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印度与西藏》摘译(一)
2016-02-19阿拉斯泰尔兰姆著梁俊艳译邓锐龄校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北京100101
阿拉斯泰尔·兰姆著,梁俊艳译,邓锐龄校(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北京100101)
《英属印度与西藏》摘译(一)
阿拉斯泰尔·兰姆著,梁俊艳译,邓锐龄校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北京100101)
摘要:本文通过大量英文原始档案,叙述了英属印度与中国西藏之间最初接触的过程,分析并指出中国在西藏拥有绝对权威的地位。文中将中国和西藏并举及称中国对西藏拥有宗主权等等这类西方学者普遍使用的错误提法,并不代表译者及本刊的观点,请读者明辨。
关键词:英属印度;中国西藏;最初接触
一、英属印度与中国西藏的最初接触,1766-1792[1]
到18世纪下半叶,西藏变得越来越封闭,最终导致整个19世纪内,西藏一直在深闭固据,对抗英国。这种变化主要由于中国加强了对达赖喇嘛领土的控制。7世纪,西藏曾在远东政治史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伟大的藏族首领松赞干布统一了西藏,定都拉萨,对印度和中国都给予了一定影响。松赞干布迫使唐朝中国的统治者与之结盟,缔造了拉萨与北京(此处作者有误,应是长安,今西安——译注)间密切联系的先声,这种密切联系成为后来西藏历史的主要特征。然而,直到元代,中国才能宣称对西藏拥有宗主权(suzerainty);也只有当清朝建立之后,中国才具体行使了这个宗主权。中国同西藏的关系与西藏在佛教世界里所占的地位密切相关。松赞干布加强佛教的信仰以控制西藏人民,但到以后更晚些时候,佛教才变成当今的藏传佛教。14世纪晚期,西藏宗教改革家宗喀巴创立了黄帽派(格鲁派),为创立活佛转世系统打下了基础,而活佛转世系统也便成为西藏政府的主要特征。随着权力和影响日益扩大,历代达赖喇嘛(其祖师是宗喀巴)开始卷入中亚政治。黄帽派在蒙古诸部族中迅速扩张,到了16世纪末,一位蒙古酋长俺答汗授予拉萨的喇嘛以“达赖”的头衔(“圣识一切”)。清朝政府很快意识到达赖喇嘛在涉及蒙古事务的政策上的重要性。18世纪,中国成为西藏的保护国,西藏首先在康熙帝统治下,后在乾隆帝统治下,最终,当1750年发生制度的变革,西藏最后一位世俗统治者下台,这种统治发展到登峰造极。从那时起,达赖喇嘛成为西藏的统治者,同时处理世俗和宗教事务。中国则派出一位代表,或曰驻藏大臣,以及一位帮办大臣驻扎拉萨,以确保西藏人遵守中国政策。
达赖喇嘛通过一位首席大臣和由四位从属大臣,即噶伦(Khalons)或称协摆(Shapes)组成的内阁——作为集体被称为噶厦(Kashak)——对西藏实施统治。达赖喇嘛绝非不受任何限制的独裁者。驻藏大臣和帮办大臣监视着他的言行,西藏各大寺院和各大贵族需要他安抚。自17世纪以来,达赖喇嘛的权力实际上已多少受到一些限制,尽管理论上并非如此,这主要由于日喀则附近扎什伦布寺的班禅喇嘛(Tashi,or Panchen Lama at Tashilhunpo)对其潜在竞争所造成的影响。18世纪后半期,扎什伦布寺这位化身的重要性已凸显出来。1751年,中国承认了达赖喇嘛作为西藏世俗首领的地位,但他们似乎并未赐给扎什喇嘛(Tashi Lama)以体制上相应的地位——虽用班禅(Panchen)这个词更为准确,但本书中更多使用扎什(Tashi)这个称谓,因为直到19世纪末期,英国人已经习惯用扎什这个词称呼班禅了。然而,达赖喇嘛未成年期间,拉萨摄政发现很难忽视扎什喇嘛的崇高威望,理论上扎什喇嘛的世俗权力仅限于日喀则,但其实际影响远远超越日喀则地区。约1758年,达赖喇嘛去世后,第六辈扎什喇嘛开始为自己寻求地位,这对拉萨的达赖喇嘛转世构成了竞争威胁。第六辈扎什喇嘛在蒙古和中国都倍受尊敬,他的影响甚至远达中国皇宫。他聪明智慧,能力极强,故紧紧抓住达赖喇嘛未成年期间拉萨世俗权力暂时虚弱的良机。正是这位扎什喇嘛,促成了英国使团第一次访问西藏。[2]
英国必然会与西藏发生某种联系,因为西藏的影响过去远远超出了其政治边界,至今犹然。沿喜马拉雅山脉,在拉达克(Ladakh)、拉胡尔(Lahul)、斯比提(Spiti)、噶瓦尔(Garwhal)、库马翁(Kuma⁃on)、尼泊尔(Nepal)、锡金(Sikkim)、不丹(Bhutan)、阿萨姆(Assam),以及缅甸(Burma),中国西部的云南和甘肃,都会发现与西藏种族及宗教信仰密切相关的人群。在通常承认的西藏的政治边界以外的很多国家,政治上都效忠于拉萨,如拉达克,锡金和不丹。正如我们将在拉达克这个例证中看到,这些国家与拉萨的政治关系,往往都离不开商贸往来。无论穿越喜马拉雅山的贸易,还是中国与西藏之间的贸易,既是一种政治表现,又是一种经济表现。同时,贸易还与宗教相关,不少西藏寺院都从事贸易,许多进出西藏市场的货物都由香客运送,因此,西藏边界内外两侧发生的政治变化都对商业发生一定影响,而对这种传统贸易模式试加改变也在政治上带来后果。这一事实可以通过18世纪60年代普里特维·纳拉扬(Prithvi Narayan)领导的印度廓尔喀人征服尼泊尔河谷,或19世纪30年代查谟(Jammu)首领古拉伯·辛格(Gulab Singh)征服拉达克得到印证。
在印度次大陆的商业中,尽管印藏贸易从来不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印藏贸易对喜马拉雅山地诸邦的百姓经济生活却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由此,改变印藏贸易的规模和方向,会对印度的北部边疆的政治稳定产生一定影响。就英国东印度公司而言,当其领土初次扩展到喜马拉雅山脉之际,印藏贸易又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因为在整个18世纪,西藏人从印度买入的货物似多于其卖往印度的货物,其收支差额主要用金银补偿。
当英国人初次在印度次大陆立足后,便意识到与西藏商贸往来的某些可能性,然而,并没有采取措施来发展这跨越喜马拉雅山脉的贸易,直到普拉西(Plassey)战役之后,他们发现自己已经控制了从孟加拉湾到北部大山脚下的广大区域。[3]英国在孟加拉(Bengal)建立统治的同时,廓尔喀人在18世纪60年代进行急剧的扩张,吞并了喜马拉雅山脚下构成今尼泊尔的诸多小邦,包括主要由尼瓦尔人(Newar)组成的加德满都(Katmantu)、巴德岗(Bhat⁃gaon)、帕坦(Patan),这几处地方恰好有恒河平原与西藏之间的传统贸易路线经过,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贸易路线的终点位于印度巴特那(Patna)。印度-廓尔喀人(Hindu Gurkhas)征服了种族和宗教都与拉萨密切相连的尼瓦尔诸邦之后,导致跨越喜马拉雅山脉的印藏贸易额明显下降。此时英国东印度公司正将印藏贸易视作与中国贸易处于入超局面损失了的硬币的补偿来源。印藏贸易是“有利可图的,……藉此(印度)进口大量黄金和许多其他珍贵商品”,公司正“处在此贸易下滑、硬币缺乏,致使商业的一切资源应自由流转不受干扰受到极端重视的时期内,很不愿意看到其领地从先前交往得来的好处被剥夺。”[4]
正因为这样,当1767年帕坦首领向英国求援抵抗廓尔喀人的扩张时,英国东印度公司做出了回应。金洛奇上尉(Captain Kinloch)带领一小支部队前往尼泊尔河谷帮助尼瓦尔人。由于进入山区前必须穿过尼泊尔低湿地带(Terai),他们无法适应当地疾疫肆虐的恶劣气候,金洛奇及其带领的士兵损失惨重。他们根本未能抵达目的地,尽管这样,但也多少牵制了廓尔喀的兵力,令其推迟一年征服帕坦。[5]然而,这次失败的远征却足以让东印度公司董事会(Court of Directors)成员相信,英国十分需要和位于孟加拉北部边疆的诸山国建立某种商贸往来及外交关系。董事会意识到,印度北部边疆不仅存在一条通往西藏和喜马拉雅诸山国的商路,而且还可以继而通向不可思议的中华帝国市场。如果东印度公司垄断一条通往中国的陆路,将会获得显而易见的好处:首先,可以绕过广州的贸易限制;其次,可以作为弥补从印度往英伦汇款的硬币来源。正如1768年2月董事会致函孟加拉所言:“我们要求你们尽可能地获得最好的信息:即我们能否与尼泊尔通商,我方布匹和其他欧洲商品能否不经过尼泊尔售往西藏、拉萨和中国西部。”[6]
东印度公司的一位外科医生詹姆斯·洛根(James Logan)将这一政策牢记在心,他在1769年底向公司提出建议,希望公司派他前往尼泊尔,“努力经过尼泊尔建立同西藏及中国西部各省的贸易”。洛根说,长久以来,他对孟加拉之外的山地各国十分感兴趣,他得出结论:“应聘用一位品行端正的人士经公司正式授权前往这些山国,并将能否在该地进行贸易往来的情况报告给公司。”他对廓尔喀用兵扩张之前的西藏与帕特纳间的贸易评价极高,敦促公司应在尼泊尔河谷的尼瓦尔首领需要的时候,竭尽全力支持。他补充道,这一政策必然令西藏的扎什喇嘛感到满意,因为扎什喇嘛长期以来与尼瓦尔王公(Newar Rajas)保持着密切联系。该计划令人颇感兴趣,而且还提议同扎什喇嘛培养友谊是十分值得的,这正预见此后不久黑斯廷斯(Hastings)所遵循的政策。1769-1772年担任孟加拉总督的约翰·卡提埃尔(John Cartier)对该政策表示支持。显然,洛根在1770年6月之前的某个时候带队出发了,只因廓尔喀人已经胜利征服尼泊尔整个河谷,英国的这类计划遂告结束。[7]
廓尔喀征服尼泊尔之后带来的短期结果是:孟加拉与西藏之间的贸易几乎被完全阻断。英国东印度公司迫切地希望恢复贸易,他们作出决定:既然没有希望利用当地土著首领将廓尔喀人赶出尼泊尔(这些土著首领曾反复向英国求援,却得不到帮助),现在的最佳办法便是重新发掘通往西藏的商路,以此取代途经尼泊尔的路。因此,1771年,董事会成员建议,在阿萨姆及不丹等地考察探险或许能发现一条通向西藏的新商路。[8]
1772年4月,华伦·黑斯廷斯(Warren Hastings)开始担任孟加拉总督。此时,不经过尼泊尔便同西藏开启某种外交关系及商业往来,已成为东印度公司的一个既定目标。甚至早在1767年金洛奇率远征军前往尼泊尔遭遇失败之前,这一政策就直指锡金、不丹以及阿萨姆(Assam)附近群山与布拉马普特拉河谷(the Brahmaputra valley)之间的地区。
就在1757年普拉西(Plassey)战役结束、英东印度公司取胜后不久,公司势力扩张所及的地区——嵌在一边是孟加拉,另一边是锡金、不丹等喜马拉雅山国的中间——遭到诸多干扰。不仅西翼遭受四处扩张的廓尔喀人的压力,不丹人也抓紧机会巩固或扩大影响至杜瓦地区(Duars,低湿地带)——杜瓦,不丹语,等同于尼泊尔语的低湿地带(Terai)——甚至渗入到更南部的一些国家,诸如库赤·比哈尔(Cooch Behar)。在此过程中,不丹人得到全副武装的苦行僧之援助(这伙由土匪,圣人,游方僧等的奇特组合曾在此动荡年代盛极一时)。到了1765年,由于不丹人及其苦行僧盟军卷入了颇具争议的继承问题,库赤·比哈尔的局势开始引起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注意。1766年初期,应许库赤·比哈尔军队世袭首领纳齐尔·迪奥(NazirDeo)的求助,莫里森中尉(Lieutenant Morrison)带领一支东印度公司武装军队与这伙入侵者(英国人眼中入侵库赤比哈尔之人——译注)在兰普尔(Rangpur)东北几英里的达拉(Dharla)和布拉马普特拉河(Brahmaputra River)交界处附近发生激烈冲突。亲临这激战现场的还有一位詹姆斯·伦内尔(James Rennell),他是孟加拉第一任测绘局长,很年轻,当时恰好在附近开展测绘工作,他在这场战斗中受了重伤。伦内尔卷入这场战争的事实表明,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孟加拉边疆及其以外地区十分感兴趣,故而才派出与公司最高管理层直接对话的官员对该地区开展积极调查。
1766年的这场冲突令当时连任孟加拉总督(Governorship of Bengal)的克莱武勋爵(Lord Clive)坚信,如果今后测绘局长还要进行类似的探险活动,务必配备足够的军事护卫力量,至少需要一个连的印度兵(sepoys)。1767-1768年冬季,伦内尔在重伤痊愈之后,带领上述兵力,重新穿越库赤·比哈尔地区,来到布拉马普特拉河谷以及似乎是不丹山地等地区。有证据表明,伦内尔此次的确试图前抵西藏,而且已深入到喜马拉雅山脚下才被不丹人阻止。换句话说,在1767-1768年间,英国在此地的活动十分积极,包括一支令人印象深刻的军事力量(一个由印度兵组成的连队,外加仆人、随从人员,大概超过一千人,甚至更多),穿越库赤·比哈尔,深入不丹。1771年,伦内尔接到命令,率领一支军事远征军,而非地理考察队,前往抗击敌人,尽管档案文献缺乏记载,但所谓敌人显然包括不丹人及其苦行僧组成的队伍。历史似乎又一次重演。[9]
1772年,不丹和库赤·比哈尔之间又一次爆发危机,迄今为止,这一事件被认为是英-不丹关系和英-西藏关系的起点,然而,如果我们对伦内尔著作的解释正确(更不必提及至少自1767年起公司的尼泊尔政策所包含的意义),这一事件仅象征着持续数年过程的一个阶段而已。1772年危机的重大意义不在于它是一个政策的起点,而在于其引发了更宽泛的外交兴趣,正是这些兴趣才使政策的贯彻执行成为可能。正如先前爆发的几次危机,1772年不丹与库赤·比哈尔之间爆发的危机致使不丹人反对库赤·比哈尔的王位继承人,他们认为不丹人应对库赤·比哈尔王位继承问题享有一定宗主权(suzerain rights)。库赤·比哈尔内部反对不丹的一派向东印度公司求救。当这派允诺接受英国保护的条件后,刚刚接任孟加拉总督的华伦·黑斯廷斯才答应提供援助。或许,黑斯廷斯将此次援助视为1766年以来伦内尔曾经设想的那个政策的合理的结论吧。他派出琼斯上尉(Captain Jones)率领一个连的兵力前往援助库赤·比哈尔。1773年,琼斯连续打败不丹人,接连的胜利引起廓尔喀人的警醒,廓尔喀人不愿看到英国在自己想占领的地区(不丹——译注)立足。他们向西藏派出一位使者,对扎什喇嘛指出英国占领不丹后的危险。扎什喇嘛也不愿看到英国占领西藏的属国,因而致函黑斯廷斯为不丹人说话。这封信于1774年3月抵达加尔各答。黑斯廷斯发现,1768年以来董事会成员一直建议的政策终于有机会得以实施。他决定宽容不丹人,并向扎什喇嘛派出友好使团。[10]
1774年5月,该使团在年轻的苏格兰人乔治·波格尔(George Bogle)的带领下出发了。波格尔在东印度公司服役三年,得到了黑斯廷斯的赏识。波格尔使团的目的包括四方面。第一,同西藏签订“友好亲善与贸易往来”条约,通过这个条约,波格尔将会“打开西藏和孟加拉相互平等地贸易往来”局面。第二,波格尔受命研究西藏的市场和资源,且要掌握一定资料;如没有这些资料,则无法制定增加印藏贸易额的计划。第三,这位年轻的使节受命调查西藏与中国之间的关系,注意有无可能运用西藏对中国的影响,改善英国与中国间的贸易和外交。第四,波格尔必须尽可能寻找一切有关西藏的人民、政治、风俗、道德等诸多方面令黑斯廷斯个人感兴趣的资料。[11]
1774年12月,波格尔抵达扎什喇嘛的驻锡地扎什伦布寺,他在西藏停留了5个月。他是翻越喜马拉雅山来到西藏、见到这片奇异之地的第一位英国人,但绝非第一位欧洲人。波格尔多次会见扎什喇嘛,与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扎什喇嘛对波格尔所述及的关于外面世界的一切都非常感兴趣,例如:英国在印度的权威,英国与俄国的关系,欧洲的技术发展等等。扎什喇嘛的圣洁庄严、聪慧过人也给波格尔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西藏僧人和英国官员之间结下的这种奇怪友谊正是波格尔此行的最大收获。没有扎什喇嘛的合作,因廓尔喀人武力扩张而遭受严重破坏的印藏贸易几乎没有复苏希望。而有扎什喇嘛的配合,或许会说服内战不休的不丹人允许通过不丹领土做些买卖。[12]
实际上,波格尔使团几乎没能开启经过不丹的另一条贸易路线。尽管1775年波格尔从扎什伦布寺返回途中与不丹首领德布大君(Deb Raja)协商了一项条约,尽管黑斯廷斯试图鼓励不丹商人参加在孟加拉的兰普尔(Rangpur)举行的一年一度的商贸会,兰普尔的贸易年会离不丹边界很近,但不丹政府仍然在西藏和印度商人穿过其领土往来的商路上设置障碍。[13]同波格尔一起前往西藏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报告说,当他于1775年末返回不丹时,他发现根本没有商人往来经过,而且与扎什伦布寺的书信往来也极为困难。[14]实际上,还要等十年,不丹路线才表现出一丝希望。尽管波格尔西藏之行没有获得开辟商路的成功,但所获得的政治成果大大地补偿了这一点。
1775年初夏,当波格尔返回印度之际,他为黑斯廷斯在将来处理跨越喜马拉雅山脉关系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明智的建议。首先,波格尔的成功显然在于他同扎什喇嘛之间的私人友谊。他无法访问拉萨——当时达赖喇嘛还未成年——因在拉萨的摄政怀疑波格尔此行的目的,中国的驻藏大臣很可能也抱有同样疑虑。[15]第二,波格尔强调,通过要求欧洲人获得在西藏自由游历的权利而试图匆忙打开西藏大门是必然行不通的。波格尔说:
“从前,欧洲人仅作为商人在印度斯坦定居,他们毫不费力地创办工厂,获得自由贸易权;但现在随着英国权力和地位的上升,令英人成为四邻(或指欧洲诸强国——译注)嫉妒的对象……拉萨政府认为我受英国人派来这里,是要窥探西藏,野心勃勃的英国或许会在今后发兵侵略西藏,而英国军事武器的优越性令其必然成功。我在不丹和西藏停留之际,竭力想让那里的百姓打消这种偏见。但我相信:只有让他们有机会获得与英国人更多的交往和更深的友谊,让他们看到英国人如何信守约定、其见解如何合乎中道,只有让他们与我们相互帮助,赢得那种国家之间、个人之间的信任,才能让他们倾诚信服。”[16]
经过此次西藏之行,波格尔似乎得出结论,英藏关系取决于两个还不太稳定的因素。第一,在达赖喇嘛未成年之际,波格尔可与能力较强、具有独立思想的西藏名人六世扎什喇嘛打交道,远离在拉萨的中国人的影响。第二,廓尔喀人的向外扩张征服严重威胁西藏及与西藏密切相关的喜马拉雅诸山国。正如波格尔所讲,扎什喇嘛认为,只有让廓尔喀王认识到西藏政府与孟加拉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关系,才最有可能令廓尔喀王“把自己的活动限制在本国之内”。[17]只有当英国保护西藏并反抗廓尔喀人对西藏的蚕食,才能有效减轻西藏人的疑虑。廓尔喀人的扩张为英藏关系的最初建立提供了动力,英国应利用这一点,谋求持久的英藏外交关系带来的利益。自然,廓尔喀人也意识到这一点,波格尔在扎什伦布寺的时候,廓尔喀人便竭尽全力地阻止扎什喇嘛与这英国代表交往。[18]
通过在西藏的经历,波格尔得出结论:东印度公司从他与扎什喇嘛的友谊中获取的好处,远大于其在跨越喜马拉雅山开展贸易往来所获的利润。西藏是中国的后门,也很有可能成为英国绕过在广州贸易及外交方面遇到的麻烦的一条路。黑斯廷斯在派出波格尔使团之前,很可能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然而,正是波格尔本人在扎什伦布寺与班禅喇嘛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详细地向公司及黑斯廷斯展示了西藏可能在英中关系中起作用。波格尔发现,西藏的转世喇嘛对清朝历代皇帝有很大影响,皇帝“出身为鞑靼血统,宣称信仰喇嘛教,并尊奉喇嘛为他们信仰的首领”。在这方面,六世扎什喇嘛有着无与伦比的影响力,“他的性格和能力令他赢得了皇帝的偏爱”,因而“他的意见在北京朝廷有很重的份量”。扎什喇嘛向波格尔承诺,他会向北京一位有影响力的喇嘛写信,多多夸赞英国,如此,或有希望东印度公司将来能派出使团,经由西藏抵达中国首都。虽则波格尔对此计划和前景“并不乐观”,他也没有完全放弃“将来总有一天要去看看北京”的希望。[19]
波格尔此行表明,英国对喜马拉雅之外地区的政策主要有三个密切相连但又截然不同的目标。同扎什喇嘛的友谊在抑制动荡不安的不丹局势方面有最重大的价值,由此可避免导致类似英国在1773年代表库赤·比哈尔干涉不丹等边界事件的发生。扎什喇嘛的影响可令经过不丹从孟加拉通往西藏的贸易路线保持畅通。此外,身在北京的喇嘛为英国求情,还能为东印度公司派使团前往中华帝国带来一线希望,如果此使团一行成功,英国在广州的贸易或许会有较大改善。总之,这些目标都是财务方面的。边界危机可能导致东印度公司发动费用昂贵的战争,但恢复先前的印藏贸易则会使硬币与日俱增地流入东印度公司。此外,改善广州的贸易情况或许还能令公司在中国销售更多英国生产的商品,从而减少英国为购买茶叶支出的银圆数量。实际上,这些目标同东印度公司本阶段在印度和对东印度群岛和中国的总政策完全一致。正是在此政策下,黑斯廷斯于1778年派查普曼(Chapman)前往交趾支那(Cochin China),其奉行的指令与1774年波格尔西藏之行的指令如出一辙。[20]对黑斯廷斯而言,西藏作为硬币来源,有助于解决英国的财务问题而颇具吸引力;基于同样的财务问题,1786年,黑斯廷斯的继任者麦克弗森(Macpherson)建立槟榔屿(Penang),背后的动机之一也不外如此。麦克弗森认为,在马来西亚开辟市场销售英国和印度商品,可以换来硬币,“用作从中国市场购买茶叶的基金,以代替从印度向中国出口硬币的极严重的亏损。”[21]西藏只是可供解决英国同中华帝国外交及商贸关系中存在问题的几个方向之一。正如霍尔登·弗伯(Holden Furber)指出的,1783-1793年间这些问题既是英国在印度,也是在欧洲诸多利益中最重要的关注之处。[22]因此,董事会成员赞同黑斯廷斯结交扎什喇嘛的建议也就不足为奇了。[23]就连菲利普·弗朗西斯(Philip Francis)也不得不承认,尽管“我对与西藏交往带来的贸易利好前景绝没有总督那样乐观”,但西藏计划仍具一定价值[24]。
当然,英国与扎什伦布寺间的友好关系带来的好处绝不仅限于派出一次使团就可满足。黑斯廷斯深明此理。在波格尔使团返回印度后几年内,公司立即采取行动巩固第一次派使团赴藏取得的胜利成果。扎什伦布寺与加尔各答继续书信往来。扎什喇嘛希望在孟加拉建立一所寺庙,1775年东印度公司便答应租给他一块地修建寺庙。1778年,东印度公司将这块土地作为礼物永远赠送给扎什喇嘛。[25]1775年底,扎什喇嘛给黑斯廷斯送去一点金银作为礼物,立即被黑斯廷斯送至(伦敦的)董事会去化验。[26]在双方交往过程中,充当黑斯廷斯和扎什喇嘛信使的正是普南吉(Purangir),一位经商的香客(gosein)。1774年,他带来扎什喇嘛的第一封信,陪同波格尔前往扎什伦布寺的也有他。公司打算在1776年派另一位欧洲人汉密尔顿(Hamil⁃ton)前往西藏拜访扎什喇嘛,但没能成功。汉密尔顿曾陪同波格尔赴藏,并于1775年底前往不丹,调查不丹全境的贸易的种种情况,并试图与西藏保持接触。然而,正如他在1776年5月写给黑斯廷斯的信中说的,“从当前扎什伦布寺的特殊情况以及拉萨政府不近情理的嫉妒来看,我准备拜访西藏的计划只能告终。”[27]1777年,汉密尔顿再次前往不丹,也未成功。[28]
汉密尔顿没能重复波格尔西藏之行的原因,充分证明当时英国与西藏之间的关系并不稳固。波格尔和黑斯廷斯都相信,扎什喇嘛是真心实意地对英国东印度公司友好。他努力为自己和自己的办公厅谋求一种既独立于西藏拉萨政府、又独立于中国的地位。的确,他还想在万一廓尔喀人进攻其领地时寻求些帮助。他不仅同英国东印度公司建立了联系——正是这位扎什喇嘛首先采取行动,促成了波格尔西藏之行——与此同时,他也同贝纳勒斯(Benares)和蒙古首领建立了联系。但在如此行事的过程中,他表现得极为小心谨慎。他不希望公开违抗中国政府的权威。他说道,中国派一位使者来扎什伦布寺,使汉密尔顿不能前来西藏拜访他了。此外,拉萨当然强烈反对又一名英国人如此紧步波格尔后尘。最后,蒙古一些酋长很快就要会集于扎什伦布寺,酋长们自然不希望届时会有一位欧洲人在场。[29]1775年7月到达加尔各答的扎什喇嘛致黑斯廷斯的信里,述说了他的困境:
“由于西藏处于中国皇帝的绝对主权(the ab⁃solute Sovereinty)之下,中国皇帝牢牢控制着西藏的一切事务,西藏和任何外国发生联系或产生友谊都会让皇帝不悦,因此,我无权向您派出任何信使——然而,完全将您从我脑海中抹去是不可能的,我会永远为您的幸福安康祈祷——同样,我希望您也时时赐告我们有关您的健康的消息。”[30]
1779年,黑斯廷斯认为,派出第二次波格尔使团前往扎什伦布寺的时机似乎成熟了。长期以来对英国东印度公司似怀敌意的拉萨摄政去世,达赖喇嘛终于成年,他不久前在扎什喇嘛主持下受了戒,似乎都支持这一计划。波格尔第二次出使西藏的目的,与其说是想促进印藏贸易,不如说是想利用扎什喇嘛和中国皇帝之间的关系,促成英国使团最终前往北京。正如黑斯廷斯所言:
“经过利用扎什喇嘛,……我倒希望经由他的介绍,或者通过英国政府的代表,实现我们与北京朝廷开展对话。现在,我还不可能指出:这样一次具体的交往会对打开新的贸易渠道,或在我们求得(中国)改正对我们一向不公平的待遇上及本公司的利益扩大上,带来哪些具体好处。我们现在好像在未知的海洋上航行,我们考察不是为着获得任何特定或预设的目标,只是为着发现海洋中蕴含着什么。在这样一个全新且遥远的地方进行探险,我们只能建议仅为某种可能性而探索,尝试的结果有可能获得辉煌圆满的成功,也有可能只是满足一些无用的好奇心,但风险并不大,因而此计划值得像我们这样蒸蒸日上的国家实施。英国东印度公司同仁十分赞同并推荐这个计划,并认为完成该计划的方法也颇有希望,不容忽视。而扎什喇嘛的声望以及他迄今表现出的对我国的友好意向,为该计划带来颇具希望的前景,这也是我们能够完成该计划的唯一条件。”
由此,波格尔得到指令,“尽量通过西藏喇嘛与北京朝廷建立联系,如有可能,许可前往北京”[31]。正如波格尔提到的,英国东印度公司迫切地需要和中国朝廷建立某种直接往来关系,如此,至少能让广州的英国人收集一笔巨款,波格尔估计在150万英镑至200万英镑之间,这是中国商人欠英国商人的钱。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州的贸易“经常遭受骚扰和压迫,其负责人全没有同北京清廷建立联系交涉的任何渠道”[32]。
扎什喇嘛出发前往中国觐见清朝皇帝的消息传来,波格尔的去藏行程很自然被推迟了。因此,波格尔能否重复1774-1775年间的西藏之行变得悬而不决。然而,尽管情况发生了变化,英中关系的改善仍存有一线希望,因为扎什喇嘛曾承诺,他还会在北京尽全力帮助波格尔获得来京的通行证。一旦波格尔有了通行证,印度就会获得消息,波格尔就可以出发前往,和他的老朋友在京相聚,而此行可能途经广州。
然而,1780年,扎什喇嘛死于天花,而此前在办理波格尔通行证方面还没有取得任何进展——甚至传来流言蜚语说,正因为扎什喇嘛向英国东印度公司表示友好,才被中国人害死,但现在看来这毫不可信。[33]1781年,波格尔也去世了,黑斯廷斯失去了英国东印度公司中最有西藏经验的英国人。人们或许会猜测,如果波格尔能有机会访问北京,结果会是怎样。他很可能是作为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使节,而非英格兰国王的使节前往北京;他也很可能不会像马嘎尔尼(Macartney)和阿美士德(Amherst)那样,过多计较“面子”问题,因而不大可能会发生“叩头”之争。波格尔具备着应付那种拐弯抹角的东方外交的技能和策略,从他成功地与扎什喇嘛结成友谊来看,便是明证。他有从事那种谈判所需的耐心和智慧,这种谈判本是需经双方长期友好相处才能取得结果的。在黑斯廷斯的指令下行事,波格尔往往有一定的行动自由,而后来的代表都不再拥有这种权力。波格尔极其审慎明智,会最大限度地利用来到他身边的任何机会。
黑斯廷斯并没有因为波格尔和扎什喇嘛之死而放弃他的西藏计划。新任扎什喇嘛——是一个婴儿,人们认为第六辈扎什喇嘛的灵魂就移居在这个婴儿体内——他的坐床典礼为黑斯廷斯提供了第二次派使团前往扎什伦布寺的机会,此行将带去英国东印度公司对新任扎什喇嘛的良好祝愿。这项任务交给了黑斯廷斯的一位亲戚,萨缪尔·特纳(Samul Turner,又译作忒纳——译注)。特纳于1783年出发前往扎什伦布寺。由于新任的扎什喇嘛是一位婴儿,黑斯廷斯并未指望特纳能够复制波格尔的成功。正如1783年4月或5月黑斯廷斯致函麦克弗森(Macpherson)指出的那样:“我并不指望特纳使节能取得多大的成功,但其西藏之行至少可以满足我的好奇心”[34]。此次令总督颇为满意的是,他发现特纳也具有波格尔那种“沉着镇静,耐心,善解人意”的优点,“并不比波格尔逊色”。[35]因此,从一开始,第二次扎什伦布寺之行只不过巩固一下1774-1775年乔治·波格尔那一行取得的友善情谊就可以了。特纳相信,只要有耐心,原本由于第六世扎什喇嘛圆寂而受阻的计划有可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不遗余力地继续保持波格尔开创的友谊,而实现这一目的的最佳办法就是建立印藏贸易。正如1784年特纳在返回印度途中所说:
“无论孟加拉政府与西藏首领们之间在任何时候建立正常往来关系,我都会将其视为我们同中国往来的可靠基础:通过与西藏建立联系这一媒介,我们很有可能到达北京。”[36]
特纳敦促公司尽可能促成穿越喜马拉雅山脉的有利可图的商业贸易。当他刚从西藏返回印度,黑斯廷斯就按该建议行事了。在1784年4月,他发布了一纸公告,邀请本地印度商人加入穿越不丹与西藏开展的贸易“探险”,仿佛特纳的外交活动已最终获得了不丹答应在合理的条件下通过其国境,还要求次年2月,本地商人要组成一支队伍。与公告一起贴出一份能在西藏市场行销的商品明细单子,列举诸多商品名称:次等布匹,衣料,廉价手表,钟表,小装饰品,鼻烟壶,嗅盐瓶,小折刀,剪子,贝壳,靛青,珊瑚,有瑕疵的大珍珠,琥珀,手套,粗棉布。作为回报,商人们可能带回金粉,银子,取自麝鹿的麝香,牦牛尾巴(用作驱赶蚊蝇的掸子)和羊毛。这是第一次探险,理应成功,所以英属印度政府决定免去了所有税收。[37]1785年,“探险活动”如期举行,似乎取得了预想中收益颇丰的成果。然而,正当陪同这些商人一同前往扎什伦布的普南吉返回印度汇报成果之际,黑斯廷斯已出发前往英格兰,那里将有不少审讯(trials)[38]等待着他[39]。
黑斯廷斯的离去虽然致使英藏关系节奏放缓,但并未彻底停止。例如,在1786年1月,黑斯廷斯离任后担任代理总督的麦克弗森评论道,英藏贸易的稳步上升、扎什喇嘛的顾问写来友好信函,都让人有充分理由相信,西藏很快就会安排英方与中国皇帝建立直接往来关系。[40]翌年,董事会注意到,不丹依然对英国东印度公司保持友好态度,并没有在横越喜马拉雅山通往西藏的贸易途上设置障碍。因此,公司目前最好还是继续结好扎什伦布寺,或可主动建议在孟加拉再赠予一座寺院的寺址。公司确信,扎什伦布寺的摄政很可能会欣然接受这份礼物,因为此时第七世扎什喇嘛还未成年,该摄政管事,特纳在西藏时曾同他缔交。[41]
英国东印度公司始终认为,孟加拉同西藏做买卖最具吸引力的特征之一在于收支相抵后,还有剩余,这极有利于印度。重商主义的理论是反对出口金银,然而,仅仅通过出口英国制造品来资助英国在广州购买中国茶叶是不可能的。解决该问题的办法之一,就是鼓励印度当地贸易来增加流入东印度公司领地的硬币数量。另一个解决办法就是寻找类似鸦片这样的商品,因为鸦片在中国销售得十分快。第三个解决办法便是在印度培植茶树,从而尝试着不再依赖从中国进口茶叶。18世纪后期,英国东印度公司要求得到中国茶叶的样本,从而印度翻开了它种植茶叶历史的新篇章。于是,西藏又一次变得重要起来,因为西藏不仅是通往中国首都的后门,也是通向中国西部茶叶种植区的后门。至1789年末,有人曾建议派一位福斯特(Mr.Foster)先生沿着这条路线前往中国。这个计划,正如大家想到的,未能实现,从中国找来技术熟练的种茶工匠之极为困难,以致妨碍了印度种茶业的发展,直到1842年《南京条约》签署后,情况才有所改变。然而,皇家协会(Royal Society)主席约瑟夫·班克斯爵士(Sir Joseph Banks)这以前就坦言支持印度茶叶种植,马嘎尔尼勋爵(Lord Macartney)1794年从中国返回,也这样地说。[42]
就在黑斯廷斯返回英国不久,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州遭遇的困境促使董事会成员和监督局(Board of Control)相信,必须派出一个英国使团去北京了。可能是波格尔、特纳入藏取得同清帝国内的重要官员(important officials within the Chinese Empire)友谊的成就在打这个主意上起了一些作用。1787年,卡斯卡特中校(Lt.-Col.Cathcart)奉命率领使团去北京。有线索表明,这次卡斯卡特使团与早期派往西藏的使团并非完全没有关系,因为有人提议须取道西藏前往中国。然而,公司监督局否决了该建议,理由是这样的旅行,“路途过于漫长和危险,不宜启行,而且能否取得成功也难预定”[43],于是,有人建议卡斯卡特取道广州抵达北京后,应派其秘书阿格纽(Agnew)经西藏返回印度。[44]
经过西藏这条渠道建立起英国同中国权力核心的关系,对英国东印度公司,有明显的好处。英王特使可能获取的与中国海路贸易条件的任何改善,都必将使英王的所有臣民普霑实惠。正如1787年邓达斯(Dundas,监督局的成员——译注)告诉董事会成员:不可想象“大不列颠国王与中国皇帝进行协商中,不得不接受带有限制的协议,即出于必需国王得通过一个独占的垄断性的公司来与中国进行贸易”[45],然而,促成一条贸易线路的终端在东印度公司属地之内,则显然是另外一回事。促进改善跨越喜马拉雅山脉的贸易不会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垄断带来任何威胁。
由于卡斯卡特在去往中国的途中在船上死去,卡斯卡特使团没能成行。1792年,使命与此类似的马嘎尔尼勋爵使团,派往中国,这一计划再度复活。虽然马嘎尔尼使团的直接目标还是要求中国改善英国人在广州的贸易情况,但仍有些线索表明,考虑过采取走西藏路线。同卡斯卡特获得的指令一样,在马嘎尔尼领到的指令中,英国东印度公司监督局成员邓达斯费了大力坚决地指出,英国大使不应通过西藏线路抵达中国。[46]正如卡斯卡特使团那样,马嘎尔尼严肃认真地考虑了西藏线路作为北京和英国东印度公司之间交通途径的可能性。在船只驶向中国途中,他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当船只离开苏门答腊岛(Sumatra)时,马嘎尔尼写信给邓达斯说,他刚刚向那时已是印度总督康华利(Cornwallis)建议,康华利应当“不仅通过广州,也要通过西藏和我(马嘎尔尼——译注)联系,我提议离开北京也走这条路回来,为了让你(康华利——译注)更早知道——如果可能的话——我到达那里的首都(Capital)以及我在那里可能取得的成功情况。”[47]
当马嘎尔尼书写包含这层意思的信函之时,他并不知道喜马拉雅山脉的局势已发生剧变,西藏路线已完全行不通了。马嘎尔尼了解黑斯廷斯的对藏政策——当特纳从扎什伦布寺返回印度时,马嘎尔尼正担任马德拉斯(Madras)长官(Governor)——然而,当时通信的滞后性使他对已发生的事件完全蒙在鼓里。这些事件不仅令黑斯廷斯的事业受挫,而且也危及到马嘎尔尼本人中国之行的成功。
1788年,廓尔喀人入侵扎什喇嘛的属地,越过边界侵占了西藏的若干地点。这一事件的直接原因尚不清楚,但主要无疑是由于廓尔喀国家的扩张性本质。由于英国同扎什伦布建立联系,在某种程度上遏制了廓尔喀对锡金和不丹的图谋,廓尔喀人开始把目光落向北面的西藏,在那里他们可以肆行掠夺,对抗英国,让自己的士兵有事可做。不足为怪,已故扎什喇嘛的兄弟之一(此指沙玛尔巴——译注)被迫流亡尼泊尔之后,将西藏的巨大财富告诉廓尔喀人,这笔财富极大地刺激了廓尔喀人,他们听信了沙玛尔巴的话,站在沙玛尔巴一边进攻他在扎寺的敌人。一旦廓尔喀人决定进攻西藏人,他们便毫不费力地找到一个开战原因:长期以来,尼泊尔人声称有为西藏铸造货币以便流通的权力,故有铸币权的争端,又对西藏征收其出口尼泊尔的盐税不满的争端。西藏人没什么兵力反抗廓尔喀人入侵,只能在许诺赔偿廓尔喀人大额赔款之后劝入侵者撤离[48]。然而,在此项安排商议之前,扎什伦布寺当局想起了黑斯廷斯派出的两名特使曾作出的友好允诺,因而向英国求援反抗廓尔喀人的入侵。印度总督康华利(Lord Cornwallis)模棱两可地予以回复。显然,康华利不愿卷入这场喜马拉雅战争,不愿采取任何被廓尔喀人视为敌意的行动,他只想从当前喜马拉雅的局势中获利。在给扎什伦布寺的回复中,他承诺自己不会援助廓尔喀,但补充说,也不会为西藏人提供任何积极援助,英国东印度公司无力承担起一场山地战争的开销,而且廓尔喀人也没有向英印政府挑衅过。在中国皇帝没有要求他这样做的情况下,他不会干涉与中国皇帝的属国相关的事。或许,康华利的回复极不坦诚。如果公司在北京设有一位代表,且与中国政府关系密切,那么,他的答复就会不一样了。康华利话的含义是,如果现在扎什伦布寺运用其影响令英印政府与中国政府建立联系,一切还来得及。如果西藏这么做,将会非常符合西藏自身的利益。[49]
显而易见,从此次通信可知,尽管康华利本人对印藏贸易的价值有所了解[50],但值此贸易面临尼泊尔势力增长和扩张将受到损害时,他对此的关怀却远远不及乘藏人困难时刻让藏人承诺促成英国代表得驻北京那样深切。
然而,康华利对西藏人请求的答复送出的太晚,根本没有对西藏政策造成任何影响。等这封复信抵达扎什伦布寺时,西藏人已和廓尔喀人讲和,达成妥协。此次英属印度政府对西藏求助的回复造成的唯一结果是可能向扎什伦布当局证明,英国东印度公司对西藏的友谊绝非波格尔和特纳屡屡承诺的那般大公无私。
1791年,廓尔喀人再度入侵了西藏。这一次他们深入后藏,强占了日喀则和洗劫了扎什喇嘛的驻锡地扎什伦布寺。1792年初,正当廓尔喀人满载着他们的战利品缓慢地向自己的领土撤退之时,一支强大的中国军队抵达西藏。廓尔喀入侵军遭到致命打击,被迫妥协。他们交出抢掠物品,同意每隔五年向北京派出朝贡使团。中国人乘此次干涉的机会加强了对西藏的控制。他们设计了一种新办法来遴选达赖喇嘛。这个办法令中国在选择新任喇嘛的过程中拥有了很大发言权,因为看来掣签绝非一眼看去那般随意为之。[51]自1792年之后,中国人在西藏拥有的权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
在第二次尼藏危机中英国的外交政策和1788-1789年间第一次尼藏危机爆发时的外交政策一样地不成功。英国东印度公司收到来自廓尔喀和拉萨当局的信函,拉萨来信包括藏文和汉文两个版本。廓尔喀人的来信是为了寻求公司的帮助,而拉萨政府的来信则以劝诫的口吻要求英国保持中立。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政策是企图利用藏尼两方中的一方压制另一方。公司为双方调停的同时,却私下通过公司驻贝纳勒斯(Benares)代表乔纳森·邓肯(Jonathan Duncan)向廓尔喀人暗示,如果廓尔喀愿意在当时与英国签订一项开展英尼贸易的条约,那么,作为回报,英国将会武装援助廓尔喀。1792年3月,英尼签订商约,规定对于印度商人在尼泊尔或途经尼泊尔贸易时征收不超过2.5%的税收。然而,当发现英国东印度公司除了在双方之间调停之外,并不会提供任何援助时,廓尔喀人自然感到被英国愚弄了。另一方面,在西藏,人们似乎都有了这种印象:英国已派军援助廓尔喀人抵抗中国人和西藏人。英国东印度公司给藏尼双方都没有留下好印象。[52]
实际上,康华利主动提出由东印度公司从中调停的态度是颇为认真的。1792年9月,康华利派基尔克帕特里克上校(Colonel Kirkpatrick)前往尼泊尔从中斡旋,但等基尔克帕特里克上校抵达尼泊尔之际,战争已结束很久了,廓尔喀人已经同中国人达成妥协。基尔克帕特里克上校观察到,喜马拉雅山附近的局势发生了对英国不利的明显变化。首先,孟加拉同西藏之间的贸易现已完全终止,恢复印藏贸易的唯一希望便是寄托于经由尼泊尔一线:或许,英国商品可先运到加德满都,然后再由尼泊尔商人向西藏运输。[53]其次,中国的干预似乎令西藏从一个可能有助于改善英中关系的因素变成威胁英国商人在广州贸易的因素。正如1792年基尔克帕特里克上校理解的,尽管中国重新控制西藏的可能还不甚明显,如果“中国人在我们周边地区永久驻扎下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的边界事件将或多或少扰乱在亚洲另一端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与中国人之间的贸易关系”[54]。基尔克帕特里克上校认为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应当纳入不久将前往北京的马嘎尔尼勋爵议事日程上,马嘎尔尼勋爵将与中国皇帝商讨。[55]
马嘎尔尼使团前往北京,恰逢西藏发生这一系列重大事件,然而,直到1793年12月,马嘎尔尼抵达广州,此时他已完成使命并准备返回英国,从来没有从英国人处听说此事;当马嘎尔尼前往热河觐见皇帝途中,倒是从中国人那里听到此事,正因为此,极为震惊。中国人十分生气,认为英国在最近发生在尼泊尔的战争中与中国对抗。1793年8月16日,马嘎尔尼在他的日记中提到,“我得知此消息后万分震惊,但我立刻告诉他们,此事绝无可能,并以最坚定的态度极力驳斥了这种观点。”之后,他感觉英国出兵援助廓尔喀人的故事或许只是(中国人)“考验我的一种伎俩,他们可能想发现我方的兵力或我方的邻近其边界的地区的情况”。几天之后,当中国人询问马嘎尔尼“孟加拉的英国人是否会出兵援助大皇帝,击溃叛军”时,他更加确信自己得出的结论了。据此,马嘎尔尼否认了第一个问题,理由是:英国领土与发生战争的喜马拉雅山脉附近相距遥远,因而英国不可能干预任何一方,这依据显然不够充分。对于第二个问题,他认为这不过是在考验他的诚意,因此他不得不说,英国不会援助中国人。[56]但是,没过多久,马嘎尔尼便不得不承认,在北京的中国人坚信英国在这场战争中是反对中国的,或许在西藏的中国军队统帅福康安以前在广州任总督时被某个英国人侮辱过,因而对该事件故意曲解,找到了复仇机会。马嘎尔尼会见了这位刚刚从西藏战场上回来的中国司令,发现福康安对自己的态度颇为冷淡,就算这位大使怎样发挥其魅力都无济于事。[57]
马嘎尔尼认为,中国人对于英国在最近发生于喜马拉雅的危机中扮演角色的误解,是他此次出使失败的主要原因。陪同马嘎尔尼出使的斯当东(Staunton),后来撰书记述此次出使全过程。斯当东认为,卡斯卡特使团没能抵达目的地是最大的悲剧,因为如果卡斯卡特成功了,那么,在廓尔喀人开始攻击西藏的时候,就会有一位英国代表常驻在北京。斯当东指出,在这种情况下,皇帝必然会请求英国援助保护其西藏属国,而不会依赖自己的军队,因为近年来清军在战场上的表现并不怎么成功。如果英国给予清廷如此援助,必将从外交上获得不少好处。[58]此外,加之中国势力在距离英属印度边界如此之近的地方迅速增长,除非经解释得到澄清,将在未来产生严重后果,斯当东认为:
“如果将来中国皇帝一旦乘印度东部边界诸国王公之间的矛盾与不和,进行干预,……那时英国和中国政府会有更多互相讨论的机会;无需因各自属国或盟国之间的纠纷而互相戒备。”[59]
马嘎尔尼认为十分有必要澄清双方的误解,故应再派使团前往北京,其理由是只有中国人省悟其对英国喜马拉雅山政策疑虑是错了,英华关系才得改善;中国人这样的疑心已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印度属地的边界上制造了一种危险状态。此外,若中国人一旦打消疑虑,或许英国还可以从近期喜马拉雅山附近发生的重大事件中取得好处。1794年2月3日,马嘎尔尼在写给约翰·肖爵士(Sir John Shore)的信中提到,中国人已经知道了英国的势力在中国边疆附近的地区相当强大。他写道,“我们在孟加拉的政治声势以及其他动机,都有利于我们所期盼的英国商业完全扩展覆盖整个中华帝国。”
尽管英国并没有如马嘎尔尼所建议的那样立即派出第二个使团,但伦敦非常重视有关藏尼战争引发的中英误解。因此,在1795年,伦敦向北京致信就此事说明自己的情由。翌年,中国乾隆皇帝致函英王乔治三世,几乎以一种居高临下施恩的口吻指出,毕竟英国或许未帮助过廓尔喀人。英国曾主动调停过,但为时太晚,根本没有对战争进程造成任何影响,也正因为如此,清帝并没有觉得应当感激英国。[60]
马嘎尔尼使团并没有促使英中关系有明显改善,1795-1796年间的通信也没有结果。[61]对于此次出使失败的原因,与其说是中国一方对英国在1788-1792年间喜马拉雅危机中起的作用有所误解,倒不如说中国的外交观念的性质是决定马嘎尔尼出使失败的真正原因。中国皇帝是绝不会同外国有平等关系的,对中国人来说,外国使节不过是带着贡品来北京承认天子的最高权威的人罢了。在这种情况下,英王派出任何合格的大使都会和马嘎尔尼使团取得一样结果。只有波格尔和黑斯廷斯所预期的那种使团,见风转舵,机会主义,灵活多变,随时准备为获取商业利益而牺牲尊严,才有可能获得成功。英国使团第一次出使中国的失败有些原因,其中西藏和喜马拉雅起的作用微乎其微。然而,当时的英国人并不能完全理解此点,而是将尼藏战争危机和马嘎尔尼使团出使失败,当作前因后果关系联系来看,这种印象由此延续下来,影响到此后的英国政策。
两次藏尼危机致使中国在西藏的力量大为加强,这对黑斯廷斯及其继任者试图采取的政策不啻是一个决定性的打击。中国军事实力在西藏的展示,在很多年间对于任何有意追随六世扎什喇嘛步伐的西藏人而言,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直到1895年,中国被日本打败,在年轻的十三世达赖喇嘛领导下,西藏人才感到自己已足够强大,并有决心公开地贯彻执行自己独立的外交政策。当然,英国东印度公司十分清楚最近喜马拉雅地区的政治结盟出现了决定性变化;特纳1792年12月写给他的上司就说,最近西藏事件“将使中国人比以往更强有力地控制住诸国,并加固其权威,而以往诸国只不过尊敬中国为上国而已。”[62]但是,公司还不确信此事究竟如何影响了其利益。1792年之后,想要获得西藏及喜马拉雅山国情况的准确情报变得异常困难。一方面,普南吉以及和他一样的商人香客,都被西藏人和中国人坚定地视作东印度公司的代表,严禁进入西藏境内。然而,信息匮乏并不能减少东印度公司对西藏的兴趣,还不时采用黑斯廷斯时代的计划直到1814-1816年英与廓尔喀战争结束时。正如读者会在下一章看到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仍然希望西藏的金银能够流入英印统治区,而且多次试图打开经由尼泊尔通往西藏的商路。公司依然认为,英国与西藏及喜马拉雅山国之间的关系或许仍与英商在广州的地位密切相关,但具体采用什么方式似乎还不甚明暸,不像黑斯廷斯时代那样,计划便是将乔治·波格尔第二次派往扎什伦布寺。英国在喜马拉雅地区的活动和外交,让广州的中国人相信东印度公司有实力,是否就对公司在中国的商人有所裨益?抑或,这是否会激怒中国皇帝,并让他坚决不信野蛮的欧洲人,由于缺乏可靠的史料,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在廓尔喀入侵西藏期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看法时常左右摇摆。由于这个原因,英国对西藏政策颇为无效。然而,正如我们很快从下文中可以知道,对印度北部山区边界之外持续的兴趣,对于英国将其影响扩及喜马拉雅地区至关重要,如西边扩及库马翁,噶瓦尔,萨特莱杰河谷,斯比提,拉合尔,某种程度上还包括克什米尔,东边深入锡金,不丹,以及阿萨姆喜马拉雅地区。甚至廓尔喀战争后尼泊尔得以继续保持独立,也将是公司理解了中国在西藏地位的意义的结果。显而易见,英国对西藏的兴趣并没有随着华伦·黑斯廷斯的离任而消失,甚至也未随1792年的灾难性事件而湮灭。然而,我们可以公允地说,正是在华伦·黑斯廷斯统治印度期间,英国的影响远远渗透到西藏腹地,这种情况只有当20世纪开头几年寇松勋爵采取激进的边疆政策后,才又一次出现。
(待续)
[注释及参考文献]
[1]本章摘译自英国学者兰姆所著《英属印度与西藏,1766-1910年》(Alastair Lamb:British India and Tibet,1766-1910,Routledge & Kegan Paul,1986,pp.1-25),标题有所变动,本文的翻译经过作者本人的授权。该著作汉译完整版将由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
[2]黎吉生认为这位正是第三辈(班禅喇嘛)的化身。参见黎吉生(H.E.Richardson)著《噶玛巴教派史》(The Karma-pa Sect.A Historical Note,JRAS,1958,p.161n.)。
[3]辛哈(J.C.Sinha)著《孟加拉经济年鉴》(Economic Annals of Bengal,伦敦,1927年),第33-34页。又见福斯特爵士(Sir W.Foster)著《在印度的英国工厂,1642-1645年》,(The English Factories in India 1642-1645,牛津,1913年),第138页。
[4]霍奇森手稿(Hodgson MSS)(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第一卷,第26页,《英国政府与尼泊尔关系概述》(Sketch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British Government and Nepal),引用1767年9月25日(英国下议院)特别委员会致函(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会。
[5]有关1767年金洛奇率领远征军之细节描述,参见《从英国最早统治印度到廓尔喀战争期间的英尼关系》(Anglo-Nepalese Relations from the Earliest Times of the British Rule in India till the Gurkha War,by K.C.Chaudhuri,加尔各答,1960年)。还可参见:《现代尼泊尔:18世纪的崛起与扩张》(Modern Nepal:Rise and Growth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by D.R.Regmi,加尔各答,1961年);《尼泊尔与东印度公司》(Nepal and the East Indian Company,by B.D.Sanwal,孟买,伦敦,1965年);《1857-1947年间英属印度政府与尼泊尔王国的关系》(British India's Relations with the Kingdom of Nepal 1857-1947,by Asad Husain,伦敦,1970年);《印度与尼泊尔的政治关系》(Political Relations between India and Nepal,by K.Mojumdar,德里,1973年)。
[6]国内杂项(Home Miscellaneous,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第219卷,第325页,董事会致函孟加拉,1768年2月16日。
[7]乔杜里(Chaudhuri)所著《英尼关系》(Anglo-Nepalese Re⁃lations)对洛根之行进行了详细考察,如前所引,第34-39页。[8]参见《印度历史档案委员会学报》(Proceedings of the Indi⁃an Historical Records Commission,41,加尔各答,1930年)萨尔卡(S.C.Sarkar)撰写“18世纪下半叶孟加拉与北部山国交流笔记”(Some notes on the Intercourse of Bengal with Northern Countries i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18th century)。
[9]1766年之后,有关伦内尔在不丹边界上的活动内容,可参见马卡姆(C.R.Markham)所著《少校詹姆斯·伦内尔与现代英国地理学的兴起》(Major James Rennell and the Rise of Modern English Geography,伦敦,1895年),第44-45页。学术界第一位关注伦内尔著作所含政治含义的是菲尔德(A.R.Field),参见其所撰写的“早期英国-不丹关系笔记”(A Note Concerning Early Anglo-Bhutanese Relations),《东方与西方》(East and West),NS第13卷,1962年第4期。伦内尔的田野调查经历为他卓越的地理研究提供了一些素材,参见其著作《印度斯坦地图备忘录》(Memoir of a Map of Hin⁃dustan),1773年在伦敦第一次出版。
[10]参见:《从印度派出的边疆和海外探险队》(Frontier and Overseas Expeditions from India),印度军事总司令部参谋部情报处(西姆拉1907年),第四卷,第128页。《艾奇逊条约集》(Treaties,Engagements and Sanads,by C.U.Aitchison,加尔各答,1929年),第二卷,第189页。马卡姆主编《乔治·波格尔赴藏使团与托马斯·曼宁拉萨行纪》(Narratives of the Mission of George Bogle to Tibet and of Thomas Manning to Lhasa,伦敦,1876年),第lxviii页。
也可参见:古普塔(S.Gupta)著《英国与不丹关系》(British Relations with Bhutan,斋浦尔,1974年),第30-38页;黛布(A.Deb)著《不丹与印度,边疆政治关系研究(1772-1865年)》(Bhutan and India.A Study in Frontier Political Relations (1772-1865),加尔各答,1976年),第72-76页。有趣的是,这两本书均未提及伦内尔(Rennell)。
[11]马卡姆,《行纪》(Narratives),如前所引,第5-8页。
[12]除马卡姆的《行纪》(Narratives),较为详细地记载波格尔使团的著作还包括:伍德柯克(G.Woodcock)所著《早期深入西藏的英国探险家》(Into Tibet.The Early British Explor⁃ers,伦敦,1971年);麦克格雷格(J.MacGregor)所著《西藏探险编年史》(Tibet.A Chronicle of Exploration,伦敦,1970年)。据说波格尔在西藏娶了一位藏族女子(或许是六世扎什喇嘛的一位近亲),但马卡姆在编辑波格尔行纪的时候删去了这部分内容。参见:黎吉生(H.E.Richardson)著《西藏及其历史》(Tibet and its History,伦敦,1962年),第65页。
[13]参见马卡姆的《行纪》(Narratives),如前所引,第202页。辛哈,《年鉴》(Annals),如前所引,第166页。
[14]印度事务部图书馆馆藏有关波格尔的文件(Eur.MSS E/ 226):汉密尔顿致函黑斯廷斯,1776年5月30日。
[15]参见马卡姆的《行纪》(Narratives),如前所引,第150-151页。
[16]参见马卡姆的《行纪》(Narratives),如前所引,第203页。
[17]参见马卡姆的《行纪》(Narratives),如前所引,第150页。
[18]伯戴克(L.Petech):“藏文文献中的波格尔与特纳之行”(The Missions of Bogle and Turner according to the Tibetan Texts),《通报》(T'oungPao 1949-1950),vol.XXXIX,第339页。
[19]参见马卡姆的《行纪》(Narratives),如前所引,第203页。[20]对于查普曼越南之行及其背后的英国政策之记述,参见兰姆著:《通往顺化之路:从17世纪至法国征服前夕的英国-越南外交史》(The Mandarin Road to Old Hue.Narra⁃tives of Anglo-Vietnamese Diplomacy from the 17th century to the Eve of the French Conquest,by Alastair Lamb,伦敦,1970年),第57-137页。
[21]海峡定居点工厂档案(Straits Settlements Factory Re⁃cords),第二卷:麦克弗森备忘录(Minute by Macpherson),1786年12月13日。
[22]《运转中的英国东印度公司》(John Company at work),弗伯(H.Furber)著(剑桥,1951年出版)。还可参见“1793年3月马嘎尔尼在巴达维亚”(Lord Macartney at Batavia),兰姆(Alastair Lamb)撰写,(南海学会期刊,Journal of the South Seas Society,新加坡,1958年)。
[23]波格尔档案:1777年4月16日总督致孟加拉信函摘抄。
[24]印度国家档案(Indian National Archives):孟加拉公共咨询(Bengal Public Consultation),1779年4月19日,第7号文件。
[25]“Ghoosery的佛教寺院”(孟加拉的过去与现在,Bengal Past and Present,vol.XXVI,pt.II),“蒲甘的一座佛教寺院笔记”(Notes on a Buddhist Monastery at BhotBagan),百萨克(G.D.Bysack)(JASB,vol,LIX,加尔各答,1890年)。
[26]印度国家档案:1776年1月15日总督致函董事会。
[27]波格尔档案:1776年5月30日汉密尔顿致函黑斯廷斯。
[28]波格尔档案:1777年7月22日汉密尔顿致函黑斯廷斯。
[29]波格尔档案:1776年5月30日汉密尔顿致函波格尔。
[30]波格尔档案:1775年7月22日扎什喇嘛致函黑斯廷斯。
[31]国内杂项(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第219卷,第373页:1779年4月19日孟加拉总督咨询函。戴维斯(A.M.Da⁃vies)著,《华伦·黑斯廷斯:英属印度的缔造者》(Warren Hastings; Maker of British India,伦敦,1935年),第428页。《孟加拉的过去与现在》(Bengal Past and Present),vol.XLI,第120页。
[32]参见马卡姆的《行纪》(Narratives),如前所引,第207-210页。
[33]凯曼(S.Cammann)著:《穿越喜马拉雅的贸易》(Trade through the Himalayas,普林斯顿,1951年出版),第76-80页;路德维格(E.Ludwig)著《扎什喇嘛北京之行》(The Visit of the Teshoo Lama to Peking,北京,1904年);“波格尔使团赴藏之行”,迪斯加卡尔(D.B.Diskalkar,《印度历史季刊,Indian Historical Quarterly》,vol.ix,1933年);“1780年班禅喇嘛中国之行”,凯曼(S.Cammann,《远东季刊,Far Eastern Quarterly》,vol.ix,1949年)。
[34]道威尔(H.Dodwell)著:《华伦·黑斯廷斯致函约翰·麦克弗森》(Warren Hastings' letters to Sir John Macpherson,伦敦,1927),第189页。
[35]国内杂项(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第219卷,第455页:1783年1月9日孟加拉总督咨询函。
[36]特纳著,《出使》(Embassy),如前所引,第373页。
[37]国内杂项(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第219卷,第469页:1784年4月22日黑斯廷斯致函韦勒(E.Wheeler)。
[38]1788年黑斯廷斯被控告在印度任职期间犯有罪行,经历了漫长的七年审讯,黑斯廷斯几乎为此破产。1795年,英国上议院宣布黑斯廷斯无罪——译注。
[39]特纳著,《出使》(Embassy),如前所引,第419-433页。国内杂项,第608卷,第33页。
[40]国内杂项,第608卷,第33页:1876年1月26日孟加拉咨询函(Bengal Consultation)。
[41]孟加拉急件(Bengal Despatches),第16卷,第547页:1787年3月27日总督致函孟加拉。
[42]印度国家档案:1790年1月13日孟加拉公共咨询档案,第17号,附件为1789年12月21日基德中校(Lt.-Col.R.Kyd)致函海(E.Hay)。福琼(R.Fortune)著:《在中国北部诸省三年游记》(Three Year's Wanderings in the Northern Prov⁃inces of China,伦敦,1847年),第197-198页。普理查德(E.H.Pritchard)编辑,“英国东印度公司给马嘎尔尼的指令及马嘎尔尼致公司的报告,1792-1794年”(The Instruction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o Lord Macartney on his Embassy to China and his reports to the Company,JRAS,皇家亚洲学会期刊,1926年),第389页,第501页。
[43]马士(H.B.Morse)主编《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史》(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第二卷(牛津,1926年),第162页。
[44]普理查德(E.H.Pritchard)著《早期英中关系的关键时期,1750-1800》(The Crucial Years of Early Anglo-Chinese Relations,1750-1800,华盛顿州立大学研究院,IV,Pull⁃man,华盛顿,1937年),第239页。
[45]马士(H.B.Morse),《编年史》(Chronicles),如前所引,第二卷,第155页。
[46]马士(H.B.Morse),《编年史》(Chronicles),如前所引,第二卷,第235页。
[47]CO/77/79(与马嘎尔尼使团相关的各种书信集,保留于伦敦的公共图书档案馆):马嘎尔尼致函邓达斯,1793年3 月25日。
[48]若对两次藏尼战争的历史不甚明了,参见BM Add.MSS No.39,871(华伦·黑斯廷斯档案,supp.Vol.,f.51):1792年11月25日特纳致黑斯廷斯;国内杂项(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第608卷,第33页;该资料包含了一份颇为有用的通信摘要;凯曼,如前所引,第五章,第六章;《尼泊尔王国志》(An Account of the Kingdom of Napaul,by W.Kirkpatrick,伦敦,1811年),第339-379页;特纳,《出使》(Embassy),如前所引,第437-442页;“1788-1793年间的藏尼战争”,迪斯加卡尔(D.B.Diskalkar,《比哈尔与奥里萨研究学会期刊,Journal of the Bihar and Orissa Research Society》,vol.XIX,巴特那,1933年);斯当东爵士(Sir G.Staunton,Bart)著《大不列颠使臣觐见中国皇帝纪略》(An Authentic Account of an Embassy from Great Britain to the Emperor of China,两卷本,伦敦,1797年),第二卷,第211页;柔克义(W.W.Rockh⁃ill):“拉萨的达赖喇嘛”,The Dalai Lamas of Lhasa,etc,《通报》(T'oungPao,vol.XI,1910),第60-63页;英伯哈特(M.C.Imbault-Huart)著:“尼泊尔征服史”(Histoire de la Con⁃quete du Nepal,etc.),JA,Paris 1878.
[49]国内杂项(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第608卷,第33页;孟加拉咨询函,1789年1月6日,1789年3月9日。迪斯加卡尔(Diskalkar),“藏尼战争”,如前所引,第367-369页。
[50]阿斯皮诺尔(A.Aspinall)《康华利在孟加拉,Cornwallis in Bengal》(曼彻斯特,1931年),第178页。
[51]布莱齐斯坦纳(R.Bleichsteiner)著《黄教》(L'Eglise⁃Jaune),巴黎,1937年,第110页。
[52]《艾奇逊条约集》,如前所引,第14卷,第56页。英国人试图在1834年和1836年令该条约再度生效,但无果而终。《康华利通信集》(Correspondence of Charles,First Marquis Cornwallis),罗斯(C.Ross)主编(三卷本,伦敦,1859年),第二卷,第551页。《艾奇逊条约集》,如前所引,第14卷,第48-49页。国内杂项(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第608卷,第35页;1792年10月14日孟加拉咨询函。
[53]基尔克帕特里克,《尼泊尔王国志》,如前所引,第371-379页。
[54]基尔克帕特里克,《尼泊尔王国志》,第372页。
[55]基尔克帕特里克,《尼泊尔王国志》,第377页。
[56]巴罗(J.Barrow)著《马嘎尔尼勋爵任职期间纪事及其未出版书信集》(Some Account of the Public Life and a Selec⁃tion of the Unpublished Writings of the Earl of Macartney,两卷本,伦敦,1807年),第二卷,第203-204页。
[57]巴罗,如前所引,第228,267页。普理查德(E.H.Pritchard)编辑,“英国东印度公司给马嘎尔尼的指令及马嘎尔尼致公司的报告,1792-1794年”(The Instruction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o Lord Macartney on his Embassy to China and his reports to the Company,JRAS,皇家亚洲学会期刊,1926年),第499页。
[58]斯当东,《出使》,如前所引,第二卷,第229-230页。
[59]斯当东,《出使》,如前所引,第二卷,第227-228页。
[60]巴克尔(E.H.Parker)著《中国的过去与现在,China Past and Present》(伦敦,1903年),第149-150页。也参见“中国皇帝致函英王乔治三世”(Letter from the Emperor of China to King George the Third,《十九世纪,Nineteenth Century》,vol.XV,1896年);“尼泊尔和中国”,巴克尔撰写,(《帝国与亚洲季刊研究,Imperial and Asiatic Quarterly Review》,Vol.VII,1899);马士(Morse),《编年史》,如前所引,第二卷,第273-276页;埃姆斯(J.B.Eames)著《英国人在中国》(Eng⁃lish in China,伦敦,1909年),第129-130页。
[61]奥柏(P.Auber)《中国政府、法律、政策概要》(China:an outline of its government,laws and policy,伦敦,1834年),第129页。
[62]BM Add.MSS No.39,871(华伦·黑斯廷斯档案,supp.,vol.I,f.51);1792年11月25日特纳致函黑斯廷斯。
[责任编辑陈立明]
[校对夏阳]
作者简介:梁俊艳(1978-),女,新疆阜康人,现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清代西藏历史,西藏近现代史,西藏与英国关系史。
收稿日期:2015-12-18
中图分类号:D8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88(2016)01-0040-14
编者按:英国藏学家阿拉斯泰尔·兰姆1930年生于中国哈尔滨,父曾任驻华领事、使馆参赞等职。他1958年在剑桥大学以《18世纪晚期至1904年荣赫鹏远征期间的英国与西藏关系研究》论文获得博士学位,1960年出版了《英国与中国中亚——通往拉萨之路,1767-1905》(Britain and Chinese Central Asia,the Road to Lhasa 1767 to 1905),又经过删改补充,改名《英属印度和西藏,1766-1910》(British India and Tibet 1766-1910)于1986年出版。作者依据英国所存大量档案,包括当年英当局的文书、函牍、工商业者的禀帖,新闻界的评论等,叙述了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到宣统二年(1910)长达145年间,英属印度与西藏的关系及英国对藏政策的形成递嬗的过程。总体而言,该书如实客观地反映了这段历史,具有相当高的学术价值。文中将中国和西藏并举及称中国对西藏拥有宗主权等等这类西方学者普遍使用的错误提法,并不代表译者及本刊的观点,请读者明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