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国家学说的理论溯源与逻辑演进
2016-02-11伍小乐
伍小乐
(湖南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2)
马克思国家学说的理论溯源与逻辑演进
伍小乐
(湖南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2)
马克思的国家学说经历了一个逐渐走向成熟和科学的过程。从马克思国家学说的理论溯源看,马克思在思考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国家的起源与本质等问题时批判、借鉴了古希腊哲学家的国家学说、近代资产阶级的国家学说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国家学说。从马克思国家学说的逻辑演进看,马克思的国家学说经历了法哲学批判视域中的理性主义国家观、由理性主义国家观向唯物主义国家观的转变以及唯物主义国家学说的最终确立三个阶段。
马克思;国家学说;理论溯源;逻辑演进
马克思国家学说的诸多重要论述散落在马克思不同时期的经典著作中,这表明马克思理论是在长期的批判、反思和借鉴中形成与发展的。马克思的国家学说经历了一个逐渐走向成熟和科学的过程。之所以有这样一个过程,除了理论本身的发展规律外,也由于马克思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接触并反思了以往不同的国家学说。
一、马克思国家学说的理论溯源
马克思国家学说有着深厚的理论本源,它是基于对前人有关国家理论的扬弃而构建起来的科学的理论体系。正如美国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所言:“马克思的源头比他感觉到的还要深远。”[1]这些理论源头包括古希腊哲学家的国家学说、近代资产阶级的国家学说以及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国家学说。
(一)对古希腊哲学家国家学说的批判与借鉴
西方文化的源头是古希腊文明,西方社会的国家学说最早也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作为一种建立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的国家理论,马克思国家学说当然可以在孕育了资本主义的古希腊文明中找到思想根据。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西塞罗等,都对城邦(国家)有着深入的思考。柏拉图所设计的理想城邦有统治者、武士和平民三个等级,他们要分别具备“智慧”“节制”“勇敢”的德行,分别承担“统治”“保卫”“生产”的职责。如此一来,三个等级的人们便各司其职、各守其序、各得其所,从而实现城邦的“正义”。柏拉图的这种设计实际上是对城邦职能的探讨,他将城邦的职能划分为对外职能和对内职能两种。这种城邦职能划分说对马克思将国家职能划分为阶级镇压和社会管理两种不同层次的职能的设想,无疑是一种启迪。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中也指出,城邦的主要作用就是镇压内部的叛乱,维护整个城邦境内的秩序,并且抵御任何来自外部的侵略[2]。也就是说,城邦对内要维持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矛盾的平衡,对外要防御侵略。总之,国家的职能在于通过军队或暴力维护国家机器的稳定。此类有关国家职能的思想,对于马克思国家学说中的国家管理理论、政府管理理论尤其是阶级统治理论的形成和完善,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阿伦特认为,马克思关于未来的理想国家的模型不是乌托邦,而是古希腊雅典时期城邦的政治与社会状况的重生[3]。
古希腊哲学家对马克思理论体系形成的影响,我们可以在很多方面找到相关证据。马克思在求学期间包括特里尔中学、柏林大学、波恩大学时期,涉猎了大量的古希腊政治、哲学、历史、神话等方面的书籍,选修了有关课程。他在求学期间的很多著述也同古希腊哲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如中学期间的诗作《人生》《查理大帝》,大学期间的诗集《爱之书》《歌之书》,以及哲学著作《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等。马克思的其他一些经典著作也多有提及古希腊思想家。《资本论》第一卷中亚里士多德被马克思誉为“最伟大的古代思想家”[4]。有学者指出,正是因为马克思对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思想的吸收,为马克思同黑格尔理性国家学说的决裂埋下了种子[5]。美国学者麦卡锡这样认为,从马克思论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博士论文到他对德谟克利特及亚里士多德的批判乃至其后来的各种历史著作,马克思基本上是将古希腊社会的价值观念和伦理典范融入到了他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解与批判之中[6]。
古希腊哲学家的国家思想对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马克思将古希腊哲学家的价值理想接入到了自己关于国家的学说中。马克思对他们的价值理想进行了改造,实现了古代同现代的结合,赋予了古典价值理想以现代性内涵。马克思一方面意识到了古希腊哲学家的价值理想和思想精神在现代社会所面临的被解构的命运,另一方面又充分肯定这些理想和精神的意义:“为什么历史上的人类童年时代,在它发展的最完美的地方,不该作为永不复返的阶段而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呢?”“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7]。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政治理想目标,在一定程度上正是扬弃了古代与现代社会的局限、优势的基础上构建的。二是马克思运用古希腊哲学家常用的历史主义与道德相对主义融合的方法评价历史和国家。亚里士多德和伊壁鸠鲁都是以历史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的视角阐释人的本质,而马克思则是在学习古希腊哲学家思想的基础上,在评价历史事件和国家形态时坚持了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的统一。三是马克思肯定个体自由的思想是对伊壁鸠鲁个体主体论的改造。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他对伊壁鸠鲁哲学表达了这样一个理论观点:伊壁鸠鲁哲学在政治生活中将产生这样的结果,即从古希腊城邦的社会世界里发展出具有自我意识的个体。马克思充分肯定了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运动论,认为这种偏斜运动恰好体现了原子的独立性、个体性的自由,这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了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形成。然而,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并未像伊壁鸠鲁那样成为激进的个体主体论者,而是将个体自由界定为与“他者”关系中的自由,即每个人的自由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由此寻找到一种介于黑格尔普遍国家主义与康德自治个体主义之间的理论平衡。
(二)对近代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批判与借鉴
在西方社会,近代是各种学说、理论的高产期,涌现出了一大批著名的思想家。这些思想家的学说、理论给西方近代资产阶级的革命与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也成了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渊源。马克思的国家学说从近代英国、法国、德国的哲学思想中汲取了养分,对这些哲学思想进行了批判与借鉴、继承与发展。
近代英国,对国家理论贡献最大的莫过于霍布斯和洛克。霍布斯从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论出发,对国家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在霍布斯看来,国家出现之前人类处在一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中,国家便是为了摆脱这种战争状态通过缔结契约的形式而建立的。这种观点被马克思评价为“已经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而且还是“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学中引申出国家的自然规律”[8]。洛克则不同于霍布斯,他认为自然状态原本是一种“平等的状态”,这种“平等的状态”之所以会被打破,主要是因为人的某些不理性行为所致。至于通过契约缔结国家,洛克同霍布斯一样,也认为契约的形成是为了克服这种“不安定的和平状态”。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以自然状态作为其国家理论的基石,认为自然状态中人与人是和平相处的,只是当各种阻挡人类生存的障碍超过人力所能及的边界时,这种和平的自然状态才会被打破,而通过协商达成社会契约建立国家则是最好的和平恢复之道。“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而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9]。这些启蒙思想家的社会契约思想,对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起了巨大的指导和鼓舞作用。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性人物,他同样极力推崇社会契约在国家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并且还规定了建立国家的自由、平等、独立的三项理性原则。康德推崇人民主权,认为国家主权表现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共和政体是一种合乎法理但却不可能实现的理想政体。马克思对康德给出了这样的评价:在康德看来,共和国作为实际理性的基准——我们应该永远力求和企图实现的基准乃是唯一合理的一种国家形式,但这种看似合理的国家形式同时也是一种永远不能实现的基准。可见,马克思对康德的国家理论是有深刻的了解的。马克思一方面肯定了康德关于共和国理想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又认识到在资产阶级所谓的人民主权条件下共和国理想的虚幻性。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对国家理论进行最为系统和完整阐述的是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黑格尔认为,由契约产生国家的观点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国家的产生与发展有自己的历史。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指出有三种重要的精神力量调整着人们的社会关系,它们分别是家庭、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而且,这三种精神力量之间的关系是:政治国家>市民社会>家庭。马克思则认为,黑格尔在处理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时用的是客观唯心主义的方法,错误地将国家夸大为第一性的东西,而把市民社会降格为第二性的东西。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很大一部分就是对黑格尔这一观点的批判。但是,也不可否认,黑格尔在国家学说史上第一次将国家和社会自觉地在理论上区分为普遍性与特殊性的不同领域,对马克思从唯物主义的角度考察国家的起源和本质起了借鉴作用。德国学者库诺就曾指出,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在一定程度上仍是“黑格尔主义的”,虽然马克思并没有“奴隶式地乞灵于黑格尔的论述”,但他确实是将黑格尔的国家理论“当作对当时的政治形势和典型的历史的回忆的一种提示”[10]。因此,黑格尔的理性国家学说是马克思国家学说最为重要的思想来源。
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本源,列宁曾做了“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的经典概括。可能也正因为如此,学术界在探讨马克思国家学说的理论来源的时候,也首先想到的是黑格尔。确实,在马克思理论著述的重要时期,包括“博士俱乐部”时期、《莱茵报》时期、《克罗茨纳赫手稿》时期,其主要精力都是用在实现对黑格尔理性国家学说的怀疑、批判、继承以及发展上的。
(三)对空想社会主义者国家学说的批判与借鉴
空想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国家学说的重要理论来源。傅立叶、欧文、莫尔、圣西门等著名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不仅对资本主义国家制度进行了激烈的抨击,而且揭示了这种国家的职能与实质。这对马克思认识国家的本质及其有关国家职能理论的形成都产生了重要影响。19世纪初,工业革命使英法等国的资本主义制度得到了全面发展,但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思想上的矛盾也开始暴露。由此,19世纪成了空想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最重要时期,而这个时期的英国、法国则成了空想社会主义思潮传播与发展的重镇。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以其深刻的洞察力,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种种弊端,初步描述了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未来社会。这种设想为马克思创立共产主义社会理论提供了直接的思想素材。正因为如此,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才被马克思、恩格斯称为“社会主义的鼻祖”。
圣西门在抨击资本主义国家制度时提出了“废除国家”的思想主张。莫尔在谈到未来社会时认为,在公有制确立之后,国家职能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即由阶级压迫转变为领导社会生产与消费。另一位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欧文则指出,在理想社会中政府的“行政管理的范围就大大缩小”[11]。这些思想火花,无疑为马克思国家学说中有关国家职能向社会回归的部分提供了一种可供参考的尝试性设想。尽管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关于国家的某些理论同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在本质上具有差异性,但他们在某些思想方面却也有着某种程度的相似性。虽然空想家们未能解释国家和阶级产生、消亡的真正原因及具体途径,但他们抨击资本主义国家、创想未来理想社会的批判精神和勇气却极大地鼓舞了马克思。与其说马克思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某些思想内容,不如说马克思继承了他们的批判精神。马克思认为,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著作“含有批判的成分。这些著作抨击现存社会的全部基础。因此,它们提供了启发工人觉悟的极为宝贵的材料”[12]。马克思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批判精神,从现实的人和物质生产实践出发揭示国家的本质,创立了正确的唯物主义国家学说。
二、马克思国家学说的逻辑演进
由于不同年龄阶段的马克思分别受到了不同层次思想家的影响,因而其思想理论也呈现了一个渐进的逻辑轨迹,这使得马克思的国家学说也经历了一个由产生到发展再到成熟的演进过程。
(一)法哲学批判视域中的理性主义国家观
思想尚未成熟的青年时代的马克思对于黑格尔的国家哲学理论是相当推崇和认可的。他以黑格尔所倡导的“理性”为逻辑起点,认为理性乃是国家的支柱,对社会进步起着决定性作用,能不能实现自由理性乃是评价一个国家优劣的终极标准。换言之,国家若能充分实现自由和理性,那它即是一个正义的国家,否则就是不正义的国家。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一个庞大的机构,在这个机构里,必须实现法律的、伦理的、政治的自由,同时,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自己本身理性的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13]。马克思认为,国家的主要职能便是自由地联合所有具有理性觉悟的个体实现个体的自由,国家也就是“相互教育的自由人的联合体”。从这里不难看出,青年时代的马克思的国家观受黑格尔唯心哲学的影响较大。
这个阶段,马克思的观点尽管带有黑格尔唯心哲学的影子,但也有一些成功突破黑格尔思想束缚的地方。在对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上,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国家观仅是一种抽象的国家理念,只是用抽象的国家理念的合法性来规范现实社会。马克思则反其道而行之,用现实的社会来检验理性国家理念所具有的合法性。马克思认为,国家理应建于理性自然规律之上,“或者是基督教国家符合于实现理性自由国家的概念,那时,国家只要从人类关系的理性中产生出来成为理性的国家就足够了,不必要成为一个基督教的国家。或者是理性自由的国家不能从基督教中产生出来,那时,你们自己就应该承认这种做法不是基督教的目的,基督教不希望坏的国家,但是不实现理性自由的国家就是坏的国家”[14]。马克思还认为,黑格尔恰好颠倒了市民社会、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而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应该是市民社会和家庭决定国家。在对普通民众和社会舆论的态度上,黑格尔十分蔑视普通民众,认为他们不会通过自我意识而达到理性标准,不可能为普遍理性提出合理建议,仅仅只是追随自身的利益。马克思指出,民众的思想虽不能反映理性的全部标准,却是国家得以达成普遍理性的基础,政治制度的有效性和国家理性的实现都有赖于民众的社会舆论。总的来说,马克思理性主义国家学说是对黑格尔法哲学中的国家学说的批判和继承,相比黑格尔前进了一大步,但仍然割裂了国家理性同物质社会的关系。
(二)由理性主义国家观向唯物主义国家观的转变
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以及对各种现实的物质生活的关注,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这种转变经历了一个过渡阶段,即莱茵报时期和克罗茨纳赫时期。
在莱茵报时期,现实社会的物质利益关系问题成为马克思研究的重点。通过对这个问题的研究,马克思发现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国家学说对现实问题缺乏解释力,不能解释和解决现实社会存在的各种利益问题。他曾表示,作为《莱茵报》的编辑,在1842年至1843年期间却首次碰到了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窘境[15]。这表明这个时期的马克思已经意识到了黑格尔的国家理性对利益问题缺乏解释力,而物质利益在国家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马克思的《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从国家和林木占有者的关系出发,认识到国家只成了私有者谋利的工具,而并未成为普遍理性与普遍利益的真实代表。他认为:“把林木占有者的奴仆变为国家权威的代表的这种逻辑,使国家权威变成林木占有者的奴仆。”[16]因此,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已经开始认识到国家是统治阶级追求自身利益的工具,是物质利益而非抽象的国家理性决定国家政权为谁谋利、为谁服务。
在克罗茨纳赫时期,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开始出现重大转变。这种转变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第一个转变是,在《关于林木盗窃法》一文中对物质利益重要性的讨论表明马克思对国家与法的理性主义幻想正式破灭,并开始认识到是现实社会的物质利益而不是黑格尔主张的理性和自由的普遍规律主导政治国家。这一时期的马克思大量阅读了费尔巴哈的著作,研究现实社会的视角也转移到人的角度上来。这种研究视角转移的意义在于:马克思开始抛弃黑格尔所谓的绝对意义上的“理性世界”,而“物质利益”在解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合理性越来越受到关注和认可,从而初步实现了其国家学说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回归。第二个转变是,从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笔记》中所呈现出来的思想和观点看,各种社会历史领域的现实问题已经成为其社会政治学说的研究重点。正是在这些研究活动及社会实践中,马克思重新认识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并吸收了其中的合理因素,为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奠定了哲学基础。这个阶段,马克思深刻批判了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国家学说,科学诠释了市民社会、政治国家与法的关系,逐步形成了自然和历史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从整体上来看,克罗茨纳赫时期的马克思仍未完全摒弃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国家思想,但他已经清醒地认识到黑格尔推崇备至的绝对观念或理性绝非国家的基础,而可以作为国家基础的只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现实的利益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思想主张逐步形成。不难发现,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和克罗茨纳赫时期对物质利益问题逐步深入研究的过程,也是他由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转向唯物主义国家观的过程,这一重大转变为其唯物主义国家学说的最终创立奠定了基础。
(三)唯物主义国家学说的最终确立
马克思并不是天生的唯物主义者,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确立同这样两个转向有密切关系:一是由学生向革命主义者的转向。马克思在完成学业后毅然参与到各种形式的反对普鲁士专制政权的革命斗争中,完成了由学生身份到革命主义者的转身。二是由革命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向。在革命斗争中马克思对社会经济进行了深刻剖析,在建构“批判的武器”和进行“武器的批判”的实践中成了共产主义者。正是确立了科学的唯物主义世界观,马克思才揭示出了国家的本质属性,认识到了经济关系在现实社会中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关系。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学说的最重要论著,在这一文本中马克思重新界定了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这时候,马克思已经十分清醒地意识到,“要获得理解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钥匙,不应当到被黑格尔描绘成‘大厦之顶’的国家中去寻找,而应当到黑格尔所那样蔑视的‘市民社会’中去寻找”。不难发现,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主要集中在这样两个方面:一是批判黑格尔把国家当成第一性的东西,把市民社会当成第二性的东西,认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是国家的acondition sinequanon(必要条件)。”[17]二是批判黑格尔认为国家决定私有财产与长子继承权。马克思指出:“凡是在我们看到长子继承制具有古典形式的地方,整个国家制度都建立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18]这里提到的长子继承制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政治上层建筑,它就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基础之上的,而私有财产则是人们从事物质生产活动——在这些活动中结成的关系的总和,便是市民社会的结果。按照这个逻辑,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国家便是上层建筑的产物。
马克思唯物主义国家学说的最终确立与其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是一致的。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初步形成大约是在1845年到1849年间,其关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的论述主要包含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第一次系统地阐释了他的“新唯物主义”,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19]。《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对以往的德国哲学甚至包括他自己过去的哲学信仰的总清算,这部著作对历史唯物主义以及科学共产主义的主要观点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哲学的贫困》已经开始用唯物史观的方法论首次提出“阶级同阶级的斗争就是政治斗争”[20]的著名论断。《共产党宣言》这部划时代的经典著作更是对马克思唯物主义国家学说进行完整、系统的阐述,其中包括资产阶级国家的性质、无产阶级的目的与使命以及无产阶级如何利用政权的力量与手段推动生产方式的变革等重要内容。到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形成,也正是这个时候马克思的国家学说趋于成熟完善。《伦敦笔记》中马克思收集了许多关于国家经济职能的资料,这些资料也是他研究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职能的重要参考和理论来源。对于自己的著作《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这样描述:“全部著作分成六个分册:(1)资本(包括一些绪论性的章节);(2)地产;(3)雇佣劳动;(4)国家;(5)国际贸易;(6)世界市场。”[21]《国家》分册可以说是马克思国家学说的系统总结,此后的著作基本没有就国家学说的主要论题和主要内容进行修改。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立场鲜明地批评资产阶级国家管理的目的就是满足和保护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而这与生产的社会化是一对固有矛盾。也就是说,只要生产资料掌握在资本家手中,劳动者就只能永远被限制和盘剥。因此,资产阶级宣扬的自由、平等和博爱都只是形式上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实质是不平等,是剥削。这些论述和观点都是博大精深、意义深远的。可以说,《国家》分册是马克思唯物主义国家学说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最终确立的标志。
三、结语
“国家”似乎是一个扑朔迷离的政治范畴,在实践层面人类历史上存在过多种多样的国家形态,在理论层面不同的思想家也都各执一词。翻看国家学说史我们会发现,自由主义、民主主义、社会主义、黑格尔主义以及无政府主义的思想家都有自己的国家学说。概括起来大致有这样几种不同的理论:一是国家神权说或神启说,二是国家社会共同体说,三是国家契约说,四是国家管理说,五是国家要素说。这些国家学说都没有抓住国家的本质,只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从国家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出发,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抓住了国家的本质,即国家是私有制出现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马克思关于国家的起源、本质和职能的科学认识也并非是其天才头脑的首创,而是其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做的批判与反思、继承与创新。因此,就马克思国家学说的理论本源来看,他对古希腊哲学家的国家学说、近代资产阶级的国家学说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国家学说都进行了批判与吸收,借鉴了它们科学合理的理论内核。也正因为马克思在不同的时期接触到了不同的理论流派和思想家对国家所做的思考,他的国家学说也才经历了一个由产生到发展到成熟的演进过程。正是在这一逻辑演进过程中,马克思把古希腊国家学说中的价值理想引入现代社会,用历史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融合的方法评价资本主义社会,将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蓝图嫁接到对现实社会的科学的批判与反思之上,从而建构起一个未来没有国家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终极理想。
[1][美]汉娜·阿伦特.马克思与西方政治思想传统[M].孙传钊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6.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365.
[3]Hanah Arendt.Between Past an d Future[M].New York:Viking,1968.19.
[4]M cC arthy.Marx and Aristotle:Nineteeth-Century German Social Theory and Classical Antiquity[M].New York:Rowman&Littlefield Publishers,1992.2-3.
[5]刘军.马克思国家理论的古希腊政治思想来源[J].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12,(1):202-208.
[6][美]麦卡锡.马克思与古人:古典伦理学、社会主义和19世纪政治经济学[M].王文扬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2.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
[8][13][14][17][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8,129,127,252, 381.
[9][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24-25.
[10][德]亨利希·库诺.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国家学说[M].袁志英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165-180.
[11][英]罗伯特·欧文.欧文选集(下)[M].柯象峰,何光来,秦果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155.
[12][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04,193.
[15][16]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发展史研究所.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45,38.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6.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31.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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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1-6701(2016)05-0005-07
2016-09-20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资助项目(编号:15BZZ056)、2015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15YBB026)、2015年度湖南工学院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编号:HQ15003)阶段性成果
伍小乐(1983—),男,湖南耒阳人,博士,湖南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