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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治纪律的历史考察

2016-02-11杨群红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纪律中国共产党政治

杨群红

(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河南 郑州 450002)

中国共产党政治纪律的历史考察

杨群红

(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河南 郑州 450002)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政治纪律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党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维护、严明和坚守党的纪律的历史。95年来,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展现出鲜明各异的特点:党的政治纪律在探索中初步确立阶段(1922~1949年);党的政治纪律在曲折中发展阶段(1949~1976年);党的政治纪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阶段(1978~2012年党的十八大之前);党的政治纪律在治国理政的新实践中发展创新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至今)。

中国共产党;政治纪律;历史考察;发展创新

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言论、政治立场、政治行为等方面的规则,是加强纪律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政治纪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是伴随着党的政治任务的变化而变化的。党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维护、严明和坚守党的政治纪律的历史。在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95周年之际,对党的政治纪律进行历史考察和思考,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党的政治纪律在探索中初步确立阶段(1922~1949年)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在党组织和党员思想方面逐步树立纪律观念,用党的纪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动,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保驾护航。在28年的民主革命时期,围绕着党的任务,党的政治纪律在探索中发展,体现为出台系列重要文件、两次重要会议、一次反对严重破坏政治纪律的事件和一次整风运动。

1.出台系列重要文件,开辟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政治纪律的先河。1922年,在上海召开的党的二大上诞生了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党章共6章29条,其中专门把纪律单独作为第四章并用9个条文进行了规定,使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政治纪律首次有了明确要求。对党组织遵守政治纪律的要求是,在“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及各组均需执行及宣传中央执行委员会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凡有关系全国重大政治问题发生,中央执行委员会未发表意见时,区或地方执行委员会均不得单独发表意见”。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要求是,“凡党员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其前已隶属一切政治的党派者,加入本党时若不经特许,应正式宣告脱离”[1]。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开始就强调政治纪律建设。1927年10月,毛泽东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制定了人民军队的基本纪律——“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第一条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就是强调要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这些严格的纪律,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成为人民群众拥护和爱戴的军队,成为取得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法宝之一。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党的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组织问题议决案》第三条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1927年的大革命失败,一方面为中国共产党的成长积累了经验,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党在幼年时期的稚嫩。为此,1927年11月,党中央召开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总结了北伐革命失败的教训,出台了《政治纪律决议案》,这是党的首个关于政治纪律的重要文件。文件指出:“只有最严密的政治纪律,才能够增厚无产阶级政党的斗争力量,这是每一个共产党所必具的最低条件。”[2]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等重要党纪党规,奠定了党的领导制度的基础。194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布了《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从形式到内容都被固定下来,使全军有了统一的革命纪律。

2.两次重要会议,确立了“党指挥枪”的政治原则和请示报告的政治规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两次重要会议都涉及党的政治纪律。第一次重要会议是古田会议。1929年12月,根据党的六大决议,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在福建古田召开了第九次党代会,对部队进行了整编、调整,还制定了土地改革政策。古田会议确立了“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建立并锻炼出巩固而有纪律的红军铁军”[3],使政治纪律成为党在白色恐怖下必须坚持的首要的政治纪律。第二次重要会议是在西柏坡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在解放战争开始阶段,由于战争比较顺利,一些领导干部不经请示报告而做出重要决策的情况屡有发生。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了扩大会议,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党的下级的重要决议,必须呈报党的上级组织批准以后,方准执行;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必须将不同意见的争论及时地、真实地向上级报告,其中重要的争论必须报告中央。1948年3月,在西柏坡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为了防止敌人“糖衣炮弹”的腐蚀,力戒骄傲,党中央立下了六条规矩:一曰不做寿,二曰不送礼,三曰少敬酒,四曰少拍掌,五曰不以人名作地名,六曰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并列。这些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于我们党最终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一次反对严重破坏政治纪律的事件和一次整风运动,确立了“四个服从”的政治纪律。一次反对严重破坏政治纪律的事件,是指1935年红军被迫长征途中,张国焘不听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正确主张,公开分裂红军,企图另立中央。1935年9月,为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张国焘同志错误的决定》,批判了张国焘严重违纪、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错误行径。为教育全党,毛泽东提出了“四个服从”的重要原则,“(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4],第一次把“四个服从”作为政治纪律的主要内容。一次整风运动,是指1942年春天开始的延安整风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党内思想上和路线上就存在着“左”、右两种思想倾向的影响,尤其是教条主义的余毒也未肃清。抗日战争爆发后,党内又出现了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等直接影响和破坏政治纪律的歪风。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中指出,主观主义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大敌”,“只有打倒了主观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才会抬头,党性才会巩固,革命才会胜利”。因此,在党内必须开展正确的思想斗争,保证党内思想上的一致,提高党的铁的纪律,保证党的行动上一致[5]。在整风运动中,纪律教育成为主要内容之一,“毛泽东还把列宁论党的纪律列为延安整风的学习文件”[6]。这次整风通过坦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了党内的宗派主义、山头主义现象,实现了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团结统一,有力地维护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党的政治纪律在曲折中发展阶段(1949~1976年)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实现了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党的政治纪律为我们党长期执政提供了政治上和纪律上的保证。1966年至1976年,由于种种原因,发生了10年“文化大革命”,使党的纪律遭到严重破坏,给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害。

1.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政治纪律监督机制逐步规范化。一是成立相应的机构为维护政治纪律提供组织保障。1949年11月,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做出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并对中纪委的任务、职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央及地方纪委的建立,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1955年3月,为适应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成立。纪律监督机关紧紧围绕过渡时期党的总路线和中心工作,同党内不良倾向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进行了坚决的斗争,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了政治纪律的严肃性。二是及时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件。1954年,中纪委严肃查处了以高岗、饶漱石为首的反党分裂活动。“高饶事件”的查处,表明我们党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坚决态度,既教育了全党,又确保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执行。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强调和重申了“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反对个人崇拜”[7],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2.“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政治纪律遭到严重破坏。10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遭到严重破坏,党的纪律的专门机构也遭到严重破坏。1966年底,中央监察委员会陷入了停顿状态。1969年党的九大通过的党章,删除了关于党的纪律和纪检机构的条款,致使党的纪检工作彻底停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更无从谈起。同时,一些造反派借口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大搞路线斗争,造成党内形式主义盛行,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玩弄权术等种种破坏政治纪律的歪风邪气泛滥成灾。10年“文化大革命”,搞乱了党的指导思想,严重破坏了民主集中制,败坏了党的作风,破坏了党的纪律,降低了党的威信和凝聚力[8]。

三、党的政治纪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阶段(1978~2012年党的十八大之前)

1976年粉碎“四人帮”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的经济社会经历了两年多的徘徊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标志着党和国家的伟大历史转折,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新时期。这一时期我们党坚持拨乱反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党的政治纪律进行纠偏和重塑,有力地推动了党和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此期间,党和国家发生了五件大事,推动着党的政治纪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选举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启了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新时期。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认真纠正了“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坚决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确立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选举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果断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做出了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开启了党的政治纪律建设的新阶段。

2.恢复成立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开创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新局面奠定了组织基础。

1979年3月,中纪委和中组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省市县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82年,党的十二大召开前夕,全国90%以上的县团级以上党委都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从中央到地方到军队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纪检机关系统,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供了保证,为开创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新局面奠定了组织基础。

3.把邓小平提出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写进1982年党章。1979年3月,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的问题,邓小平发表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1982年9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被作为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之一写进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四项基本原则不仅是党的政治纪律,而且还是团结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政治基础。

4.四个重要文件的颁布,使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有章可循。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和可行性都非常强,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指明了方向。1987年,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问题,中纪委先后发出了《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通知》《关于旗帜鲜明地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作斗争的通报》,要求全党遵守政治纪律,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进行斗争,从而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得以保证。2003年12月,党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严肃政治纪律要坚持的若干“不允许”,使党的政治纪律在执行中有章可循。

5.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纪律教育活动。党的十四大以来,我们党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治纪律教育活动。1998年至1999年开展了讲学习、讲纪律、讲政治的“三讲”教育活动;2005年至2006年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8年至2010年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些学习活动都是政治纪律再教育的不同形式,为进一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解决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党的政治纪律在治国理政的新实践中发展创新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党的政治纪律建设在治国理政的新实践中得以发展创新。主要集中在如下四个方面:

1.修订出台了系列重要文件,指明了政治纪律建设的正确方向。一是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以政治纪律为基础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规党纪建设,以中央八项规定为标志,先后修订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形成了包括一部党章、两部准则、二十四部条例以及一系列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比较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为管党治党、治国治军提供了重要的纪律和制度保证[9]。二是党的政治纪律建设迈入新的历史阶段。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以政治纪律为引领的党的纪律建设,201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党内“立法法”正式颁布,迈出了用制度约束权力的重要一步。同年11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出台,明确提出了建党100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4年10月,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完成,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10]。三是严明政治纪律,为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入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并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把党内法规尤其是政治纪律建设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为新形势下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入强大动力。2016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实施,这是又一个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作为问责的六种情形之一。

2.习近平总书记六次代表性讲话,全面阐明了党的政治纪律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三十多次阐述党的政治纪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讲话有六次。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讲话中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规矩,全党要自觉学好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不断增强党的政治纪律意识。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严明政治纪律 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讲话中指出,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和国家的兴旺,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他还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全部纪律的基础,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根本保证。他还强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做到八个“决不允许”,第一次明确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严明党的组织纪律 增强组织纪律性》的讲话中指出,严明政治纪律必须对党忠诚、对党尽忠。同时,强调三个“决不能搞”,即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深刻分析了当前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首次向党员干部提出了遵守政治纪律重点要做到的五个方面:一是必须维护中央权威,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三是必须遵守组织程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概括了中管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基本特征,即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身”。他号召全党要严明政治纪律:一是尊崇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三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四是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再次强调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问题。

3.三次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创新了政治纪律教育的载体。第一次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是2013年至2014年在全党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实质是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实践活动,其目的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要求党内政治生活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讲纪律,不能搞假大空的东西。第二次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是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严以修身,重在坚定信念,提升境界;严以用权,重在遵守纪律,公私分明;严以律己,重在自省养身、纪律护身。谋事要实,重在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创业要实,重在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做人要实,重在忠诚老实,表里如一。这次活动实质上是又一次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第三次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是2016年3月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学习教育。这次学习教育的特点是坚持三个导向: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思想问题,以遵守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学习党的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确树立思想上的“高线”、行为上的“底线”。二是坚持纪律导向。“两学一做”纪律先行,学习教育的关键是讲纪律、守规矩,尤其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三是坚持责任导向。责任导向,要求做一个合格的党员,这既是政治责任,也是政治纪律,把党员领导干部培养成为“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人民公仆。上述活动是政治纪律教育形式的创新,对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4.“打虎拍蝇”战略的实施,突显政治纪律的威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据党情国情社情新变化,党中央实施“打老虎拍苍蝇”战略,千千万万的违纪“苍蝇”被打倒,许许多多的“老虎”被查处。具有代表性的是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郭伯雄等“大老虎”,他们除了涉嫌经济犯罪外,还严重破坏了党的政治纪律。“打虎拍蝇”战略给全党留下了深刻的启示:一是“打虎拍蝇”彰显了党中央执纪反腐、从严治党管党的决心和信心,不管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违规违纪触碰纪律“红线”,就要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二是“打虎拍蝇”教育团结了全党,使广大党员认识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意义以及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价值。

[1]中国共产党章程汇编(一大到十六大)[Z].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7-8.

[2]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27)[Z].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478.

[3]中共中央文件选编(1935)[Z].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356.

[4]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8.

[5]中共中央文件选编(1939-1940)[Z].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58.

[6]陈晋.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268.

[7][8]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1949-1978)(下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401,966-971.

[9][10]张东明.党规是怎样炼成的[N].人民日报,2016-06-23(09).

[责任编辑陈静]

D262.6

A

1671-6701(2016)05-0022-06

2016-08-26

杨群红(1963—),女,河南洛阳人,本科,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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