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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2016-02-12包头市政府法制办包头市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6年7期
关键词:预审包头市市场主体

●包头市政府法制办 包头市编办

包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包头市政府法制办包头市编办

近年来,包头市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放权、监管、服务“三管齐下”,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企业“松了绑”、为政府“定了责”、为群众“减了负”,努力激发供给端潜力,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体制助力和机制保障。

一、围绕发展推进“放权”,为企业“松了绑”

一是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从2013年起,先后开展了4轮清理规范,通过取消和调整两个途径,将全市42个市直部门的269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到21个市直部门的43项审批事项,并根据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运行情况,及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下放的事项接的住,做到该保留的保留、该取消的必须取消,实现为市场让位,为企业放权。二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针对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办事环节多、中介服务收费高等突出问题,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对有关收费行为进行清理取消,仅保留28个中介服务事项,并明确了每一项中介服务的名称、涉及事项和流程阶段、行业和资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时限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全面向社会公开。在此基础上,明确要求各行业部门建立健全监管和考评办法,建立“黑名单”制度,杜绝“二审批”现象,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最大限度地激发经济发展动力。2015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37694户,注册资本428.4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2.45%和34.87%。2016年一季度,全市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7292户,注册资本149.6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32%和155.84%,平均每天增长市场主体120户,初创企业活跃度达70%。在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情况下,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稳步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民间投资创业热情激发,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助推了经济持续增长。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为政府“定了责”

一是建立行政许可责任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本轮改革涉及的42个市级部门、269项审批事项的监管责任进行全面梳理,对保留、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分别建立了责任清单和监管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监管内容、措施和处罚方式,做到了监管“全覆盖”。对政府权力清单进行了梳理,行政权力由6401项精简到3047项,后续探索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整合,制定权责清单。二是创新监管机制。将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的工商、食药及质监三个部门整合组建为市场监管局,变多头监管为统一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形成了监管合力。启用工商登记信息网上推送和监管平台,整合21个市直部门审批与监管信息,市场主体在取得营业执照的同时,通过信息平台向市、县两级200多个部门推送市场准入、经营资格和后续监管信息21.2万条,构筑起市场监管的坚强屏障。三是强化对审批权力的监管。全面实施“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建立了集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效能考核为一体的电子监管系统,对保留的事项进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监管。完善行政审批后核查机制,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政策情况进行倒查、考核,有效防止行政审批“不作为”、“乱作为”及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为群众“减了负”

一是探索推行“容缺预审”审批模式。为进一步降低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门槛”,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包头市探索推行了“容缺预审”审批模式。对具备基本审批条件且申请材料主件齐全,但其他条件和材料欠缺的审批申请,审批部门先行受理、审查,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补正后,审批部门再作出审批决定。首批15个部门的32个事项采用“容缺预审”模式,共减少受理要件56个,占要件总数的26.7%。二是建立并联审批新机制。探索推行房地产开发“1+4”审批模式,完善集中评估、集中审图、集中验收“三集中”工作机制,不断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市规划局探索对城市规划区32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环评、水评、能评、地震安全评价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区域性评估评价。仅此一项改革,就可为开发企业节省5个月时间,节约资金4亿元。三是全面打造便民服务体系。建成了以市政务大厅为龙头,10个旗县区市民大厅为骨干,84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为基础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政务服务。对进驻市政务大厅的67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规范,明确了设定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再造流程、压缩时限。以市、县、乡三级联网为平台,对20项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对要件复杂暂不能实行网上办理的事项,一律开通网上预约、网上预审功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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