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探讨
2016-03-06孔龙,李娜
孔 龙,李 娜
(兰州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构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探讨
孔龙,李娜
(兰州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内容应包括责任治理、责任融合、责任绩效管理、责任沟通和责任推进机制五个方面。应以国企社会责任为主线,把国有企业自我管理、政府积极推进、社会有效监督的三方协同作为构建国有企业全面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路径选择,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与有效合作,实现整体和谐共赢。
国有企业;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作为我国公有制经济领头羊的国有企业,其改革也逐步趋于完善。它不仅承担着重要的经济责任,也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特殊使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其所担负的对国家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它是为了实现国家公众的整体利益。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不仅是企业高层管理者的事务,还是一个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体系[1]。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一种对国企社会责任实践的管理系统,它是通过对企业资源的系统规划和整合使用,以有效的组织、制度及流程为保障的社会责任管理的组织体系。这种将国企社会责任与企业运作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相融合,以实现其经济、社会与环境三方面绩效动态平衡及协调它与利益相关者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行为,最终将提高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绩效。要探索国企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必须与目前的现实情况相结合,从新角度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构建进行探讨。
一 构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对国有企业来讲,在发展战略和日常经营管理中融入社会责任理念,不仅有利于它创新发展的理念,转变其发展方式,提升国企的核心竞争力;而且也有利于改善国企的社会形象,使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更加协调[2]。企业要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就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这是提升其社会责任的客观需要。目前,国企社会责任仍缺乏规范管理且履责形式单一,其社会责任管理水平亟需提高。
(一)建立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改革的需要
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形成了《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在2007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它详细地论述了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及指导思想。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强调,国有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更应注重其社会责任。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全面落实、深化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号召强有力地推进国企改革。此外,一些国务院隶属部门也从生态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对企业施加更多压力,甚至迫使企业开始调整发展战略。目前国企社会责任的履行机制还不完善,政府应积极参与并监督,促使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得以规范和完善。
(二)建立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市场经济转型的需要
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就使国企社会责任体系与其他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存在明显不同。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国有经济的要求,国有经济必须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其业务开展就不能完全以利益最大化为导向,而是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有经济布局的整体要求[3]。经济体制的改革,没有削弱国企在实现国家政治和经济战略目标中的作用。目前,我国处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时期,应建立具有时代性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促使国企能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
(三)建立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健全法制的需要
政府规制企业行为必须有严格、严密的法律法规。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第五条明确了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我国已通过很多立法,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并已形成一套相应的制裁措施。在《税法》等法规中为企业提供了优惠待遇,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激励机制。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反垄断法》等也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内容有所涉及。但不难看出,尽管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法律法规涉及到各个方面,但相关的立法仍处于一个初级的阶段,难以有针对性地指引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健全国企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更加紧迫。
二 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内容
基于公有制特性和国有企业的国有经济功能,这就决定了社会价值判断赋予国企更大的期望[4]。国有企业与一般企业相比,其社会责任的出发点除了自身发展需要,最根本的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所以,国企社会责任的内容又与一般企业不同,它承担的社会责任更为具体和复杂,在范围上也更广一些。
(一)责任治理
国企应分析自身特性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联点,包括关键议题、核心业务等,明确其社会责任的理念,并健全社会责任方面的制度体制,从而使国企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保障及决策依据。
(二)责任融合。
采取培训等一系列措施,将上述责任治理中的内容推进、融合到企业管理体系中。
(三)责任绩效管理
为了保障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必须通过绩效管理对其进行评估和控制,对它在运行中的每个过程进行反馈,以便使其得到改进和完善。
(四)责任沟通
在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始终贯穿着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与交流。通过责任沟通不仅可以让股东、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会公众及政府了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而且还可以使企业内外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
(五)责任推进机制
为了提供社会责任的具体实现通道,国有企业应针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推进机制。
三 构建我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建议
目前国企社会责任缺乏规范管理,从政府、企业和社会三者各自单一视角构建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均存在一些缺陷。由于缺少话语权,企业虽然是履行社会责任的直接主体,但其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而政府和社会的主动性较强,就可以将社会责任压力转给企业[5]。应以国企社会责任为主线,把国有企业、市民社会、政府行政的三方协同作为构建国有企业全面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路径选择,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与有效合作,实现整体和谐共赢。
(一)政府积极推进
1.建立社会责任组织的领导机构
企业社会责任涉及很多方面,比如工商、环保、公益慈善等。由于目前各自为政,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进程有所削弱和影响,因此需要设立专门的社会责任推进机构,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基础上,通过经济、行政、法律、舆论等手段来加以推进。政府还必须对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和监控,这就需要成立企业社会责任监督委员会,指导国企为落实社会责任而进行的制度建设及方法,培养典型企业,积极开展试点推广,逐步推进我国国企社会责任制度建设。
2.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法律法规既是政府发挥效用的主要方式,也是监督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管理基础。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证社会顺利运行,政府应在关注现实情况的基础上,对当前的法律法规加强修订和完善,建立中国特色的立法、执法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处罚力度,从而保证国企社会责任实现的程序化和制度化。此外,对国企社会责任在法律法规中的界定当以引导和鼓励不同的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为前提,考虑各企业生存的实际和不同特点,并结合我国法律的实践和国情来逐步推进,否则欲速则不达。
3.健全激励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要想取得良好效果,仅凭强制性手段还远远不够。政府可使用非行政的手段对其引导,既要提升现有的“社会责任奖”等激励形式的效用,又要借助市场来刺激企业自觉履责,把经济工具作为发挥作用的重点。如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的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制度;推行责任信贷,对履行责任表现良好的企业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推进政府责任采购,让社会责任感强的供应商优先选择;对履行社会责任状况良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宣传,增加优秀企业的无形资本,使之成为众多企业的楷模与自觉学习的对象等等,鼓励国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企业自我管理
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是将责任和要求与企业运营的全过程相融合,对每一项业务进行系统持续地改进[6]。只有把社会责任理念落实到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成为全体员工的信念、素质,使其自觉行动,才能使社会责任工作有效地推进。
1.建立社会责任管理组织体系
由于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各不相同,需结合自身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管理机构。为了确保有效地实施社会责任战略,国企应在社会责任最高治理机构的领导下,通过任命负责人,明确界定其职能、职责和权限,来建立企业内部各业务单位、各职能部门的社会责任管理组织体系,以此来监督和指导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同时向高层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加强员工培训,增强责任意识,规范责任行为
提升员工的责任意识是国企社会责任管理的首要任务。为了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国有企业应在制定社会责任详细培训计划的基础上,对在职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并及时对新进和临时的员工进行培训,以便他们理解企业的社会责任政策,来保证企业责任价值观的践行,规范员工行为。
3.加强企业全方位管理,建立沟通及内部审核评估机制
国企应该对其运营流程进行全方位的社会责任管理,通过梳理每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仔细检查产品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全过程,将社会责任和生产运营紧密结合起来,使社会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一环节、每一岗位。在管理过程中,国企应搜集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设置反馈机制,来建立与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机制。同时,国企应建立相关内部审核评估机制,及时向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对违反的后果予以适当补救,促进企业更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
4.将社会责任融入国企长期发展战略
在新的竞争环境下,为了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国有企业必须把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找准自身与社会的交汇点,并在目前的治理结构与管理系统中融入社会责任的理念,将其贯穿到企业价值链的各个环节,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三)社会有效监督
1.发挥行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
行业组织应该积极宣传国企承担的社会责任,指导企业遵守法律、遵守市场规则、主动保护环境,同时发挥它督促国企履责的作用,包括政府、企业和职工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及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2.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消费者组织、环保组织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在创建有益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消费者组织应引导消费者端正价值取向,树立责任消费的理念,对国企履责形成外在压力。非政府组织也在国企履责方面有较好的监督功能,可以督促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政策等来规范和完善国企行为。由此,为了推进国企社会责任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层次上发展,应该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3.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新闻媒体一直是独立的监督者,在监督、推进国企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发挥的功能是政府监督难以企及的,所以它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它以自身的优势广泛报道了我国多起重大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事件,同时使积极履责的优秀企业获得了社会公众的高度赞扬,发挥了它强大的间接约束力,使全社会的责任意识提升。可以通过听证、媒体、公益诉讼等途径,广泛地宣传社会责任理念,充分利用其监督作用,促使国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十多年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表明,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不仅要承担重任,稳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它公有制的特性还赋予了其公益性价值与目标。国企具有的特殊性质、历史使命和社会地位,使之拥有更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更多的利益相关者,这将需要承担特定的社会责任。探索我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必须与我国国情相结合,在分析我国国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构成的基础上,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三者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但我们必须意识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企发展面临的问题还很严峻,相比其他国家,我国的社会责任问题更为复杂。因此,深入研究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有着不容置疑的经济和社会价值,能使国有企业正视自己的社会责任,提升竞争力,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
[1]WADDOCK,SANDRA A,BODWELL C,et al.Responsibility:The new business imperative[J].Academy of Management Executive,2002,16(2):22-27.
[2]韩陆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野下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13.
[3]徐传谌,刘凌波.我国国有企业特殊社会责任研究[J].经济管理,2010(10):163-168.
[4]徐传谌,艾德洲.中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研究[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6):85-90.
[5]彭红利.构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长效机制:基于“政府-企业-社会”框架的分析[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5(1):74-77.
[6]黄群慧,钟宏武.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全面社会责任管理体系[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21(4):78-82.
(责任编校:杨丽英)
On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Management Syste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KONG Long,LI Na
(School of Accountancy,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Lanzhou 730000,China)
In this system the following five aspects should be emphasized:determining responsibility range,combining the responsibility into day-to-day administration,managing responsibility performance,enhancing communication among different interest parties,and establishing a mechanism to promote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State-owned enterprises should construct a full-scale social responsibility management system by sticking to their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coordinating their self-management,government support,and effective social supervision.Harmony and win-win among all parties can be achieved only by positive interaction and effective cooperation among government,enterprises and the society.
state-owned enterpris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enterprises; social responsibility management system
2015-07-13.
孔龙(1963—),男,甘肃天水人,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方法;李娜(1989—),女,甘肃兰州人,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管理会计。
F270
A
1673-0712(2015)06-008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