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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冷漠与激情之外
——论政治表达的第三种方式

2016-03-16晏辉

河南社会科学 2016年8期
关键词:意志激情理性

晏辉

(北京师范大学 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北京 100875)

在冷漠与激情之外
——论政治表达的第三种方式

晏辉

(北京师范大学 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北京 100875)

依照西方政治哲学家的普遍理念,人类只有进入有国家的社会状态时,才算进入了政治社会,而只有进入了政治社会,政治表达和表达政治才会作为问题表现出来,卢梭、洛克、摩尔根都持有此种观点。而我以为,在没有进入政治社会,政治表达原则上不会作为问题产生出来,但即便进入政治社会也未必有合理的政治表达和表达政治。

一、何谓政治?

“政治是上层建筑领域中各种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定行为以及由此结成的特定关系,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产生的一种重要社会现象。”这是最为通常的一种定义,依照这个定义所给出的结论,则极有可能导致精英与民众的分离与对峙。为揭示此种定义有可能产生的“政治异化”后果,我们试从语义角度做深入分析。这个定义由三个关键词、一个过程和一个结果构成:上层建筑、权力、权力主体是关键词;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定行为是过程,特定关系是结果。或许依照客观因果性陈述的要求,上述定义是成立的,拥有政治权力的利益主体为着自身的利益而进行的治理和管理活动,以及由此形成的政治和经济关系,这在某种程度上说确实是一个事实,各种权力主体借助思想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为着维护自身的利益而进行的治理和管理,这不但在动机上是可能的,在结果上也是现实的。然而这个定义却又蕴含着极为明显的立场: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这就意味着,上述定义就不仅仅是一个客观性因果性陈述,也是一个规范性陈述,却不是一个意义妥当性陈述。因为事实上,在一个良序社会里,政治作为一种支配性力量即权力,以及运用权力的过程,一定不是为着维护权力主体自身利益的,至少不是首先或唯一为着权力主体自身的,即便是在极端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相互对抗的社会状态下,政治也不完全是为着权力主体自身利益的。事实上,我们对政治进行界说并不仅仅是在下定义,更在于表达对政治的立场、态度与观念。如若被定义项是一个与人的努力无关的客体时,人们容易达成一致,只要求定义为真,可称为真正的界说;若被定义项是与人的活动有关的且与人们的感觉和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时,就不仅仅是一个真实问题,还要求正确和正当。于是,定义者就会不自觉地从自己的地位、身份和观念出发进行界说,这与其说是在下定义,不如说是在陈述自己的价值观。其结果可能是相似、相近甚或相同,但相同是困难的,因为除了给出自己认为是自给的界说之外,还需要对这个界说的根据或理由进行论证,这种定义方式可称为约定的界说。“一种界说是用来说明事物,而我们所要研究的只是这种事物的本质,我们所怀疑的也是这种事物的本质;另一种界说之所以被提出,仅因为我们要对它本身进行考察,前一种界说因为有一个确定的对象,所以必须是真的,而后一种界说就不需要这样。一种界说或者是说明某个存在于思想之外的事物——因为这种界说必须是真的,或者是说明我们所设想的或者我们所能设想的事物。而这种界说只(要求)被理解就行了。”[1]而政治虽然是在人们的思想之外的事情,却是人们为着创造政治价值和享用政治价值而进行的事情,与人们的需要、意愿、动机相关,因而它不是一般的对象,而是一个价值事实。对政治进行界说虽然如斯宾诺莎所说要视其为真,但更要视其为值,它要被他者理解,因为政治并仅仅相关于定义者,还涉及与政治有关的所有人。于是,在对政治进行界说之前,必须对政治“是其所是的东西”进行沉思,政治是相关于每个人的事情,这就是政治的“是其所是的东西”,公共善就是政治的真理。这种政治观至少是近代以来的核心观念,之所以被坚定地秉持、坚持,就因为它是最先进的因而也是最有生命力的价值观。依照政治的真理对其进行界说,就可以表述为:政治是相关于每个公民之根本利益的所有方面。政治是相关于每个公民的,而不仅仅是权力主体的事情,政治的真理是通过它的终极目标来确定、确证的。没有公民的政治是不存在的,因为并非所有的人都是权力主体。无论是通过契约还是通过暴力获取政治权力,无论是精英治理还是民主管理,都不能改变政治是相关于每个公民之根本利益的事情这一本质。那么,如何才能相关于每个人的根本利益呢?于是关于政治“是其所是的东西”的沉思,就必然地建构出三个范畴及其相互关联:体、用、型。国体为体,它解决政治到底该朝向谁的问题;政体为用,它解决到底该如何为的问题;国体与政体的有机统一就构成了型,即政治。政治是国家的灵魂,没有了这个灵魂,那么国家就会变成霍布斯笔下的“利维坦”,变成一个单纯的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暴力工具,成为一个真正的怪物。人类进步的标志就在于把国家放到公共善中加以界说、规定,驯服国家这个“利维坦”。在用的问题上,即在如何为的道路上,政治必须被分解为政治观念、政治制度和政治行动(行为)。这既是一个技术问题——政治是一门进行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高超技术,同时又是一个精心设计、细心实施的艺术。

然而,从现代政治之“是其所是”的逻辑中,并不能直接推导出政治真正成为每个公民可能直接关心、讨论、议论、争论、质疑、反思和建构的事项,若此必须具备两个严格条件:一是政治作为社会事实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已经不可阻挡地成为公民认知、沉思和判断的事项,政治作为一种最具权威的力量已经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所有方面;普遍而持续的社会交往,导致熟人和陌生人人群均可以交换对政治的态度与观点,并形成集体性的情绪、意见和观点。这完全得益于市场社会的功效,它打破了地域的限制,冲破了风俗习惯等地方性知识的藩篱,将人们置于统一的生产体系和消费体系之中。现代传媒又将大量复制的政治信息快速有效地传递给分散的公众,或传递给特定的人群。这就是市场社会的运行逻辑,人们已经无法阻挡,政治生活已经广泛而持续地进入人们的思考视野,不可抗拒地被嵌入人们的公共生活和日常生活之中,这就是人们有可能进行政治表达和表达政治的社会基础。二是政治表达的意愿问题。任何一种意愿都起源于动机,而动机又是某个需要的具体化、现实化,需要客体语境和主体条件,只有当外界提供了把需要变成意愿的条件和刺激时,意愿才会发生。有了客观条件和机遇,也未必产生意愿,个体差异甚大,一些个体只求“心灵的宁静和身体的无纷扰”,似乎外界与他无缘、无关。当政治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已经广泛而持续地嵌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从可能性上,政治表达和表达政治已经获得充分的条件,政治精英也颇有政治胸怀地为公民提供进行这种表达的机会与权利,但为何还会出现政治冷漠和政治激情这两种非理性的表达方式呢?这必须从社会结构及其运行方式以及国民的政治习性中寻找根源,也只有明白了冷漠与激情存续的客观基础和主观根源的时候,建构一种理性的政治表达方式才有可能。

二、政治冷漠与政治激情的根源:场域与习性

作为一种心理现象,冷漠是一个人对他人及其他事物漠不关心、冷若冰霜的样子。或许是这个人的先天性格使其如此,或许是因为在其成长的过程中未能获得足够的关爱。但无论怎样,在日常生活中,一个人的冷漠并不能从根本上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尽管他很可能不能拥有整体上的好生活,冷漠的根源在于他狭小的生活环境。而政治冷漠则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情感现象,其根源在于人们生活其中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当人们处于分散的且千百年来不曾改变其生活空间的社会环境下,政治冷漠就会成为一个极为平常的现象。我把这种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模式称为“边陲管理”。在依照地理空间进行国家管理的模式下,国民被自然分配在各自不同的自然环境里,过着千百年来不曾改变的自然生活,似乎一生都未能离开过这片熟悉的“热土”,这就是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乡土中国”。从本质上讲,这是一个乡村社会而不是一个政治社会。政治从来就没有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事实出现在人们的生活,进入人们的思考视野中。如果我们把民众普遍具有的无政治意识、无政治意志现象称为政治冷漠,这是不准确甚至是不正确的提法,因为这种“政治冷漠”并不存在正当性与否的问题,换言之,它并不存在责任问题。在一个相对固定的生活空间内,人们靠山而建、依水而居,靠着千百年来普遍有效的家规、村规和乡规而自治其家、其村、其乡,国家的政治权力影响甚微,这就不是一个典型的权力社会和政治社会,而是一个地方自治社会。“边陲管理”不可能造成普遍而持续的权力滥用和政治事件,在此种场域下,“政治冷漠”就不会作为一个价值判断的对象而出现。普遍地没有政治意识、政治热情、政治激情和政治行动,并不意味着这个社会就一定是无序的、杂乱的,相反,它也可能是一个超稳定结构,潜存于人们心灵深处的“政治”尚未培养起来,反倒使人们过着安逸的生活。

激情是一个人的情感或因为他人或由于事件而引发的接近合理性边界的情绪状态,是一个人的内心情感力量在特殊语境下的集中表达,唯其是身心力量的集中运用,便不可能持续。一个人在激情状态下,其所思所行极有可能超出合理性边界造成不良后果。但如果把激情和热情投入正常的工作与交往中则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他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2]如若因为政治事件,或为了获得政治权力而进行的政治行动,或反对、抗拒腐败的政治权力而引发的激动、激愤的情感状态,就被称为政治激情。依照这种规定,政治激情就成因而言便有两种类型:获得型政治激情和批判型政治激情。当绝大多数人习惯一种弱势的、边缘的生活状态,而又没有强烈改变现状的意愿时,一种争取政治权利的革命就不会发生。当先知、先觉、先行者有了强烈的意愿改变现状,又用高昂的激情进行政治动员,以使民众采取集体行动,而承诺、激情、真诚则是获得型政治激情得以存续的价值基础。而一旦政治领袖通过集体行动取得政权之后,“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政治激情就会消退,代之而起的应该是政治理性,但也未必通过政治理性而进入新世界的建构、发展和完善状态。如果说先知、先觉、先行者在采取集体行动时,其目标是共同的,即打破一个旧世界,它构成了集体行动的价值逻辑,那么在建设一个新世界的道路上,权力集团就会因为刚刚获得的政治权力的分割与使用问题而发生政治分歧。事实上,拥有政治权力之后的作为比获得政治权力的过程更为复杂,为着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政治领袖会依旧运用如何获得政治权力时所使用过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借助政治激情的力量,而完成政治权力的固化。如果说先前的政治激情对革命者及其参加革命的全体成员来说是合理的、正当的,那么为着固化政治权力和政治地位而再次使用政治激情就是值得理性思索的问题了。

在“边陲管理”的模式下,政治冷漠是自然的;政治激情是被他者激发的,无论哪种极端形式,都是前现代社会的前现代性特征,作为一个社会事实,是有其社会基础的;如若把冷漠与激情移植到一个以效率、公正、平等与幸福为终极价值目标,以自由、民主为基本道路,以理性与法律为保证的现代社会,其合理性边界就值得确证和确定了。然而事实上,政治冷漠和政治激情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却真实存在着,以政治哲学和政治伦理学视角考察这一事实,它就不简单的是个体性的性格和特征问题,而是一个政治社会究竟该如何建构的问题了。

中轴管理模式为广泛而持续的政治表达提供了社会基础。“边陲管理”主要出现在前现代社会,而中轴管理则主要出现在现代社会,它们均奠基于各自不同的生产方式、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之上。在前工业社会,手工业、畜牧业乃是主要的生产方式,而这种方式均以自然而然的资源——土地和矿产——为生产资料进行着自足的自然经济,自给自足使得普遍的交换根本不可能。每个人被固定在特定的土地上,先赋地位已经决定了人们一生注定要过的生活的样式,权力、地位、身份早已被固定下来,人们既没有意愿、能力,更没有机会改变现有的地位和身份;没有公共意识、功利理性,只有地域性的经验和知识。在生活方式上,过着自然而然的自给自足的生活,不需要更多的剩余,分工与协作都是自然的,不存在大规模的分工与协作即社会分工。因此,靠山而建、依水而居的山民、农民、牧民,对政治权力的依赖性十分有限,政治对他们而言完全是不可理解的概念。“边陲管理”的基本结构是,只有因政治权力而建构起来的权力集团才形成中轴,权分六级,官分六等,而广大的处于边缘地带的人们则形成由自然地理空间固定下来的平面之中,他们素不相识、从不往来,无法就权力和政治进行讨论、沉思,从而形成共识。“边陲管理”的形象模型是由硕大无比的平面衬托着一个居于中央的权力中轴,国家的控制力极为有限,地方官吏便是当地民众的皇帝。

支撑现代社会之建构、发展和完善的支柱有三个:欲望的神圣激发,它提供了动力支持;市场的发现与广泛运用,它提供了环境保证;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运用,它提供了物质基础。其中市场的发现与运用则又是根本性的力量。市场的神奇功效主要在于两个方面:第一,它把人们的世界分成了供给世界和需求世界,它从根本上打破了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直接对等性,劳动转换成了生产,劳动工具和土地变成了生产资料;每个人都可以追求私人利益,但必须首先为他者提供产品和服务才能最终实现私人利益。“一切产品和活动转换为交换价值,既要以生产中人的(历史的)一切固定的依赖关系的解体为前提,又要以生产者互相间的全面的依赖为前提。每个人的生产,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生产;同样,他的产品转换为他本人的生活资料,也要依赖其他一切人的消费。”[3]在前现代社会,固定的生产空间和不变的生活空间,使得人们既无社会概念更无政治范畴,也没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没有自由与理性之间的矛盾。“在自然状态中,他只有所谓的简单的自然需要,为了满足需要,他仅仅使用自然的偶然性直接提供给他的手段。”[4]而在市场社会,上述关系和矛盾都出现了,这些关系和矛盾被黑格尔归结为两个原则:“具体的人作为特殊的人本身就是目的;作为各种需要的整体以及自然必然性与任性的混合体来说,他是市民社会的一个原则。但是特殊的人在本质上是同另一些这种特殊性相关的,所以每一个特殊的人都是通过他人的中介,同时也无条件地通过普遍性的形式的中介,而肯定自己并得到满足。这一普遍性的形式是市民社会的另一个原则。”[5]全面的依赖关系形成了全面的需求体系,“毫不相干的个人之间的互相的和全面的依赖,构成他们的社会联系”[6]。但作为市场社会之根本的乃至最后的支配性力量不是货币、资本、生产者和消费者,而是政治。如果说市场连同资本从根本上斩断了人们对山川、土地和草场的依赖关系,把他们吸引(驱赶)到城市,使人们形成了相互之间的全面需求和全面的依赖关系,那么政治权力则通过政治观念、政策和制度,把市场化的资源和权威性的资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从而形成了一个典型的中轴,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科技的元素都整合到政治这个中轴(中心)中来,财富与机会是被嵌在人们的活动结构和关系结构中的资源,一个人可以尽其所能地获取这些资源,但其限度是被政策和制度规定好了,政策与制度的可能性空间就是人们现实的思与行的空间。

于是,由于下面两个主要原因,使得政治作为一个显明的社会事实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世界、进入了人们的思考空间。第一,政治作为一种强制的、权威性的支配性力量愈益体现了它在空间上的广泛性和在时间上的延续性,这使得政治才真正成为相关于每个公民之根本利益的事情。这种不可抗拒的政治事实,必然会引起每个公民的关注,人们或自发地、或理论化地追问和追寻政治,逐渐形成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政治观。第二,由于政治作为一种独断、非竞争性的支配性力量,最有可能出现权力滥用和渎职。在中轴管理下,政治依靠思想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通过政治观念、政策、制度和行动,排除各种抗拒,既可以也无需问其正当性基础为何而贯彻其意志。普遍而持续的社会交往,普遍化、大众化的现代传媒,使得政治成为最具公共性的社会事实,成为人们不得不关注的对象,人们开始以自己的方式,或用地方性知识,或用普遍化的政治学理论,看待和对待政治事实。当把政治置于公众的认知与监督视野之中的时候,因政治而造成的不公正性愈益引起公众的不满情绪和批判态度。因政治而造成的不公正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制度缺陷的伦理后果,权力资本化及其伦理后果①。事实上,因制度性缺陷和权力资本化造成的显失公正并非仅仅出现在社会转型过程中,而是在转型过程中表现得更加突出;日益扩大和完善起来的公共交往以及作为第五种权力形式的媒体的发达,促使人们必须关注和关心政治,因为那是关乎他们根本利益的事情。从可能性上,至少从客观条件来说,人们已经具备进行政治表达和表达政治的场域,然而,一种合理的、普遍有效的政治表达怎会若隐若现,而冷漠和激情反倒是经常的表达方式呢?

(一)从政治意愿到政治意志

意愿乃是一个人思与行的心理倾向性,它起始于需要、生发于动机,它可以是意向的,也可以是意向性的。仅是意向的意愿是无需对象的,只是一种发自主体需要的心理倾向性;而意向性的意愿则是指向具体对象的心理倾向性。政治意愿乃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意愿,其根源在于嵌入性的社会需要,是关乎权利与义务的事情。唯其如此,由于每个人并不天然具有政治意愿,因而它需要一种显明的政治场域。政治意愿的养成除了具备政治场域之外,还必须拥有一种政治生活的经历。近40年的改革实践,虽已凸显政治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但一般民众并不具有政治意识,更无政治理论,无论是城市市民还是离开土地拥向城市的农民,对政治依旧保持着漠不关心、漫不经心的样子。在边缘人群和弱势人群中,政治意愿尚未充分培养起来,而政治意志就更加缺乏了。当我们把一般民众对政治的漠不关心和漫不经心称为政治冷漠时,绝非在表达我们的批判态度,而是政治哲学和政治伦理学必须面对的社会事实。那么,在一般民众那里是否会出现政治激情呢?除非有重大的政治运动,否则,在弱势和边缘群体中很难出现普遍而持续的政治激情。在较为有序的场域下,政治激情通常出现在精英人群中。政治激情是一个人或一个人群在进行政治表达或表达政治时强烈的情绪状态,与一般民众不同,他们具有强烈的政治意愿,其动机通常是善良的:改善政治环境,争取政治表达的权利,获得充分表达其政治意愿的自由,对显失公正现象进行无情的批判。但善良动机未必导致其方式是正当的,结果是善的。事实上,政治激情极易导致进行政治表达的主体不能选择正当的途径与手段,使用经得起检验的概念和话语,更缺乏严密的逻辑和有力的论证,它只是一种情绪,而不是情感,它不是理智感、道德感和审美感的合理表达,它表达的通常只是意见、态度和情绪,而不是理由、根据和理论。一个好的政治观念、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和政治行动,不是依靠讽刺、挖苦、打击和批判而建构起来的,而是依靠理性和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智力与智慧才能完成的事情。

(二)从政治理性到政治胸怀

必须承认,建构政治社会、构建社会良序,政治精英乃是最为关键的要素。政治理性是政治精英必须具备的素养和素质,表现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上,政治理性乃是设计和制定正确的观念、公正的政策、正义的制度、有效的体制的精神基础;表现在对待公共意志的态度上,政治理性表现为倾听、宽容和践行。在一个由资本的运行逻辑所推动的普遍交往的场域下,权力集团已经无法回避更无法阻挡民众对政治的热情关注与关心,这是他们的无需论证的权利。在现代社会,人民的心声是政治家进行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价值逻辑,历史的声音则构成客观逻辑。只有倾听民众的心声、遵从历史的逻辑,政治精英才是睿智的、英明的,也才是正确的、正当的,这才是政治“是其所是的东西”。

三、公共理性:政治表达的第三种方式

当人们拥有了一个可以合理表达其政治意愿和政治意志的场域时,绝非意味着人们拥有合理表达政治意志的方式,而公共理性才是这种政治表达的合理方式。作为条件,公共理性是表达者必须具备的素养和素质;作为样式,公共理性是表达者表达其政治意志的方式。“政治社会,以及事实每个合理和理性的行为体,不管是个人、家庭,或者社团,甚至某种政治社会的结盟,都有明确表达其计划,将其目标置于优先秩序之中,以及相应地作出决策的方式。政治社会这样做的方式就是它的理性。它做这些事情的能力也是它的理性,虽然是在不同的意义上:它是一种知识和道德权力,扎根于人类成员的能力之中。”[7]公共理性是民主社会的特征:它是公民,是那些分享平等公民权地位的人的理性。其理性的目标是共同的善:正义的政治概念所要求的社会的基本制度结构,以及它们所服务的目的和目标。“因此,公共理性在三个方面是公共的:作为公民的理性,它是公众的理性;它的目标是共同的善和基本正义问题;它的性质和内容是公共的,因为它是由社会的政治正义概念所赋予的力量和原则,并且对于那种以此为基础的观点持开放态度。”[7]依照罗尔斯关于公共理性的规定与解释,公共善或公共价值是公共理性所追求的目标;把公共善视为追问和追寻的目标,这种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就是公共理性;出于每个公民的个别意志而又不止于这个个别意志,必须达于公共意志,这是就公共理性的性质而言的,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对以公共意志为基础的观点和观念持开放态度。于是,基于谁在进行政治表达、表达什么、如何表达三个向度上的要求,我们就把可能形态的政治表达划分为三种:民众的、思想者的和政治家的。

(一)民众表达其政治意愿与政治意志的合理性与局限性

政治伦理学关于政治的沉思,在于为政治提供道德基础论证,它所解决的是政治哲学的前提或价值基础问题,亦即政治到底是为谁的问题;而政治哲学所意欲的事情则是在伦理论证基础上,如何把政治的道德基础转变成正确的政治观念、公正的公共政策、正义的政治制度、有效的政治体制,其理论指归在于将政治“是其所是的东西”转变成政治“是其所是的实践逻辑”。在政治伦理学的视野内,民众永远是政治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民构成了政治“是其所是的对象”。因此,民众表达其政治意愿和政治意志具有天然的合理性。但民众因其地位、身份、素质的限制,不可能表达公共意志,其所表达的往往是一己之利、利己之心,其所言说的也往往是情绪、意见、看法。正如黑格尔所说,公共舆论乃是一个真理与谬误并存的混合体。“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的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由于特殊性必然以普遍性为条件,所以整个市民社会是中介的基地;在这一基地上,一切癖性、一切禀赋、一切有关出生和幸运的偶然性都自由地活跃着;又在这一基地上一切激情的巨浪,汹涌澎拜,它们仅仅受到向它们放射光芒的理性的节制。”[8]那么,谁才能发现公共舆论中的真理,让普遍性照耀和节制特殊性呢?

(二)思想者表达政治意志的优势与劣势

追求真理、发现真理、表述真理是思想者的社会使命。思想是被把握在意识中的事实逻辑和价值逻辑,真理是思想的对象,真理就是一个事物“是其所是的东西”,思想者把这个“是其所是的东西”把握在意识中,并合乎逻辑地言说给人们。思想者把握公共意志的方式就必须是理性的,必须具有辩护与批判的理论气质。民众永远是政治的出发点与归宿,思想者要为民众的根本利益进行道德哲学上的辩护,要对民众各自的政治意愿和政治意志进行批判,因为它们往往是初始的、自然的、个别的、任性的,是真理与谬误、正确与错误的混合体②,合情的未必是合理的,合理的未必是合情的。情理相合无疑是完美的,如若不可得兼,理则具有有限性。“公共舆论中有一切种类的错误和真理,找出其中的真理乃是伟大人物的事情。谁道出了他那个时代的意志,把它告诉他那个时代并使之实现,他就是那个时代的伟大人物。他所做的是时代的内心东西和本质,他使时代现实化。谁在这里和那里听到了公共舆论而不懂得去藐视它,这种人决做不出伟大的事业来。”[9]思想者之所以为思想者,就在于他起于民众的政治意愿、政治诉求、政治意志,而又不止于这些,从中找出公共性意志,才是他的使命。思想者会用在他看来是合理的即理论的方式表达公共意志。为着这一理论的目的,思想者就必须在理性的名义下完成三个事项:理性、知性和实践理性。理性提出关于公共意志的原则与方法,每一个有理性的人本身就是目的,因而,在任何时候都应该把人视为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在这一终极目的指引下,理性作为一种方法,就是要建构一个可普遍化的实践法则,然后根据范导性要求,把每个人的行为规约到这个普遍化的原则之下。知性创设适宜于公共意志的范畴群和话语体系,并合乎逻辑将原则、方法和问题体系化,构造出自恰的逻辑体系。实践理性则负责找寻实现公共意志的途径与方式。思想者表达政治意志的方式无疑是理性的,是经过证明与论证的,是普遍性的理论形态,也许理论是表达普遍性的最好方式,此乃思想者表达政治意志的优势。但它又过于完美和理想,实现公共意志之道路与方式的复杂性往往不在其理论体系之内,从理论到实践尚有众多环节和要素需要研究和论证。

(三)政治家表达其政治意志的优势

也许在表达政治意志和实现公共意志上,一般民众和思想者远不如政治家更懂得危机,即危险与机会。在理论理性上,他要确定和确证民众个别意志的天然合理性和个体利己性;甄别和鉴别思想者的普遍性与理想性;在实践理性上,政治家要从个别性中见出普遍性来,从个别意志中生成公共意志来,并把正确性和正当性原则贯彻到政治观念、政策、制度、体制和行动中。政治“是其所是的东西”乃是政治的客观性,没有民众和思想者的主观性,客观性便无法见其必然性;没有客观性,民众和思想者的主观性便无法见其片面性。只有把主观性与客观性有机统一起来才具有现实性。以此观之,民众是公共善或公共价值的诉求者;思想家是公共善的言说者;政治家则是公共善的实现者。公共理性作为冷漠与激情之外的第三种表达政治意志的方式,乃转型中国所必然要求的,对民众、思想者和政治家而言,如若真正合理地表达其政治意志,就必须成为一个充分且公开运用理性以求公共善的观察者、言说者和实践者。

如若运用公共理性进行政治表达和表达政治,就必须重建新的权力观、政治观和社会观。政治是权力的灵魂,如果权力失去政治这个灵魂,就会导致权力被滥用。一如前述,政治是相关于每个公民的根本利益的事项。政治权力作为一种合法的、强制的支配性的力量,其目的不是使权力拥有者的个人利益最大化,而是要最大化地实现三个终极目标:财富快速积累、社会自治力的提升、国民整体生活质量的提高。每个人不应该是政治的局外人,而必须成为具有政治意识、政治立场和政治情感的人,关心、关注政治,就是关注公共善。在普遍交换和广泛交往的现代社会,除了与自然界相对的那个人造的世界——人类社会之外,还有一个介于国家和家庭之间的广泛的交往、交换、活动空间,这就是狭义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一种以追寻公共价值为终极目标的公共意志就会培养起来、实现出来。实事求是地说,我们现在虽然在努力地建构一个现代社会,但我们并不完全具备支撑现代社会的精神价值体系,如法的精神、契约的精神。建构现代精神价值体系,基本的道路在于三种力量的积累与合理使用,这就是精英人群的自觉、民众的觉醒和现代传媒的合理运用。而这三种力量的生成,只有在反复进行的改革实践中才能完成。只有每个人都成为有理性且无偏见的观察者和表达者,成为有理性且无偏见的行动者时,真正的政治社会才会被建构起来,理性地进行政治表达和表达政治才会出现。

注释:

①关于“制度性缺陷及其伦理后果”和“权力资本化及其伦理后果”问题的详细讨论,我们将在《从初始到矫正:制度安排中正义问题的复杂性》《从权力社会到政治社会:必要性、可能性及其限度》两篇专题论文中进行。在此,我们只讨论因政治而造成的不公正问题的社会后果和政治意义。

②公共舆论具有鲜明的两面性:一方面,“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另一方面,“无知庶民斥责每一个人,他对所了解的最少的东西却谈得最多”。

[1][美]斯坦贝格.斯宾诺莎[M].黄启祥,译.上海:中华书局,2014:2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9.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02.

[4][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杨,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208.

[5][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杨,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97.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03.

[7][美]詹姆斯·博曼,威廉·雷吉.协商民主:论理性与政治[M].陈家刚,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68.

[8][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杨,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97.

[9][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杨,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334.

2016-05-15

晏辉,男,内蒙古赤峰市人,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暨哲学学院教授,伦理学与道德教育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伦理学与价值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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