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民生观为引领加快建设特殊教育“首善之区”
2016-03-03付志峰
● 付志峰
以教育民生观为引领加快建设特殊教育“首善之区”
● 付志峰
责任编辑:顾明珠 赵华丽
办好特殊教育,对于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权利、增加残疾人家庭福祉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北京市历来高度重视特殊教育,2013年北京市政府向全社会发出“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的承诺,并启动实施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重点推进了六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为残疾学生平等参与、全面发展创造便利条件和友好环境,使残疾孩子与其他孩子一样,通过教育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一是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在教育民生观的引领下,北京市将办好特殊教育作为政府责任。北京市教委在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过程中,加大对残疾儿童的教育倾斜力度,构建“发展性”和“补偿性”相结合的教育机制,残疾儿童不仅有学上,优质化、个性化教育需求也得到更好满足。
二是夯实基础,努力促进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公平。其一,完善入学规则,严格落实融合教育行动计划有关残疾儿童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持续提高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比例。其二,扩大学位供给,积极应对残疾儿童的入学需求。为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北京市按照“推进增量、盘活存量”的思路,多渠道增加义务教育学位。市教委每年投资1个亿,通过无障碍环境改造、资源教室建设等方式,使全市每一所普通中小学都具备了接收残疾学生的能力。针对近年来自闭症儿童发病率上升问题,统筹指导各区建立自闭症儿童教育资源中心,在特殊教育学校筹建自闭症学部,并协同市残联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自闭症学生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三是健全机制,构建特殊教育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其一,健全机制,研制特殊教育公共服务标准。制定了全国首个省级《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及实施细则,研制《特教教师基本功标准》《特教学生学业质量标准》,推动特殊教育规范化、优质化发展。制定实施《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北京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及资源中心、资源教室配套细则,细化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支持服务融合教育发展的质量要求。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双学籍”制度、市级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等系列配套措施。其二,统筹师资培训,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融合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市教委每年投入500万元重点用于融合教育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融合教育骨干教师的专业培训,开展体验式教师培训,采用一对一“跟岗”方式,有力支持了融合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发展,3年来共培训融合教育相关专业教师5000余人次。
未来五年,北京市将大力推进特殊教育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中心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引导特殊教育学校多元发展,加强普通学校融合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努力将北京建设为特殊教育“首善之区”。
(作者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