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统 战 关 系
2016-03-15吴克明
吴克明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论 统 战 关 系
吴克明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统战关系,就是一定时期内政治主体基于一定政治利益而在从事统一战线实践过程和结果中所形成的一种政治价值关系。这种统战关系,一般包括国内统战关系和国际统战关系两个方面。当前,加强统战关系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这里,着重探讨统战关系的内涵及其研究价值,对我国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以及“五大关系”两个统战关系作了基本分析,提出当前思想认识上要进一步明确协调统战关系的要求以及工作重点上要注重协调好新型政商关系这两个着力点。
统战关系;五大关系;统战关系和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统战工作召开的会议、下发的文件、所做的讲话,其规格之高、数量之多、内容之广、“含金量”之大,在党的统战史上是不多见的,以致2016年4月中央政治局委员、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在全国统战部长培训班上,率先专门提出了“习近平总书记统一战线重要思想”的概念。可见,习近平总书记统一战线重要思想,已经在实践中产生和形成、不断发展和走向成熟,并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深刻的实践总结、深远的战略定位、鲜明的时代特征、科学的框架布局、丰富的体系内蕴和严密的逻辑思维特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战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引领和科学的实践遵循。“统战关系”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基于此,这里仅就统战关系的内涵及其研究意义、对我国统战关系的基本分析以及当前协调统战关系的几个着力点,作些探讨。
一、统战关系的内涵及其研究意义
历史地看,统战关系究竟是什么,其研究有没有意义?这一点,至今并没有广泛统一的标准答案,确实值得人们深思。
(一)统战关系的内涵
统战关系,是关系集群中的一种。这里的“关系”,英文为“relation”或“relationship”,一般泛指价值关联,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及其特性间相互联系的价值内核,是不同事物及其特性的一种内在统一形式。关系是客观的,为事物联系和发展本身所固有,存在于相应的事物之间。任何事物总是离不开和其他事物的一定的联系,也只有在不断同其他事物的关系中,它才能存在、成长和发展,它的特性才能显现。因而,世界上的事物都同它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这种联系表明它们彼此存在着一致性和共同性;关系是事物相互联系的必要因素,不同关系表现着事物及其特性的不同联系方式,每种关系都是不同事物及其特性的具体统一方式;事物间的关系以及它们特性间的关系,是由世界物质统一性决定的。关系也是复杂变化的,因为世界上的事物及其特性是复杂的、无限多样的,且不同事物及其不同特性按照各种不同类型的关系而彼此联系在一起。在社会实践中,人不仅建立了和客观事物的相互关系,而且建立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人对客观事物、自身和他人的关系,带有自觉意识和社会历史性的特征。
统战关系,就是人类社会政治实践基础上产生的政治价值范畴之一种,顾名思义,就是政治主体一定时期内基于一定政治利益而在从事统一战线实践过程和结果中所形成的一种政治价值关系。这一统战关系,历史上基于一定的政治需要曾普遍存在过,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亦比比皆是。如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人民民主的统战关系就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联盟,主要包涵阶级关系、党派关系、民族关系、上下关系等四个方面,就是典型的统战关系。又如,当前我国的统战关系范围很广泛,民主党派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港澳工作、对台工作、侨务工作、高校统战工作等,都是统战关系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且形势任务在不断变化,统战关系也需要与时俱进。
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的指涉范围来看,这种统战关系一般包括内和外两个层面,即国内统战关系和国际统战关系两个方面。从目前我国统一战线关系研究的现状来看,大体国内统战关系热于、多于、重于国际统战关系研究。随着我国广泛国际交流的开展、新型大国关系的构建和日益复杂多变的各种国际关系的发展,国际统战关系的研究也在不断加强。2015年5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表示:这些年来,在中央领导下,统一战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祖国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这就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政的政治大局高度,提出并阐述了统一战线“五大关系”的和谐问题,这也是当前统战关系要展开研究的重要方面。
(二)研究统战关系的意义
实际上,“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花大心思、下大力气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1]正确协调和处理好统战关系,作为我们党的总政策总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是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战略方针和政治优势。因而,当前加强统战关系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理论上,开展统战关系研究,既可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战理论的研究,因为“作为统战学的研究新视点,加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战理论的研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学界研究的热点、难点和创新点。”[2]又可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最大公约数的新思想,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统战成员相互关系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为促进统战“五大关系和谐”提供广泛的政治价值认同力量。
实践上,2015年5月党中央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颁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3]。目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界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新媒体从业人员和网络意见领袖、港澳台海外爱国人士等各方面统战成员,达数亿人之多。只要在统一战线实际工作中,把这么多人团结起来,真正正确地处理好这些统战关系,我们就能为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添无限强大力量。因此,开展统战关系研究,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二、对我国统战关系的基本分析
新形势下,正确处理统战关系十分重要。当前,统战关系中最基本的,是要协调和处理好两个关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以及“五大关系”,其中的“五大关系”即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这方面,既要吃透《条例》等文件精神,又要面向实际,找出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以及“五大关系”须着力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推动统战关系和谐发展上新台阶。
(一)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建立统战关系,是基于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存在。巩固和发展统战工作,核心也是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对此,习近平同志指出:“统一战线中的各种关系、各种问题,很多都要靠政策来调节。”[4]当下,统一战线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就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一切违背和削弱这个思想政治基础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这是政治底线,不能动摇。同时,对于党外人士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的不同认识、看法和意见,要大胆鼓励、充分发表,而不能压制和打击,通过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尽可能找到最大公约数。只要我们把政治底线这个圆心把握住、固守牢,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越大,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效果也就越好。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处理统一战线中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其目标就是促进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和睦、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此,一要注重包容并尊重利益诉求的多样性,以利益共赢理念推动社会发展。与传统的计划经济相比,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活跃和多样化、复杂化,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每一个社会阶层都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力量,都代表一部分人的特定利益。国家必须兼顾每一个社会阶层的特殊利益,在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其他社会成员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出合理的决策,给社会各阶层人士创造最大的发展空间。二要注重进一步增进统一战线中的一致性、发展多样性。统一战线的领导者与各方面同盟者构建统战同盟关系,首要的前提是有共同的奋斗目标,统一战线各方面在这个大目标下同时完成自己的小目标,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及和谐发展。因而,统一战线领导者协调统战关系,既要坚持统一战线的“一致性”,又要尊重同盟者的“多样性”。三要注重在统一战线中做到,“求同存异”不是目的,而是要达到“异中求和”。在统战工作中只做到“求同存异”,不能达到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现实中的“异”代表真实的物质或精神诉求,在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异”不可能自消自灭,而是真实地存在着,且在条件成熟时又会表达出来。因而,协调统战关系如果不能有效化解这些“异”,就会产生越来越多矛盾甚至混乱。当前,协调统战关系,要在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的同时,自身也要科学发展,即在把握好“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问题上,既要看到“一致性”对“多样性”的统领作用,也要看到“多样性”对“一致性”的负面影响,在全面精准考虑基础上,更突出二者间“和”的精神价值取向意义。
(二)正确处理“五大关系”
正确处理统战关系,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这“五大关系”,直接涉及到社会整体上的稳定和谐,必然牵动国家政治发展的全局。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5]
具体地说,这“五大关系”中,一是政党关系,即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大政治优势。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必须进一步完善这一格局。就是说,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既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提高其参政监督能力;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
二是民族关系。当前,要处理好我国的民族关系,必须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团结;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三是宗教关系。当前,妥善处理宗教关系,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使广大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要重点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信教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
四是阶层关系。当前,妥善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减少矛盾,就要全面兼顾和实现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动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五是海内外同胞关系。应该说,妥善处理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关系,是关系到祖国的和平统一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的一件大事,必须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做好对台湾人民的工作,坚持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实现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
此外,当前协调统战关系,还要注意处理好两个关系,即要协调好阶级阶层关系并发挥好新媒体代表性人士的功能。新形势下,我国统一战线中阶级阶层间关系总体表现为相互促进、共存共荣,但其结构的多元化和利益关系的复杂化,使得利益矛盾和冲突表现比较明显;既有高度认同的政治理念和思想基础,又因统一战线内部不同阶级阶层间存在文化价值观差异而引发一些冲突等,需要科学把握这些时代特征和发展趋势,这是协调好阶级阶层关系的思想基础。同时,当前网络等新媒体对网络执政、网络参政是一种重要的政治活动工具。例如,它既凸显了新形势下政党关系本质、丰富政党关系内容和开拓政党交流途径等积极功能,也带来了破坏政党关系的基础、增加执政参政压力、影响有序执政参政等严峻挑战。因而,加强统战关系协调的制度建设、完善网络统战关系,是发挥新媒体功能的必然之举。
三、当前协调统战关系的两个着力点
随着国际国内的形势任务在不断变化,我国统战关系发展也应与时俱进。当前,我们对做好统战关系各领域工作,在作出统筹安排、全面部署,明确应坚持的原则方针、把握主攻的方向和任务基础上,应该重点突出两个着力点。
(一)思想认识上要进一步明确协调统战关系的要求
《条例》对目下统战关系面临的形势、性质、任务、特点作了全面分析,对各领域的统战关系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在思想认识上,当前协调统战关系要进一步明确的着力点。
概括地说,主要有:一要建设更加巩固、包容广泛的统战关系。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引导党外人士正确认识新形势,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维护者和捍卫者。新形势下,统战关系外延进一步拓展、范围进一步扩大——需要拓宽视野,对新的社会群体要摸清底数、开展工作;应改进方式方法,对律师、会计师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归国留学人员等群体,积极研究与相关行业协会、联谊会等合作开展工作的途径和机制。二要建设更加和谐和创新的统战关系。统一战线团结和谐是整个社会团结和谐的重要基础。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益深入,涉及民族和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需要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时,有了新的政策和要求,还须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应深入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新对策新举措。三要注意把握统战关系的特殊方式方法。协调统战关系政治性很强、人情味很浓、艺术性很高,既要坚持原则、掌握规律,又要掌握特殊的方式方法。因而,协调好新形势下的统战关系,必须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坚持原则、把握政策,又注重优化方法,既坚持用一元化的指导思想整合和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想,又善于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通过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来统一思想、巩固共识,实现照顾利益的效用最大化。
(二)工作重点上要注重协调好新型政商关系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别委员联组会上的讲话,首次提出“亲”“清”二字,是新型政商关系思想在理论上成熟的标志,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商关系本质的根本把握,即党政领导干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之间的关系,不是利益基础上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而是法治框架内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因而,当前在工作重点上将协调新型政商关系引入统战工作,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须的,要以统战思维抓谋划、以优化统战关系方式促工作,积极协调推进新型政商关系建设。
为此,一要坚持“和而不同”,努力广交深交非公有制经济界的挚友诤友并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氛围。古人云:“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这里所谓挚友,是指不是为了一己私利相交的酒肉朋友,而是为了国家和人民事业结交的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君子朋友;所谓诤友,就是为了党和国家事业直言相谏、“当面敢批评”、提出不同意见或建议的朋友。统一战线是同与异的矛盾统一体,新型政商关系之所以能“亲”,是因为有“同”,这种“同”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新型政商关系之所以能“清”,是因为两者有“异”,而且必须认识和正视这种“异”。按照统战关系求同存异的原则,双方都必须尊重、包容和恪守这种“异”,从而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要坚持亲商、安商、富商,通过教育引导进一步促进“两个健康”。照顾同盟者利益是协调统战关系的基本原则。亲商、安商、富商,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就是对非公经济人士利益的最大的“照顾”。当前,要重点按照着力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着力放开市场准入、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培育大企业集团、着力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等“五个着力”要求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围绕这“五个着力”,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积极查补短板、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关注程度、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愿要求、帮助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推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统战部门与非公经济人士交朋友,引导和帮助他们,促进“两个健康”,责无旁贷。当前,要积极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三要坚持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相统一,通过“凡进必评”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商联是国家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的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三位一体、缺一不可,决定了工商联在协调以“亲”“清”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政商关系中,有着特殊地位和独特作用。同时,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方面,要通过严格标准和程序、认真考察,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行业代表性优、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美誉度高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荐出来。为此,标准上,全面落实“凡进必评”;范围上,在两代表一委员等政治安排以及劳模、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安置中,凡是涉及非公经济人士的都可纳入综合评价;机制上,进一步扩大参与评价的部门,建立健全以统战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使其成为政治上有方向、经营上有本事、文化上有内涵、责任上有担当的当代优秀企业家。习近平同志指出:“当前,我国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十分复杂”[6],“说到底,统一战线是做人的工作,搞统一战线是为了壮大共同奋斗的力量。”[7]通过协调好新型政商关系,就可以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作用,进而为其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汇聚更大力量、再立更大新功。
[1]习近平.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97.
[2]吴克明.统战学新视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战理论研究[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6,(2).
[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N].人民日报,2015-9-23(5).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560.
[5]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367.
[6]习近平.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195-196.
[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562.
(责任编辑:朱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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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9-2293(2016)05-0024-05
本文系2015-2016年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统战学学科建设招标课题“统战关系研究”(项目编号:TZX201503)的阶段性成果。
吴克明,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
【DOI】10.3969/j. issn.1009-2293.2016.0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