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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统战”格局中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研究

2016-03-15张安冬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人士队伍代表

张安冬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天津 300193)

“大统战”格局中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研究

张安冬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天津 300193)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新时期构建“大统战”格局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复合作用,当前统战工作的许多方面仍然有待“破题”,特别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亟待增强。基于实践层面分析,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涵养水源,有效调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开拓视野,有针对性地物色培养一批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加强引领,增进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共识;科学评估,完善党外代表人士的评价体系;健全机制,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大统战;党外代表人士;现状;对策

中国社会发展迈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需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优势,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政治保障和人才支持。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并将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定调为“大统战”。构建“大统战”格局必然内含着要求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2015年9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称《条例》)专门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为“大统战”格局中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供了直接指导。

一、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新时期构建“大统战”格局的需要

(一)新的历史时期呼唤党外代表人士

一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中国经济面临着“三期叠加”所带来的挑战,传统竞争优势减弱,潜在增长率开始下降,由此不可避免的出现经济增速放缓。新常态下,对速度的追求有所降低,更加重视对质量的提升,经济运行需要更优化的结构、更高的效率。同时,外需空间不足,内需潜力有待深挖,唯有通过创新,提高生产要素的供给和有效利用,方为解决之道,供给侧改革应运而生。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中国共产党需要吸收党外更广泛范围的智慧才学,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合力,推进改革深入。

二是党建法治呈现“新气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纳入“法治中国”建设的场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依法治国总目标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纠正不正之风,改革清除腐败土壤。在党建法治化进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政治资源的分配,发挥好民主监督的职能,落实法治,助推党建工作。

三是国际关系面临“新挑战”。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化,世界格局不断变动和转型,随着美国重返亚洲、南海问题、台湾问题等浮出水面,同时混杂各种历史纠葛和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和平发展中的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所具有身份和利益的不确定性也日益增加。面对西方民主输出对中国社会稳定的威胁,需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智库作用,提升国际话语权。

(二)“大统战”格局下党外代表人士出现新变化

“大统战”之“大”意味深长,不仅是统战工作会议规格由“全国”提升至“中央”,而且统战的性质和作用也发生相应改变,把“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进统一战线,进一步深化了统一战线成员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1]。同时,统战对象进一步拓展。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细化出一些新的对象分类,强调留学归国人员、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和非公经济人士中的年轻一代这“新三类人”成为未来统战工作的重点对象,也成为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的资源库。在此基础上,统战工作内容进一步延伸,从简单的“联合”、“统一”又增加了“培养”的元素,明确要求培养一批同执政党亲密合作、可堪重用的党外代表人士。

二、大统战格局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现状

(一)党外代表人士储备不足,党外干部配备与《条例》要求仍有差距

在落实“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培养”时,一方面有些基层党组织不了解政策,另一方面很多优秀年轻干部不愿留在党外培养,同时受到党外培养方式的局限,培养效果不佳,客观上造成了水源不足,可供选择的人比较少。安排党外干部时,只能在少数人中进行选择。另外,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实职安排存在困难,短时间内难以实现《条例》的要求。

(二)党外代表人士培训工作依然是各区县的短板

党外代表人士的特点是综合素质高,文化水平高,个人专业能力素养高,但政治素养有待加强,对政策理论的把握能力不足。这就需要通过“共识教育”培训来补足短板。由于师资力量不足等各方面的限制,各县区几乎没有能力开展统战相关课程,培训组织也鲜有针对党外人士的班次。党外代表人士培训工作的开展存在局限和困难。

(三)党外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引导教育工作存在短板

老一辈创业者年近退休,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交班计划,一大批年轻的接班人和创业者走上了前台。与第一代非公有制人士切身感受改革开放浪潮,发自内心的认同改革开放的经历有所不同,有些年轻的接班人缺乏对国家各方面制度的认同感,引导教育不足,只知道怎么“炫富”,不知道如何“创富”。区别对待这些想法、观念及各种特点与上一代差异明显的新一代统战对象,如何通过恰当的引导教育工作团结凝聚好力量,成为具体落实《条例》中反映出的新课题和新挑战。

(四)党外代表人士成长规律把握不足,实践锻炼更需加强

党外代表人士的成长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既遵循干部成长的一般规律,也有其特殊性[2]。除在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框架下参与国家政权和国家事务的管理这一本职工作外,党外代表人士还肩负着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重任。在基层具体工作中,由于对成长规律把握不足,从而忽视了对党外代表人士合作共事、参政议政和理论政策把握能力的培养。有些在自己专业领域脱颖而出的党外代表人士,由于缺乏基层实践,没有经过挂职锻炼,举荐使用后却难以发挥预期的作用。

三、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对策分析

(一)涵养水源,有效调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结构

切实落实有意识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政策,创新工作方法,为培养一批同我们党亲密合作、可堪重用的党外代表人士涵养水源。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在历史和现实的长期奋斗中形成了较强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吸引力,在吸收成员上占有绝对先机,具有各民主党派无法比拟的先天优势。这虽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水平、巩固执政基础的现实要求,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主党派选拔人才的空间。运用“把一部分优秀人才留在党外”政策,可以有效调节政党人才资源配置,并通过适当向民主党派倾斜,协调党内外干部比例,改善党外干部队伍结构,切实有效地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事业。同时,随着各民主党派逐步趋同,界别越来越模糊,致使所联系的对象也愈发分散。在定位留在党外培养人才取向时,凸显界别色彩,也可以促进各民主党派界别保持特色。在落实这一政策时,应准确把握留在党外人才的标准;做好相关人才的专业领域规划,从实际出发,适当兼顾;建立人才梯队,提前把合适人选放到适当岗位上进行历练;注重这类人才的多重代表性和广泛性;建立完善配套培养机制,提升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适时考察视野内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影响力和政治素养,及时调整队伍。

(二)开拓视野,有针对性地物色和培养一批优秀党外代表人士

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对党外知识分子进行了细化,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新三类人”成为未来统战工作的重点对象。实际上,和最后一类“非公有制人士中的年轻一代”一样,其他两类新重点统战对象的年龄层次也都是趋于年轻化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国涌现出一批新生代力量,他们的作用不可小觑。“新三类人”掌握高新技术,前沿知识并且具备创新意愿,调动好这些党外代表人士的积极性,是发挥整体优势,开拓创新,实现我国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加强引领,增进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共识

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的紧密结合,通过理论培养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通过实践锻炼丰富经历阅历、磨炼意志、增长才干。因此,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引导,充分发挥和利用好社会主义学院共识教育基地作用,贯彻落实《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升师资力量,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针对性。组织党外代表人士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回顾感受多党合作的光荣历史和老一代党外代表人士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的优良传统。同时,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轮岗、挂职锻炼等培养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实践锻炼,增加务实经验,深入社会调研,了解社情民意。[3]

(四)科学考量,完善党外代表人士的评价体系

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统战人物信息库,在完备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利用的基础上制定一套科学、系统、多元的评价体系[4]。党外代表人士由于不同界别、不同工作职责和任务所体现出来的差异性,要求在考察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界别的党外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时,一方面要把握政治性、专业性和群众代表性的基本考量,另一方面也应运用多元评价方式,重视个体差异,通过定量与定性评价的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的结合,定期评价和经常性评价的结合,群众评价、专家评价与组织评价的结合等多角度的考察,把握评价工作的重点,保证评价结果依托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五)健全机制,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机制和制度保障,发扬民主,沟通协商,切实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落到实处。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当前国内外形势发展的现实需求,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价值潜能和独特优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现实成效。各级党委应把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建设落到实处,拿出实质性的举措,而不是停留在表面或流于形式,像重视党内干部队伍建设一样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加强。同时统战部应做好牵头和协调的作用,研究好党外代表人士成长规律,科学制定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荐制度,针对性,科学性,系统性地落实工作。加强与人大,政协和统战社团的沟通机制,发挥统战系统合力,主动与组织部门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荐,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

党外代表人士本身就是我国统一战线的一个特定概念[5],他们是整合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抓手,是参与政治协商的重要主体,具有协调功能。党外代表人士拥有独特的优势,在资源整合、对外交流、科学研究、创业引资、发展经济等方面大有作为。党必须善于及时地将群众的偏好变成自己的政策目标,要在党和公众、政府和公众之间有足够的沟通渠道。而党外代表人士正是我们党和政府了解党外群众偏好的重要纽带。新时期,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中应加强统战大局意识,建立人才梯队,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新形势下统一战线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蒋妥.习近平定调大统战:“大”在哪里?[J].决策与信息,2015,(9).

[2]姚跃传,等.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工作现状、问题及路径完善——以安徽省高校为例[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2).

[3]曾垂瑞.关于建立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的思考[J].河南社会科学,2012,(3).

[4]彭立峰.把握规律 突出重点 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2).

[5]盛林.党外代表人士参与协商民主实践研究[J].理论学刊,2014,(4).

(责任编辑:朱小宝)

D613

A

1009-2293(2016)05-0039-03

张安冬,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教师。

【DOI】10.3969/j. issn.1009-2293.2016.0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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