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品供给演变的制度分析——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解释
2016-02-16周绍斌高林
周绍斌,高林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农村公共品供给演变的制度分析——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解释
周绍斌,高林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摘要:中国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发展大致经历了传统社会、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家庭联产承包制时期和税费改革后五个阶段,各个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文章在梳理农村公共品供给发展各阶段特征的基础上,运用历史制度主义的方法,借用“断裂—均衡”演化模式,以路径依赖和竞争性行动者的机制,来分析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存在的困境及破解之道。
关键词: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演变;路径依赖;关键时刻;行动者
一、问题的缘起
现代社会是一个现代性要素逐渐渗透到传统性要素中,两者反向消长的社会。同样,现代农业也是一个逐渐加入更多现代性要素(如农技推广等)的过程,其中农村公共品作为农业重要的生产要素对于整个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近年来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背景下,国家通过不断加大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数量和规模,来缩小城乡差距,但农村公共品供给仍然问题重重,前景堪忧。因此需要以一种历史的眼光去看待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的整个变迁过程,“回到真实的历史中去找寻答案”。[1]22
二、文献回顾
20世纪90年代末农民负担过重,“三农问题”逐渐凸显。为维护广大农村的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因素,农村公共品供给成为时代焦点进入学术视野。就其现有成果而言,主要从经济学、公共管理、财政学、政治学、社会学及社会保障的专业视角阐释农村公共产品的发展历程与现状、供给理论、供给制度变迁、供给机制、供给效率分析与归因、需求表达机制、供给困境、改革与创新等问题。在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为背景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下,“项目制”成为举国公认的代替“单位制”的治理方式,学术界更是围绕“项目进村”[2]集中研究新型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这也似乎成为现阶段农村公共品供给领域之显学。以下以其研究内容为线索,分别进行文献梳理:
学术界对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的研究一直存在着“何为最优供给”“怎样实现最优供给”的问题。在西方经济学中,有三个著名的理论模型,即庇古模型、萨缪尔模型和维克赛尔—林达尔模型可以回应上述问题。从庇古以“基数效用”为基础的“消费公共产品的边际效用等于税收的边际负效用”,到萨缪尔的“各个消费者的边际替代率之和等于产品的边际转换率”,再到“林达尔均衡”,这三个理论模型都是以个人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显示为前提。[3]由于绝对理性和偏好完全显示的不可能性,使得经济模型中的农村公共品最优供给在实际中是无法实现的。故只能退而求其次,农村公共品的次优供给论应运而生,即强调运用民主机制进行公共选择,最大化地显示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偏好信息,从而达到公共品供求平衡。[4]同样地,次优供给也在解决偏好显示这一事关供给效率的问题。这说明了一个事实:供给效率天然地与公共品消费者需求表达机制联系在一起。
农村公共品的供给效率问题(即供给不足、过度供给、供给结构失衡等),[5]与消费者偏好表达不充分、各级政府信息不对称、“有总比没有好”的抓项目行为及供给方与消费者交易成本过高等消费者需求表达机制的建立和畅通是密切相关的。这又归结于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所采用的决策机制——供给主导型而非需求主导型。[4]此外,农村公共品是否按照优先顺序(农户视角下的农村公共品供给优先顺序为农村公路、农田水利、农技推广/医疗保健,①这与调查得出的乡镇干部的视角大致吻合)提供供给也是影响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有学者从公共财政与公共选择两个视角总结归纳农村公共品供给缺失和结构偏差原因。[6]财政本身的非农偏好和特定时期的财力有限成了政府控制取向的制度不均衡的根源。项目制运行实质的权钱交易和官商勾结,以及导致的一系列意外后果——地方政府的曲解利用、村集体负债、基层治理基础更加削弱等问题,都直指公共品供给的非公平性、非普惠性(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现实。[2,7-9]另一个是农村自组织能力的脆弱,公共选择机制的运用失败导致自治性取向的制度不均衡。关于公共品供给效率优化的诉求,是向左还是向右,终究离不开畅通消费者需求表达机制这一实现方式,这也在信息平台建设的实地经验[10]中得到证明。
农村公共品供给发展的五个阶段,体现出内生性与外源性供给、制度内与制度外供给独立或交相出现的格局。作为一种投资大、周期长且外部性极强的产品,农村公共品一方面并不适合私人经营,出于国家粮食安全和缓解“三农”问题等战略考虑,农村公共品供给仍需政府发挥主要作用。另一方面,公共财政投资固有的效率困境和普惠性缺陷难以通过政府内部调整得到弥合;加上小农意识较强的农民自主性不足,“搭便车”心理强烈,极易陷入自组织化困境,仍需“政府主导”。[11]这一循环路径的实质即是农村公共品供给发展至今,遭遇“双重两难”的制度瓶颈。计划与市场的失灵、“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矛盾更加激化,“国难主,民难辅”[12]成了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现实写照。
对于上述困境的出路思考与制度创新的尝试,各学者给予了不同的建议。由政府主导型到政府诱导型[13]的政府行为理性选择,到“(城乡)一体”与“(供给主体、筹资渠道、供给方式)多元化”,[14]再到共同治理、利益均衡[15]的创新性理念,无一不体现反观制度变迁本身的历史动态。确立历史性的审视方式,从历史制度主义出发去剖析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是具有时代性意义的。
三、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
历史制度主义是起始于20世纪40年代,成型于80年代的西方重要政治学派,后逐步突破政治主题扩展到其他领域。它作为新制度主义中的一个分支,把制度作为变量引入历史理论分析是其重要特征。斯考切波等历史制度主义者认为,历史制度主义代表了这样一种企图,即阐明政治斗争是如何受到它所得以在其中展开的制度背景的调节和塑造的。[16]这不仅指涉其政治研究主题,而且也揭示了历史制度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关注点——“制度变迁”。制度变迁是把制度当作因变量,分析制度在什么客观条件和情境下将会发生再生、转型、替换和终止的过程。[17]制度具有双向互惠性,制度变迁过程中同时也塑造着切合的行动者和制度延续环境。大致地,对于制度变迁,有革命和战争生成论、路径依赖理论、断裂平衡理论和渐进发展理论四种解释路径。无论是革命冲击发生“断裂”,还是渐进累积达到“平衡”,制度得以延续和承继,注定其无法摆脱“路径依赖”的影响。尽管四种理论侧重点不一,实际都统一于“路径依赖”框架之下。
“路径依赖”是历史制度主义的核心内容,即当一个制度安排确立后会形成一种发展路径,那些最初选择的制度就会形成惯性一直发展下去,除非有足够的力量克服这种惯性。路径依赖得以发生作用的机制有四个:回报递增、②利益集团、③观念框架、④体制锁定。⑤在制度变迁过程中,路径依赖不仅依靠“算计路径”对整个制度发展进行(成本—效益)权衡选择,而且遵循一种制度传统的“文化路径”。理性和观念的驱使、权力的博弈抗衡与效率的高低差异共同推动着制度变迁。同时制度变迁还需考虑到“时间域”问题,这也是历史分析的第一要义。制度变迁遵循“断裂—均衡演化模型”,但均衡并不意味停滞,断裂则代表一种弹性变化。制度变革是一个增量变革的过程,增量累积有可能达到一个制度变迁的关键点而产生断裂(增量变化→利益集团变化→决策力量变化→社会情境重大变化→断裂)。断裂形成之后又开始新一轮的循环,使得在这一增量过程中的制度保持基本的稳定均衡状态。这都体现了制度主义注重制度动态发展的时间性和历史维度。
运用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并依据“断裂—均衡演化模式”中“路径依赖”和“关键时刻”理论概念,对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变迁进行分析,以期获得对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存续与革新的深入理解。
四、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发展历程
纵观中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发展历程,可以根据不同的国家政策背景将其分为五个时期:传统社会、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时期、家庭联产承包制时期和税费改革后。
(一)传统社会农村公共品供给
中国自古便是一个农业大国,并不像西方实行农场规模经营,中国人多地少的生存压力更适合孕育小农经济模式,家庭或家族是实际的农业生产组织单位。尽管国家政权只延伸至县级以上(皇权不下县),但乡村社会依然运行有序。这主要得益于上传下达、左右逢源的士绅精英。他们活跃于乡村宗族的文化中。他们不仅替国家收租税,而且还承担了宗族延续的义务,将乡村社会组织起来进行公共品的生产。此时,公共品供给的组织结构可以概括为“中心—边缘”的同心圆式结构,宗族领袖、乡绅或其他乡村精英得益于他们的经济基础或社会动员能力,是组织的核心;一般同嗣各户则根据血缘、地缘等因素在同心圆结构中从中心向边缘辐射。[18]这是一种类似费孝通老先生“差序格局”样式的公共品供给方式。每一同心圆结构内部才享有公共品使用资格,同心圆之间并不存在道义上的供给责任。公共品供给的物资多用于新建学堂、修缮祠堂、修路(桥)、灾荒帮扶等,且供给没有明确的法规制度约束,完全出乎道义。这种公共品供给方式虽在传统社会发挥巨大的作用,但就其供给广度和深度而言,存在明显的供给不足。
(二)合作化时期农村公共品供给
建国初期,为恢复受战争重创的农业生产进行社会化改造,国家政府推动自下而上的农村合作化运动,经互助组到初级合作社再到高级合作社完成改造。其时,全国推行小乡制,农村普遍成立农民协会,在乡以下,农民协会成为事实上的政权组织,肩负着领导农民进行土地改革的使命。后来随着农民协会在土改后的解体,分散的农民被组织到临时互助组(为解决农民劳动力和牲畜等生产资料不足等问题而设)中去开展生产。随着时间的增加和生产资料的积累,临时互助组发展为常年互助组,由于有了公共财产,成员固定,能够组织农民自己提供公共产品,主要体现在生产技术的提高、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农业病虫害的防治等。随着合作化的继续推进,发展到初级社和高级社时期,公积金、公益金和集体提留的提取使得合作社具有更大的提供公共品的财力基础。这一阶段,发展程度最高的高级合作社成为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主体,农民成为农村公共品供给成本的主要分摊者,完全由农民自己提供。与此同时,国家也承担了部分农村公共品供给的职能(如乡预算、大型水利投资、部分农技推广等)。
(三)人民公社时期农村公共品供给
建国以来“一穷二白”的经济发展情况并没有在合作化时期得到根本的改善,同时国家仿效苏联实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策略,最终确立“农业支持工业”“牺牲农业”的政策,从农业提取资源和资本供工业发展。工业化的发展需要农业和农民做出更多的牺牲,承担更多的责任,对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变革势在必行。国家将互助性质的高级合作社改成组织化程度更高的人民公社,组织农户进行集体化生产,兼推广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实质是一个集党、政、经一体的基层组织,下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公社内的农民处于完全被行政管理的地位,农民对生产资料甚至自身劳动力的自主性丧失,无涉于公共品供给决策,也无需表达意愿,直接导致供给方式“自上而下”的单向度性。供给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和公社集体经济,采用制度内供给与制度外供给相结合的方式,但制度内的筹资十分有限,因而实质仍以制度外供给为主。公社内农民以小队为单位进行工分核算、发放劳动报酬。公社(实则国家)通过预先记录工分、年底发放报酬的方式,以时间差提取资金来分摊物质成本,同时通过增加工分量、降低工分值及行政手段大规模使用劳动力来分摊人工成本,完成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这便是学界普遍提及的“以劳代资”[5,11]阶段。尽管这一时期极力地压制人性和农业生产,但公共品供给无疑是成效卓著的。
(四)家庭联产承包制时期农村公共品供给
家庭联产承包制政策的普遍实行,使农村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生产组织形态大变,原有的公社、生产大队、小队分别被乡(镇)、村委会和自然村组替代。国家政权被强制提升到乡(镇)一级,而村委会成为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治理之责,公社时期高度组织化的农民重返分散行动状态。农民从公社中脱离出来,成为社会的、独立的个人,拥有独立的产权。农村以家庭为单位安排生产,不再直接由基层政府及下属机构组织。国家权力的退出,一度造成乡村社会的权力缺失和农村公共品供给几近真空的局面。直至包干制财政政策的实行,基层政权投资经济的积极性被极大地调动起来,加之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的收益,促成乡村基层政权向“谋利型”转变。农村公共品供给是与乡村治理结构紧密相连的。正是在这一宏观治理结构中,农民个体与村委会成为实际的供给主体。既然制度内财政筹资远不足以平衡需求,制度外的筹资路径依然是次优选择。国家直接下拨的农村公共品资金并无明显增长,地方政府只能以收取的各种税费部分(农业税、三提五统和各种行政性收费等)作为实际的财力支持。农村公共品供给依靠“村委会组织,农民‘两工’辅助”的方式提供。农民虽参与其中,但积极性明显降低,呈现与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悬浮”之态。家庭联产承包制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卓著功绩,并未给农村公共品供给带来同样的效益优势,反而呈现下滑的态势。
(五)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品供给
国家基于财政收益的考虑,变“包干制”的财政制度为“分税制”,以期实现其集中财权、掌控社会的政治意图。我国农村税费改革便是在这个背景框架下进行的。税改前“谋利型”乡村政权少有财权,在压力型体制下农民的税费负担越来越重,激增的官民冲突与上访将中央置于安抚—施压的地位,由此开始了减轻农民负担的税费改革,实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取消农业税、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三农”政策。通过财政专项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来对所收税费进行再次分配,与村“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共同支持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央及地方政府虽加大了制度内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但“项目制”运行对公共品供给的实际成效却相去甚远,这一过程带有极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反向逻辑。村级组织在既无项目支持又无外向资源补给的制度压力下,不得不以减少或者直接不提供公共品来应对。而“一事一议”制度因农民组织成本过高和自主性不足而流于形式,实质处于“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三难困境。这三方的因素,使得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状况进一步恶化。
五、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变迁机制
历史制度主义特别强调运用历史性视角来看待制度的整个变迁过程。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的变迁首先在于其路径依赖性,在打破正常制度延续期之后出现关键转折时刻上的制度断裂,而断裂之后,制度将进一步再变迁和再创新。“关键转折时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时制度的发展或可逆或自动变轨,而进入到正常的延续期后,则遵循“回报递增”的正向反馈效应——“一旦制度被选择、制度将会自我设限,通过抑制后续其他选择从而形塑制度发展的轨迹”,[1]23“制度乃是当下政治斗争的目的所在,制度背后所依赖的政治联盟力量发生变动会催生政治和社会中制度形式的变化,并引发政治与社会中制度功能的变迁”,[1]27在这一过程中各行动者围绕利益竞争导致的权利分配是制度变迁和创新的主要动力。
(一)回报递增与正向反馈
纵观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发展历程,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性:城乡二元公共供给结构固化、制度外筹资及自上而下的决策体制长期存在并延续。早在建国初期就逐步建立起来的城乡二元体制,成为农村公共品供给最重要的制度参考背景。国家财政固有的非农偏好,将财政资源投入到“能以最快速度和最大数量生钱”的城市区域,更多的财政资源和公共品持续涌入城市,因此,城乡公共品供给差距越来越大。另外,自传统社会以来,农村公共品供给便一直沿着制度外筹资路径延续、深入下去,即使在高度政治化的公社时期也未有大的变动。中国农村“自上而下”的公共品供给方式——“供给主导型”而非“需求主导型”——在合作化与公社时期形成,并在家庭承包制和税费改革后因政府与农民交易成本过高而得以延续。究其原因,在于这一制度路径成本最小和收益最大化特性。这一制度模式形成之初表现为能大量减轻政府负担,调动农民积极性且组织成本低的优势上,而这种优势能否得以延续是制度能否变迁的关键。诺斯认为,“在社会相互负责的背景下,新的制度通常体现了高的构建或起始成本,而且它们也涉及到学习效果、合作效果和调整期望方面。老牌的制度产生强有力的引导,强化自己稳定和深入的发展”。[19]既然制度倾向于循老模式发展,且具有自我复制性,经过不断地自我强化形塑成正向反馈机制,构建成一种包含制度各要素在内的制度传统,以投射到原有路径循环生产,那么无论对政府还是农民都具有收益递增特征。但同时也必然走向效率低下的锁定状态。成本与收益并非制度全部,制度同样关注效率。两者之间存在巨大的制度张力,若要打破这种局面,必然需要新制度“关键转折时刻”的出现。
(二)关键转折时刻与制度层叠⑥
在历史制度主义看来,制度变迁过程总体分为微小的且或多或少具有连续性变迁的稳定时期和重大的且是突然断裂变迁的动荡时期,在稳定期内各种要素继续维持着制度均衡,但受到“关键转折时刻”的冲击,均衡由于变迁增量积累到一定程度而被打破,新的制度变迁成为可能。建国后组建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税费改革即是三个“关键转折时刻”。受战争影响,建国后集中恢复生产成为国内工作的重点,农民由战争前的家族(庭)的生产单位变为集体生产单位,公共品也随之转换成集体供给。合力型的“农业支持工业”战略使得国家重工业发展到一定水平,同时农村物质环境得到改善,但后期由于弊端不断累积达到侵蚀制度效率这一关键问题而遭到否决,改革呼之欲出。改革开放之后,整个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直接冲击大集体时代的生产供给模式;城市“单位制”开始松动,市场风气侵袭计划配给,旧制度出现了断裂而进入新的时期。但新事物的成长并非一帆风顺,新制度的发展与成熟也必然是道路曲折,甚至可能因大的社会情境变化而发生扭曲或改变。“包干制”的财政政策导致农民和村基层政权的不断对立,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重视。针对这一现状,国家开始部署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费)减少直至取消,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一事一议”奖惩制度得以推行,农村公共品供给呈现转好态势。但最终也由于各级政府财权的上移和事权下沉情况导致各级政府转移支付的资源总体上的不足和“一事一议”固有的制度缺陷而出现问题。随后,国家更多地通过“项目制”实施直接对应村庄的公共品供给,增加“一事一议”奖惩制度、各种农业补贴政策和“新农保”等增设制度,通过纳入新元素的方式来完成提高供给效率和完成供给的制度转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及“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规划下,农村公共品制度变迁的历程并没有停止,制度设计和改革依然具有巨大的推进空间。
(三)竞争性行动者冲突与结盟
根据不同利益诉求,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框架内所关涉的不同行动者大致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乡村基层政权组织、农民等,各方利益主体在供给过程中(决策、筹资、生产管理等方面)出现利益竞争并不断结盟重组。
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期,国家通过公社,公社通过生产大队与小队组织生产,农民被高度组织化,在公共品供给环节中几乎没有决策权。而在筹资环节,中央财政给付能力十分有限,公共品供给的筹资渠道被强压给集体组织(公社),再下至大队和小队,同时农民被组织以“以劳代资”方式进行实际的供给。这一阶段中央、地方和基层在依政令行事的体系下,虽各自为政,实为一体。而农民虽有利益诉求,但无表达途径,处于整个行动框架中最弱势的地位。改革之后,实行财政包干制度,财政收入从中央政府倾向于地方,公共品供给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农民的各种税费摊派,村级组织成为收取税费和组织供给生产的直接责任单位。地方政府和村基层组织作为农村公共品政治相关者相互连带,产生“协作效应”,形成了寄生于农村税费资源盈利基础上的乡村利益共同体这一非正式制度。[20]随后中央推行新农村建设系统工程、改革税费、取消农业税等,改为国家直接财政供给和“一事一议”村庄供给的结合模式,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与村基层组织被国家策略性地“悬置”。但随着“项目制”转移支付的推行,地方政府与基层政权以“打包”和“抓包”的运作机制衔接为谋合之实而重返政治舞台,农民虽摆脱了直接被提取资源的境遇,却难逃无有效公共品可用的命运。在整个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变迁过程中,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与村基层)是天然的同盟者,农民始终在竞争行动中处于劣势。
六、结语
本文陈述了不同历史时期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制度特征,运用历史制度主义分析框架,剖析路径依赖和竞争性行动者联盟在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机制,对农村公共品制度演进、存续、断裂及未来创新作了阐述和分析。立足当下的制度回溯是为了更清晰地认识目前农村公共品供给所处困境,寻求制度瓶颈的突破口在于把握关键转折时刻,打破行动者利益联盟。社会持续发展,政治、经济、社会等也不断变化,现阶段农村公共品供给模式必然不是制度变迁的终点,需要不断创新、继续推进。
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弱化,农村公共品供给渠道单一,其它供给渠道尚未形成,“村庄公共产品的供给通常处于议而不决,决而难行的集体行动困境”,[21]这是中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写实。近年来,各地出现集体自愿供给和(个人、组织)捐助、赞助的新景象为当前的农村公共品供给注入了新活力。反观农村公共品供给,关键在资金,以及围绕资金所形成的供给主体责任层级制度和监督反馈机制、需求表达机制与决策机制;注重内生性供给,培育农民组织,并让各方行动者平等地参与到供给框架中来,更有可能破解农村公共品供给困境。
注释:
①根据吴洋等2008年表格整理。参见吴洋,陈杰,邓远建:《西部地区农村公共品供给优先顺序研究——来自四川两县的实证分析》,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②一旦制度被选择,制度将会自我设限,通过抑制后续其他选择从而形塑制度发展的轨迹。制度运行增加了人们的回报,人们越愿意依制度行事,适应制度,越能形成回报预期;一个制度运行的时间越长,累积的时间成本越多,要想改变这一制度付出的成本就越大。参见保罗·皮尔逊:《回报递增、路径依赖和政治学研究》。载何俊志等:《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2007年。
③制度运行形成一种利益群体。参见彼得·豪尔等:《政治科学与三个新制度主义流派》。载何俊志等:《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2007年。
④当观念被制度行动者内化后,在他们思维中形成一个可选框架。在这个观念框架下,制度的变革仍是在原有制度范围内。参见盖伊·彼得斯:《政治科学中的制度理论:“新制度主义”》,2011年。
⑤即使与原制度竞争的替代制度元素具有较高的效率,但习惯了的标准模式也难以被改变,因为原制度运行的结果已经被锁定在一个低效率的状态下。参见保罗·皮尔逊:《回报递增、路径依赖和政治学研究》。载何俊志等:《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2007年。
⑥制度层叠,根据埃里克·希尔克的界定,为全新的元素嫁接到另外一个稳定制度架构中。这是凯瑟琳·西伦所强调的制度转型的一种机制之一。参见凯瑟琳·西伦著,王星译,《制度是如何演化的》,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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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月芽)
Institutional Analysis of Evolution of Public Goods Supply in Rural Areas: Based 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
ZHOU Shaobin,GAO Lin
( College of Law and Political Science,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Jinhua 321004,China)
Abstract:Approximately,public goods supply in rural areas of China has gone through five stages: traditional society,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period,collective farming period,the household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period and after a tax-fee reform period,each period showing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Through review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public goods supply in rural areas in each period,the author uses the 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 approach with the frame of“Cleavage-Balance”evolution model,and adopts the mechanism of path dependence and competitive behaviors to analyze the dilemma and solutions to the system of public goods supply in rural areas.
Key words:system of public goods supply in rural areas; evolution; path dependence; the crucial moment; behaviors
作者简介:周绍斌( 1965-),男,湖南湘潭人,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高林( 1990-),女,湖南常德人,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社会学硕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2015-11-16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35( 2016) 01-008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