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法学教育过程化管理机制探析

2016-03-15王春梅

关键词:法学教育过程管理专业教育

王春梅

(黑龙江大学 法学院, 哈尔滨 150080)



法学教育过程化管理机制探析

王春梅

(黑龙江大学 法学院, 哈尔滨 150080)

摘要: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础,抓好本科教学是提高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而本科教育的教学质量能否得到保障,教学过程管理起着决定性作用。鉴于法学专业教学管理涉及教学过程的诸多内容,仅就强化课堂教学组织管理、优化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管理、品牌课程与优秀教学团队的打造、建立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联动机制、能力本位主导深化创新实践教学体系,以及教学统一的教学评价机制的建立等进行探讨,以切实有效引导与积极督促学生抓住课堂,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质量之提高。

关键词:法学教育;过程管理;专业教育;职业教育

教学过程是教学活动展开的过程,教学过程管理就是对这一过程所涉及的各种要素及活动的管理。在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中,强化教学管理,尤其是教学过程管理是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实现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之关键。

一、强化教师课堂教学组织管理

课堂不仅是中小学教育的主阵地,也是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主阵地。教学目标的落实与实现、法学专业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与训练都要通过课堂来实现。因此,抓好本科教学课堂组织管理,推动课堂教学改革不仅是法学教育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提高法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一般而言,课堂教学组织可以分为课前组织、课间组织和课后组织三个部分, 故法学院系对教师课堂组织的管理也要从这三方面进行。

首先,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备课进行讲评,通过教研室活动总结交流经验,进行课前组织管理。备课是教师熟悉与掌握教材与教学内容的有效而主要途径,但一方面由于法学专业教学自身的特点,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高等院校的教学环境与硬件设施限制,法学专业教师多以个人备课为主。因此,任课教师是否投放足够的时间与精力进行备课,是否按照学校或学院要求完成各种教学材料的准备和填写工作、是否明确和掌握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是否认真选择教学方法等关涉课堂教学目标与教学效果的实现,故可以通过对教师备课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讲评,以督促和提醒教师认真备课[1]。此外,教研室是高等院校最基层的教学组织与研究组织,故应当鼓励、支持与提倡教研室开展教学经验总结与交流活动,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传帮带作用。

其次,督导员听课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与学生评教制度相结合,实现课间组织管理。课间组织是高校法学教师完成课堂教学目标、确保教学质量的关键,法学院校可以建立督导员听课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和学生评教等制度,通过学校和学院督导员听课、院校主管领导进课堂,以及学生评价机制来推动教师的课件组织管理。在对课间教学组织进行具体管理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教学设计是否合理。虽然大多数高等院校每节课的时间为40~50分钟,但学生集中注意力的时间也就半个小时左右。因此,要看教师能否巧妙地把该节课所要传授的重点知识在前30分钟内传授完毕,能否艺术地把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学生思考、讨论、质疑、练习等一系列的教学过程巧妙地穿插安排。(2)语言组织是否艺术。授课教师的语言表达是否明确具体,清晰流畅,在相当程度决定着学生授课内容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因此,教师的语言组织要清晰流畅、语速适中、语调有节奏感,使学生听了比较舒服,易于接受。(3)非语言组织是否妥当。手势、表情等体态语和教师自身的魅力也是授课教师吸引学生注意力的有力举措,教师要恰当、有效地利用这些非语言的方式来进行课堂教学的组织。

再次,以适量作业或思考题巩固与强化课堂教学内容,督促与检查课后组织管理。课后组织是教师保证课堂教学目标实现、确保教学达到预期效果的有力举措。因此,课后组织管理要求教师明确学生需要掌握、识记与理解的内容,并应根据授课内容的重点、难点布置适量的作业,或者部署学生要思考哪些问题,巩固和强化课堂教学内容。

二、优化教学内容强化教学手段管理

大学阶段的法学专业既是学历教育也是学科教育,前者要求法学教育要和其他科类的教育一样,注重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文化素质教育、专业素质教育和身体素质教育等四个方面的培养与提高,后者则要求根据法学本科人才目标制定培养方案,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而法学教学过程管理的强化除要求教师按照所授课程要求进行基本的教学内容安排之外,还必须精挑细选、量体裁衣安排和丰富教学内容,因人施教,按需施教,实现知识传授与技能培养之目标。

诚如古人所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采用适宜和科学的法律教学方法是实现法律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条件与有利武器。传统的训政式的、由上而下的“填鸭式”的灌输模式过于注重知识传授,却忽视了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与法律思维训练,因此,一方面,为了实现法学人才培养之目标,另一方面为了把学生留在课堂,必须突破和改变传统教学方法,综合运用任务驱动法、项目引导法、启发式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实例教学法、自助式学习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并利用计算机和多媒体技术等手段开展可视化教学,努力构建一个开放的以学生为中心,以探索知识、发现知识为主要目标的学习环境,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引入“翻转课堂”、“慕课”以及“对分课堂”等教学方式,营造良好、热烈的课堂气氛,提升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课堂之外,还可以通过建立网络平台,方便学生进行网上学习和网上自测,实现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网上实时交互式信息沟通,缩短课堂理论讲解时间,增加实际动手操作时间,使课内的技能练习与课后理论学习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 此外,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题讲座和校内专业知识竞赛活动,让优秀学生进一步了解或掌握本学科发展的新动向、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打造品牌专业课程和优秀教学团队

课程建设是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实现培养目标的基础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课程教学既是决定一所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的最基本因素,又是师资、生源和管理水平等的综合反映。因此,课程建设与改革是本科教学最重要的基本建设任务之一。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育创新,教育部从2003年4月份开始,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各高校的精品课程建设,旨在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使学生得到最好的教育,从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地方高等院校的法律院系在软硬件配备以及师资等方面上都无法比拟一流大学,但同样肩负法学人才培养之目标,只是在专业定位上要立足地方,面向全国,为地方及全国法制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努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现代法律理念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学高级专门人才。因此,地方高校的法学专业教育更要在课程建设上集中本专业的优势资源努力培养和打造品牌专业课程,尤其是要打造更多的精品课,带动专业核心课程质量与教学水平的提高,提升本校法学专业在全国的地位与影响力。

当然,针对法学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之目标,在课程体系建设上还要注意和促进学生多样化发展之目标与需求,尽可能地为专业学术类学生提供更多专业方向课、学科前沿课、本硕贯通课等,为交叉复合类学生开发形式多样的学科交叉课程群,为就业创业类学生打造内容丰富、教学手段灵活、师资构成多元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任何课程建设,尤其是品牌与精品课程的打造都离不开优秀教学团队的支撑,教学质量提高更离不开教学队伍的建设。因此,教学过程管理在打造品牌与精品课的同时更要逐步培养和形成一支以主讲教授负责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要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以优秀促优势,相得益彰。

四、建立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联动机制

高等学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在相当程度上要有赖于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进行。为了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国还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各高等学校在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同时,要“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条。。通常,各高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主要由党团办负责,并配设辅导员来进行日常管理。而教学管理工作则往往在教学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办负责。也就是说,目前很多本科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管理工作与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存在着脱节,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之间缺少沟通与互补,致使出现学生上课出勤率偏低,整体学习风气欠佳,导致学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人才培养目标的落实。

为了有效改变这种状态,提高法学专业的学生出勤率,必须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提高党团组织的工作效率,建立并尽快完善党团办与教务办工作的协调机制。推动本科教学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真正形成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合力,实现和谐有序的管理团队的协作目标。

五、能力本位主导深化创新实践教学体系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专业特色要求法学人才培养在进行知识传授与教育的同时,更要进行实践思维与应用能力的训练与培养。而且可以说,法律职业决定了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要求和培养模式,决定了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和内在动力,同时也丰富了法学教育的内容。当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形成良性互动关系时,二者相得益彰,健康发展,而当二者脱节时,就将导致结构失范和发展失衡*霍宪丹:从法学教育到法律人才培养——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法学教育的回顾与展望,http://blog.chinacourt.org/wp-profile1.php?p=145829&author=263,2015-12-13。。我国法学教育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二者处于脱节状态,现在这种局面有所转变,但仍然需要进一步促进二者的有效衔接与配合。

就高等院校的法学本科教学管理而言,要注重改革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的改革与创新,注重技能和理论知识的一体化教学,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上升到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高度上,逐步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实现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的一体化的教学体系,不仅训练和培养法学专业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还要提升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必要时可以多部门有效协同,整合全校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深度融合第一课堂培养方案与第二课堂育人体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课程、讲堂、训练、竞赛和成果孵化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转变,建立以学生为主体、部门支持配合的“翻转”机制,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创业的内在动力。

在实践教学体系的设计上,除了在理论课程中增加实践课时外,还可以在课程设计中配设模拟法庭、理论与实务研讨、法律诊所等实践课程,或者设置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与水平。此外,还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一些实践活动,如利用寒暑假或者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让学生经历与感受法律的生活应用。有条件的法学院校还可以与当地的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合作,建立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活动,或者联合举办模拟法庭活动,甚至可以尝试组织审判进校园活动。在审判进校园方面,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举办的“庭审走进法学院”活动不仅进行了很好的尝试,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评价。此外,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还与巡回区内七所高校法学院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正式建立了以“实习助理机制”、“法律志愿者机制”、“专项课题共同研究机制”、“主审法官与法学专家互聘机制”及“互动交流教学培训机制”为核心内容的全面双向交流合作机制,既缓解了第二巡回法庭办案压力的现实需求,又满足了法律教学培养学生实践才干的愿望,弥补了高等院校法学院审判实践匮乏的缺陷,解决了法学教育联系实际不够的难题*第二巡回法庭启动“庭审走进法学院”活动,http://www.court.gov.cn/xunhui2/xiangqing-15878.html 2016-12-20。。

六、健立教与学相统一的质量评价机制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之达成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既有赖于教与学的过程与手段,又有赖于健全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的建立与应用。通过对教师及其教学活动的评价,不仅可以引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而且可以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教学工作努力的方向,反思和改善其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因此,教学过程管理的强化也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教学评价机制。但是,教学评价机制及其评价目标之实现,一方面要求该评价机制和评估体系本身要科学、客观与公正,以此才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另一方面要求评价对象要涵盖教学过程及其结果,即教和学相统一的全部活动过程及所产生的各方面的结果。因为,结果来自于过程,现代教育评价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对评价对象进行整体的及全方位的、动态的评价,而不仅仅指对结果的评价。因此,法学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与评估要从教师的教学过程入手,对教学活动进行各个方面评价,而不应当偏于结果性评价,以此才能发挥与实现教学评价的导向作用,实现教学评价与教学过程的一体化,实现教与学的有机统一。

教与学相统一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要建立多元评价制度,即一方面要求建立和健全对教师的评价和考核机制,以此实现对教师教学水平的综合评估,增强教师的教学动力,巩固并努力提升本科教学一线师资的力量与水平,提升广大教师的教学荣誉感和认可度,并作为教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另一方面要以“学”为中心,建立学生的学业评估制度,构建体现学习成果创造性和多样性的评价体系,实现和促进学习效率与学习效果之提高。

教学本身是一种过程,即是由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双边活动过程,该过程由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手段等要素构成。其中,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主导因素,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因素,教学内容和手段是教学过程的客观因素*教学管理·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S2kQpWcYdDq4dB-ap3VXfvjIcxRYJjboY9W9mhOWoBOM-R6LKlpAoV8As-BV6m2GHLuuE53dJLky0V5KRcD3ZK,2015-12-12。。既然如此,对教学的管理也应当从过程入手,进行过程化管理。当然,这种过程化管理在内容上涉及教学计划管理、教学组织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评估管理等教学过程的各个方面,不能一一赘述。

高等院校的法学本科教学管理内容繁多,手段与举措多种,只能择其重而述之,并要结合本院校具体情况而应用,不能完全适之无误,仅求切磋,但无论何者举措,其目的皆在于通过有效的教学管理达教学相长、助学生成才、教师发展之目标。而现代社会的发展不仅为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其教学管理提出了更多要求。因此,如何回归教育本质,探索适应未来需求与社会环境发展的法学教育与教学管理模式,应当是一个走在路上的工程,唯一可做的就是不断努力与探索。

参考文献:

[1]黄永宁,袁晓峰.“浅谈课堂教学组织的艺术”[J].中小学教师培训(小学版),1997,(2).

[责任编辑:曲占峰]

收稿日期:2016-03-12

基金项目: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工程项目“大学章程: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规范基础”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春梅(1971-),女,黑龙江克山人,教授,黑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

中图分类号:G94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7966(2016)03-0144-03

猜你喜欢

法学教育过程管理专业教育
高校法学教育职业化改革研究
高职艺术院校文化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人民调解技巧》课程实践教学方法探索
完善我国法学教育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对策分析
关于党校干部培训中现场教学的几点思考
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在高校学生事务过程管理中的应用探索
教学过程管理信息化探讨
房地产专业教育与“三创”教育的耦合效应
案例教学法在成人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软件项目过程管理的可控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