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二厅〔2016〕1号
2016-03-04
现代特殊教育 2016年5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的通知
教基二厅〔2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是推进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关键支撑,对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对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但总体来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工作基础薄弱,存在数量严重不足、设备配备较差、资源教师缺乏和资源教室作用发挥不足等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有关要求,为规范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资源教室为普通学校残疾学生提供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和咨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特教特办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协调落实好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所需的资金、人员和相关政策,切实做好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