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迪斯·巴特勒的性别操演理论及其政治意蕴
2016-03-09高乐田费雪莱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高乐田,费雪莱(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朱迪斯·巴特勒的性别操演理论及其政治意蕴
高乐田,费雪莱
(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摘要]性别操演理论是朱迪斯·巴特勒女性主义性别理论的核心。在她看来,即使是人的生理性别也不是纯粹的“自然事实”,而是建构性“文化操演”的结果。为具体论证这一观点,她区分出人的文化活动的多个维度,来分别说明文化的操演过程对于性别的控制与塑造。语言维度说明了在言语行为中权力与性别的关系;戏剧维度侧重于展示操演行为的动态性,以对固化了的性别本体实行戏仿式解构;仪式维度则意在指出操演行为的重复性,只有在不断的重复中才能巩固和稳定权力作为内在规定性的自身效力。表面上看,性别操演理论似乎不带有任何直接的政治目的,实际上却内含有深刻的政治意蕴,它通过性别身份的解构,从后结构主义立场暗示出颠覆或置换性别霸权的可能性。
[关键词]朱迪斯·巴特勒;性别操演;性别解构;政治意蕴
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是当代著名的女性主义学者,她因提出性别操演理论(Gender Performativity)①对于Gender Performativity,有些学者也把它翻译为“性别述行”、“性别表演”、“性别施为”等。本文采用了《性别麻烦:女性主义与身份的颠覆》的译者宋素凤的译法,即“性别操演”,以突出性别在巴特勒的理论中所具有的动态性特点。而备受关注。在巴特勒看来,性别身份不过是形而上学话语下的一个理论设定,在实践层面,并不存在一个固化的性别实体。不论生理性别还是社会性别,都是动态的“成为”(becoming),而非本质性的“是”(be)。以往的女性主义性别理论虽然关注到了文化对于性别的塑造作用,但是由于无法回避生理性别作为一种“自然事实”对于人的文化活动的预先制约,从而导致了生理上性别化的身体和文化建构的性别之间的根本断裂,进而造成女性主义在实践中的“麻烦”和理论上的悖谬。巴特勒进一步指出,一旦打破僵化的男女性别二元结构模式,恢复性别身份在实践中的流动性,就不难发现,在性别二元性建构的“前话语”领域,其实隐藏着一个文化运作背后的权力关系以及整个结构机制本身的策略目的。她把这种权利支配下的性别建构过程称作“性别操演”。
一、性别解构与操演论的提出
巴特勒性别操演论的提出是以女性主义内部对于性别身份问题的探讨和争论为背景的。这个问题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什么是女性?女性身份与女性气质是如何形成的?带着这些问题,波伏娃将其探索的目光投向了历史与文化,并实证性地得出结论,“一个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1]1。在她看来,一部女性受压迫的历史就是女性失去自身的主体身份沦落为“他者”的异化过程。这样,在波伏娃眼中,重构女性主体就成为了女性解放根本的文化逻辑。然而,巴特勒认为,由于波伏娃的女性主义颠覆策略始终诉求一种外在权力的重新调配或者女性性别身份的重塑,难免引起新的权力争夺,这不仅存在理论上的困难,从其实行的实际效果看,也并不成功。
法国当代女性主义学者茱莉亚·克里斯蒂娃(Julia Kristeva)对波伏娃的性别身份理论作了重大推进,她以拉康精神分析理论为参照,提出了“符号态”概念。在她看来,符号态通过元音省略、重复、纯声音,以及借由意指不明确的意象与隐喻使意义增衍,从而干扰秩序的形成过程。在符号态模式中,语言以诗化的方式投入对母性身体的恢复。克里斯蒂娃理论的实质在于试图以内驱力的异质性作为对文化的颠覆手段,并且经由释放语言内部受到压抑的多元性来置换父系律法。但是巴特勒指出,由于克里斯蒂娃在符号态的表达中将回归母性领域意指为一种前话语的同性情欲,既然母性是趋近于多元的内驱力,那么这个同性情欲就是精神错乱的。这说明克里斯蒂娃还是以象征秩序——父系律法——的异性恋机制为理论前提的。权力机制仍然作为文化上的异性恋霸权将同性恋情欲视为一个律法之外的“他者”。可见,克里斯蒂娃的女性理论并没有走出结构主义理论的矛盾与局限,它以一个被认可的异性恋位置来描述母性身体和女同性恋经验,而这个位置却无法察觉到它本身对权力运作机制的倚赖。巴特勒认为,其理论局限性源自于她有意诉诸一个“前文化”的母性身体,并赋予这个母性身体一种先于文化本身的意义。这个结果就造成了作为颠覆手段的母性身体在政治场域的不彻底性。
在巴特勒看来,相比之下,莫尼克·维蒂格(Monique Wittig)的理论显得更加激进。维蒂格提出了“一个人不是天生就是女人(one is not born a women)”这样一个命题,以与波伏娃的“一个女人不是天生的”这个著名命题相对照。表面上看两者似乎差别不大,都以反对社会性别的文化构建为意指。但是,在维蒂格那里,两者却有着根本的不同。后一个命题由于预设了生理意义上的“一个女人”的存在,必然造成女性身体的分裂和被物化,从而走不出生物决定论的泥沼。而前一个命题则表达的是对于一切自然范畴下的生理性别的根本质疑。维蒂格指出:“女人一定要把她们自身同强加给她们的‘女人’定义区别开来”[2]191。“女人”这个身份一开始就不属于“前话语”领域,生理性别是一个纯粹的文化虚构,正是以历史偶然性为认识体制的语言系统使得“男人”和“女人”的区分成为了一个“自然事实”。这个语言体系不仅带有异性恋的强制性特征并且是不对称的,它将普遍而权威的言语权力分派给男性,而女性则被贬低为一种特殊的存有。因而她得出结论,性别“真实”其实是一个制度操演的结果,因此女性解放的任务就是要争取言说的主体位置,并且同时推翻生理性别范畴及其源头——异性恋体系。
尽管维蒂格的这种操演性颠覆策略给了巴特勒极大的理论启发,但是巴特勒仍然从后结构主义视角敏锐地察觉到了其操演策略的不彻底性。巴特勒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维蒂格将语言视为一个先在的存有,并把这个存有作为一个普遍的、权威的主体预设,从而陷入了“传统本体论的神学话语”窠臼,这也必然导致一种极权化的政治后果。二是企图构造一种极端的同性恋情态来取代传统的异性恋语境,这样不但否认了人们理论上自觉选择异性恋的可能性,也绝对分割了同性恋与异性恋。在巴特勒看来,这种分割无疑又一次退回到女性主义一直以来所批判的“二元论”立场中来。总之,由于维蒂格的女同性恋式的女性主义(lesbian-feminism)切断了所有与异性恋的关系,并且把女同性恋视为女性主义在逻辑上和政治上的必然结果,最终难免陷入一种新型的排他性强权政治中。
正是通过对上述女性主义理论的质疑和批判,巴特勒找到了走出女性主义现实困境的根本出路,并给出了两个相互关联、依次展开的策略步骤:一是从后结构主义立场完成对作为女性主义共同基础与政治前提的女性主体身份的解构;二是超越二元论的性别理论框架,在一种彻底的操演论立场上,来展现原有的性别身份符号中所隐含的具有颠覆性的政治结论。
在巴特勒看来,只有消解掉固化的性别身份,权力本身才能在操演行为中得到重新调度。比如,在同性恋文化中,同样也有“男”“女”双方的称呼,但这并不是对异性恋语境的复制,反之是对异性恋语言的扩增,它揭露了能指与所指之间关系的任意性,始终使性别符号处于不稳定状态并能够被随意调用,从而显现出性别身份所具有的复杂可能性。我们看到,在同性恋场景下,无论是女同性恋中的“男朋友”,还是男同性恋中的“女朋友”,都出现了身体与身份的倒置,这容易让人联想到异性恋,但却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异性恋,因为这个异性恋情景已经进行了性别置换。显然,在后结构主义视角下,巴特勒已然看出了性别身份的操演性质及其互相置换的可能。这样一来,性别的一个新的维度——表演的性别,就呈现出来,它既可以作为操演的结果而暂时稳固,也可以随着操演的需要而随时解构。所以巴特勒断言,“性别不会是正确的,也不会是错误的;既不是真实的,也不是表象的;既不是原初的,也不是后天获得的。然而,作为那些属性的可信的承载者,性别也可以变得完全、彻底不可信”[3]185。
二、性别操演活动的文化维度
既然在巴特勒看来“性别操演”本身带有强烈的实践性特征,就使得一切诸如“操演是什么”、“谁之操演”、“为什么操演”之类的形而上学问题都先天地不得要领。为此,她反复声明“要说明操演到底是什么是有难度的,这不仅是因为对‘操演性’可能有什么含义,我自己的看法随着时间而改变”[3]8①本书有多个序言,且都是单独编码,此处为“序(1999)”。。其实,真正让她的操演理论摇摆不定的还不在于“时间的改变”,而是操演过程发生的文化场域的不同。我们注意到,巴特勒并不满足于对于形而上学性别身份的消极解构,她还刻意区分出语言维度、戏剧维度和仪式维度等几个不同的文化视域,以具体展示不同的文化活动在性别身份塑造中的积极作用和不同侧重。
首先,就语言维度而言,巴特勒的操演理论明显受到了奥斯丁(J.L Austin)“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的影响。奥斯丁认为语言是一种行为操演(performing of an action),因此,他尤其关注具体语境中的话语语效。比如,当牧师宣称“你们可以结婚”的时候,不仅仅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更在于宣布了一个行为的结果,或者说一个“以言行事”的话语语效。这给了巴特勒很大的理论启发,她认为言语行为理论的意义在于重新修正了能指与所指的关系,强调了能指对于所指的逻辑在先与实质把控。进而,巴特勒把这种语言理论具体运用到性别问题的探讨上来,她认为在言说某一性别的时候,并不存在一个所谓“前语言”的形而上学性别预设,话语本身就是一种实践性的操演行为,性别只能依据言语行为而被指涉、被塑造。但同时她又指出,这样的操演性语言还是需要先决条件的,因为“操演”本身即是某种稳定的、管控性权威的施为。因此,我们在提及性别的时候,就是在通过语言展示性别范畴(gender categories)和最终的性别事实(gender truth)之间发生的关系,而这种关于性别的言谈行动则需要权威、权力或者是规范、律法的支持。为论证这一点,巴特勒大量地援引了福柯的观点。福柯的谱系学分析展示了不同的话语实践是怎样塑造身体的。在福柯的分析中,身体被置放在权力机制中,构成一种文化的表征,由表面和强力的语言所描述。对福柯而言,这不是某种独特而有别于其他历史的权宜之计,而是一个展示了它受到本源性压抑的姿态的“历史”。据此,在福柯那里,性别已经不是身体的静态状况,而是权力对身体施为的结果。权力通过知识体系、语言系统来分化和制造性别,并通过差异化的生理语言操控来维系身体的异性恋欲望。巴特勒认同福柯的方法与结论,她明确指出,性别是一种行动,但却不是任何先在的主体所行使的一个行动,即是说性别既不是操演行为的逻辑前提,也不是一个固化的文化后果,而就是操演过程中通过言语活动登场并逐渐清晰的一个形象展现,是一个正在进行时的表达,因此在操演的背后就不存在一个先于操演而存在的主体的性别身份。比如,我们在生活中习惯以“阴柔”和“阳刚”来明确区分“女性”和“男性”气质,这种社会性别的区分实际上是通过语言或者话语的扭曲性操演活动而达成的。
其次,对性别操演戏剧维度的分析。巴特勒指出,语言维度说明了在言语行为中权力与性别的关系,那么戏剧维度则侧重于说明操演行为的动态性。性别是各种行动演绎表达的结果,因而带有强烈的戏剧性特征。比如,当我们宣称一个人是“一个女人”的时候,绝不仅仅是在陈述一个“自然事实”,而是把“女人”带入到一个不断演化的戏剧性场景中来。在那里,它已经不是一个固定的身份概念,而是一个表演中的戏剧角色。这一点上,巴特勒明显受到拉康性别身份理论的影响。拉康指出,男女两性存在于一个符号秩序中,在这个秩序里男人是一个父权文化下对他人欲望的“能指”,为了巩固自身的霸权地位,除他以外的“他者”都必须以维护“能指”的“意指”身份出现,于是,女性作为他者的“意指”成了男性自我阐发的场域。据此,巴特勒得出结论,异性恋霸权下的性别操演不过是一出喜闹剧。巴特勒说,“作为只是强制体系里的一个生存策略,性别是一种具有明显的惩罚性后果的表演”[3]183,因为“各种行动和姿态,以及表达出来和演绎时间的欲望,创造了一个内在、统筹性的社会性别内核假象,……为的是把性欲管控在以生殖为中心的异性恋强制框架内”[3]178~179。显然,性别不是生理规定的自然真品,而是一件没有“原件”的仿品,因此,“同性恋之于异性恋,并非复制品对真品、而是复制品对复制品的关系”[3]44。这样,身体就蜕变为一个灵活、流动的场域,解剖学上的生理性别、社会性别身份和性别表演的僵硬对立也就不存在了,它们在戏剧演绎过程中软化为各种不同的维度、格调或者姿态。同时,同性恋体制与异性恋体制在操演的意义上也就获得了一种真正的对等关系。只要女性主义重新正视一直受到忽略的女性欲望,唤醒对性别本体戏仿式的解构,通过易装的方式,设置一种新的戏剧化场景,异性恋霸权最终就有了被瓦解和置换的可能。
最后,从操演理论的仪式维度看,性别不可能只在一次演绎中就形成,所以巴特勒认为还有必要在仪式维度上展示操演行为的重复性。巴特勒明确指出,“操演绝不可能被理解为一场单一的或者蓄意的行动,而应该被看做话语生成被宣告之物的重复和征引行为”[4]2。就是说,性别是不断重复表演的结果,只有在不断的重复中才能巩固和稳定权力作为内在规定性的自身效力,这要借助于操演中一系列的程式化规则来强化和完成。这里巴特勒吸收了阿尔都塞的“询唤”(interpellation)和德里达的“征引”(recitation)概念。为说明身体性别的形成,在阿尔都塞设想的场景中,个体只有通过某个权威人物或机制的“询唤”,才能获得“主体”的位置。对此,巴特勒表示赞同并进一步举证说,当我们在说一个初生婴儿是“男孩”或者“女孩”的时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陈述,而是一种“询唤”,经由一种反复进行的“询唤”程序,他(她)才能进入语言和符号秩序之中。如此一来,一个女孩的身体无非就是一个“女孩化”(girled)的过程。一个女孩在程序中被反复“询唤”的时候,她不仅知道自己的称谓,还清楚地知道自己作为女孩所应当遵守的一系列规则,并以此来要求自己的言行,从而在一个已然为礼仪规定的情境下,主动地将自己纳入权力“表演”的场域中。因此,作为女孩所应当具有的气质不是选择的产物,而是对异性恋权力规范的“征引”。所以巴特勒说,“这种询唤并不是一次就能完成‘女孩化’的,它会不断地被重复,从而不断地加强‘女孩化’的结果”[5]7~8。“征引”一词是德里达对奥斯丁《如何以言行事》一书进行批判性解读的结果。在奥斯丁所举的婚礼的例子中,牧师问新郎是否愿意娶新娘为妻,新郎回答“我愿意”,随后牧师说“我宣布你们结为夫妻”。在这里,德里达注意到,牧师宣布两人结为夫妻的时候,其合法性是因为牧师所具有的特殊身份。对新郎而言,当被问到是否娶新娘为妻的时候,他只能回答“我愿意”,而其他回答,即便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也是无效的,因此,在婚礼场合这句话一直被延续和引用。这就是德里达“征引”一词的含义,通过这个词着重表明“操演性语言”和“语境”之间的关联性。试想,如果是在一个并非婚礼的场景和语境下,新郎说“我愿意”和牧师宣布“你们成为合法夫妻”的时候,这两句话就显得莫名其妙,或者至多是个玩笑和恶作剧。巴特勒据此认为,“操演性语言”是语言符号在不同语境或仪式中的引征和重复,这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在合适的语境中,引征和重复意味着对权力、规范、律法的遵循;另一方面,在不适宜的语境中,引征和重复则消解了它们先有的效果,并且每一次的重复可能获得一个新的语境。当我们注意到那些没有完全回应“询唤”而形成的“溢出”的身体时,权力的操演是有可能偏离自身目的并拓展成为其他可能的产物。这就暗示出从性别的内在结构出发,来实现颠覆异性恋霸权的某种潜能。
三、性别操演论的政治意蕴
由于长期以来女性地位不论在私人领域,还是在公共领域都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女性身份逐渐沦落为父权制度下一个臣服的符号。正是这个女性饱受压迫的文化事实构成几乎一切形态的女性主义实践及理论研究的政治动因。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女性主义学者在新型女性主义运动中,除了一如既往地关注参政、就业、教育等议题之外,还展开了对女性性别本身的理论反思。然而,在巴特勒看来,以往的女性主义政治实践,都把女性身份的确认和女性主体地位的重构当作最重要的现实任务,但是“身份类型会成为规则统治的工具,无论是作为压迫结构的规范化类型,还是作为对那种压迫的自由主义竞争的焦点”[6]330。这就使得一切试图以扩大女性主体的再现范畴而施展政治抱负的女性主义主张和目标都面临失败的危险。随着政治实践的深入,人们逐渐发现,在现实生活中所谓的女性身份从来都不是一个稳定的概念,“它的意义与‘女人’一样的麻烦与不定”[3]3①此处为“序(1990)”。。因此,如果我们仍然像以往一样,企图不加批判地诉诸某个形而上学体系来“解放”妇女,只能是缘木求鱼、自砸阵脚。对此巴特勒明确指出,“在女性主义的政治实践中,我们必须从根本上重新思考本体论的身份建构,才能够设想出一种可以在其他基础上复兴女性主义的再现政治”[3]6。在巴特勒眼中,这个所谓的“其他基础”其实就是后结构主义,或者说后女性主义的解构策略。具体而言,在女性主义实践中,不仅要推翻异性恋体制,同样也应当避免同性恋成为另一个强制性范畴。因而,对于巴特勒来说,强化女性主体身份而摆脱“他者”地位,这种做法始终都是一种外在超越,它无法摆脱权力的相互控制与争夺,因而导致这些女性解放理想大都成为各种形式的政治“乌托邦”。因此,女性主义政治必须要另辟蹊径,首要任务就是找到一种新的方法以实现对传统的性别身份理论的内在超越,对此,巴特勒明确指出,“或许在这个文化政治的关键时刻,在一些人所说的‘后女性主义’的时代,我们有机会从女性主义的内部,对建构女性主义的主体这样的指令进行反思”[3]6。并且,对于巴特勒来说,身份建构也不是一个恒常不变的定数,是随时可以受到质疑的,因此,在谈及她自己的女同性恋身份时,她毫不讳言:“把我自己放进一个身份类型中,将会使我转而反对那个类型所代表的性倾向,而对于任何身份类型都是这样,只要它想要控制这种情欲倾向的时候,它认为自己可以描述和恩准这种倾向,至少想去‘解放’这种倾向,我就会去反对它。”[6]330~331所以虽然身份类型不确定性是“麻烦的”,但正是因为这种麻烦“恰恰造成了一种愉悦”,使身份总是处于模糊状态之下具有流变的性质。正是基于这样的思想动机,巴特勒提出了她的性别操演论。
在性别操演论中,巴特勒不同意将“女人”或者“身体”看作是女性主义思考与实践的基础。在她看来,关于“女人是什么”这样的问题,虽然意识到了女性在父权制度中沦落为一个没有发声权的“他者”的事实,但由于这些问题仍旧停留在形而上学二元结构中来与男性权力周旋,因而必然为一种固化的思维模式所束缚,从而找不到走出这个困境的出路。她在性别操演论中,强化“性别”、“女人”、“身体”这些符号的流动、多元和开放性,就是要脱离企图在性别二元论模式下争取女性权利的政治范式。表面上看,她既没有表达对于女性受压迫事实的担忧或义愤,也看不出她对于提高女性现实政治地位所进行的直接呼吁和努力,但如果我们仔细辨别,仍然不难发现她清晰的女性主义政治意图。这种意图在下述两个层面深刻展现出来:一是从消极意义上看,是要揭露性别“真实”的脆弱本质,带给一切性别边缘人群以勇气,去对抗那些在“权力”、“规范”、“律法”、“文化”、“历史”名义下所实施的暴力。用巴特勒自己的话说就是,“试图瓦解所有一切挥舞着真理话语的大旗,剥夺少数性别实践与性实践的合法性的努力”[3]2①此处为“序(1999)”。。二是从积极意义上看,则是要以明确的女性主义立场重新表述后结构主义理论,用谱系学的方法,对那些得到固化的内置范畴,重新加以调动,使之颠覆混淆,并得到意义的增衍。对此,巴特勒明确指出:“作为一种性别本体论的系谱学,这里的探究试图了解话语如何生产了那个二元关系的合理性,并指出某些性别文化设定如何取得‘真实’的位置,而经由巧妙的自我自然化来巩固、强化其霸权地位。”[3]45这可以看作是巴特勒对其性别操演理论政治建构性最清晰的表达。
总之,巴特勒的性别操演理论开启了一种新的关于性别的认识方式,避免了对女性二元结构中固定、僵化、单一的认识。巴特勒在《性别麻烦:女性主义与身份的颠覆》的序(1999)中说道,“如果要在现在的情况下重写这本书,我将会加入对跨性别和双性人的讨论”[3]19。不仅如此,“我也会加入种族化性/欲讨论”[3]19。可见在当下全球化的宏观格局面前,面对规范暴力,甚至战争暴力、国家暴力,又或者非国家暴力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的新局面,巴特勒意欲借性别认识为视角进入更广阔的政治视野,以她惯有的那种“去自然化”的书写方式,从霸权领域的内部逻辑入手,去“批判国家权力、反思生命困境,继而借助责任问题观照伦理,力图使权力摆脱否认、区分、排斥的忧郁逻辑,由此导向平等、承认、普世、包容的政治基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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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文红]
[收稿日期]2015-06-01
[作者简介]高乐田(1964-),男,山东临沂人,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西方哲学与伦理学研究;费雪莱(1987-),女,青海西宁人,湖北大学哲学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B1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6)02-00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