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实验区经验,推进特殊教育深化改革
2016-03-03方俊明
● 方俊明
总结实验区经验,推进特殊教育深化改革
● 方俊明
随着《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深入实施和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我国特殊教育深化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特殊教育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但仍然存在专业人员不足、部门协作亟待加强等问题。
提升计划;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深化改革
2016年7月,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全国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专题研讨。围绕近两年来全国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的推进情况,37个特教实验区汇聚一堂,探讨推进试验区建设的实践经验和现实问题。
听了有关实验区建设情况的介绍,的确感慨很多。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国特殊教育的确是后继有人,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作为一个长期在高等院校进行教学科研的工作者,我再一次深切地感到:无论怎样高度评价我们一线领导、校长和教师对知识的领悟能力和干事业的领导能力、协调能力、执行能力以及克服困难的决心,都不算过分!
相比之下,我倒更加感到高等教育在特教科研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严重滞后,特教理论研究的不足以及目前整体社会文明环境在理解和支持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未尽如人意。
在去年11月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和这次7月北京师范大学召开的特殊教育深化改革研讨会上,有些实验区邀请我们到实验点指导。作为国家社科教育重点课题“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研究”的首席专家,深入实际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学习和总结大家的经验,为国家进一步的深化改革献计献策,这是我们课题组义不容辞的责任。简单地谈几点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是,“提升计划”和“实验区”建设的成效极为显著。无论是在资源短缺的西部边远地区,还是在发展较好的京津沪和沿海地区,无论是久旱甘雨和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和更上一层楼,近两年来,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的建设的确是大大促进了特殊教育的深化改革,提高了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是,第一期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在全面促进我国特殊教育发展,完善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构建和完善包括政策、经费、专业力量、社会等因素的支持保障体系方面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使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达到了历史上最好的水平。
三是,实践证明,37个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的建设,是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抓手,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和医教结合三个项目的行动研究,在形成区域性特教指导文件、组成领导与执行机构、教育经费拨款、人员培训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定的已被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运行模式和有序的工作制度。这些工作,基本上解决了许多长期以来制约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是,这次7月北京的交流与去年11月在南京交流的实验情况对比,已经不再是坐而论道和充满困惑与茫然的摸着石头过河,而是信念坚定、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这次7月汇报和交流内容丰满,已经从实验架构转化为有效的实际运行,并让人看到了累累硕果。这种地区性的深化改革,有很大的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如果再加强实验区之间的合作,相互启发和改进,我想更可以避免走弯路,形成影响全国特教发展的整合效应。
同时,大家的汇报也清晰地表明,我国特殊教育的深化改革还在行进的路上,发展形势喜人,催人奋进,但仍然存在一系列发展中的困难和深层次的问题。其中,最困难的地方仍然是资源不足,担心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实验区的专项拨款是否能够持续,特教师资和相关专业人员也极其缺乏。
目前的高等特殊教育,从课程设置、科研能力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来看,都不能较好地适应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在“办好特教”方面,亟须加强各级政府部门的协作,加强教育系统的内部整合和促进普特融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专业人员的培训,用更高层次教育法规和文件来保持特殊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普特融合,相辅相成,深化改革,共同发展,对于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们的特殊教育还是局限在主要以残疾人为教育对象,我们殷切地期待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第二期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能尽快出台,为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再开新篇章。
本文为作者在“2016年全国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专题研讨班”上作的点评,刊发时有删改。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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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至29日,2016年全国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专题研讨班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主管特殊教育的领导,37个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教育局的分管局长及部分特教学校校长共120人参加学习。
这次研讨班,是在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结束、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即将展开的时间节点下举办的,是一个总结过去、继往开来的研讨会。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巡视员、教育部特殊教育办公室主任李天顺出席研讨班开班式并作“‘十三五’中国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与任务”专题报告。他指出,各地需遵循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律、教育规律,贯彻“把特教办好”的基本原则,确定特殊教育服务范围;要把特殊教育入学率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努力实现“全覆盖,零拒绝”;要进行送教上门的制度建设和模式探索。他强调,融合教育是今后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重点,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了区域资源中心这一基本职责,是一种融合教育机构。要开展区域资源中心模式研究与探索,资源教室与资源教师的建设是今后重要的努力方向。他要求,37个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要抓好以下几件事情:有年度安排和工作计划;探索机制和模式;出台相关政策,有效整合各部门力量与相关社会力量,形成特教发展合力。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原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教授,北京市教科院副院长诸宏启教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理事长、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所长方俊明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所长肖非教授、副所长邓猛教授等专家分别作专题讲座,围绕“当前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趋势”“提升教育管理者领导力”“特殊教育未来发展趋势”“融合教育理论反思与本土化策略”等话题,深入、翔实地剖析了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和关键方向。
云南省教育厅、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局、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教科体局、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教育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贵州省遵义市教育局进行了交流发言。教育部基教二司特教处黄伟处长主持了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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