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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现实价值和实践创新

2016-03-15罗秀香

贵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现实价值协商民主人民政协

罗秀香

(广西河池市委党校,广西 河池 547000)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现实价值和实践创新

罗秀香

(广西河池市委党校,广西河池547000)

[摘要]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和基本形式,是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主要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价值。但是,人民政协在实践运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人民政协探索新路径,提升协商民主的作用和实效,协调四家班子之间的关系,完善协商民主工作机制,加强政协委员队伍能力建设,以进一步提高协商民主的实效性。

[关键词]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现实价值;路径

Abstract:The CPPCC is the main channel and basic form of consultative democracy, and mainly reflects deliberative democrac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e report to the 18th Congress pointed out that “making the CPPCC serve as a major channel for conducting consultative democracy.”The consultative democracy of the CPPCC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value for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democratic politic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modernizing our country’s governance system and capacity for governance.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deficiencies in practical operation, the CPPCC need to explore a new path to enhance the role and effectiveness of democratic consultation, coordinate the four teams, improve the working mechanism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 and strengthen capacity of CPPCC members to further enhance the effectiveness of deliberative democracy.

Key words: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consultative democracy; practical value; path

政协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它的产生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是1945年抗日战争后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在重庆谈判组建新政府时召开的。它不同于人大、政府等国家机关,是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各界代表、台胞、港澳同胞、侨胞的代表以及特邀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从第一届政协会议的召开至今已有65年历史。党的十八大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规划和部署,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为此,本文从基层人民政协开展工作的实际出发,就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现实价值和实践创新进行探析。

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现实价值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从政协发展的历史和实践来看,协商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独特形式,也是坚持和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方式。而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基本形式。在当今经济社会转型的历史新时期,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利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根本依靠力量。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八项基本要求,其中第一项就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并使之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信念。新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利于充分坚持和实现人民主体地位。首先,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主体的广泛代表性。人民政协开展协商的主体都是来源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族各界人士、社会团体等组成的社会精英,这些精英都是从各行各业中推荐产生的,他们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前瞻性和良好的素质,熟悉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他们在一起协商,是一种精英协商。虽然这种协商全体公民不可能都参加,但人民政协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阶层结构的变化,不断吸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民意基础的新的社会群体代表。现在,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各级政协就人民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一些社会问题举行听证会,邀请部分市民代表直接有序参与,这就使得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参与主体更具有代表性和多元化。其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提供了利益协调的平台。政协委员和代表们通过参加协商会议,提交调研报告,就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分歧中求协调,在差异中求一致,在冲突中求共存。协商的过程也是利益博弈的过程,经过讨论和协调,既可以维护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又能照顾少数群体的合理诉求,克服了单一的多数票通过的民主决策机制的缺陷,如,以地方为例,2012年河池市政协无党派人士联谊会经过对东巴凤长寿金三角区域进行调研,撰写了《建设东巴凤长寿金三角旅游特区》的调研报告,该报告得到河池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上报自治区后又得到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最后被作为自治区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的决策依据。

(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和谐的传统。如,儒家推崇“和为贵”、“与人为善”、“仁”等,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和美德。社会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既是这个社会奋斗的目标也是行动的路径。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不在于没有矛盾和利益冲突,而在于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是否公正和谐。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由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决定的。首先,国家和各地方在开展重大方针政策和经济建设方针的制度之前和制定的过程中,通过人民政协充分调动委员代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协商民主主渠道的作用,让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政党、各个团体都有建言献策和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公民在平等的状态下,能够互相倾听、共同探讨、化解矛盾、达成共识,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了社会发展进步和民主政治建设,这些都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其次,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一种程序民主,强调的是程序正义。意即国家或地方在重大方针政策和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策决策前,或是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中,集中“政治精英”的智慧和力量,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形成科学完善的举措。这个过程是利益协调和化解矛盾的过程,经过制度化和建设化的处理,可以有效减少和避免由冲突所带来的破坏性后果,进而实现差异和矛盾基础上的社会和谐稳定。

(三)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利于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

奥地利学者凯尔森指出:“现代民主完全是建立在政党之上的;民主原则应用得越彻底,政党就越重要。”[3]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由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中国人民经历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作出的历史选择。当今世界风云变幻,机遇和挑战并存,要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最大的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需要应对外在的诸如经济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挑战,也需要应对内在的诸如来自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不同社会阶层的政治资源和利益需求的协调。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民主治理的形式,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统一战线理论同中国特殊国情相结合的产物。中国共产党在组织体系和制度设计上本着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把协商作为基本途径,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代表“发声”, 间接的参与到商谈中来,兼顾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通过共同协商和讨论的程序正义进而确保所作出的决策是公平正义的,保证协商结果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是由某个领导或集团独断专行。由此可见,发展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主渠道作用,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进一步推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使各族各界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增强了党执政的合法性。

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人民政协是国家和地方实行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对政协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偏差、监督流于形式、协商作用不力、协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一)对人民政协的作用认识不够到位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人民政协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协商民主的主渠道和载体,具有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制度支持,在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当今地方政协的运行实践中,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对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重视和不深入研究,主要表现在:工作开展不平衡、政策落实有差距、有时间就协商,没时间就不协商、想协商就协商,没意愿就不协商等现象,协商的内容有待深入,协商质量有待提升,总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机制不够完善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中有的制度只是一些原则性的指导,缺乏严格的制度与法律保障,缺乏实际的操作程序,从而导致决策部门的随意性不能有效的制约,如,有些地方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不重视;民主监督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如,对少数不能履职的委员缺乏有效的督促机制;参政议政的意见反馈和成果转化不够规范,如,对协商意见的解决和处理缺乏应有的反馈机制,对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缺乏应有的监督机制,有时不了了之或领导一批了之。

(三)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现程度有待提升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活动有定期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也有不定期的专题会议、界别协商会议、提案办理协商会议等会议形式,但是在政协协商民主的运行实践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形式主义、做表面功夫、“花拳绣腿”的现象和问题,有的是以政协的最后通报代替民主协商,有的是政协委员疲于谏言、敷衍了事,有的是把协商共事演变为政协自个“唱独角戏”。政协协商组织形式较为单一,在事前或事中组织协商讨论的次数也不多,导致在协商中公民平等对话、自由交流、敢讲真话和实话的机会受到束缚。同时,在协商课题的选择上部分存在片面化的倾向,有的议题是提出来了,但是却与民众的知识和能力水平相差较远,相反有些议题却研究的不够深入,所协商的议题并不是都能顾及到基层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较难直接听到他们的真实诉求,更别提社会弱势群体的参与了。

三、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践创新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是推进“四个全面”中的一个关键领域。要正确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主渠道作用,必须直面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

(一)提升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作用和实效

1.及时总结和提升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经验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及时根据我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践,吸收和借鉴人类先进的民主发展成果,充实和完善我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理论,用先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理论来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通过宣传和学习,破除对西方民主政治模式及狭隘民主观的迷信,深入分析西方协商民主的优势与劣势,转变政协委员和代表们的协商观念,使他们认识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推进政治民主化和决策科学化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同时,对于协商议题的提出,政协要注重与党委和政府的沟通交流,不追求浅尝辄止,要根据社会发展的状况和需要不断提升议题协商的深度和广度。

2.利用网络平台,拓宽协商方式

人民政协协商的形式,诸如政协全会、专题协商会、界别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这些都是传统的协商方式,在协商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在科技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网络已经普及到千家万户,人手一部手机和一台电脑的时代已越来越普遍。各种自媒体发展欣欣向荣,对比传统媒介,新兴的网络媒介在传播上更具有迅速、高效、便捷,传播范围广等特点。为此,人民政协更应该开辟网络渠道,更新和拓宽协商方式,在网上可以及时针对调查研究中形成的调研报告、建议案、提案等形式开展协商,发表自己的建议和看法,最后在此基础上通过召开传统的协商会议形式进一步协商决策。这种方式既迎合了民众求新便利的需要,又极大地促进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效度。

3.自觉增强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科学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主不是天生的,也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靠我们去推进、发展和完善。目前,中国走自己的路并迅速发展,令世界瞩目。美国人福山在《美国没有什么可教给中国的》一文中说“中国制度能迅速做出复杂的重大决定”,而且“使决定得到较好的落实。而美国人的宪法制衡原则虽然保障了个人自由,使私营部门充满活力,但现在已变得对立、分化和僵化”。客观事实证明,西方自由民主可能并非人类历史进化的终点。因此,我们各级领导要加深认识,为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科学发展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为世界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协调四家班子之间的关系和工作

社会上流传着关于人大和政协的这样两种说法:“党委说了算,政府算了说,人大说算了,政协算说了”、“党委挥手、政府动手、人大举手、政协拍手”。这一方面反映出民众对人大、政协工作性质和情况认知缺失,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一些地方人大、政协作用的局限性。因此,各地方党委和政府在开展工作中,需要协调好四家班子之间的关系,赋予政协直接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中来。政协的委员和领导班子大多转岗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岗位,有从事基层工作、经济工作的丰富实践,可以发挥其一技之长,有效地助推地方工作开展。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执法官”和“智囊团”的优势,为群众工作的开展建言献策,合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政协只限于在参政议政上“束之高阁”的问题。需要把政协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之前,政协要组织各代表和广大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综合社会各界意见,就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就有关重要问题组织专题协商,从而做到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抓住政治协商的要旨,从根本上增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效力。

(三)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机制

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完善的协商民主工作机制。

1.完善与党委政府联系协商机制

政协委员平常要加强与党委政府的联系,确定协商会议的议程、内容和出席范围。对于涉及到民生事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需要进行协商,可提前2个月左右,组织政协委员围绕协商议题开展调研,了解情况,找准问题,思考对策,准备好协商议政材料。议题相关材料要提前发给政协委员,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应积极向委员介绍情况、提供资料,积极配合委员搞好调研。在协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平等协商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鼓励政协委员畅所欲言。

2.完善政协委员联系群众机制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针,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做党的政治工作,特别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就要重视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对委员们进行职能分工,不定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走访,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的议题材料。在政协会议召开之前,可邀请普通公民参加政协组织的咨询会、恳谈会和听证会,及时收集整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完善协商成果整理报送机制

政协召开全会或常会等会议,要组织专门人员记录和收集协商意见。会后一周内,政协要组织力量整理协商意见,不管是个人意见还是集体意见,都要一并还原整理,同时允许少数委员保留个人意见甚至反对意见,形成针对专门议题的协商意见册,送党委政府参考。不论是正在进行的会议协商亦或是会后的整理协商意见环节,都要始终坚持公开、平等、民主、包容的原则,避免任意变更协商意见,避免把协商会流于形式,尊重政协委员和代表们的协商劳动和协商成果。

4.完善协商结果处理反馈机制

对政协协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党委应及时作出批示,并交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启动相关的监督,督促协商意见的处理和实施。相关部门或单位要将处理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政协办公室反馈,被采纳的意见要反馈,未被采纳的也应予以说明。政协负责整理归档,并将协商后的结果在公示栏和网站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

(四)加强政协委员队伍能力建设

人民政协汇聚了社会各个阶层的代表人士,政协委员队伍的优劣直接影响国家和地方重大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为此加强政协委员队伍能力建设至关重要。

1.加强理论学习与研讨

“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开设政协理论课程,不定期组织政协委员参加学习并开展理论研讨会,以提高政协委员的思想水平和整体素质,增进对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体制机制、运行特点和工作方式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以更好的促进政协工作的有效开展。如,2011年长春市人民政协成立理论研究会。自成立以来,长春市人民政协本着立足政协、有序运作、多出成果、发挥作用的原则,积极开展人民政协理论、实践、制度层面的研究,并与长春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协商民主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研讨会,专家学者及政协理论工作者从不同视角开展研讨活动,提出了具有理论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观点与思考,有力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促进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提高调查研究能力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实践决定认识,认识来源于实践。毛泽东同志历来重视调查研究,曾在《反对本本主义》中就提出了振聋发聩的论断:“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理论和认识的形成,必须是来源于实实在在的客观现实世界和人们的实践活动,因此,人民政协要开展政策决定前的协商讨论,就必须在协商前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研究的课题应该与政协年度工作重点和协商计划相结合。政协委员和代表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密切联系群众,善于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优化调研队伍组成,采取集中调研、分散调研、蹲点调研等形式摸清真实情况。”[4]这样,从不断的调研实践中总结出经验和供下一步协商的真知和方法,才能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和代表们的协商能力,确保人民政协协商实效。

3.完善政协委员组织结构,健全激励机制

对政协委员的培养、选任、考核、激励和不再任用制度和机制应进一步完善。例如,在县级,可以考虑在政协内部培养、提拔年轻的领导干部,从而有效解决县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中业务不够熟悉、工作不够主动、党政机关作风和思维定势等问题,提高政协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激发政协委员的聪明才智;又如应该吸收更多的社会阶层代表、基层干部、农业技术人员、农民企业家、甚至农村致富能手等作为政协委员参加政协工作。把有代表性、责任感强、廉洁守法、议政建言能力强的人士推荐到政协组织中。鼓励政协委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及时总结经验,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问题。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对协商工作上有突出贡献的委员给予奖励,激发委员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进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提升素质,保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真正落到实处。

总之,我们要重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现实价值;积极探索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创新路径,增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效,这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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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建平

[中图分类号]:D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310(2016)01-0037-05

作者简介:罗秀香(1967—),女,仫佬族,广西河池罗城人,河池市委党校副教授,思想政治教育硕士,从事哲学、思想政治、党建、党史研究。

收稿日期: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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