蔓延。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一阶段,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与管理,实行干部下放劳动,改进工作作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构筑思想堤坝;颁布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调低了党政高级干部的工资;同时,坚决制止特权带来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以上举措对从根源上铲除特权思想产生的土壤、减少特权行为,减轻特权的危害具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这一阶段后期,党的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反特权的方式方法也偏离正确轨道,加上持续不断的政治运动的干扰,反特权最终未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文化大革命”时期,各方面事业都遭受重大损失。反特权建设也跟其他很多建设一样被纳入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轨道。这一时期,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遭到极大破坏,很多反特权措施在落实的过程中简单地、一刀切地搞成了阶级斗争,既没有有效地控制特权现象,又酿成新的冤假错案。这一阶段的反特权建设遭遇到重大挫折,特权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在很多领域还蔓延开来。
改革开放时期,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重新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一阶段,反特权建设的效果呈现出阶段性特点。改革开放初始期,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权钱交易,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为反特权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改革开放全面展开时期,继续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遗憾的是,整党活动未能实现党风好转的目标,后期党内和社会上的特权现象不断涌现并蔓延开来,反特权建设出现比较严重的失误。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时期,党和政府打击各种特权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密切联系群众,反特权建设取得明显效果。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期和迈向新世纪阶段,党和政府调整反特权的思路,注重深化各领域的改革,完善制度法规,强化监督,实行惩防并举,使得反特权取得新的效应。新世纪新阶段,党和政府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结合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开展反特权建设,使得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遏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转变作风破题开局,纠“四风”、整党纪、惩腐败,多次强调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15]。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写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彰显出中国共产党深入转变作风、严惩消极腐败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当然,由于特权问题的长期性、反复性和顽固性,反对特权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仍需继续努力。
[1]夏征农,陈至立.辞海[M].6版.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2230.
[2]李金.中国社会中的特权问题探析[J].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1993(6):58-61.
[3]李守庸,彭墩文.特权论[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28.
[4]虞崇胜.澄清对特权认识的某些误区[J].探索与争鸣,2013(5):44-46.
[5]党的十八大文件汇编[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2:58.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2,334-335, 332,332.
[7]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137-138,137.
[8]黄苇町.苏共亡党二十年祭[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13:289.
[9]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61.
[10]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4:16.
[1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9.
[12]毛泽东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30.
[13]刘少奇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644,645-646.
[14]江泽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8.
[15]习近平.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N].人民日报,2013-01-23(1).
(责任编辑龚勤)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hinese Communist Party's Fighting against Privilege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1949
WUShiliHUANGHongping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Nantong University, Nantong Jiangsu 226019)
2016-05-0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建设马克思主义廉洁型执政党研究”,项目编号:14YJC71002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6YJC710043;南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高校文化软实力视域下的大学生廉洁教育研究”,项目编号:13W18。
吴世丽,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
D630.9
A
2095-4662(2016)05-0058-06
DOI编码:10.3969/j.ISSN.2095-4662.2016.05.012
黄红平,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执政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