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三三制”和“两面派”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

2016-03-03王明前

邢台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三三制两面派边区

王明前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厦门 361005)

“三三制”和“两面派”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

王明前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晋冀鲁豫边区的政权建设,在贯彻“三三制”原则的基础上,又具有自身的历史特点和地域特色。一方面,边区政权建设在面临日伪疯狂“扫荡”,中心区暂时沦为游击区时,因地制宜地转换政权建设方式,采用培植“两面派”政权的方式坚持领导群众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另一方面,为动员群众参加抗战,边区政府强调对村政权的改造,尽力将村政权改造成为抗日民主政权的基础。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晋冀鲁豫边区) 政权建设“三三制”原则“两面派”政权

史学界对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以下简称边区)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成绩。笔者认为,晋冀鲁豫边区的政权建设,在贯彻“三三制”原则的基础上,又具有自身的历史特点和地域特色。对这一点,学术界尚估计不足。笔者注意到,一方面,边区政权建设在面临日伪疯狂“扫荡”,中心区暂时沦为游击区时,因地制宜地转换政权建设方式,采用培植“两面派”政权的方式坚持领导群众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另一方面,为动员群众参加抗战,边区政府强调对村政权的改造,尽力将村政权改造成为抗日民主政权的基础。笔者不揣浅陋,拟以上述思路为线索,以八路军一二九师师部所在地太行区(晋冀豫区)和现河北省邢台市所在的冀南区为个案,系统考察晋冀鲁豫边区的政权建设,以期增加学术界对晋冀鲁豫边区史研究的学术认知。

一、“三三制”原则的贯彻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尽可能以统一战线的合法形式掌握和建设各级政权。“只要机会允许,有可能的话,要当仁不让地掌握临时的地方抗日政权。”这种政权“不仅在形式上采取联合战线的姿态,而且要尽可能和该地区上级政府保持隶属关系。”这样做的目的“为的更合法地保持自己的公开地位和成为左右旧政权的行政机构的有力分子。”[1]22

1938年3月,中共中央指示晋冀豫党组织和八路军要“逐渐改造政权机关,使之成为广泛人民阶层的抗日民主政权”,采取国民党政权各级动员委员会的形式,“吸收真正人民团体及武装部队代表参加。”[1]1691938年3月,冀豫晋省委要求各地在政权建设中,充分认识到“现在的政权是执行抗日民族自卫战争任务的杠杆机关,在全国的范围内,都是从旧政权走向新的抗日民主政权的方向。”因此,对于国民党政权,“应当是坚决拥护,旧政权而加以充实,被摧毁的要积极建立。”应善于利用旧政权,“在一切机构上亦可尽量保持原有的方法,充实以新的内容,慢慢改造它的形式,使它适合于抗战与民主的需要。”党必须建立党自己领导的新政权时,“要避免委派方式,应经过统一战线,招集所有各团体各方面共同讨论应如何建立,由上而下从真正民众代表中选出负责人。”[1]156-1571939年1月,晋冀豫区委指示各地在政权建设中,原则上“拥护政府,努力帮助各级政府的民主化”,但是要体现出党对政权的领导和改造,“实行某些部分的民选,以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方式,协助政府求得政权的实际统一”,一方面“积极帮助政府改善工作方式与领导方式”,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各级行政会议的工作。”[2]12总之,太行区党组织在抗战初期的政权建设,以就地改造旧政权为出发点,在建立政权的过程中谋求民主方向的改造。经过“十二月事变”的洗礼,太行区共产党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政权的意义,意识到“在抗日民主进步力量占优势的地区,政权机关之改造,必须坚决执行。一切吃衙门饭的落后的反共的政治异己分子,应坚决地完全清洗出去”的迫切性,努力做到“政权必须掌握在进步的抗日的工农小资产阶级分子、进步士绅手中。”[3]81-82

为切实贯彻政权建设的“三三制”原则,太行区各级党组织首先确定党对政权的正确领导方式。1940年3月,李雪峰同志指示各地正确对待党对政权的领导方式,防止党包办政权现象,做到“从实际上打通政权各级,深入村政,建立系统而民主的权力的机构,和从思想上进行教育和斗争,建立对于政权尊重的态度,尊重政权统一的领导。”[3]991940年4月,杨尚昆同志在黎城会议上指出:抗日民主政权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政权里面必须配备优秀党员”。抗日民主政权的统一战线性质,是由于“它不是一个工农民主专政,也不是地主豪绅的专政,而是几个革命阶级的民主专政,它的主要目标是对付日本、汉奸、反动派。”[4]1941年4月,邓小平同志指出“三三制”政权组织原则,“在政策性质上必然照顾一切抗日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即照顾这一阶级,还要照顾那一阶级,必须放在争取多数,反对少数的基础上。对各个抗日党派都要保障其合法存在的自由权利”。但共产党必须保持在政权中的优势,这种优势“不仅在于政权中的适当数量,主要在于群众的拥护”,而群众的拥护只能来自于民主政治斗争。[5]290-291党对“三三制”政权的领导,是通过党团来实现的。“为了保证党对政权的领导,为了统一党员在政府中的步调,在县以上的民意机关或行政机关中均应组织党团”。党团的任务是“受领党给予的训令、命令和指示,把党的政策、党的决定依靠自己的努力,取得行政机关或民意机关的同意,把党的主张变成政府的主张,并使之见诸实行。”[5]2381941年7月,晋冀豫区党委批评政权建设中存在的一系列偏差。首先,“党代替政权,存在着以党治国的观念”;其次,“政权中的党员不尊重政府,不接受批评,对非党干部不会团结”;再次,“不会运用党团领导政权,不经过党团直接领导县政府。”[5]523

在明确党对政权正确领导方式的基础上,太行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政权建设的“三三制”原则。1942年4月,晋冀豫区党委指示各地“必须在临时参议会中真正做到三三制的比例,即我党绝不超过三分之一,少于三分之一也可以;进步势力占三分之一;中间势力占三分之一,其中还可吸收几个右派分子参加。”指示强调“只有三三制才有利于党,因为三三制本身包含了党及进步势力结合起来的优势,且可在民主政治斗争中锻炼了党,防止在党包办政权下腐化党的危险。”指示规定全区52名参议员中,党员只能占17人,进步分子占18人,中间分子占17人,特别是“由文化团体、工会、妇女推选之代表,必须有一半以上的非党干部。”[6]在1943年2月召开的太行分局高级干部会议,总结了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规律,应该是“在群众团体和党确实建立起来之后,再建立三三制政权,即阶级联合的组织。”[7]153

冀南区的政权建设起步较早。早在1937年 12月,冀豫晋省委就指示直南特委,在政权建设中必须注意统一战线原则,做到“这一政府一经建立起来即应当是民主选举的,联合战线的,坚决执行抗日,改善民生政策的政府,决不同流合污于过去军阀时代之官僚机关。”[1]84冀南政权建设还及时得到了党中央的指示。1938年8月8日,毛泽东、刘少奇指示冀南工作,指出:“应积极参加与掌握河北地方行政机关,不应放松。目前我们应要加紧建立与强固各县政府,推选或委派最得力的同志去任县长,并可派定临时专员,造成既成事实。”[8]148月20日,中央指示“新政府暂时不必向外面发宣言通电,不要对外宣传过甚,以免刺激人家。但新政府在本区内应即发布各种布告法律命令,提高自己威信,以完全新的姿态在人民目前出现。”[8]15边区领导层十分重视冀南区的政权建设。1939年1月,邓小平同志在指示冀南工作时指出:“承认冀南政权是国民党的政权,尊重其形式;逐渐实行民主化,逐渐改造下级政权。”[8]361941年3月,邓小平同志在北方局关于冀南工作的结论中指出:“行政机关、民意机关必须允许国民党员参加。民意机关中,还可容纳少数右派分子参加。在开始建立抗日政权的区域,党员还可少于1/3。”[8]2031939年9月,宋任穷同志在冀南第一届参议会上指出:“彻底实行民主政治,成立各级参议会,改进各级政权,特别是区村政权。 ”[8]128

遗憾的是,“三三制”民主政权的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能够保证无产阶级的优势,但是“党员数量较大,有党化倾向,中间势力数量较少,而政权中党员质量还很差。”[9]在领导方式问题上,冀南区出现了所谓“集中领导”和“垂直工作”的错误观念。所谓“统一领导”,“是把党、政府和民众团体都抓在自己的手里”,实质上是国民党的一党包办。所谓“垂直领导”,是指党、政府、群众团体各部门自成独立系统,各行其是,结果“形成党不问不管的态度,更失去了党领导的意义”,更使下级机关无所适从,疲于应付“统一”的和“垂直”的两个上级[8]265-266。可喜的是这一错误倾向及时得到了上级的批评与纠正。

二、 险恶斗争环境下特殊的政权形式—“两面派”政权

“两面派”政权是抗日战争时期对敌我双方都采取服务态度的政权组织,具有两面投机性。但是其中部分政权经过争取和改造成为对敌应付、为我所用的所谓革命的两面派政权。随着日伪军对边区军事“扫荡”和政治“蚕食”的加强,两面派政权政策变得日益迫切。

边区领导层十分重视革命的“两面派”政策的运用。1941年8月,李雪峰同志指示应重视在敌占区“采取完全的隐蔽政策广泛运用革命两面派的方法,去应付敌人,铲除死心汉奸。采取交朋友的方法,用无形的组织去团结群众”。在条件恶劣时,“已有的各种组织应立时转如秘密,甚至停止活动,原有的组织已不足用,须要另采方法的,如采取灰色组织青年会、道德会、戒毒会、进德会等方式,联结群众,着重合法工作”,总之,以保存实力为原则。[5]638对伪政权、伪组织,可在暂时不能瓦解时,“争取为‘革命两面派’,长期埋伏工作,至少先争取为‘两面派’,然后继续争取为‘革命两面派’。”对一般的维持会,要注意“不得视为汉奸污辱其人格,不采取自首政策”,积极开展争取“两面派”的工作。“对两面派,要建立内部工作,经常指导,逐渐提高,使之成为革命的两面派。对革命两面派分子,要十分爱护,不要要求太高,得谅解其不得已情况下不得不做的坏事。”对刚沦为敌占区和接敌区的维持会,“最好是主动地建立‘革命的两面派’”,但又要必须体谅“他们必然逐步为敌所压迫,减低了甚至一时停止了革命的一面”,因为“革命两面派是‘两面’的,是在两面当中斗争的,敌的一面是公开、合法、优势、有力的,我是秘密、保守的,因此他只能用秘密掩护的方法执行其革命的任务。”[5]6471941年11月,彭德怀同志在北方局扩大会议上指出:首先要认识到“两面派的特点是两面的,照顾敌人,又照顾我们,动摇于两者之间,其出发点虽是为着他自己的利益,但他这样做对革命却是有利的。”这就要求在领导两面派时,能充分体谅“他只能以秘密掩护的方法,掩护抗日分子,去执行其革命任务”的斗争特点,“必须替两面派找寻办法应付敌人。在敌人压迫严重时应顾虑他的苦衷;甚至在某一时期,可以允许他把革命的一方面缩小到极小的限度。要爱护两面派,严格替他保守秘密。”最后要帮助两面派逐渐进步,“尊重其人格,不应强迫自首或写悔过书,对之一般的应采宽大的办法。”[5]904-905

由于日寇对边区的疯狂扫荡和蚕食政策,使太行区部分中心区暂时沦为沦陷区。早在1940年7月,冀西地委会议表示要根据不同地区“依敌我势力强弱,采取各种组织形式,但基本要求是对我忠实、对敌欺骗,从完全采用我形式直至利用敌人形式”。群众组织也可相应转换形式,“组织逐渐变灰色”,无群众组织处可“按生产职业社会等灰色团体组织之,一般农会青年会可秘密成立,但组织形式以合于群众要求为原则,不求齐一。”[3]494-495在1940年10月召开的晋中第三次县委书记联席会议上,晋中地委表示要在不可能消灭伪政权时,“应与伪政权订立条约,使其秘密地帮助工作,同时我们也替他想办法应付敌人”,从而实现对伪政权的掌握。为此,一方面要“建立秘密的抗日政权,监督伪政权的行动”,另一方面“伪政权最好采取轮流制,使其心理上就是应付,并不易熟悉敌人的一套”,从而更有利于掌握与利用[3]749。1941年4月,晋冀豫区党委指示:“对伪组织,争取为革命的两面派,开始时即完全是两面派的态度也可以。”[5]253

1942年5月,北方局和华北军分会针对日寇对根据地“蚕食”政策造成的严峻局面,指示各地要根据日寇“蚕食”政策推行的阶段特点,具体实施两面派政策。在日寇尚处于准备阶段时,“应当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地发动基本群众的积极性,从反奸细的斗争中,争取国民党,争取与瓦解会门,争取知识分子,杜绝一切可供敌人利用的空隙”。在日寇已达到“蚕食”目的时,则应“深入我各方面的秘密工作,确实掌握一切伪组织,撤退公开不能立足的干部,准备合法斗争,积蓄力量,待机恢复。”[5]3051942年7月,一二九师总结反“蚕食”斗争经验时,指示对敌占区伪组织的革命两面派的控制掌握政策。根据各分区的具体敌情,“一般可分作对据点伪组织掌握与据点外伪组织掌握两种,并且应善于去利用其二者之间存在的矛盾与各个维持会自身的矛盾来进行掌握,且使之融为一体来对付敌人。”如三分区的联合村长制和联合校长制,即“将敌占区按其接近之几个编村,我们编成为联合村,设一联合村长,设一联合校长,同时各村内亦设有数目不一的不脱离生产的抗日副村长,协助联合村长工作。这些工作人员之进行工作,一律通过伪组织的小学之形式来进行,但他们自己不兼伪职。”联合村长“一定要保证过去抗日政府的定案如合理负担、已清理之债务土地问题等,不得因为敌占区而翻案”,并且要负责“掌握新民小学;展开对敌思想战;团结知识分子及文化人。”[10]459-4611942年9月,李雪峰同志指示一地委在反“蚕食”斗争中,要“创造条件掌握革命两面政权”。为麻痹敌人,可“不去多活动,不一定要公开的游击政权”,如“收粮款则由隐蔽村长和革命两面政权行使。”[10]6791942年10月,晋冀豫区委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总结了各地在执行反击日寇“强化治安”过程中,革命两面派政策的五种方式。第一种是在日寇采取“强化治安”前,“往往存在两套政权,伪政权与抗日政权,伪政权是公开合法的,抗日政权是半公开的,抗日政权成为领导与监督伪政权的组织,也成为团结抗日群众的旗帜”;第二种是“在伪政权后边建立一个委员会作为政权的后台,处理委员会之后,实行五家联组,互相保证不做坏事”。这种形式既便于监督伪政权,又易于孤立坏分子。第三种是“我们支部直接掌握的”,易受打击。第四种“采取秘密维持敌人,我们的抗日政府是合法存在的,伪政权是非法的”,有助于组织汉奸维持会。第五种是由于“伪政权为封建势力掌握,我们没有一点基础”,不得不“一面掌握其下层机构,一面要和他定条件,同时注意掌握各自然村”,在执行革命两面派政策时,“不能因为执行两面政策而模糊了抗日旗帜,也不能因为伪干部为我们掌握而就不作反维持宣传”,特别是必须进行反特务斗争,并与游击战争相结合,巩固与扩大两面派中革命的一面[10]767-768。1942年11月,晋冀豫区四地委表示“在村级,主要利用伪组织机构”,但可以考虑“如果群众工作有力量,可以建立有群众代表合作支持的两面派的政权”,甚至“须容许三面政策(敌、顽、我),逐渐取消顽的一面,但在顽被敌打击得严重时,我可以争取其比较开明分子,共同对敌,然仍不放弃打击死心反共的国特及顽固分子”。斗争方式立足于“开展便衣武装斗争及秘密的群众武装斗争。”[10]8201942年12月,晋中区委总结游击区、敌占区群众工作的规律,认为:“第一个阶段应该拆散特务与封建势力的勾结,团结各阶层共同抗日反汉奸,建立真正革命两面派的政权”,为此须“十分重视伪干部的争取与利用,重视权威人士的争取与利用,建立两面派政权。”为使这一阶段成功过渡到第二阶段,即在群众中建立工作,就必须注意“我们的革命两面政策是积极的、进攻的,是为了争取群众,准备进攻敌人的一切条件,掌握维持是为了反对维持。”[10]1036-1037

冀南区在1941年后几乎沦为游击区,因此政权建设更需要运用两面派政策。由于冀南区暂时沦为游击区,“绝大多数的村庄是两面应付的办法”,因此“争取革命的两面派,便成了村政权工作的主要的一部分”。这种革命的两面派“一般都经过群众的反对才再行改造”,因此政权组织形式“多采取类似代表会的性质,经常举行会议,这样逐渐的发扬了民主。”[11]184-1851941年3月,邓小平同志在北方局关于冀南工作的结论中指出:可运用革命两面派政策处理敌占区、接敌区的政权问题。敌占区“主要是争取伪政权,打入伪政权作长期埋伏,应付敌人,保护抗日人民,进行可能的抗日工作”;接敌区“应争取保存抗日政府的组织和工作。但应容许运用革命两面派的政策,即使实际是抗日政府,但可另设村长应付敌人。”[8]2021941年6月,中央军委指示冀南区委在反“蚕食”斗争中,“在这些地区内应多采取两面派政策,加强伪组织伪军工作,多交朋友,不要大吹大擂。群众团体及政权只能采取隐蔽的方式,不能与根据地一样”。一切以保存自己、长期坚持为出发点[8]205。1942年2月,冀南区委要求各地区别接敌区和敌占区,灵活掌握两面派政策。首先,根据不同接敌区采用两种不同方式。在离日伪据点较远、我方占优势的接敌区,“着重于公开的非法斗争,而应付敌人是暂时的、不经常的。”在离据点较近、日伪占优势的接敌区,“则应更多的采用合法斗争”,着眼于长期战争,“各种抗日活动采取隐蔽的方式进行。”总之,“正确运用革命两面政策,是开展接敌区工作的中心问题。”因此,对我方占优势的接敌区的伪政权、伪组织,要“从发动群众反日反汉奸斗争中加以取缔。”在敌占优势的接敌区,“则主要是如何争取两面派,如何掌握伪组织,使其变为抗日两面派”。在敌占区,由于抗日政权不能公开存在,因此“在乡村中利用合法与非法斗争打击死心汉奸,争取两面派,帮助抗日分子,夺取村政权”成为必要的选择[8]286-289。1942年5月,冀南区委要求加强敌占区、接敌区的两面派工作,“把伪政权保甲、情报站、伪民众团体的组织经过艰苦的工作及复杂的斗争,变成我们灰色组织。”[8]3031943年1月,冀南区委要求进一步深化两面派政策,首先“将现有的一般两面派审查一下,多少是革命的两面派,多少是应付我们同时应付敌人的两面派”。对后者,应教育争取成为革命的两面派。这需要运用革命政策,一方面要依靠小部队活动的配合,另一方面须“秘密党的建设与革命两面派政策的运用适当配合。”[8]395

但是,边区在实施两面派政策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如1942年6月,晋冀豫五地委在总结磁县、武乡反“蚕食”斗争经验时尖锐指出:“对两面派的特点及其矛盾变化的规律掌握不够。对两面派政策平均使用,取消了地区的限制性”。对两面派,“只注意了两面派抗日的一方面,忽视了其依靠敌人的一方面,因此对其进步方面注意了争取拉拢,对其反动方面忽视了用抗日立场批评打击与孤立。”[10]371-372

三、村政权的改造

村政权改造是边区民主政权建设的基础环节,对中国共产党动员广大农民参加抗战具有决定性意义。边区党和各级政府高度关注村政权的改造工作。

晋冀豫区在建政初即试图通过民主选举村长改造村政权。但在民选过程中,“表现出地主豪绅对政权阵地的坚持,农民群众对政权的忽视。”[2]258这使晋冀豫区委更加认识到改造村政权的迫切性和现实意义。1938年10月,李雪峰同志在八路军总部、一二九师和晋冀豫区委主要干部会议上,指出村政权改造的现实意义。他要求:“组织村民大会、代表会、村政府,以代表会为最高权力机关;防止士绅地主操持政权。”[1]4181939年4月,晋冀豫区委分析认为:“摧毁帝国主义力量与封建力量结合的主要办法,是村政民主。”[2]2771939年11月,邓小平同志在太北军政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要求“迅速改造各级政权”,特别是村政权的改造,做到“村长民选是主要的,先从有保障地方作起,作为榜样。原则是保障我提之候选人能通过。”选举中要注意突出民生问题,“使民众站在自己利益的立场知所鉴别”。政府要积极介入,“与候选人以便利,培养其威信”,并相应地“清洗政权中坏分子,吸收士绅参加。”[2]691-6921940 年3月,晋冀豫区党委指出政权改造的中心环节,“最基本的工作是村政权的改造”,因为“村政权是最接近群众的行政基本单位,又是每一政策与法令的直接执行者”,所以,“如果村政权不好,任何法令进步法令都有被搁置和歪曲的可能。”[3]1121941年1月,李雪峰同志要求在政权建设中,“‘三三制’原则的具体运用,必须首先表现在村选中。为准备村选,就必须开始训练村干部,宣传动员,登记公民,进行试选,并慎重进行群众团体大选及支部选举,作组织上的准备基础。”[5]41941年4月,邓小平同志指出“三三制”原则在村区级政权中的运用,“应切实保证村区长的人选,掌握在党员和进步分子手中。”[5]2361942年12月,彭德怀同志在太行区干部会议上要求在村政权建设中,应配合减租斗争,“坚决地建立‘三三制’代表会议制,使村代表会议成为全村最高权力机关”,保障无产阶级、中贫农民、富农、不反共不反民主的小地主阶层、作坊主、开明士绅的阶级联合。“三三制”的贯彻需要“村长及其他行政人员应尊重群众团体的独立性”,也需要“群众团体亦应尊重村公所,不应把自己形成第二政权。 ”[10]954-956

冀南区村政权改造起步较早。冀南区村政权的改造,在先后经历过地主流氓专政和工农占优势政权两个阶段后,由于“两个阶层的斗争非常尖锐,彼此互相倾轧报复,甚至有些地主富农掌握政权后,不惜勾结敌人屠杀自己的同胞”。于是在经历“彼此互相倾轧报复”的惨痛教训后,政权转变为三三制或接近三三制的代表制形式,“农村统一战线也就逐步巩固起来了。”[11]185-1861937 年12月,冀豫晋省委指示直南特委,对现有政权,“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来首先从村政权到区县改造起,使它成为真正代表民众利益的行政机构”,[8]5争取“首先从村政权到区县改造起,使它成为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行政机构。”[1]84-851941年3月,彭德怀同志要求冀南区立即进行村政权的改造,“必须抓紧一村一村地发动群众的抗日斗争,联系到群众的迫切经济生活,逐渐地去改造村政权。”[8]1871941年12月,彭德怀同志批评冀南政权工作的不足,认为:“多数的县未执行三三制,至于区村更差。尤其是村级,不少村政权仍在土豪劣绅及对抗日动摇分子的手中”,因此他要求“积极的去改造村政权,首先从最坏的改造起,然后逐渐的在一定期间做到普遍改造。”[8]2551942年6月,宋任穷同志指出“改造村政权时,应打击村中恶棍”,特别要“严厉惩办党政军系统内贪污敲诈民财的恶棍。”[8]3121942年7月,冀南区党委指示在敌占区的村政权“应该努力争取伪政权成为革命的两面派。”在敌占优势的游击区,村政权“必须采取用忠实抗日、拐骗应付敌人的革命两面政策”,除由人民推选正派人士当村长外,“在群众的自发的要求下可推出各阶级的人士形成实际上的代表会商讨对付敌人的办法。”[8]3251943年1月,冀南区委指出:“必须切实的改造村政权”,做到“使村政权切实掌握在进步分子与基本群众手里,并保证我党的领导及工农小资产阶级的优势”,清除压制群众运动的土豪劣绅、恶霸坏人[8]391。

冀南区的村政权改造取得显著成绩。改造后磁县、涉县、林县25个村的281名村干部,地主6人占2.3%,富农53人占18.8%,中农96人占34.1%,贫农126人占44.8%。武乡、榆社、襄垣的598名村干部,地主39人占6.5%,富农92人占15.4%,中农257人占43%,贫农169人占28.1%,佃农41人占7%。可见,“中农占绝大多数,合乎我们社会特点,两头小中间大的客观情况,也合乎‘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的基本精神。 ”[12]

综上所述,晋冀鲁豫边区的政权建设,在贯彻“三三制”原则的基础上,又具有自身的历史特点和地域特色。一方面,边区政权建设在面临日伪疯狂“扫荡”,中心区暂时沦为游击区时,因地制宜地转换政权建设方式,采用培植”两面派”政权的方式坚持领导群众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另一方面,为动员群众参加抗战,边区政府强调对村政权的改造,尽力将村政权改造成为抗日民主政权的基础。

[1]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一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

[2]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二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

[3]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三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

[4]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工作组办公室,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中共冀鲁豫边区党史资料选编(第二辑上)[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210.

[5]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四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

[6]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太行抗日根据地(一)[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161-162.

[7]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六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

[8]中共河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冀南历史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党史出版社,1994.

[9]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七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24.

[10]山西省档案馆.太行党史资料汇编(第五卷)[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

[11]山西大学晋冀鲁豫边区史研究组.晋冀鲁豫边区史料选编(第二辑)[M].出版地不详,1980.

[12]太行革命根据地史总编委会.政权建设[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243.

K265.1

A

1672-4658(2016)03-0114-06

2016-04-20

2015年度厦门大学校长基金项目: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宏观经济管理研究.项目编号:0300zk1005

王明前(1971-),江苏苏州人,历史学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共党史等.

猜你喜欢

三三制两面派边区
老爸是个“两面派”
生活中的“两面派”
爸爸是个“两面派”
“三三制”政权下陕甘宁边区基层党建与乡村民意的互动博弈
生活中的“两面派”
适应“三三制”培养模式的化工基础实验教学改革
构建“三三制”推动资产合理配置和节约规范使用
“三三制”解读商业模式
战斗在皖浙赣边区的刘毓标
《中共闽浙赣边区史》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