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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的境遇,不同的选择
——从存在主义角度解读《爱孩子的男人》中亨妮和路易的女性形象

2016-03-14

关键词:萨姆路易存在主义

孙 琼

(安徽大学 外语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相同的境遇,不同的选择

——从存在主义角度解读《爱孩子的男人》中亨妮和路易的女性形象

孙琼

(安徽大学 外语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从孤独的个体、个体与他者以及存在与自由等存在主义的观点出发,探讨克里斯蒂娜·斯台德的小说《爱孩子的男人》中两位女性人物的性格和命运,分析她们各自所处的生存困境及最后作出的不同选择。对她们的比较分析得到启示:当身处困境之时,人们应该采取积极乐观的态度,不断反思自我,直面挫折,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由的生活。

《爱孩子的男人》;存在主义;孤独的个体;个体与他者;存在与自由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13.1415.C.20160608.0911.026.html

网络出版时间:2016-06-08 09:11

澳大利亚女作家克里斯蒂娜·斯台德的小说《爱孩子的男人》曾入选《时代》杂志百年百佳英文小说,《自由》的作者乔纳森·弗兰岑更是评价其为“20世纪最伟大的文学成就之一”。美国著名作家兼评论家兰德尔·贾雷尔也对其大加赞扬,将其与《战争与和平》相提并论,称这是一本“如现在的人们不读,将来的人们一定会去读”[1]3的书。作家本人曾获得澳大利亚文学大奖帕特里克·怀特文学奖,并多次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在这部小说中,以萨姆、亨妮和路易3人为主角上演的一幕幕家庭闹剧带有广泛的社会性,而面对不自由的境遇和制度的束缚,亨妮和路易所表现出的孤独和绝望,又与存在主义哲学所揭示的现代人的生存状态极为相似,表现出存在的荒诞性。

存在主义哲学兴起于一战后的德国,战争使人们的生存受到了威胁,失去了自由的人们开始思考人生的意义,代表人物有雅斯贝尔斯和海德格尔,他们认为哲学应该从“人”出发,关心其在危机中的生存问题。二战后,存在主义哲学在法国获得了繁荣发展,其代表人物萨特认为,人存在的本质是自由,人就是自身自由选择的结果,每个人都要对自己作出的选择承担责任。当身处困境之时,有人像亨妮那样在孤独中绝望,也有人如路易一般在孤独中发现自我。该文试图从孤独的个体、个体与他者以及存在与自由等角度出发,分析书中两位主要女性的心路历程,探讨她们在相同的困境中如何作出自由选择,走上自我解放之路,从而给迷茫与疑惑的人们以启示:无论处于何种困境,都应当积极乐观,直面挫折,在困境中思考,遵循自己的意愿自由地选择未来的生活。

一、孤独的个体

“孤独个体”的哲学概念是由现代存在主义创始人克尔凯郭尔提出的。他认为世俗的生活泯灭了人的个性,而个体想要寻找自身存在的价值就必须远离世俗,通过自身的独特性来证明个体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海德格尔认为,“当人被抛于世而与他人共在时,他总是感到他人和世界对他是陌生的、疏远的,感到自己处于一种孤独的、无家可归的状态”[2]。萨特则认为人由于偶然的机会来到这个世界上,他所面临的是一个多变的、不合理的与无序的世界,面对这种困境,个体总是会感到受限制、忧郁和绝望。然而,也正是在这样的精神体验中,个体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从而达到自我的觉悟。

小说中亨妮便是这样一个孤独的个体,孤立于她周围的世界之外。她从不参与波利特家的活动,总是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喜欢独自坐在梳妆台前自言自语。她和萨姆已经多年不说话了,两人之间的交流都得靠孩子传话。冰冷的沉默比言辞的争辩更说明了他们的孤立处境,他们无法达成沟通与理解。“在这个自以为公正道德,其实充满谎言的世界,她能到哪儿去找一个朋友呢?”[3]76孩子们的漠不关心,情人的冷酷无情,家人的讽刺嘲笑,让她从心底里感到孤独,没有人在意她的行为,直到亨妮死后大家才发现她那“一大堆肮脏的秘密”。她自己发牌自己玩,在牌戏中作弊,却从来没赢过。她喜欢呆在自己的卧室里——那是她“快乐的避难地”,其他任何人不经允许都不许走进她的领地,没有人知道她的房间里到底放了哪些东西。她不相信任何人,也始终无法与任何人建立关系。亨妮喜欢买东西,但她追求的并不是物质本身,而是占有物质所带来的心理满足。她的内心深处是孤独的,不被人理解的。作为社会的人,她所能接触的范围几乎就是作为个体的自己。存在主义哲学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个人主义哲学……把孤独的个人看成是自己的出发点”[4]27,在孤独的状态中,她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自由,并努力地寻找着生活的出路。

作为一个“丑小鸭”形象出现的路易从童年时起便是孤独的。她自幼丧母,从未享受过母爱,继母亨妮更是不可能打心眼里爱她。面对每天都做不完的家务活和父母之间不停的争吵与打骂,路易感觉到自己就如同被抛弃在这个荒诞的世界上,时刻处于一种孤独和陌生的状态。处于青春期的她,内心世界是极其丰富的,她只能于书本中寻找精神安慰。知识渐丰的她慢慢觉得孤独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自由,因为只有当她一个人的时候才能不被打扰地安心看书,她渴望这种自由。萨特赋予“孤独的人”巨大的意义,“就孤独者的生活跟他人不同来说,孤独者实际上是自由的人,因为他是自由的,他使事情在他自由的基础上发生”[5]35。然而父亲却剥夺了她的孤独,“他仔细地翻看她的每一本书、她的笔记本和每一片纸头,以便引导她”[3]290。路易无法接受父亲与自己相处的方式,与父亲的关系越来越疏远。在父亲生日的当天,她用自己创造的语言精心编写了一幕戏剧,然而演出结束后却遭到父亲的羞辱,“要是我见过这种愚不可及的东西,那就让我的双眼瞎掉”[3]354。她向父亲抱怨她的烦恼,企图得到理解,可换来的却是他不耐烦的训斥。她感到极度的伤心,“我一直都是这个样子,我能不能不像这样生活下去,不这个样子呢”[3]355?沮丧、焦虑和绝望是个体在面对生活的挫折时出现的一种认识自我的状态,借助于这些非理性情感的体验,个体才能认识到人生的本质。父母的责骂,朋友的嘲笑让她感到绝望,她甚至怀疑自己的存在价值,最后这种怀疑转变为对困境的反抗。

克尔凯郭尔认为,每一个个体都是孤独存在的,他不依赖于群体,而是以单个个体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的综合。他无所依靠,只有靠自己的努力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实现自我。亨妮和路易正是这样两个孤独的个体,不同的是,亨妮在孤独的世界中越走越远,路易则在孤独中思考,主动追求自己的个体价值。

二、个体与他者

关于个体与他者的关系,海德格尔在《存在和时间》中指出:诸种“此在”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存在的关系,而这种关系使各种“此在”在其本质存在中相互依赖。他认为,“此在”在世的基本存在方式是共在,此在的特征就是与他者共同存在。在著名戏剧《禁闭》中,萨特将人与人的关系概括为“他人就是地狱”。人总是生活在别人的目光之中,面对烦恼的生活人们无法逃避。当个人与他者关系恶化的时候,他者就是地狱。而个体为了证明自我的存在价值和意义,就要与限制他自身的因素作斗争,以消除他人对自我的限制,实现自我。

在小说《爱孩子的男人中》,萨姆、亨妮和路易3人之间的关系正是存在主义个体与他者关系的形象体现。老柯利叶的赏识使得贫民窟出生的萨姆得到了一份令人垂涎的职业,却让梦想着嫁一个白马王子的亨妮从此陷入萨姆为她营造的“地狱”中。“大家都把她看成是女继承人,可她钱包里一个子儿都没有,迫不得已,只有靠借债度日。”[3]51婚后的亨妮陷入无尽的债务当中,“地狱”般的婚姻生活把她从一个美丽的年轻淑女变成了一个邋遢愤怒的老丑妇。与此同时,萨姆控制着亨妮在家中的话语权,不允许她在孩子们面前随意说话;他控制着她的经济来源,“他以为她是个无知的仆人,因此他几乎什么钱都不给她”[3]121。在萨姆为她设置的“地狱”中,她是一个不自由的人。两人的冲突在萨姆失业之后更是达到了白热化的阶段,终日无所事事的他不为失败作任何努力,却依旧夸夸其谈,指望依靠亨妮父亲的遗产津贴生活。多年的争吵早已让亨妮身心俱疲,她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总是通过骂骂咧咧来表达对绝望生活的痛恨。正如萨特所认为的那样,由于人的绝对自由的本性,现实社会里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只能是冲突,而“恨直接地体现了我的自由与他者的自由、我的主体存在与他者的主体存在永远处于水火难容的绝对对立之中”。对亨妮而言,她只有通过自杀的极端行为才能摆脱地狱般的萨姆和婚姻生活。

亨妮与路易的关系似乎总是处于疏离的状态,亨妮经常在言语上讽刺她,“你这个老是哭丧着脸的畜生”,甚至施以暴力。究其原因,是她把对萨姆的一部分憎恨转移到了路易身上,她们也相互构成了彼此的“地狱”。但是两人又同时是这个复杂家庭的受害者,都受制于自大无能的萨姆,她们彼此憎恨却又互相同情。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萨姆成了路易和亨妮共同的“地狱”。路易并不喜欢父亲称呼她为“懒路路”,而萨姆对此却毫不在乎,他从不关心别人的看法。她的外貌还经常遭到父亲的嘲笑,“你样子像下贱的阴沟老鼠”[3]319,而当路易鼓起勇气跳舞的时候,他则恶意地说“别跳了,你这个笨蛋,你这个傻瓜蛋”。在路易成长的道路上,父亲不仅不予以关心,反而以嘲笑女儿的缺点为乐趣,这使得路易在他人面前总是很自卑。萨特认为,自我意识的判断总是以他者作为参照,借助于他人的评判来断定自己的所作所为,路易在萨姆眼中的形象已经被固定化了,她认为自己就像他所说的那样笨拙、丑陋和庸俗,拘于他的评论,她经常感到痛苦与不安,却又无法改变现状。萨姆还试图控制路易的思想,偷看她的日记,规定她只能看他指定的书,他的控制欲限制了路易的思想自由。在意识到他们互相之间并不理解之后,路易向萨姆提出了想要自由的愿望,“你必须让我独立”[3]320,她的自我意识开始慢慢觉醒。在父亲为她设置的“地狱”中,路易以积极主动的方式不断地思考和反抗,在抗争的过程中找到了通向理想生活的道路。

萨特认为人应当改变自己的行为,不管禁锢他的是怎样的地狱,他都有权利去砸碎它,改变现状。书中的路易在离家出走之后也意识到“一旦人出走了,一切立刻就变得很不一样了。也许她会过得很好”[3]457。

三、存在与自由

萨特明确提出,“存在先于本质”是存在主义哲学的第一原理。他认为人是偶然地来到这个世界上,人的本质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人生的进程中逐渐形成的[6]529。面对荒诞的世界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只有通过自由行动才能证明自己的本质。他认为,存在主义是一种“关于自由的学说”,存在即自由。人是由自己创造的,上帝并不存在,只有人自己才能决定自己的未来,而人的行为是评判其存在的重要准则。他提出“自由选择”的口号,认为人是绝对自由的,个人的选择不受外来的约束。但与此同时,人也必须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从他被投进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就要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7]117。

生长环境的不同注定了亨妮与贫民窟出生的萨姆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贫困在萨姆心目中是一种美妙之物,是他生来就能对付的,而对她来说要比堕落和死亡更可怕”[3]287。她无法使自己适应糟糕的婚姻生活,面对各种账单,她选择用欺骗来逃避债务人,选择求助于情人和不断变卖家中物品以维生——亨妮的生活正在一步步地滑向绝望的深渊。即使离家出走,她最终还是会回到那个“囚禁”她的家中。萨特认为,“人除了自己认为的那样以外,什么都不是”[7]113。人的本质就体现在他的自我选择中,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存在方式。亨妮的选择体现了她的本质,软弱的性格使她在社会制度的束缚下毫无反抗之力,她的悲剧在于一直把希望寄托在他人身上,却没有意识到选择的权利其实掌握在自己手中。亨妮代表着她那个时代的女性,在当时的社会,“女性是商品,是为男性存在并体现男性价值的一面镜子”[8]177,“她们为了绕过男人给他们制定的法律而不择手段,最后软弱地粲然艳笑,以博取男人的欢心”[3]7。社会制度的束缚造成了亨妮的悲惨遭遇,让她觉得自己仿佛是老鼠这样的“小小入侵者”。在亨妮的意识中,她永远无法逃脱自己的命运,最终选择喝下毒茶结束生命,结束这种永远望不到尽头的日子——她只有在自我毁灭的时候,才比任何时候都更是她自己。她以自杀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用被动的接受代替了主动的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化被动为主动,以死亡为代价,为自己的选择负起了责任。

在萨特看来,人永远处于变化之中,必须要不断否定自身才能实现自我。小说中的路易从最初的消极逃避到敢于当面纠正父亲的言语,在公开场合向他的大男子主义宣战,再到最后的离家出走,每一次的选择都使她对自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她才意识到只有依靠自己才能最终突破生活的束缚,实现真正的自由。她认为人应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活着,为了防止父亲偷窥,她用自己的暗号来写日记;在庆祝父亲生日时,她选择用他看不懂的“语言”编写了一幕短剧,控诉对他的不满。存在主义者认为,自由选择并非容易之事,人在作出选择之时必须克服各种限制和障碍,甚至会陷入痛苦与孤独的状态中。在下毒的前夜,她的内心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斗争,一方面她害怕下毒的真相被人们发现,另一方面又认为在这个监狱似的家里,只有死亡才能解救大家,“我要是把他们两人都杀死,我们就自由了”[3]437。杀人这样可怕的念头竟发生在一个11岁少女的身上,这经过了怎样的决心与挣扎。然而,亨妮死后生活并没有好转,事实是“屋子里弄得一团糟,比可怜的亨妮活着的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糟糕”[3]449。不堪内心的折磨,路易决定向萨姆坦白一切,但他并不相信她的话,此刻她才意识到想要通过父亲来实现自己的理想是不可能的事情。“到世界去散步”是她最终为自己选择的生存状态。她的行为正是对“自我的存在”的诠释:人只有对自己进行意识的自我选择和自我努力改造后才能成为一个真的人。在一次次的尝试之后,她终于找到了实现自由的正确方式,她和家庭的决裂是她追求自己独立人格的必然结果。

在萨特看来,人是没有任何本质的,要想证明自己的存在只能用行动。一个人到底是变成一个勇士还是懦夫,都是由他自己的选择决定的。面对同样绝望的生活,不同于亨妮的是,路易一直掌握着选择的主动权,行为是自我意识的表现,在绝望恐惧的情绪中,她意识到只有自己才能改变现状,并最终找到了一条通往未来的自由之路。

《爱孩子的男人》通过大量的细节描写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现代家庭的各种矛盾冲突,它已经超越了家庭的日常琐事,“在这部书里,波利特家的不幸有其自己的特点,但每个读者在读这部书时都会想:这与我的生活何其相似”[9]。人们从这个家庭的故事中读懂怎样才是真的爱孩子,又该怎样与人相处才能拥有幸福的家庭。斯台德笔下的亨妮代表着女性的压抑状态,面对同样的困境,她在孤独中绝望,将自己困于婚姻的“地狱”和世俗的藩篱中,用生命诠释了自由的意义;而路易则代表女性个性的自由和解放,她在孤独中发现自我,在“地狱”式的家庭生活中觉醒,她积极反抗,用行动捍卫自己的自由。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启示人们:当身处困境之时,应该采取积极乐观的态度,不断反思自我,直面挫折,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由的生活。

[1]Stead C.The Man Who Loved Children[M].Sydney:Angus and Robertson Publishers,1979.

[2]陈静.《法国中尉的女人》的存在主义解读[J].外国文学研究,2007,(5):97-102.

[3]斯台德·克里斯蒂娜.爱孩子的男人[M].欧阳煜,译.海口:南海出版公司,2014.

[4]徐崇温.存在主义哲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5]萨特·让·保罗.他人就是地狱:萨特自由选择论文集[M].关群德,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6]让·保罗·萨特.存在与虚无[M].北京:三联书店,1987.

[7]让·保罗·萨特.萨特哲学论文集[M].潘培庆,汤永宽,译.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

[8]Irigaray L.Speculum of the Other Woman[M].New York: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4.

[9]陈兵.爱与恨的错位——评《爱孩子的人》[J].安徽大学学报,2000,(1):63-66.

(责任编辑白晨)

The Same Situation,Different Choices—The Interpretation of Henny and Louie inTheManWhoLovedChildre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xistentialism

SUN Qiong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Anhui University,Hefei,Anhui 230601,China)

TheManWhoLovedChildrenis a semi-autobiographical novel of Christina Stead.The paper explores the character and fate of Henny and Louie,analyzes their living dilemma and final decisions they make from the aspects of“lonely individual”,“individual and the other”,and “existence and freedom”.The analysis shows that when in trouble,one should take a positive attitude,make a self-reflection,confront the difficulties directly and choose the ideal life according to one’s free will.

TheManWhoLovedChildren;existentialism;lonely individual;individual and the other;individual existence and freedom

2015-12-29

孙琼(1991-),女,安徽宣城人,安徽大学外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澳大利亚文学。

I 206.4

A

2095-462X(2016)04-0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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