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调查研究
2016-02-11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题调研组
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题调研组
(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河南 郑州 450007)
郑州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调查研究
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题调研组
(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河南 郑州 450007)
郑州市具有丰富的党史资源,蕴含着光荣的革命传统。在这块热土上,中原儿女、仁人志士留下了众多弥足珍贵的革命遗址。这些遗址是中国革命的重要历史见证,是宝贵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党史资政育人工作的宝贵财富。但目前这些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不科学、不完善,满足不了党员群众了解地方党史、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愿望和要求。郑州市在保护利用这些宝贵红色资源方面应该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革命遗址保护意识;二是不断探索研究,完善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体制机制;三是积极拓宽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四是合理开发利用,创新革命遗址保护办法。
郑州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
一、郑州市革命遗址的现状
革命遗址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活动以及具有影响力的早期党员革命和生活的遗存,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2012年,党中央制定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由党中央发布的关于党史工作的第一份重要文件。《意见》要求:加强党史遗址保护,搞好纪念场馆建设;组织开展党史遗址普查,重点摸清革命遗址底数,同时注重调查党史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切实保护重要党史遗址和革命烈士纪念设施,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抢救措施;统筹建设党史纪念场馆,将其作为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注意征集党史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运用现代手段妥善留存、整理和开发、利用、传播;把党史遗址保护利用和开展红色旅游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红色旅游质量和水平,并运用党史资源促进革命老区建设。这些要求,为开展党史工作、保护和开发利用革命遗址提供了依据。
郑州市作为党的重点活动地区之一,留下了较多的革命历史遗址。但限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及物质、技术条件,这些遗址缺乏科学的整体设计,规模不大,建筑水平不高。目前,绝大部分遗址的保护及开发利用状况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深刻认识这些遗址的历史价值和现代意义,采用强化民族记忆、旅游带动、文化产业带动、综合评估等方式,促使党委政府和相关文化企业加强对这些遗址的保护及开发利用,使之成为中华民族真正的精神财富,在现代社会里产生显著的效益。
目前,郑州市存在着大量重要革命遗址,有李大钊授课的郑州铁路职工学校旧址、郑州普乐园(现二七纪念堂)旧址、荥阳水墨区农民协会旧址、皮徐支队司令部旧址、豫西抗日先遣支队第二卫生所旧址等等。这些革命遗址都蕴涵着丰富的革命精神、有着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的好教材。
目前,郑州市有革命遗址总计84处,其他遗址9处。其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41处,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21处,革命领导人故居4处,革命烈士墓5处,革命纪念设施22处。
在保护级别上:属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个,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7个,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9个,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4个,尚未定保护级别的有61个。
在利用级别上:属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1个,属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4个,属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5个,尚未定级的有83个。
按革命遗址地域分布:巩义市有革命遗址17处,其他遗址1处;新密市有革命遗址12处;荥阳市有革命遗址6处;登封市有革命遗址23处,其他遗址1处;新郑市有革命遗址11处,其他遗址1处;中牟县有革命遗址3处;金水区有革命遗址1处;二七区有革命遗址4处;中原区有其他遗址1处;管城区有革命遗址3处,其他遗址4处;惠济区有革命遗址2处,其他遗址1处;上街区有革命遗址2处。
革命遗址的所有权:革命遗址属国家、集体所有的24个;属私人所有的14个;其他55个。归国家、集体所有的多数为办公场所、工农业生产的厂房、农田、山地等,少数作为游览景区的景点对外开放参观;归私人所有的大多数为居住场所。此外,还有少量宗祠作为农村族人共同所有。
革命遗址的使用单位:在革命遗址的使用单位中,政府部门21个;学校3个;个人14个;其他55个。产权属国家、集体所有的大部分使用单位是文物、企业、学校、旅游等部门;产权属私人所有的一般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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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遗址的保存状况:在本次普查到的93处革命遗址中,保存状况好的9个;较好的16个;一般的17个;较差的15个;差的21个;损毁的有15个。
革命遗址的环境状况:从自然环境看,郑州市地处中华腹地,北临黄河,西依嵩山,东、南接黄淮平原,是一个自然环境优美的平原城市。革命遗址集中的地方大多数也是自然风光美和生态环境好的地方。从分布情况看,大部分革命遗址分布在山区农村,小部分革命遗址位于繁华的闹市区。
二、加强对革命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意义
加强对红色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对推进郑州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是保护人民和历史正确选择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责任。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对党的历史的总结和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多重温这些伟大历史,心中就会增加很多正能量”。他还指出:“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不懈努力,卓绝奋斗,取得了可歌可泣的丰功伟绩,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东方。在这些伟大的奋斗历史中,中华大地留下了中国共产党组织活动的踪迹,留下了无数优秀共产党员早期革命和生活的遗存,是“固化”的党史和革命史,是“活生生”的马克思主义教科书。这些革命遗址,既是我党奋斗史的见证,也是对革命先烈的最好纪念。因此,保护好这些革命遗址,就是保护人民和历史正确选择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责任。
2.是传承、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的客观需要。党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做好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并在加强革命遗址保护的同时,注重革命遗址的利用,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党的发展历程和奋斗历史,从心灵深处去感受“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真理,这就是对中国共产党思想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巩固和发展,是构成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郑州市的革命遗址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守住这一阵地,充分挖掘历史文化遗产中蕴涵的红色精神,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意义重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指出,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教育永恒的教材,受文物保护法的保护。
3.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现实需要。党在领导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奋斗历程中形成的革命精神,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革命遗址作为革命精神和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素材,是我国人民重要的精神财富。它记载着我们党走过的风雨历程,记载着党经历过的悲欢荣辱,见证着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从失败走向胜利的历史,反映了共产党人坚贞不屈,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它以其蕴含的丰富的教育内容和直观、形象、生动、真实可信的特点,对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成为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保护和开发利用好这些革命遗址,组织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参观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重要的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充分利用革命文物这一载体,对青少年加强关于党的历史的教育,既是党的教育的要求,更是青少年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从而把我们党艰苦卓绝的奋斗史、波澜壮阔的革命史、可歌可泣的光荣史,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心坎里。
4.是提升历史文化品位,促进老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革命遗址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红色文化是先进文化的核心和灵魂。郑州市的革命遗址大都分布在革命老区。那里的社会和经济状况还比较落后,为革命做出巨大贡献的老区人民生活还相对贫困。依托革命遗址这种红色资源,充分挖掘历史文化遗产中蕴涵的红色精神,培育红色品牌,弘扬红色文化,更好地整合革命老区的自然环境资源和人文历史资源,优势互补,以历史的厚重提升文化品位,更好地发展红色旅游,有利于促进革命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让革命老区尽快发展起来、尽快富裕起来。这既是历史的要求,也是现实的责任。
三、郑州市革命遗址在保护和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郑州市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所有权属国家和集体的遗址保护得较好,而所有权无归属或归属个人的情况则相对较差;二是纪念设施距今时间较近的保护得较好,而一些时间久远革命遗址的保护则相对较差。有些遗址虽然建筑物本身得到了保存,但是所有权属几经改变,已难觅当年的史迹。
2.自然因素损坏严重,人为破坏不容忽视。第一,自然破坏。自然因素是造成革命遗址损坏的致命因素。从对郑州市革命遗址普查的情况来看,革命遗址多处于暴露状态,随着时间的流逝、阳光的照射及风雨腐蚀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很容易遭损毁和破坏。部分遗址因年久失修,出现了垮塌、模糊不清等现象,有的甚至已面目全非。第二,人为破坏。革命遗址受到人类活动的干扰和破坏。革命遗址虽然多数处于偏远的农村地区,距离城市较远,但人为破坏的现象依然严重。上述两个原因,使部分遗址建筑被拆除或损毁,许多纪念碑碑文出现字迹残损及磨蚀现象,字迹无法辨认,急需维护和修缮。如新郑市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新密市皮定均工作旧址等,在郑州革命斗争史上均有较大的影响,但房屋已经被荒废。
3.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和利用缺乏统筹。第一,对各类革命遗址应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保护,缺乏相应的规定,责任主体不明确。譬如,烈士纪念建筑物由民政部门管理;遗址文物由文化部门管理;革命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研究由党史部门负责。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在对革命遗址的管理和保护方面不能很好地协作。第二,保护和管理缺少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不能落实管理和保护责任,形成了“无专门机构管事、无专项资金办事、无专人管理保护”的状况。第三,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没有规划,开发利用层次低,没有与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统筹考虑,没有与旅游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影响和制约了革命遗址的有效保护。
4.革命遗址数量多、分布广,保护工作相对薄弱。作为早期革命活动频繁的地区,郑州市的革命遗址数量多、分布广,遍布城乡各地,有些保护级别定得偏低,有的甚至没有被列入保护,其历史文化价值没有被充分肯定,难以形成有效的保护。即使被列入一定保护级别的保护单位,其保护工作也比较薄弱。调研中我们发现,遗址保护存在的关键问题是缺乏对遗址进行保护、维修的资金。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从普查到资料挖掘整理,从规划保护到抢救利用,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据调查,除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少量维护经费外,全市15个县(市)、区革命遗址的保护经费基本没有被纳入当地的财政预算。一些革命遗址虽然被主管部门认定挂牌,但由于经费缺乏,使保护流于形式。
5.思想观念落后,红色资源开发利用不到位。红色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旅游形式。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目前全国各地的红色旅游在当地党和政府的大力提倡和支持下,发展很快。而郑州市的红色旅游市场开发程度较低,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红色旅游资源的构成模式较为单一,大多是参观纪念馆、革命文物陈列、烈士陵园和旧址建筑等。即便是几个红色旅游景点的组合或红色旅游线路的设计,也呈现出内容形式趋同的现象。第二,旅游市场对红色旅游的接受度不高。革命历史纪念场馆和革命旧址遗迹具有较高的红色遗产史料价值,但旅游中“可玩、可视、可参与”的要素却显得不足,造成旅游者对红色旅游产生心理疏离感,普遍表现为旅游者对红色旅游的定义、内涵、价值存在不解甚至误解,不能很好地利用“红色旅游地的人文环境”吸引旅游者,红色旅游的市场开发度还有待提高。就目前来讲,郑州市保护和利用状况较好的革命遗址不足全市革命遗址总数的1/5。如免费开放参观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郑州二七纪念馆,因具有较高的教育价值而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来参观纪念的人常年不断,尤其是重大革命节日,更是络绎不绝,这类遗址得到了较好的管理和保护。其他开放参观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遗址,大多是一些革命机构的旧址、革命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等。如郑州烈士陵园、巩义豫西抗日根据地纪念馆、二七纪念堂等,平时参观的人数不多,但每逢重大革命节庆活动、清明节或烈士祭日都有较大规模的祭扫、纪念活动。这类革命遗址只有极少部分有专项经费及专人进行管理。一般建筑性的革命遗址,以烈士墓、纪念碑为主,大多分布在乡镇,位置比较偏僻,除清明节或烈士祭日,参观拜谒的人数很少。个别的革命遗址,虽然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但由于缺乏宣传加之损毁严重,很少有人问津,这类革命遗址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利用。年青一代对历史上的革命烈士和革命事件了解不多或者一无所知,如不加大对这些革命遗址的宣传力度,这些为新中国解放事业英勇献身的烈士事迹将会被人们逐渐淡忘。
四、对郑州市革命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建议
革命遗址的价值,在于它积淀着历史的踪迹,积淀着精神的力量,更积淀着社会的进步。革命遗址是革命先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是重要的历史见证,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不应该被湮没。加强对革命遗址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是整个社会的义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
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革命遗址保护意识。革命遗址不仅是当地革命斗争史的见证,也是促进地方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保护和利用好革命遗址,既是尊重历史的客观需要,又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站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保护意识。要大力开展革命遗址的价值传播工作,协调宣传、文化、教育和旅游等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对革命遗址、革命文物的历史背景、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进行宣传,充分挖掘其内涵,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其重要性,提高全社会保护革命遗址的意识和自觉性,形成革命遗址得以长期保护的重要社会基础。要充分利用当地革命遗址资源对青少年进行形式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根据情况确定不同层次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让他们了解历史,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培育革命精神,发挥革命遗址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要营造保护革命遗址的良好氛围,在革命遗址所在地设立标示牌,在遗址周边设置宣传栏,张贴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干部群众在参观和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同时,不断增强革命遗址保护的法律意识,自觉地保护好革命遗址。建议相关部门主持开展“郑州市党史教育基地”评选活动,对保存好、利用优的遗址进行重点宣传,从而促进遗址保护工作。
2.不断探索研究,完善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体制机制。第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保护所辖地革命遗址第一责任者的职能作用,市、县两级应成立包括宣传、党史、文物、国土、民政、旅游、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第二,明确各级政府的保护主体责任,既要发展职能部门的指导作用,又要加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属地领导和管理作用,加强领导、理顺关系,协调行动。乡一级政府要明确保护相关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管理,村组要明确专人看护。第三,结合实际、着眼长远,对全市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做出总体规划。规划内容应涉及革命遗址的分类定级、主体形象定位、开发利用项目的规划、网络化设计、基础服务设施的布局和有关实施措施以及重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长远方略和近期实施纲要。各县(市)区都要在市级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各自的实施方案,防止脱离实际地进行开发利用。通过3~5年的努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本区域内县级以上的革命遗址进行维修和保护,并争取将散落在民间的有价值的革命旧址、旧居,进行维修、复原及保护。第四,做好本地区革命遗址的建档工作。鉴于革命遗址的不可再生性,对现有遗址要征集文字、图片、影视资料,分门别类进行详细登记、合理归档和规范管理。
3.积极拓宽渠道,加大资金投入。第一,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对重点革命遗址、急需抢救和修复的革命遗址、有重大开发价值的重点红色景区,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进行保护,要加大政府导向性投入,为进一步的开发利用打下基础。第二,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市场主体,让有实力的企业参与革命遗址的保护工作,并利用周边区域的开发建设,滚动开发相关项目,形成景区产业配套,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市场运作机制。建议以登封市红石头村为基础,开发建设“郑州市中共党史培训中心”,结合人文、自然环境,开展实景化的党史红色教育培训活动。第三,充分调动社会公益性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设立相关的基金会,为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多方面筹集资金。要尽可能多地把红色资源保护利用项目纳入扩大内需项目当中,并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提供资金支持,在红色旅游景区乡村公路建设、村镇规划建设、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尽可能与发展红色旅游挂钩。
4.合理开发利用,创新革命遗址保护办法。
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合理的利用有利于保护。开发利用好革命遗址,是保护好革命遗址的最好办法。只有通过合理利用,才能把革命遗址保护好,形成“以用促保”的良性循环。鉴于革命遗址的作用主要是教育功能与社会效益,因此,革命遗址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要立足于受众量的扩大与教育效果的提高。要把历史传统教育与现代化科技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遗址利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提高革命遗址利用效果。要把革命遗址的合理利用与运用革命遗址开展红色旅游结合起来,使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成为丰厚的物质财富,从而带动革命老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整合郑州红色、绿色、古色资源,形成全方位、大开放的旅游发展格局,使红色摇篮、绿色家园、古色之韵交相辉映、相得益彰,为革命遗址保护拓展更广阔的空间;进一步做好以大带小、以重点带一般、连点成线、连线成面的工作,培育形成“重点红色资源传承带”,如:“二七红色传承带”,包括二七纪念塔、二七纪念堂、铁路工人技校等;“豫西抗日根据地红色传承带”,包括豫西地委党校旧址、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司令部、皮定均司令员旧居、白坪抗日县政府旧址、中共登封县第一届党代表大会旧址、中共(地下)登封县委员会旧址、河南军区旧址、河南军区司令部旧址等,最终在开发利用中使所有的革命遗址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责任编辑张彦华]
K878
A
1671-6701(2016)05-0087-05
2016-08-20
中共郑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题调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