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洛-庞蒂论马克思对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现象学批判
2016-03-09吴晓云黄凌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四川成都673南昌航空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江西南昌330063
吴晓云,黄凌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四川成都673;.南昌航空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江西南昌330063)
梅洛-庞蒂论马克思对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现象学批判
吴晓云1,黄凌玉2
(1.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四川成都611731;2.南昌航空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江西南昌330063)
[摘要]批判传统的主客二分思维模式,是梅洛-庞蒂现象学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共同理论指向。基于现象学的视角,梅洛-庞蒂诠释了马克思实践哲学中的两个核心主题——“对象性活动”和历史辩证法,从中指出马克思的哲学与现象学结合的理论基础以及超越现象学的理论可能。
[关键词]主客二分;对象性活动;历史辩证法;身体
学术界一般认为,梅洛-庞蒂是胡塞尔后期思想的介绍者和继承者。然而,倘若仅仅在这位德国现象学前辈的理论框架下理解他的话,可能很难对梅洛-庞蒂的现象学贡献给予正确的评价。众所周知,二战前后的德国现象学一度陷入低谷:一方面,由于胡塞尔日趋鲜明的坚持先验唯我论立场,追随他的研究者越来越少,甚至他亲选的学术接班人,也是他最得意的弟子——海德格尔——都离他而远去;另一方面,当时的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疯狂迫害,致使胡塞尔——一个犹太哲学家——无法正常工作,客观上加速了现象学在德国的沉寂。不过,令人庆幸的是,随着梅洛-庞蒂对胡塞尔后期生活世界现象学的诠释和拓展,以及他在整体上对胡塞尔的重新评价,哲学界渐渐知晓了“另一种样子”[1]4~5的现象学——一种批判主体主义和客体主义、关注人类社会和历史命运的实践现象学。著名现象学研究专家施皮格伯格说,正是在梅洛-庞蒂等一批法国现象学家的大力推动下,哲学现象学的“灯光重新亮起来”[2]885,照亮了现代西方哲学的殿堂。可是问题在于,梅洛-庞蒂突破胡塞尔先验现象学、超越主客二分范式的思想动力来自哪里?笔者以为,该动力绝不仅仅来自于现象学内部的理论机制,它还有一项重要的思想来源,那就是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青年马克思的实践人学和历史辩证法思想。按照美国学者詹姆斯·米勒的说法,梅洛-庞蒂是20世纪现象学史上,最具马克思主义色彩的法国哲学家[3]1~9。可以说,正是借助马克思,梅洛-庞蒂为现象学走出胡塞尔二元论和先验论的阴影,找到了一处新的哲学起点——身体现象学[4]。
在展开梅洛-庞蒂“亲”马克思的现象学思想论述之前,有一点必须提请注意,即梅洛-庞蒂对马克思的解读始终着眼于哲学现象学的立场。他为解决现代现象学自身的先验唯我论困境,直接“拿来”了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的一些著名观点和现存结论。但是,作为一个学院派的哲学家,这位法国现象学家从来不曾真正像马克思那样,迫切关注现实的工人运动问题,也没有从“历史科学”[5]66的角度,实证地考量人类社会并寻找其内在的本质规律。因此,在梅洛-庞蒂那里,马克思关于历史规律的许多具体内容,往往被大而化之地悬置了。如此这般简约化、抽象化地理解马克思,显然包含着种种错误,这些错误笔者已在其他论文中进行了初步的清算[6]。本文仅限于讨论:梅洛-庞蒂眼中的马克思对解决现象学内部的理论困题有哪些提示,对现当代西方哲学的发展有哪些贡献。
一、主客二分模式:现象学对传统哲学的诊断
从现象学的视角看,传统哲学一直延续着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梅洛-庞蒂说,哲学在“极端的主观主义和极端的客观主义”[7]前言16之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分割的线”[8]140。极端的主观主义总是从内在方面理解世界,把世界等同于能动的意识实体;极端的客观主义则从外在方面理解世界,把世界归结于被动的物质实体。主观主义性质的意识哲学与客观主义性质的科学哲学之间的二元对峙,在西方哲学史上由来已久、根深蒂固。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把世界划分为理念世界和表象世界,这是古典意义上的理念与表象的二元论;中世纪宗教哲学家们将上帝视为万物之灵,把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万物当作被创造的对象,这是神学版的二元论;近代笛卡尔提出“能思的实体”和“广袤的实体”[9]18两大实体范畴,这是将主客二分关系的公开化和绝对化,并最终推动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大哲学阵营的对立。
唯心主义哲学阵营的杰出代表恰恰是近代哲学的开创者笛卡尔本人。笛卡尔指出,一切事物可以归为“两个最高类”——意识和物质;意识“没有广延”,它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只是思想”[10]28;相反地,物质“只是一个有广延的东西而不能思维”[11]82;意识和物质,这一对独自存在且性质相反的事物,都是不需要对方存在而能自已存在的“实体”。可是,既然物质是意识之外的独立实体,为什么“我”的意识可以清楚明白地呈现物质的观念呢?笛卡尔的回答是,因为上帝这个“绝对实体”,先在地创造了意识实体和物质实体,并使关于物质的观念直观映射在人的意识活动里。由此可见,笛卡尔的二元论最终倒向了唯心主义一元论。唯心主义后来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得到长足发展,直至在黑格尔时代达到巅峰状态。黑格尔说:“观念论无非是不承认有限物是真的有的东西”,“每一种哲学本质上都是观念论或至少以观念论为原则”[12]156。“以黑格尔的方式”谈论的哲学,把可见的外部世界当作“最终体系的最初雏形”,封存于“永恒的思想”当中[8]98~101。这样的哲学对梅洛-庞蒂来说,是一个宇宙论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是以“大理性主义”[13]181的方式论证的上帝创世说。
近代唯物主义从“极端客观主义”方面发展了二元论的另一极,形成以机械论为特点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普遍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纯粹的物质性存在,物质的机械运动构成了包括人在内的自然万物;至于笛卡尔所说的“能思的实体”,是根本不存在的。“心灵在本质上依赖于身体的各种器官”[14]238,“我们只能从纯粹的机械观点来说明”“精神现象”[15]123,“种种‘精神’”归根结底只是“引力、电气、磁力等等”[15]94。梅洛-庞蒂指出,以法国唯物论为代表的物质主义本体论,在西方“是发展的最充分的理论”[16]11;该理论演进到当今时代,形成一股强劲的科学主义思想洪流。与近代唯物主义相比,科学主义思潮直接把整个世界封锁在自然科学的领域内,只认可事实的权威和归纳同一的方法;对一切关于世界本质的提问持否定态度,将人们面向超验世界的哲学思考消解为一个又一个具体的科学任务。于是,原本属于哲学领地的自由思辩空间,被科学主义拒之门外;无限丰富的日常生活世界,被凿刻成条理分明的数据图表。
梅洛-庞蒂认为,哲学一直以来的主客二分的对立态势,发展成现当代科学主义浪潮,已经使哲学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哲学好像是一把过了气的、在暗中私传的圣火”[16]9。它不仅不可能实现黑格尔的宇宙雄心——用哲学方式表达这个世界正在经历的事情,甚至还自身难保,不得不选择一条故意撤退的道路——倒向自然科学的必然性思维范例。为突破主客二分思维模式,使哲学从现代危机中解救出来,当代德国哲学家胡塞尔开创了现象学理论。现象学一方面批判唯心主义对“自我意识的自恋”[8]136;另一方面揭露科学主义背后隐藏的形而上学唯物论本质。梅洛-庞蒂追随胡塞尔走向现象学道路,并将这位现象学创始人的批判事业进行到底,他回望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从中寻找契合现象学发展的批判性理论资源。
二、对象性活动:马克思主义与现象学结合的可能性
批判传统哲学主客二分的思维范式构成了现象学与马克思结合的基本点。在现象学那里,意向性理论鲜明地执行了这一批判功能。首先,通过对个别经验还原操作,现象学还原出经验背后的普遍本质——“纯粹意识”。纯粹意识不是一个原子式的精神实体,而是一个先验自我的意向性结构。它意向的对象既指向自然事物,又映现“另一个实在的、陌生的自我”[17]31。也就是说,我关于某个物的意识,同时也被超出我的“原真领域”的其他主体共同经验到。如此一来,现象学便在先验本体论的层面上确证了自然物的存在和由他人所组成的社会的存在。接下来,现象学再对这个意向着他物、他人的先验意识结构作进一步还原,一个始终开放着、自我运动着、在时间里绵延生发着的生活世界就此开显出来。生活世界是产生物质意识和社会意识的源泉,是前反思、前认识、前科学的存在领域,也是主客二分思维范式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实践基础。通过生活世界的显现,现象学在自我与自然、社会之间建立起本源性联系。这一联系的建立,对极端主观主义和极端客观主义都是一种批判。
按照梅洛-庞蒂的说法,批判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哲学,不仅是现代现象学,而且早在马克思那里,其关于“对象性活动”的阐述中已经包含了此类批判。
首先,“人的对象”概念批判了以德国观念论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哲学。无论是德国观念论,还是历史上其他唯心主义哲学,虽说在具体观点上有所不同,但其基本内容大致上是相似的。它们都分裂地对待人和物,把物质当作一个外在于“人心”的自在之物,一个靠意识的主观判断“第二义地生成”的抽象之物。这类哲学拥有一个共同的根本性前提,那就是:一个空洞的、不受约束的、普遍主体的先在。肯定绝对主体的先验存在,必然压制和剥夺了“存在、他人和世界”[3]196。梅洛-庞蒂说,唯心主义哲学关于绝对主体的观念必须予以驳斥,应该有一种新的哲学,阐述一种新的主体概念。新概念的主体将放弃对庞杂的物质体系先验构造的权利,把自己谦卑地归原为“充实的和陷入世界之中的主体”[3]190。在他看来,马克思所倡导的“人的对象”概念,恰好指示着这种新的主体概念。
“人的根本,就是人自身”,这句马克思的名言对梅洛-庞蒂有特别的征服力,他在《意义与无意义》、《人道主义与恐怖》等著作中反复引用。这一名言,提示着人的本质既不是被动的动物性存在,也不是纯粹的思维性存在,而是“受动”与“主动”、“激情”与“沉思”辩证统一的“属人”存在。一方面人以某种方式介入周围环境,与器物对象打交道的过程使他具有客体性、对象性的一面。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被简单地归结于物质性的客观存在,因为在另一方面,人总是以“人化”的方式积极主动地生存于世,并将人的诉求和理性的秩序自觉、不自觉地融入日常生活世界。因此,“不能把人同周围的人和物割裂开来,因为他不仅思维着对象世界,更是在这个世界之中生活着;他的生活方式注定了他既是‘对象性’又是‘主体性’的存在”[17]130。
第二,“人的对象”概念的提法,批判了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一切机械论唯物主义哲学。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从自然科学中获得启发,揭示了一个黑格尔观念体系之外的感性领域,这样的理论努力是值得肯定的。可是,他依旧停留在纯粹认知的层面上,“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人的感性,“没有把人的活动理解为对象性活动”、“‘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5]54。所以说,费尔哈巴没有摆脱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仍然是在极端客观主义的方面坚持了传统的二元论思维范式。
费尔巴哈的观点代表着所有唯物主义形态的科学哲学所共同的“幼稚病”。梅洛-庞蒂指出:“科学的观点暗指另一种观点,意识的观点,但却没有提到它,意识的观点认为,一个世界首先在我周围展现和开始为我存在。”[7]3如果说17世纪以来笛卡尔开创的主体主义哲学是一种“活跃的”、主体精神至上的“大理性主义”,那么具有唯物论特点的科学主义,就是一种暗地里坚持主体先在的“小理性主义”。表面上看,科学的观点以寻求确定的自然知识为已作,把可见的世界确立为唯一真实的存在,这是在拒绝形而上学对自我根源的追问。但实际上,当它将外部世界确立为唯一存在的时候,已经先行肯定了一个绝对公正的认识主体的超然存在。由此证明,所有的唯物主义和科学主义,究其根本都是主体主义唯心论。前述针对唯心主义展开的批判,同样适用于这里。
第三,“人的对象”概念既否定抽象主体的存在,又否定抽象客体的存在,同时证实他人存在的合法性。当马克思说人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时,即在肯定主体自身存在之外,还确认了一个他者的存在。这个他者指向物时,自然是人的无机身体;指向人时,则他人是“另一个自我”。尽管在马克思所处的那个年代,“他人”问题尚不足以作为哲学的中心议题被广泛地给予讨论,但他关于“社会性”范畴的研究,对梅洛-庞蒂而言,已经包括了现代哲学的他人主题,是对“具体的主体间性”[18]129的现象学描述。
不能“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存在物”[18]128,“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18]129。依据这段论述,梅洛-庞蒂指证,马克思已经有了一定的他人问题意识。对于笛卡尔意义上“我思”主体,马克思是根本反对的。在他的眼中,任何人都是“建立在生存和共存方式的基础上,建立在人际关系的基础上的”[7]225现实的个人。一方面,每一个人总是在日常生活中,“切身”地体会到不同于我、却与我有着关联的他人的存在,由他人组成的群体就是我的社会处境;另一方面,正是对他人经验的反思,才使我进一步地确证自我的主体独立性和他人或社会的客体对象性。因此,由他人构成的我的“社会”,并不是一开始就是一个对立于我的“抽象的东西”,而是一个与我有关的、保持根源性联系的实践经验。换句话说,早在主客二分的抽象性思维形成之前,实践已经从本源意义上提示我们:我是一个社会存在物,他人就是我存在的社会基础。
三、历史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超越现象学的可能性
像胡塞尔一样,梅洛-庞蒂把现象学的任务理解为“关于本质的研究”,但他同时认为,现象学更重要的任务是“将本质重新放回到存在”[7]前言16。在此明确提示“存在”概念,梅洛-庞蒂是想启动这一提法突破本质与现象在概念内涵上的根本界线,进而展开对主客二分思维定势的彻底批判。按照梅洛-庞蒂的说法,胡塞尔的现象学对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批判是不彻底的。由胡塞尔开启的“回到事情本身”的现象学道路,把直观现象确立为一切反思活动的基础,这的确对主张思想实体的唯心论哲学和主张物质实体的唯物论哲学都构成了批判。然而,胡塞尔所说的直观现象,无论是自然现象还是社会历史现象,都只是在“纯粹意识”层面上呈现的现象。一旦脱离意识领域,自然和社会历史是否真实存在?这个问题对胡塞尔来说,不是一个哲学家可以讨论的问题,因为他坚持认为全部哲学只能建立在意识的自我反思基础上,现象学本质就是意识现象学。可见,胡塞尔现象学虽然对主客二元论构成了一定程度的批判,但其本身并没有彻底摆脱二元论的束缚,而是滑向了主观唯心主义这一极。
为了解决现象学剩余的唯心论问题,梅洛-庞蒂从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那里寻找资源。他说:“‘人的对象’概念的引入,已经标志着马克思是彻底的现象学派”[18]131。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马克思的现象学思想甚至比胡塞尔更彻底、更超越。马克思把“人对物的赋意行为”建立在“感性活动”的基础之上,并运用历史辩证法较好地解决主客二元对立的难题。从历史辩证法的视角看,不存在任何本质上对立的事物。空间上看似本质对立的东西,在历时性的感性活动当中,作为感性生命的异化形式,可以相互渗透、相互转化,进而消解彼此间的隔阂和对立,实现历史和解。
一方面,历史辩证法彻底突破意识和物质之间的二元对立。梅洛-庞蒂认为,马克思从来不曾套用物理—数学的模式抽象地理解事物,他总是从感性角度肯定各个特殊事物在历史长河中存在的真实性,这种辩证历史思维与传统哲学非此即彼的二元论范式形成鲜明的对照。对于马克思来说,并不存在物质否定意识、或者意识否定物质的抽象真理观,对本质的肯定恰恰就在各个特殊事物的具体运动变化之中完成。马克思说,感性对对象的肯定总是采取直接扬弃对象的方式,“异化是感性活动的核心现象”[19]140。譬如,对食物的肯定是通过吃喝的方式,对产品的肯定是通过生产加工的方式。任何既成的现实,因为它的“属人”性正在经历淘空、抽象而异化转变为“非现实”的东西。但反过来看,这种情形恰恰可以印证另一个事实,即人的生存,由于感性活动的内在否定机制总是现实地朝向某种新的可能性,从而使人的存在呈现为自否定、自超越的运动特征。在此基础上,可以说现实的真理是可能的,它的真理性正是在不断地摒弃自身感性过程中自我实现。与此同时,“现实的个人”直接就是“理论家”,因为他的感性生活总是朝向超越和预见的理性层面,并在具体的历史运动中达成理论与现实的辩证统一。
另一方面,辩证法的视角促成自我与他人之间矛盾的和解。马克思说:“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作为抽象物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是社会的存在物。”[18]128而现象学的最大问题恰恰在于,把个人与社会、自我与他人抽象地对立起来。胡塞尔把身体与意识对立起来,这样,公然以身体形态出现的他人就成为自我意识的对立面。在马克思那里,这类本质对立的情况并不存在。首先,我和他人的谋面并不是外在的偶然事件,相反地,我和他人无论是同代人或者代际间的前人、后人,都是共同存在于社会历史的大背景之中。正是由于共通的生产、生活方式,他人和我才彼此相遇相知。因此从本源意义上讲,他人事先并不陌生于我,恰恰就是另一个我。其次,对他人的陌生化、对象化,是建立在我的反思意识基础之上。通过这一反思活动,我有关他人的本源性经验被客体化地抽象为他人的意识,同时我自身被主体化地抽象为自我意识。于是,我与他人的矛盾、冲突突显出来。最后,我与他人的矛盾、冲突虽然不可避免,但却不是不可和解的。只要重新回复到本源意义的共同生存的历史基础,我们的矛盾必将获得某种程度上的解决。因为他人与我的矛盾解决只是一个历史中的问题,在历史的运动变化中这一问题是可以化解的。这样,马克思的实践论和辩证法就为现象学解决他人与自我的矛盾问题提供了理论契机。
更有意义的是,马克思没有停留在哲学层面上探讨问题,而是深入生活到现实当中去寻找解决问题的良策。“对立的解决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20]127。就马克思所处的19世纪来看,最直接的现实便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生产。“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19]88。因此,马克思说实践着的人的活动即生产劳动。
不少西方学者认为,马克思对生产实践的关注,实乃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活动、归结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一种“生产范畴框架”压制社会理论。这种压制的结果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以经济决定论的理论形态,回到之前被其自己所批判的旧唯物主义立场上去。但对梅洛-庞蒂来说,当人们以各种名义批判还原概念和因果思维的时候,并不构成对马克思历史唯物论的批判。因为其所表达的不是客观的经济因果关系,而是展现在经济生产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换言之,“生产劳动作为一个核心概念,不能仅仅从物质财富的生产角度去理解,更为重要的是它既是人自身的生产又及生产着他人,生产着社会关系”[3]112。一方面,人们正是为了获得劳动产品以维持自己的物质生存而维系于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中;另一方面,人们又将自己的力量对象化于劳动产品之上,这个产品不仅是个人的产品,同时也是社会产品,它成为维系和组织人类社会生活的粘合剂。由这种最基本的劳动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物的关系”出发,就产生了整个生动、具体的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其中包括意识形态的发展史。
马克思在具体的生产实践中理解人的本质的思考路径,给予梅洛-庞蒂以重大的提示。在《知觉现象学》的开篇,他扼要地指明该书的任务是从世界的背景中去理解人的存在,为人的存在确立一种客观基础。这里我们固然可谓梅洛-庞蒂的研究是在继续胡塞尔的现象学事业。但从另一方面来说,马克思的路径为他克服现象学的先验性提供了不容忽视的理论参照。这个参照并不在细枝末节上具体指导梅洛-庞蒂的每一步理论推演,而是在理论源头上为他的现象学研究,先行定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调。
四、身体主题:马克思主义对梅洛-庞蒂现象学的启示
从理论源头上追溯马克思的“对象性活动”概念以及作为解决机械唯物论和能动唯心论之间的心/身二元对立的历史辩证法,不仅在方法论和认识论上暗含着对后来现象学的发挥和超越,而且在存在论的元层面上恢复了身体的“感觉”和“情欲”。感性身体在马克思那里,从来不是被动的物质存在,而是积极朝向理性“本质”的生命本身。当然,马克思始终把身体的存在当作不证自明的结论,隐含在对感性活动、生产实践、社会历史的宏大叙事当中,并没有直接就身体作主题研究,他只是说:“感觉、情欲等等仅仅通过它们的对象对它们说来是感性地存在着这一事实而现实地肯定自己。”[19]140然而,当肯定人的感性活动是现实的个人在其对象世界中确证自我本质的时候,这也就从相反的方向上肯定了人的存在,不仅仅是纯粹意识而且还是身体的存在。马克思的这种论证身体存在的哲学方式,显然有别于现象学的反思路径,但却对现象学发展有重大的启示作用。
如前所述,现象学首先是“关于本质的研究”。反身向内从“我思”起步,通过一层层的现象学还原操作,揭示自我意识内在的丰富内容,是自胡塞尔以来现象学一直贯通的研究途径。因此,心身问题是现象学研究的传统问题。马克思的哲学研究则截然相反。他从一开始就先搁掉自我的内在性,在外在的感性活动和现实的生产劳动中,追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历史联系。阶级社会、革命斗争、人类解放等宏大历史主题是马克思关注的理论重点。这两类不同话语体系的哲学,从梅洛-庞蒂的观点来看,并不绝然对立,倒是相反相成共同揭开存在的真相。他说:“思想就是思想被理解和被解释进的人际生活。”[7]226如果说马克思的哲学可以从社会历史实践的外在方面,阐明现实的个人与自然、社会的历史根源,那么根据辩证法的原则,思想是“现象的现象”,现象学从内在方面入手,通过对“我思”的层层还原,亦可最终呈现“我思”不是一个原子式的精神存在,而是能动地朝向他人、他物的“沉默的我思”——身体存在。梅洛-庞蒂本人正是沿着胡塞尔的现象学路径,最终实现了对身体的发现,并通过这一身体从内在的方面体认了马克思意义上的人的社会历史性。因此,他说:“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现象学,从两个相反的方向起程,但却交汇在共同的终点——历史哲学。”[19]134~135
综观梅洛-庞蒂身体现象学研究的整个过程,依稀可见马克思的哲学对他不同时期作品的重要影响。梅洛-庞蒂最早的著作《行为结构》,已经在相当肯定的意义上运用辩证法,对行为的抽象性进行了批判。接着《知觉现象学》一书以身体意向性为主题,综合运用辩证的现象学方法,描述了身体知觉的感性世界及其理性思维的形成过程,进而揭示出人的存在是以身体为特征的社会历史性的存在。如果说梅洛-庞蒂早期的两部著作还停留在元哲学的层面,延续现象学传统对心身问题的讨论,那么,其中期作品《意义无意义》、《人道主义与恐怖》等就是直接从身体的现象学喻意阐发了社会实践、政治运动的主题,并就马克思唯物史观的一系列核心概念,如“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阶级与阶级斗争”、“共产主义与人类解放”等进行了现象学诠释。然而,随着梅洛-庞蒂理论旨趣从哲学现象学向结构主义的过渡,他对马克思的批评之声越来越多,这些批评主要集中在他的晚期著作《辩证法的历险》、《符号》、《可见与不可见》等。“拒绝联系也是联系的一种形式”[7]454。尽管梅洛-庞蒂晚年离开了马克思,但是马克思的影响始终激发着他的理论思考。可以说,马克思早期的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为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研究提供了先在的实践视野,同时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为他突破胡塞尔现象学的先验论困境提供了切实的方法论补充,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所持的批判态度,激励梅洛-庞蒂将批判的利器从哲学层面贯彻到社会现实生活的全部。
[参考文献]
[1]杨大春.感性的诗学:梅洛-庞蒂与法国哲学主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2]赫伯特·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M].王炳文,张金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3]James Miller.history and human existence:from Marx to Merleau-Ponty[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9.
[4]吴晓云.身体辩证法——论梅洛-庞蒂现象学的马克思主义起源[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5,(5).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吴晓云.梅洛-庞蒂早期对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的现象学研究[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5).
[7]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M].姜志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8]莫里斯·梅洛-庞蒂.哲学赞词[M].杨大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9]笛卡尔.哲学原理[M].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8.
[10]笛卡尔.谈谈方法[M].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11]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M].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12]黑格尔.逻辑学:上卷[M].杨一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
[13]莫里斯·梅洛-庞蒂.符号[M].姜志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14]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十八世界法国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15]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M].管士滨,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16]Hugh J.Siverman,James Barry Jr..Texts and Dialogues:Maurice Merleau-Ponty[M].London:Humanities Press,1992.
[17]克劳斯·黑尔德.生活世界现象学[M].倪梁康,张廷国,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18]Maurice Merleau-Ponty.Sense and Non-sense[M].Trans.Hubert L.Dreyfus,Patricia Ahhen Dreyfus.Evanston: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1964.
[1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中央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责任编辑:朱建堂]
[收稿日期]2015-09-2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资助项目:14X2X015;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ZYGX2013J136
[作者简介]吴晓云(1974-),女,江西鄱阳人,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现当代政治哲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黄凌玉(1984-),女,福建泉州人,南昌航空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文艺美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B1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6)02-00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